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1
原告:xxx,男,xx年x月x日出生,x族,x省xx縣人,公司職員,住xx市xx區x路,身份證號:xxx,電話:xxx
被告:xxx,女,XX年XX月XX日生,X族,XX店銷售員,住XX市XX區/縣XX鎮XX村組,電話:xxx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被告離婚;
二、判決原告享有座落于XX市XX區XX鎮XX村X組的'共有房屋一層的使用權,二層使用權歸被告;
三、雙方平均分擔共同債務大寫陸萬元整(60,000元);
四、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X年X月X日,原告與被告經人介紹,相識相戀一段時間后,登記結婚,婚后沒有生育子女。
XX年X月和XX年XX月,雙方共同修建了一棟兩層樓房,共花費建設費用約14萬元。
其間,雙方向被告親友借款2.2萬,向原告親友借款約4萬元。
由于雙方婚前接觸時間少,互相了解不夠,婚后又由于性格不合,愛好、志趣不一,時常為一些家庭瑣事發生沖突,從而導致雙方的感情日漸淡漠,最終形成了夫妻感情破裂、難以和好,無法維持現有婚姻的局面。
x年8月初,被告與原告達成了口頭離婚協議,并讓原告搬家出去居住。然而,她至今未與原告辦理離婚登記。
因此,為妥善處理此事,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望盡快判決如前所訴為盼!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2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xxxxxx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xxxxxx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xxx萬元給原告(從xxx年xxx月起至xxx年xxx月止,按每月xxx元計);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3
第一原告:xxx,男,漢族,生于1947年8月29日,家住xx市臨渭區xxxx花園。電話:xxx
第二原告:xxx,女,漢族,生于1952年3月6日,家住xx市臨渭區xxxx花園。
第三原告:xxx,女,漢族,生于生于1981年10月30日,家住陜西省xx市華縣。電話:xxx
第四原告:xxx,男,漢族,生于x3年9月14日,家住xx市臨渭區。
第一被告:xxx,男,42歲,家住xx市臨渭區xxxx鄉xxxx村東組。電話:xxx
第二被告: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xx市路號xx大廈x層。
第三被告:xxxx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系該公司經理
地址:陜西省xx市xx區xxxx大廈xxxx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一、請依法判令第二被告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四原告精神損害賠償費10000元;喪葬費19521.5元,死亡賠償金80478.5元,車輛損失費x0元,共11x0元:在商業險范圍內賠償四原告死亡賠償金x000元。以上共計31x0元。
二、請依法判令第一、第三被告賠償四原告死亡賠償84421.5元,被撫養人生活費222825.5,車輛損失40900元,車輛價格鑒定費1000元,共計:349147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21日19時10分,田駕駛陜Exx133小型客車沿渭清路由南向北行駛至xxxx路口與由北向南張駕駛的陜Exx016小型轎車相撞,造成原告死亡,被告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即渭公交認字【x2】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田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張無責任。
死者張,生于1978年9月13日,為xxxx局在崗職工,為城鎮戶口,死亡賠償金應為: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18245元×20年=364900元。
喪葬費:x1年度陜西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9043元÷12個月×6個月=19521.5元
被扶養人生活費:張有兒子張,生于x3年9月14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18-9)÷2=620xx.5元。
張是張父親,生于x年8月29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15÷3=68915元。
郭是張母親,生于x年3月6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20÷3=91887元。
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死者因交通事故死亡,給各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損害和打擊。只因目前國情和相關規定,所以僅酌情提出這一賠償數額。
x2年11月6日,原告收到xx市價格認證中心關于陜Exx016的鑒定價格報告,鑒定該車事故損失價格為42900元。鑒定費為1000元。
綜上所述,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被告應承擔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費用,據此,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臨渭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二〇xx年x月xx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4
原告:楊xx,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現住xx市甲區xx街道12組97號.
被告人:李xx,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現住xx市乙區xx街道18組12號.
