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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撫養費起訴狀范文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這樣的規定,是基于夫妻離婚后,子女無論隨父方還是隨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關系不因夫妻離婚而改變。若離婚夫妻一方拒絕支付孩子撫養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索要撫養費。下面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關于索要撫養費起訴狀范文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原告:XXX,男,漢族,生于199*年11月25日,重慶市萬州區人,住萬州區。
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197*年4月11日,漢族,住址同上。
被告: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197*年11月14日,漢族,重慶市渝中區人,住萬州區。現于江蘇省南京市第一監獄服刑。電話:(ZZZ)ZXXXX
訴訟請求:
一、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原告跟隨原告的母親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撫養費500元,直到原告能獨立生活為止。
二、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負擔原告今后醫療費、教育費的一半。
三: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婚生父子關系,原告父母于2010年萬法民初字第0162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原告母親與被告離婚。被告因犯故意殺人罪于2007年4月17日被江蘇省南京市中院判處有期徒13年,因被告犯罪服刑,對撫養原告不利,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原告跟隨原告母親生活。同時,因原告母親系下崗失業人員,沒有固定的生活來源和收入。現原告跟隨其母親生活,原告母親目前連其自身難以生活,加上原告母親在家照顧原告。原告現正值上學,僅靠原告母親一個人撫養其生活無法滿足原告上學、醫療及日常生活費用開支,加之物價上漲,原告的生活困難可想而知。
綜上所述,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保證原告的正常學習、生活及醫療開支,根據《婚姻法》及《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告特向貴院提出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原告跟隨母親孔德蓉生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撫養費500元、并負擔原告今后醫療費、教育費的一半。望貴院秉公裁判,以維護原告作為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萬州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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