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殘疾補助
精神殘疾人是否有精神殘疾補助
弟弟患有二級精神殘疾、患淋巴結核病,無勞動能力,享受伊寧市低保。
長期以來,家人一直照顧其生活起居,進行醫治。
二級精神殘疾能否享受相關精神殘疾補助?
州殘聯回復:
自2009年開始,州直啟動實施“陽光家園計劃”項目。
該項目按照居家托養和日間照料為重點,適度發展寄宿托養的原則,依靠國家托養補貼和當地財政支持,為殘疾人提供直接服務,減輕殘疾人家庭的負擔,同時對接受托養服務的殘疾人進行康復訓練。
項目資助對象為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或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的困難殘疾人家庭中,處于就業年齡且無業、長期需要家庭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的持證殘疾人。
居家托養的資助標準城鎮不低于每年1500元/人,農村不低于每年1000元/人。
海寧市精神殘疾鑒定、規定病種、門診補助流程
一、海寧市精神殘疾鑒定流程
1、對象:市內外精神專科醫院住院治療確診為精神病后一年以上未愈、社會生活功能明顯下降、參加當地精神病管理治療網絡的病人。
2、流程:
(1)去當地村(居)委會領取殘疾鑒定申請表后,帶好以往病歷資料或診斷證明,由監護人陪同。
(2)在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精神科評定殘疾等級。
(3)符合精神殘疾標準的,由市殘聯制作《殘疾人證》后發放到社區。
(4)接社區通知后前去領取。
二、海寧市重性精神病人規定病種證申請流程
1、對象:符合六類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的農/醫保病人。
2、流程:
(1)隨帶殘疾證、身份證、農/醫保卡、病歷本復印件,由監護人陪同。
(2)在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精神科門診申請并由醫生審核。
(3)符合條件者持申請表,在海寧市精神病防治康復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精防辦,掛靠市第四人民醫院)登記并蓋章。
(4)在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醫保科登記并蓋章。
(5)到市社保中心辦理并領取《重性精神疾病規定病種證》,憑規定病種證在精神科門診實時刷卡報銷。
三、海寧市困難精神病人門診醫療補助流程
1、背景:根據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印發海寧市殘疾人保障辦法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海政辦〔2013〕182號)制訂。
2、流程:
(1)在鎮(街道)社區衛生院精防醫生處填寫《海寧市新增精神病人門診服藥確認表》。
(2)隨帶殘疾證、身份證、農/醫保卡、病歷本去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精防辦審核并蓋章。
(3)海寧市殘聯復審并蓋章。
(4)海寧市殘聯確認并通知當地鎮(街道)殘聯,病人每年底上交當年就診發票至社區精防醫生處匯總,市精防辦審核報銷金額,市殘聯報市財政局后,由市殘聯通過當地鎮(街道)殘聯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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