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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積分入戶申請流程
大家了解蘇州積分入戶申請流程嗎?積分入戶是一項讓在蘇州工作的人落戶蘇州的政策!以下是文書幫帶來的:蘇州積分入戶申請流程,請閱讀!
蘇州積分入戶流程
一、提出申請
已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的,在市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積不低于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標準的申請人,戶口需遷入本市的,應于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節假日除外)向其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格。
二、提供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2、居住證原件;
3、戶口簿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
4、家庭關系證明;
5、在本市有自有居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書、公有住房租賃證等權證原件;
6、其他相關涉及加分的證明材料請盡可能提供。
上述材料在積分申請受理時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三、受理申請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對申請人提供的各類資料進行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申請人信息錄入“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系統”積分入戶模塊。拍攝照片后,出具受理回執。
四、審核評分
各審核評分職能部門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受理窗口錄入的資料分別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的退回申請受理窗口,審核通過的做出評分并反饋系統。
五、公布指標
市公安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公共資源的實際情況,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流動人口遷入本市戶籍(以下稱“入戶指標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兩次統一向社會公布上半年“入戶指標數”和下半年“入戶指標數”。
六、排名公示
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據入戶指標數,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經市公安部門確認后,在本市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七、發放準入卡
經公示無異議的,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積分戶籍準入卡。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提出,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應于10個工作日內核實并予以答復。
八、辦理手續
獲得戶籍準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于60日內攜帶積分戶籍準入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準入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九、監督
已取得積分戶籍準入卡,將戶口遷入蘇州市的申請人,如在積分戶籍準入申請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違規舞弊行為的,根據公安部《關于對弄虛作假非法落戶被注銷戶口人員在原遷出地恢復戶口有關問題的批復》(公治〔2006〕360號)規定,將戶口退回原遷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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