訴訟請求:
1、李xx返還楊xx欠款18000元人民幣;
2、訴訟費XX元由李xx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4月1日,李xx因經營資金緊張向楊xx18000元用于周轉,寫下并約定6個月后一次還清欠款,利息按照銀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xx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李xx所寫欠條一張。
2、見證人王xx,xx市甲區xx街道司法所長。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xxx
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5
原告:王xx,男,漢族,x年8月17日出生,住xx市東段72號開元小區2號樓。手機:xxx
被告:米xx,女,漢族,x年5月19日出生,住x局友誼東路家屬院,手機:xxx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二人共同財產均分;個人物品、影訊資料、證件歸個人所有;
三、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x年8月16日登記結婚。由于婚前相互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后生活中發現被告性格、生活習慣、為人處世、對待親人等方面差異很大;無法溝通,經常為瑣事發生爭吵,導致感情日益淡薄。婚后被告經檢查(因婚前一直拒絕進行婦科檢查)發現患有婦科疾病加之其心理障礙,所以,從x年8月26日至今雙方之間既無親密行為,更無性生活。從婚后不同床居住,到x年8月被告離家至今,我們因感情不和實際分居已兩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了。由于雙方性格不和,被告常將“離婚”二字當口頭禪,去年給原告母親發短訊說“好合好散”要與我離婚(證據一),根據她提出的離婚要求,原告于x年10初起草了《離婚協議書》送交被告,但其故意拖延、不予表態,而其實際上在做著離婚準備,為達到離婚之目的,她卻采取了先下手為強的如下行動:
1、被告又將婚后家庭共同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原告方為與被告結婚,從裝修新房、辦婚事(含彩禮3萬)已花費二十余萬元,而今落個人財兩空。婚前被告就將原告家的全部家具家電拉回她家,計有(海爾冰箱、松下洗衣機、東芝50寸背投電視機、格蘭仕微波爐、美的飲水機、音響5.1聲道、1.5米大床、1.0米小床、床墊、沙發、茶幾、得意灶具、帥康抽煙機、西貴電熱水器、落地窗簾等);婚后被告于x年8月25日當我不在家時,將我們新婚不久的夫妻共同財物非法轉移一空(證據二)至今未歸,據說是分兩輛車運走的.,包括:汽車(鑰匙、發票、產權證)及婚房內的部分家電、家具(證據三)包括原告的身份證,不知去向,被告的行為實現了其金錢至上、物質第一的價值觀。
2、嚴重侵犯我的名譽權。被告為了達到離婚之目的,不惜采取造謠污蔑的手段,對我進行人身攻擊,致使我的名譽權和身心受到極大的損害,使我非常苦惱,抬不起頭、說不起話,在單位和社會上造成極其負面的影響。被告的行為充分反映了她冷漠無情、損人利已的人生觀。
3、由于被告婚后對家庭極不負責的態度和其為所欲為的行為,已經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對我和家人(父母、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造成不可彌補的精神傷害和經濟損失。原告實在無法忍受,已經喪失了共同生活的信心,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夫妻感情,確已徹底破裂、婚姻關系名存實亡。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由于婚前彼此不夠了解,缺乏感情基礎;婚后因雙方的人生觀、價值觀存在差異,既無法共同生活,更無法建立感情。且被告亦多次提出離婚。為了使原告早日從痛苦的婚姻中解脫,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新城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王xx
x年七月二十三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6
原告:朱x,男,漢族,20xx年3月27日生,
住址:四川省興文縣大河苗族x村組
被告: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xx鎮民生工業區
法定代表人:xxxx
案由:勞動爭議糾紛
訴訟請求:
一、請求依法判決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工傷住院伙食補助費3318元,治療期間和解除勞動合同前的工資共計21780元,住院期間護理費7900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890元。
二、請求依法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共20691元。
三、請求判決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關系后的工傷繼續治療費用和誤工費用共計10000元。
四、請求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勞動鑒定費用735元。
以上四個方面共計75314元,被告已支付29049元,還應支付46265元。
五、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所有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原告朱x于x5年10月入職被告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前身為木業有限公司,于x7年8月13日進行了企業變更登記),雙方之間有著明確的勞動合同關系。x5年12月11日上午,原告朱松在上班期間工作時,被公司倒退的叉車壓傷右腿,隨即被送往欖核鎮人民醫院和何賢醫院接受治療。20xx年7月24日,經xx區勞動局番勞社工認字[x6]第118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確認原告屬于工傷。20xx年4月3日,原告第一次治療后出院(共住院114天),遵醫囑和公司安排休息,等待第二次手術治療。x7年6月12日至x7年7月25日,原告朱松到何賢醫院接受第二次手術治療,共住院44天,兩次住院共計158天。
