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起訴狀錦集(15篇)
交通起訴狀1
原告:張____,女,78歲,漢族,小學文化。____市____廠退休職工。 住所地:____市興華路____號。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孫____,男,44歲,漢族,高中文化,____廠下崗職工。系原告之子。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張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李____,男,52歲。
住所地:____市興華路179號____號。
身份證號:
被告:____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住所地:____市五四西路____號。
法定代表人:劉____,該公司經理。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14074.54元+10元+2元=14086.54元;護理費__0元__12月__2年=60000元;住院火食補助費50元__36天__2人=3600元;交通費170元;鑒定費3000元;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24395.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4395.1元 以上各項損失共計129646.74元。
3、訴訟費由被告支付。
事實和理由:
__1年6月19日11時40分,被告李____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____市普慶路410號門前由南向北倒車,由于被告違章和過失將正在普慶路由東向西行走的原告張____碰倒,造成原告右腿股骨頸骨折住院治療36天出院。原告出院并未治愈,是因為年齡偏大,醫院不給做麻醉手術,采取外固定術后回家保守療養至今。
經公安交警出警現場勘察,認定這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被告負全部責任(見附件)
原告的`骨折長期不愈合,功能不能恢復,致使原本能夠獨立生活的原告癱在床上,不僅給原告帶來很大痛苦,還給家人帶來很大困難。
截止到目前,被告李____僅墊付了8000元。原告方家人由于各種開銷較大,又都是下崗職工已無力支撐。為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特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準予原告訴訟請求。
此 致
____市北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張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起訴狀2
原告:,男,xx年xx月出生,x族,xx人,法定代理人:,男,成年,系原告的父親現住xx市xx區.
代理人聯系電話:、
被告一:,男,xx年生,xx省xx縣人,身份證號碼:xxxx
現住:x區xx鎮聯系電話: 、
被告二:系x區玻璃鋁合金裝飾部的業主地址:xx市xx區聯系電話:、
被告三: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住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2號新聞大廈7、20層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支付醫療費xx元;
2、判令被告支付殘疾賠償金xx元;
3、判令被告支付護理費xx元;
4、判令被告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xx元;
5、判令被告支付必要的營養費xx元;
6、判令被告支付后續治療費 xx元;
7、判令被告支付住宿費xx元;
8、判令被告支付交通費xx元;
9、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xx元;
10、判令被告支付傷殘鑒定費xx元;
以上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xx元,判令由三被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1、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xx日17時06分許,被告一駕馭被告二粵B/號貨車沿路東往西行駛至路段時,遇原告人騎自行車橫過公路,被告一避讓不及發生碰撞,造成原告受傷。200x年x月xx日,深圳市交警局寶安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一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在該交通事故中,由于被告一的過錯,造成原告重度顱腦損傷,右額顳部急性硬膜下血腫、右額顳葉腦挫裂傷、顱骨骨折、腦疝、左枕部硬膜外血腫,外傷性癲癇。經深圳市康寧醫院精神病司法鑒定所鑒定,原告癲癇發作程度應屬于三級傷殘,精神障礙屬于輕度范圍,構成八級傷殘,構音障礙應為十級傷殘;對原告精神傷殘的護理依賴等級為部分護理依賴,護理人數估計為0.5,后期醫療費用總計應為12 元。
被告的交通肇事造成原告方的'經濟損失費達xx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相關規定,被告對原告的一切損失應承擔賠償之責任。被告二于20xx年2月21日向被告三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司購置了“第三者責任險”等車輛保險,根據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規定,被告三應對被告一、被告二所負的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責任認定書下達后,三被告卻不履行賠付之義務。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三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
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訴狀3
上訴人(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不服涵江區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民事判決(下稱“原審判決”),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依法撤銷原審判決第一項,并依法改判。
事實和理由:
一、原審判決按城鎮居民標準認定被上訴人的各項經濟損失,不僅不符合客觀事實,也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請二審法院依法予以糾正,并按農民標準予以認定。
1、被上訴人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明顯系事后單方制作而成,主要理由有以下幾個方面:
(1)租賃期限長達三年,租賃面積177.35平方,租金卻按照300元/月計算,明顯不符合市場實際情況;
