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生活補助費標準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標準【1】
答: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標準是:(一)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遺屬,不分農村居民 、城鎮居民,每人每月補助標準均按戶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執行(由民政部門代表市政府公布)。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隨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調整相應進行調整。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遺屬,適當提高補助標準:1、死者系因公犧牲并被授予烈士稱號的,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一)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50%。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死者的遺屬,其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一)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30%。
3、因公死亡人員的遺屬以及孤獨單身的遺屬,其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一)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20% 。
4、兼有1、2、3項幾種情況的,只能按其中一項提高補助標準,不能累加。
生活補助費賠償標準【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1、住院伙食補助費,一般都是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標準來補助。
其陪護人員不享受此項賠償。
2、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附:相關法律與司解釋關于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規定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9第第4款前半句職工住院治療工作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
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3款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
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3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的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第1款第3項住院伙食補助費的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當根據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療期間的時間,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寶機關一般工人選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受害的傷殘情況、治療醫院的意見決定是否賠償營養費及其數額。
第2款當事人的親友參加處理觸電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參照第一款的有關規定計算,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3人。
【生活補助費標準】相關文章:
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06-24
住房補助費申請書06-13
生活用紙市場調研報告范文標準03-28
低碳環保生活倡議書標準范本01-11
標準離婚協議標準版09-01
標準廠房租賃標準合同12-12
標準個人購房合同買房標準合同02-01
標準的離職證明05-03
標準簡歷的模板09-11
標準實習證明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