原告朱松的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先后經xx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xx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兩次鑒定,最后被確定為傷殘捌級,醫療終結期共計11個月零4天。
現在原告朱松在第二次手術出院后,同意在被告就原告的工傷進行合理賠償后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但是由于原告朱松遵醫囑在一年之后還須進行一次取鋼板內固定手術,需要的醫療費用在5000元以上,加上誤工損失和住院伙食補助費及護理費等5000元,因此被告在此次與原告解除勞動關系時還應一次性支付原告工傷繼續治療費和其它費用不低于10000元。
綜合上述事實并結合相關法律規定,原告認為自己本案中應該得到的賠償項目及金額如下:
1、工傷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3318元(30元/天×70%×158天)
2、治療期間和解除勞動合同前期間工資21780元(工資標準按1089元/月計算,時間自x5年12月11日第一次住院開始,至x7年8月11日原告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之日止,共計20個月。即:1089元/月×20月=21780元)
3、住院期間護理費7900元(50元/天×158天)
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890元(1089元/月×10個月)
5、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共計20691元(1089元/月×19個月)
6、工傷繼續治療費用10000元(醫療費5000元+護理費誤工費5000元)
7、勞動鑒定費用735元(由原告支付的,有票據憑證)。
由于原告與被告就工傷賠償事宜多次協商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x7年8月,原告朱松向xx市xx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了勞動爭議仲裁申請,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于x7年11月12日作出了穗番勞仲字[x7]第20xx號《仲裁裁決書》,該裁決書對原告在仲裁申請中提出的.:
1、支付解除勞動合同前工資;
2、支付住院期間護理費;
3、支付工傷繼續治療費;
4、被告承擔全部仲裁費用等請求事項不予支持。原告對此《仲裁裁決書》不服,認為該裁決書對原告的部份請求不予支持不符合法律規定。
其理由是:
1、原告在提起仲裁申請之前,雙方未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雙方之間仍然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原告在治療期間和休息期間,公司未予安排工作,原告應同樣享受工資待遇;
2、原告朱松在兩次住院期間,因都是手術治療,生活無法自理,確需護理人員,因此被告單位應負責護理人員的工資,況且被告單位已認可應支付親屬護理費,并且已實際支付護理費4342元;
3、原告在一年之后還必須做一次取內固定手術,在此次與被告解除勞動關系并取得一次性賠償之后,原告已不便于再向被告索取有關費用。并且原告在本案中提起工傷繼續治療費用有醫療證明作為依據,根據法律規定,對原告提出的支付工傷繼續治療費的訴訟請求可以在本案中予以支持;
4、本案的勞動鑒定費用和仲裁費用是依法應當由被告承擔的。
由于被告現在既不安排原告工作,又不合理支付工傷待遇,至使原告現在流落異鄉,生活無著落。為了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原告特予起訴,請求人民法院早日依法判決。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朱x
20xx年12月4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7
原告:楊xx,男,x年7月15日出生,現住xx市甲區xx街道12組97號。
被告人:李xx,男,x年10月12日出生,現住xx市乙區xx街道18組12號。
訴訟請求:
1、李xx返還楊xx欠款18000元人民幣;
2、訴訟費XX元由李xx承擔。
事實與理由:
x年1月1日,李xx因經營資金緊張向楊xx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轉,寫下借條并約定6個月后一次還清欠款,利息按照銀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xx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楊xx
X年X月X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8
原告:×××,男,×××年×××月×××日生,漢族,湖北省×××公司員工,住湖北省×××縣×××村四組35號,聯系電話:×××。