(2)該《房屋租賃合同》沒有所租賃的房屋具體位置,無法證明被上訴人的實際租住地。卓坡居民委員會與涵東派出所出具的《證明》依法不能采信,《證明》中提到“暫住”,那么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暫住證明;且“新涵街號401室”與上訴人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中出租方林和平所有的房產證并非同一地址,前后存在矛盾;再者,林和平系外地人,其在涵江買房應當是用于自身居住,對外出租且租金如此廉價與常理不符。被上訴人所提交的證據,顯然系事后為達到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賠償的目的而刻意虛構而成,依法均應當不予采信,一審法院未查清案件事實,草率認定被上訴人的租住地在城區范圍,明顯錯誤,應當予以糾正。
2、被上訴人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所從事工作及主要收入來源,被上訴人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被上訴人原本就是涵江區人氏,家庭住址在涵江區江口鎮,根本無需租房。且,被上訴人為證明其收入來源曾向原審法院提交過工作及收入證明(被上訴人當庭予以撤回),根據提交的`工作收入證明,被上訴人系在荔城區西天尾鎮的鞋廠上班,那么被上訴人將房子租住在涵江根本不符合常理。被上訴人主張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照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賠償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原審法院卻予以支持明顯偏袒被上訴人。
二、被上訴人原審訴求賠償項目和金額,部分不合理,原審法院予以支持明顯錯誤,應當予以糾正。
其中,醫保費用應按醫療費總額的20%予以扣除;誤工費應當按照88.74元/天計算,誤工天數為實際住院天數101天;殘疾賠償金賠償標準應當按照11184.2元/年的標準計算;鑒定費不屬于保險公司理賠項目,保險公司不承擔;二次手術費應待實際發生后另行主張;車損費未經保險公司定損,且成龍摩托車行不具備修車資質,依法不應當予以認定。上述賠償項目及金額,請求二審法院予以糾正。
三、原審法院在交強險限額內預留給案外人的費用偏少,對案外人不公平,請求二審法院適當予以增加。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按城鎮居民標準認定被上訴人的各項經濟損失且部分賠償項目的認定是錯誤的,請二審法院依法予以糾正。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通起訴狀4
原告:xx,xx,漢族,生于xx年xx月xx日,原在xx有限公司工作
住址:xx路xx花苑xx號xx室,電話:xx
被告:xx,xx,漢族,xx有限公司駕駛員
被告: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住所:xx市xx路xx號
郵編:xx
電話:xx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損害賠償金60000元;(附清單)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20000元;
三、賠償原告助動車損失費:5000元;
四、律師代理費4000元由被告承擔;
五、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x年xx月xx日下午1:1xx,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助動車正常行經xx路、xx路路口時,遭遇被告xx駕駛的小客車(牌號為滬Axx)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并致使原告的'助動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市六人民醫院,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顱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壓痛、耳聾等。后經xx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1)。原告又于xx年xx月xx日,經xx市道路交通事故鑒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路交通事故致顱底骨折,遺留頭痛、頭暈,左耳偉導功能障礙,屬十級傷殘”(見證據2)。又于xx年xx月xx日,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原告臚腦受傷,市六人民醫院于xx年xx月xx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書,要求原告應住院手術檢查,但由于住院手術檢查費用高達1萬余元,且當時原告經濟窘迫而被告拒絕作任何賠償的情況下,原告不得不放棄了住院手術治療的機會(見證據4)。現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遺癥,經常頭痛、頭暈、耳鳴等,不得不被原單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動車損壞嚴重,至今仍在被告處。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繕和歸還義務,現已造成助動車報廢,使原告經濟損失xx元。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原告:(簽名)
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訴狀5
原告:______,性別:_____,____族,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汽車救援費____元、施救費____元、_____修理費____元,合計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在被告處投保了______全險,_____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原告向被告交納了_____費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駕駛_____在_________與______(方位)車______,原告向被告報告了_____事故,被告隨后到場進行了現場勘查。
事故發生后,原告支付了________元汽車救援費、_________元施救費、_____修理費_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元。隨后,原告向被告提出了機動__________索賠申請,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向原告送達《機動__________拒賠通知書》。
原告認為,原告在被告處投保了_____損失險,在_____期限內發生的_____事故,被告_____公司應當在_____額度內承擔賠償責任。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起訴狀6
原告廖,男,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市蘇仙區人,住________市蘇仙區________村____棟____單元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告何,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市北湖區人,住________市北湖區魯塘鎮________村____組,系湘L號肇事車輛駕駛員。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告何,男,________市北湖區人,住________市北湖區魯塘鎮________村5組,系湘L號肇事車輛車主。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市分公司,住所地: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小范,系該公司總經理。
