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浙江國地稅聯合電子稅務局地稅
納稅人若存在某房產有多個承租戶且租賃期不一致情況時,為簡便申報手續,網稅系統允許納稅人在申報從租計征房產稅時,可將多次跨月取得的租賃收入在當年內選擇任一個月進行合并申報,其他月份無須零申報。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浙江國地稅聯合電子稅務局地稅,歡迎閱讀。
浙江國地稅打造便民辦稅“綜合體”
國家稅務總局最近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在第三方開展的20xx年度全國納稅人滿意度專項調查工作中,浙江省國稅局、地稅局雙雙取得綜合得分和各分類分項目得分全國第一名的成績。據浙江省國稅局局長龍岳輝介紹,這是浙江省國稅局、地稅局合力攻關,打造便民辦稅“綜合體”的成果體現。
過去開一張銷售發票,要先跑國稅再跑地稅,現在一個地方全解決。浙江省國稅局、地稅局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采取人員互駐、共建聯合辦稅服務廳和網上涉稅業務融合等多種方式,實現“窗口融合、業務通辦”。截至10月底,全省國稅、地稅系統共建77個聯合辦稅服務廳,同進政務大廳103個,88個國稅大廳、126個地稅大廳互設窗口,實現了聯合辦稅全省全覆蓋。11月1日起,浙江省國稅局、地稅局在部分地區實行辦稅事項省內通辦,12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
申報注意事項
1、納稅人補申報“1月1日”前房、土兩稅,應到辦稅服務大廳辦理補申報,但是納稅人必須先補做房產稅或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采集。
2、納稅人若存在某房產有多個承租戶且租賃期不一致情況時,為簡便申報手續,網稅系統允許納稅人在申報從租計征房產稅時,可將多次跨月取得的租賃收入在當年內選擇任一個月進行合并申報,其他月份無須零申報。
3、若存在多本產權證的納稅人,稅源登記應按不同的產權證逐筆進行登記;若一塊土地上存在一本土地證多本房產證的,其土地價值按房產建筑面積進行分攤并計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從價)。
4、如果納稅義務有效期選擇錯了,在未申報的情況下,可以刪除整條采集信息,從頭開始重新采集、重新維護一次。如果已經申報了,則無法進行修改,因此務必檢查核對相關信息。無法作廢的情況下,可通過變更應稅信息進行維護,分兩種情況:
(1)如果納稅義務有效期選擇早了,可聯系當地稅務部門對不需申報的所屬期進行應稅信息修改。
(2)如果納稅義務有效期選擇遲了,可將變更有效期起往前修改,變更有效期起設定為需補申報屬期的上個月底。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收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和執行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收的有關制度和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檢查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收政策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負責地方稅收的征收管理;根據有關要求,編制年度地方稅收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有關規費、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定相關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
(四)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學、嚴密、高效的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管體系,制定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管的具體規定、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辦理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減免等具體事項。
(五)負責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收的稽查。制定全省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收稽查的實施意見和辦法,監督檢查各級地稅部門依法稽查,組織協調全省地稅大要案的查處。
(六)對省以下地方稅務系統實行垂直管理。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等垂直管理工作。
(七)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設。
(八)組織開展稅收宣傳和政策理論研究;開展地方稅政工作的調查研究;組織實施注冊稅務師的管理,規范稅務代理行為。
(九)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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