被告:×××,男,×××歲,漢族,農民,住十堰市×××區×××村8組,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后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伙食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鑒定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166375元(詳見賠償清單)。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受被告雇請,到其自建房工地干活,約定日工資為180元。x2年9月14日下午6時許,原告和被告在四樓腳手架(木質)上干活,當被告從腳手架上跳下吊混凝土時不慎將木質腳手架折斷,致使原告從四樓摔到三樓受傷。傷后原告即被送到十堰市紅十字醫院,住院一夜后,15日早上緊急轉到十堰市人民醫院救治,經診斷為:右足跟骨粉碎性骨折;腰2椎體橫突骨折;腦震蕩、顱腦損傷。原告在十堰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38天,住院期間的費用總計25104元,其中被告支付了13604元,保險公司賠付了10000元,原告自己墊付了1500元。原告住院期間由妻子護理。出院醫囑為:院外繼續加強營養、臥床休息6至8周、避免負重;每月復查x線,待骨性愈合后取出內固定;休息三月。經十堰天平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原告右足弓結構破壞評定為九級傷殘;l2椎體壓縮性骨折前緣高度壓縮1/2以上評定為十級傷殘;右跟骨粉碎性骨折鋼板內固定術后內固定物取出必然發生后續治療費用需人民幣7x元左右。
綜上,原告和被告之間已經形成雇傭關系,其合法權益受我國《民法通則》的保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故原告的損失均應由被告承擔。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9
原告:李××,男,1972年2月19日出生,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住遵義縣南白鎮白龍社區六小區。
身份號碼:xxx,聯系電話:,
被告:黃××,男,40歲,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遵義縣公安局干警,住遵義縣南白鎮西大街遵義縣公安局家屬樓。聯系電話:
被告:王××,女,35歲,漢族,貴州省遵義市人,遵義市電線桿廠職工,住址同上。
訴訟請求:
一、判令二被告連帶清償原告借款30萬元,并支付原告相應利息(利息按國家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其中8萬元從20××年×月×日起算,10萬元從本案起訴之日起算,至借款還清之日止);
二、本案案件受理費,由二被告共同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雙方系朋友關系。20××年12月1日,被告黃宏在遵義市紅花崗區老城紅軍街向原告借款12萬元,并出具借條一張,未約定還款期限。
20××年×月××日,被告黃××在××市紅花崗區再次向原告借款20萬元,出具借條一張,約定20××年×月××日前還款8萬元,20××年×月××日前還款7萬元,××月××日前還款5萬元。
上述兩筆借款發生后,原告僅收到被告黃××還20××年所借款項2萬元。20××年×月××日,原告向被告催告還款無果。此后,原告通過多種途徑找被告催告還款,但被告采取轉移財產等方式逃避債務,也未向原告提供債務履行的擔保,致使原告已到期的借款不能實現,且尚未到期的借款也將面臨無法實現的`局面。因被告黃××與王××系夫妻關系,黃××借款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欺間,所借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二被告對原告承擔共同清償的連帶責任。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保障債權的實現,特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關于不安抗辯權之規定,以及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關于借款合同之相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貴州省遵義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李××
20xx年六月十八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10
原告: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路商城路交叉口國貿X室。
法定代表人:xxx,任董事長。
被告,男,x年5月16日出生,漢族,住xx市X區路號院1號樓25號。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X元,違約金X元;
二、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于x年5月31日同被告簽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由原告承包被告發包的xx市休閑商務會館改造翻新項目,合同價款為人民幣72萬元,雙方約定合同生效后由被告分四次向原告支付,具體付款方式為:簽訂合同當日支付42萬元;本項目二樓、三樓地下室及一樓后包房完工支付20萬元;項目整體完工后三個月至一百天內支付9萬元,并約定如在一百天后支付每延期一天被告應按照1000元/天的標準向原告支付滯納金(違約金);工程驗收12個月后20天內支付剩余1萬元。合同簽訂后,原告如約履行了合同義務,而被告卻在支付第一筆合同價款和第二筆價款的'一半(即1萬元)后以種種理由推拖支付剩余款項。由此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之規定訴至貴院,請依法判如所請。
此致
xx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二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11
告:xxx,女,X歲,X族,農民,家住本市七星區X路xxx號。
訴訟代理人:xxx,本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xxx,男,X歲,X族,農民,家住本市雁山區X鄉X村X組X號。
請求事項:
1,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對甲遺留房屋無繼承權;
2,請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返還房屋一間,并停止入住;