案____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何、何連帶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法醫鑒定費、輔助器具評估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康復費等1____4.________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1____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何、何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15時許,被告何駕駛被告何所有的湘L號重型自卸貨車沿S322線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開發區工業路段時,與由南向北橫路的原告(行人)廖相撞,造成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九八醫院住院治療,后因傷情嚴重轉至________市第一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原告前后共住院天,共花醫療費454________元,出院診斷為:1、右足毀損傷;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3、頭皮挫裂傷。經司法鑒定,原告的傷情構成陸級傷殘。____年____月1____日,___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對該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認字()第A________4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何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被告何為其所有的湘L號貨車在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市分公司處投保了交強險,保險限額為12.2萬元,事故發生在該保險合同期限內。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何、何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詳見附后清單)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賠償義務,但至今,被告僅支付醫療費45____元,余款拒不支付。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判如訴請。
此致
________市北湖區法院
具狀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起訴狀7
原告廖____,男,19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郴州市蘇仙區人,住郴州市蘇仙區____村__棟__單元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被告何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____村6組,系湘L____號肇事車輛駕駛員。聯系電話:___138______。
被告何____,男,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____村5組,系湘L____號肇事車輛車主。聯系電話:___186________。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住所地:___郴州市飛虹路18號。聯系電話:___2883601。
法定代表人徐郴范,系該公司總經理。
案由:___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何____、何____連帶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法醫鑒定費、輔助器具評估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康復費等178804.77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12000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何____、何____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年7月8日15時許,被告何____駕駛被告何____所有的湘L______號重型自卸貨車沿S322線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開發區工業路段時,與由南向北橫路的原告(行人)廖____相撞,造成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九八醫院住院治療,后因傷情嚴重轉至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原告前后共住院68天,共花醫療費45497元,出院診斷為:___1、右足毀損傷;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3、頭皮挫裂傷。經司法鑒定,原告的傷情構成陸級傷殘。20____年7月19日,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對該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認字(20____)第A084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何____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被告何____為其所有的湘L______號貨車在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處投保了交強險,保險限額為12.2萬元,事故發生在該保險合同期限內。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何____、何____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詳見附后清單)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賠償義務,但至今,被告僅支付醫療費45000元,余款拒不支付。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判如訴請。
此致
_____市北湖區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起訴狀8
第一原告:張(系張之父),男,漢族,生于1x年8月29日,家住渭南市臨渭區某某花園。電話:
第二原告:郭(系張之母),女,漢族,生于1x年3月6日,家住渭南市臨渭區某某花園。
第三原告:白(系張之妻),女,漢族,生于生于1x年10月30日,家住陜西省渭南市華縣。電話:
第四原告:張(系張之子),男,漢族,生于2x年9月14日,家住渭南市臨渭區。
第一被告:,男,42歲,家住渭南市臨渭區某某鄉某某村東組。電話:
第二被告: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總經理。
住所地渭南市解放路135號新華書店圖書大廈6層。
第三被告:渭南某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該公司經理
地 址: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某某大廈某某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一 、請依法判令第二被告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四原告精神損害賠償費10000元;喪葬費19521.5 元,死亡賠償金80478.5元,車輛損失費20xx元,共1120xx元:在商業險范圍內賠償四原告死亡賠償金20xx00元。以上共計3120xx元。
二 、請依法判令第一、第三被告賠償四原告死亡賠償84421.5元,被撫養人生活費222825.5,車輛損失40900元,車輛價格鑒定費1000元,共計:349147元。
三 、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21日19時10分,駕駛陜E**133小型客車沿渭清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某某路口與由北向南張駕駛的陜E**016小型轎車相撞,造成原告死亡,被告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渭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即渭公交認字【20x】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張無責任。
死者張,生于 x年 9月13 日,為某某局在崗職工,為城鎮戶口,死亡賠償金應為: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18245元× 20年= 364900元。
喪葬費:2x年度陜西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9043元÷12個月×6個月=19521.5 元
被扶養人生活費: 張有兒子張,生于20xx年9月14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 ×(18-9)÷2=620xx.5元。
張是張父親,生于x年8月29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 ×15÷3=68915元。
郭是張母親,生于x年3月6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 ×20÷3=91887元。
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死者因交通事故死亡,給各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損害和打擊。只因目前中國國情和相關規定,所以僅酌情提出這一賠償數額。
20xx年11月6日,原告收到渭南市價格認證中心關于陜E**016的鑒定價格報告,鑒定該車事故損失價格為42900元。鑒定費為1000元。
綜上所述,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被告應承擔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費用,據此,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臨渭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〇xx年*月**日
交通起訴狀9
原告:_______,女,漢族,生于20____年__月__日,北京____有限公司職員
住址:_________路____小區5號301室,電話: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男,漢族,北京____有限公司駕駛員
被告:_________,北京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董事長
住所:_________北京市____路5號
電話: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
一、賠償原告截止起訴前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殘疾用具費、復印費、鑒定費、鑒證費等合計132421.11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_________元;
三、賠償原告電動車損失費:_________元;
四、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13:___35分,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電動車正常行經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路路口時,遭遇被告______駕駛的小客車(牌號為京A______)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并致使原告的'電動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北京人民醫院,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顱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耳聾等。后經____________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一)。
原告又于20____年10月18日,經交通事故鑒定中心傷殘評定,確定屬十級傷殘”(見證據二)。事故造成原告留有后遺癥,經常頭痛、頭暈、耳鳴等,不得不被原單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動車損壞嚴重,至今仍在被告處。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繕和歸還義務,現已造成助動車報廢,使原告經濟損失5000元。(證據三)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_________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望法院予以公正裁決。
此致。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起訴狀10
甲方:xx乙方:xx
x年xx月xx日上午,乙方在x地上車乘坐甲方由xx駕駛的xx號大客車前往xx,客車到xx后,在乙方下車門時,因車輛突然后溜,致使乙方倒地受傷,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在xx住院治療。現乙方自愿出院,并同意參照國家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處理的規定項目和標準進行一次性賠償。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對乙方受傷后的相關賠償問題,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乙方的`住院醫療費人民幣xx元、住院護理費xx元(30天x27.4元/天)、住院伙食補助費300元(30天x100元/天),以上費用合計人民幣xx元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出院后的繼續治療費、護理費等相關(包干)費用合計人民幣xx元,由甲方一次性補償;