3,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堂嫂與堂弟關系。原告為甲長子媳婦,育有一子B,甲長子于20xx年車禍身亡,之后原告承擔著贍養甲乙夫妻的重任,甲乙年邁,無生活來源。被告為甲乙親生次子,自幼被送養甲兄D收養。E為甲乙之女。x1年3月,甲離世,留下與乙共有房屋五間(位于市七星區X路X號),無遺囑。甲死后,乙、原告、被告、B、E就房產歸屬發生爭議,隨后,在D的.慫恿下,被告入住了五間房中的一間。被告作為D的養子,未對甲履行贍養義務,原告認為被告無房屋繼承權,現原告要求被告搬出房屋,停止侵占。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訴至貴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x人民法院
附:起訴狀副本1份
具狀人:xxx
xxx年X月XX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范文12
原告:xxxxxx
被告:xxxxxx
被告:xx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xxxxxx
被告:xxxxxx
訴訟請求:
1、要求四被告承擔原告因交通事故的造成的人身傷害損失,共計人民幣881973元,其中被告xx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先予賠償。
2、由四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1月13日03時42分,被告xxxxxx駕駛贛G02562號“乘龍”牌貨車運載水泥管,由官渡區大板橋前往盤龍區石關村,原告xxxxxx乘坐與副駕駛位置。被告xxxxxx駕車延昆明市X003線由南向北行至昆明市第二人民醫院附近路段時,遇違章臨時停放于路上的被告xxxxxx駕駛的云A96007號貨車,xxxxxx未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xxxxxx臨危發現避讓不及,與xxxxxx車相撞,原告xxxxxx受重傷,腿部當場離斷。事后查明,被告xxxxxx駕駛贛G02562號“乘龍”牌貨車超載,并且車輛超期未車檢(車檢有效期至20xx年6月)。本交通事故事后經過第六交警大隊(昆公交認字[20xx]第00399號)認定為被告被告xxxxxx承擔主要責任,被告xxxxxx承擔次要責任,原告xxxxxx無責任。
原告xxxxxx受傷后被120急救車送往五三三醫院救治,而原告經濟能力有限,致使無法得到最好救治,右腿截肢到大腿部,需要長期的護理,此處交通事故造成了原告及其家庭的巨大損失。后經云南正大法醫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五(伍)級傷殘,并且喪失勞動能力、后期醫療費用為4000元、傷殘器具費鑒定為xxx元(每3年換一次);經過本次事故,作為家庭主要勞動力的原告xxxxxx喪失了大部分勞動力,而家庭內有老父母需要其贍養,兩子女需要撫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被告對本案原告應承擔以下民事責任:
1、傷殘賠償金:23236元×20年×60%=278832元
2、住院醫療費:157716.44元
3、護理費:120元×67天=804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67天=6700元;營養費:100元×67天=6700元;此項共計:21440元
4、交通住宿費:3761元
5、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上一年度武漢市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規定,本項按被撫養人的'住所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原告父母(母錢xxxx1938年6月3日出生,父沈xxxx1939年2月8日出生)生活費15750元/年×5×2÷2×0.6(2老人,75周歲以上)=47250元;原告兒子沈xxxx(20xx年3月18日出生)生活費:15750元/年×5÷2×0.6=23625元;原告女兒沈xx(1999年10月26日出生)生活費:15750元/年×3÷2×0.6=14175元,本項合計:85050元(根據)
6、誤工損失費:(82772元÷12月÷21.75工作日)×187天=59304元。(按照批發和零售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2772元計算,計算定殘之日前一天)
7、精神損失費:20xx0元
8、司法鑒定費:2500元
9、殘疾輔助器具費:20xx0元×12=240000元(現年43歲,計算至75周歲,每3年換一次)
10、殘體火化費:370元
11、律師代理費:13000元
以上各項費用共計:881973元人民幣。
依據昆公交認字[20xx]第00399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認定,對于上述賠償總額,作為車主xxxxxx提供的車輛未檢測合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應當與被告xxxxxx承擔相應連帶責任,被告xxxxxx應該按照交通責任認定書上認定的次要責任對原告進行賠償。
另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于上述的總賠償額,被告大地保險公司應該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先予賠償。
本案交通事故發生后,原告與四被告就相關費用未達成一致意見,原告無奈,只得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望貴院能依法裁判,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具狀人:付xx
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狀參考】相關文章:
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03-27
欠款民事起訴狀(參考范文)06-18
民事起訴狀07-21
民事起訴狀07-22
民事起訴狀(精選)09-12
【精】民事起訴狀03-18
【推薦】民事起訴狀03-19
【熱門】民事起訴狀03-21
民事起訴狀【精】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