三、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有關本起事故的賠償爭議已全部解決;今后乙方不得以本起事故為由,再主張任何權利,雙方不得再發生與本起事故有關的糾紛。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訴狀11
原告(yuangao)一:楊,男,身份證:
住址:河南省商丘市
原告(yuangao)二:溫州市xxx
住所:溫州市溫金大道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何煥明,廣東博浩律師事務所律師
地址:廣州市五羊新城東興南路號,電話:
被告一:,男,身份證
住址:四川省富順縣
被告二:廣州市
住址:廣州市天河區車陂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三廣州
住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被告四: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珠江新城華就路
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1,判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連帶賠償原告車輛修理費58938元,評估費2800元;
2,判決被告四在交通強制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3,判決上述四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分許,原告一駕駛原告二所屬的車輛浙C13xxx重型半掛引車在廣惠高速公路自惠東向廣州方向正常行駛;被告一駕駛車牌號為粵AD1233重型半掛引車也行駛在廣惠高速公路上,且被告一所駕駛車輛與原告同方向自惠東向廣州方向行駛,由于被告一駕駛過程中操作不當,造成粵AD1xxx車輛與浙C1xxx重型半掛引車發生碰撞,經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確定,被告一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后,原告將車輛開到華南地區唯一有資質維修此類車型的廣州優駟達商用車服務有限公司(一類機動車維修公司)進行維修,維修期間原告委托了廣州市華盟價格事務所有限公司對事故車輛之損失價格進行了評估,車輛拆檢后經鑒定,車輛損失總價為58525元(見穗華價估(新)〔20xx),而實際維修總價為58938元。
經查證,被告一是被告二聘請的司機,事故發生時正在執行被告二指派的.運輸任務。而肇事車輛粵AD1xx重型半掛引車屬被告三所有,但一直由被告二使用,因此,由被告二以被保險人直接向被告四購買了交通強制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現原告的車輛已修復,事故給原告造成損失共計58938元,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第(五)項的規定“……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原告以實際損失向被告二及被告三索賠未果,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法院提起訴訟,請貴法院支持原告的請求。
交通起訴狀12
原告廖____,男,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郴州市蘇仙區人,住郴州市蘇仙區____村__棟__單元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被告何____,男,_____年__月__日出生,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______________,系湘L____號肇事車輛駕駛員。聯系電話:______。
被告何____,男,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______________,系湘L____號肇事車輛車主。聯系電話:________。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徐郴范,系該公司總經理。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何____、何____連帶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法醫鑒定費、輔助器具評估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康復費等178804.77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12000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何____、何____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___年7月8日15時許,被告何____駕駛被告何____所有的湘L______號重型自卸貨車沿S322線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開發區工業路段時,與由南向北橫路的原告(行人)廖____相撞,造成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九八醫院住院治療,后因傷情嚴重轉至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原告前后共住院68天,共花醫療費45497元,出院診斷為:
1、右足毀損傷;
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
3、頭皮挫裂傷。經司法鑒定,原告的.傷情構成陸級傷殘。
20___年7月19日,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對該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認字(20____)第A084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何____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被告何____為其所有的湘L______號貨車在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處投保了交強險,保險限額為12.2萬元,事故發生在該保險合同期限內。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何____、何____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詳見附后清單)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賠償義務,但至今,被告僅支付醫療費45000元,余款拒不支付。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判如訴請。
此致
_____市北湖區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起訴狀13
原告:性別:男年齡:民族:漢住所:身份證:
被告(一):性別:年齡:住址:聯系方式:
被告(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負責人:地址:聯系方式:請求事項:
一、請求被告承擔傷殘賠償金70792。2元。
二、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原告之子)生活費17204。2元,承擔(原告之女)生活費25806。3元。合計43010。5元。
三、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原告父親)扶養費5883。22元,承擔被扶養人(原告母親)扶養費7984。37元。合計13867。59元。
四、請求被告承擔醫療費75000。00元(醫療費約125000。00,被告已承擔50000,具體數額以醫院證明為準)。后續治療醫療費120__元。合計:820__元。
五、請求被告承擔誤工費35000元。
六、請求被告承擔護理費21000元(08/2/2—08/8/31)、1800元(08/8/31—08/10/6);交通費351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2200元、營養費5000元。合計:43510元。
七、請求被告承擔精神賠償金20__0元。
八、以上合計:308180。29。
九、請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十、請求二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事實和理由:
20__年2月2日晚上8時40分,在某某廣場地下停車場,被告(一)駕駛機動車從停車場駛出,行駛至地下停車場出入口通道右轉彎時,從后面撞倒原告并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被告不是直接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而是把原告撞倒,車停了下來再次加速,車的右輪從原告下腹部碾壓過去,被告在停車場駛出時速度過快,未盡注意義務,沒有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壓過去,造成原告九級傷殘。
20__年3月14日某某交通警察大隊作出了交通事故認定,但是在20__年8月25日才向原告宣布,當時原告就懷疑被告(一)酒后駕駛,因為事發時間為晚上八點多,正是晚飯時間,況且被告(一)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過,是旁邊有人叫停車時車才停下來,種種跡象表明被告(一)有可能酒后駕駛,原告向交警大隊提出質疑,交警大隊既未給被告(一)做酒精檢測,也未要求原告提供事故經過,忽略被告(一)存在嚴重過錯,只作了簡單的筆錄后就作出事故認定,原告對該份事故認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客觀性心存疑慮。原告申請法庭能詳細了解當時的事發經過,調取事發錄像資料以確定當時事發情況及責任關系。
原告在醫院住院將近一年,花費醫藥費十多萬,并落下殘疾,被告支付少量醫療費后對原告不聞不問,導致原告至今大部分醫療費都未能結清,原告上有年老無工作能力無經濟來源的父母,下有二個未成年的子女,被告的人身侵權行為給原告身體、經濟、家庭、生活帶來巨大傷害。
被告人身侵權行為導致原告傷殘,雖然傷殘鑒定原告喪失的是部分勞動能力,但原告從事的.是貨物運輸行業,除了汽車貨運原告無其它特長也無其它手藝,而被告侵權行為導致原告右腿殘疾,從此原告不能再從事汽車運輸,甚至不能再開車,使原告不能再從事賴以維持生計的工作。一直靠原告扶養的父母受到非常大的精神打擊,生活著落出現問題,原告二個未成年人的小孩可能從此生活在父親殘疾的陰影之下,對原告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負面影響,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打擊是非常大的。原告作為父母的經濟來源支柱,作為自己家庭的頂梁柱,從此可能變成傷殘人士,原告及其家庭成員的精神損失是顯而易見的。
根據《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廣東省20__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民事訴訟法》及交通法規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被告的行為造成了原告人身及精神受到巨大傷害,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造成無法彌補的痛苦,被告應承擔相應責任,而被告至今未給原告任何賠償,據此,原告為維護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交通起訴狀14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訴訟請求:
一、賠償原告醫療費、交通費共計xx元;
二、賠償原告車輛損失費xx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xx元;
四、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x年xx月xx日下午xx時,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車正常行經xx路、xx路路口時,遭遇被告xx駕駛的車(牌號為xx)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市xx醫院,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等。后經xx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xx)。原告又于xx年xx月xx日,經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鑒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xxxx,屬xx級傷殘”(見證據xx)。雙方就賠償事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原告:xx
xx年xx月xx日
附:
起訴狀副本xx份;
證據材料副本xx份。
交通起訴狀15
一、訴訟時間點
1、交通事故發生后,交通隊介入調查,待交通隊下發事故認定書后,各方才能就自己的損失提起訴訟。
2、受傷人員在責任認定確定后,可以就自己已經花費的費用提起訴訟,但本律師認為,作為傷者如果自己有能力墊付醫療費等費用,盡量在第一次治療完畢后提起一次訴訟,二次手術并鑒定傷殘后,進行第二次訴訟,這樣既保證了自己的權利,又節省了訴訟資源。
3、作為財產損失的當事人,應當就自己的損失進行鑒定,確定損失額度,便可訴訟,不要耽誤。
二、訴訟前的準備
交通事故案件雖說比較普遍,但卻屬于比較復雜的案件,訴訟前的準備工作至關重要,作為律師從事專業的法律工作都要專心細致,對于普通老百姓簡直是無從下手。
首先,一般的交通事故案件的賠償項目大概有醫療費、誤工費、陪伴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鑒定費、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死亡案件還有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有財物損失和車輛損失的還包括車輛損失費、停車費、鑒定費、拆解費、定損費及其他財產損失等諸多費用,根據案件的不同,賠償項目有所差異,但是基本包括其中。上述所有損失費用的項目,基本上都應當在訴訟前將相應損失的證據、標準、計算依據及數額準備好,否則在訴訟中會處于不利地位,法院很難支持沒有證據的`賠償項目。這些復雜的工作,必須做到細致入微,不能有所疏漏。
其次,查清對方當事人的身份、住址和聯系方式,以便于法院通知被告,這里需要調查的一般多為保險公司和法人當事人。
再次,需要準備必要的訴訟費、鑒定費及律師代理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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