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委托合同匯編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律師委托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律師委托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XXX責任糾紛一案,委托乙方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案件的一審訴訟。乙方可根據案件進展及需要變更指派律師,但應當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師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代為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代為整理證據資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為參與庭前證據交換、對證據發表意見。
3、代為出庭應訴,參與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發表代理意見。
4、代為簽發法律文書,代為簽收司法文書。
特別授權: 代為調解,簽署調解文書,代繳代領訴訟費
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整(¥ 元),甲方繳交給法院的訴訟費及鑒定費用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陳述案情和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乙方嚴格保守案情秘密,但為辦案所需運用披露和政府有權機關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進行必要的調查后:
1、乙方發現事實的情況與甲方的陳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無過錯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發現甲方有意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七、乙方指派律師開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費或拒交律師費用,否則乙方可以終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乙方的賠償額最高不超過其實際已收取的律師費。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一審判決 時止。
十、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附注:
1、除有特別約定外,甲方不得將任何其認為是原始證據的材料交給乙方保管,任何交給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將被認為是復印(制)材料。
2、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則簽訂本合同 ,對合同條款理解無異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訂立遺囑,委托乙方進行見證,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見證律師。
第二條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訂立遺囑事宜進行律師見證。
第三條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協商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5000元。
第六條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因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失誤導致《律師見證書》被撤銷或其證明效力不被認可,而給委托人及/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律師事務所的.賠償上限為給委托人及/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不予見證或拒絕出具《律師見證書》:委托人權利能力/行為能力有瑕疵、委托人無權委托、委托人在委托見證事項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實、委托見證事項的內容或所涉標的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且委托人不同意糾正或補救的、委托見證事項的事實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發現委托人有違法動機或目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有權撤銷《律師見證書》并由委托人及/或利害關系人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與委托見證事項相關的重要事實系委托人或相關方的虛假陳述、律師事務所發現因律師工作失誤導致《律師見證書》重大錯誤、其它情形導致《律師見證書》錯誤的。律師事務所按照合同約定撤銷《律師見證書》的,應當書面通知委托人,并根據《委托見證協議》載明的見證用途/目的通知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規定。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律師委托合同3
(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 與 的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范圍內,由委托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
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浙江杭州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律師委托合同4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與的糾紛一案,根據《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委托事項包括: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具體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2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并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個月一次向甲方書面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并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乙方均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的、符合國家稅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正規發票。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由承擔。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無正當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機構通知參加庭審的;
3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4不勝任委托代理事項的;
5違反第四條第5項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
6違反第四條第6項規定丟失甲方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通過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執業保險賠償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但不超過乙方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總額。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應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律師費以及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對于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任命_________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被指定的律師因故不能中途履行職責的,應當負責另行指定律師接任。乙方指派的律師必須認真、忠實地對委托事項負責,并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以下事項
1、調查和收集證據
2、申請仲裁
3、提前介入
4、法律幫助
5、刑事辯護
6、本案的.一審工作
7、本案二審
8、申請執行爭議案件時,聘請乙方律師作為案件代理人,雙方協商一致。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接受委托后,乙方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或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合同的,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先一次性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元。
五、甲方選擇的收費方式確定后,無論乙方以何種方式(包括訴訟或非訴訟)為甲方催收債務或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即不限于法院強制執行,包括債務人自愿還款等)。),視為乙方完成了甲方委托的工作,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收費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自雙方約定的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律師委托合同6
甲方:
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聘請吳建輝為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乙方是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審慎的法律服務..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起草、修改和審核合同及其他相關法律事務文件。
3.接受甲方的委托,參與一般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為甲方提供服務,以了解債務人和業務對手的信用狀況和履約能力。
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提供服務,對其持股及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管。
7.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方式和保證:
1.乙方不定期或定期到甲方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將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將相關服務告知甲方,每年年底及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保證不再向甲方的訴訟和仲裁對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如果訴訟或仲裁對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與乙方簽訂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則另行協商。
四.甲方的合作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聯系乙方律師。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相關的信息和資料。如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不實或不充分,乙方律師雖盡職盡責,但仍無法避免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事務時,甲方應免費為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的核定和支付: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咨詢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
2.乙方不向甲方收取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的費用..
3.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額外收費,但應給予相應的優惠:
(1)為甲方的并購等資本運營提供服務。
(2)商業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股權轉換、重大項目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的委托,在訴訟和仲裁活動中代表甲方。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和本部門工作人員差旅費。
2.甲方委托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到外地的差旅費。
3.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甲方委托并經甲方批準的其他必要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的行使: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出具委托書并辦理相關代理手續。對于涉及甲方實質性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應在實施前獲得甲方的特別書面授權。
八.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如接觸到甲方的經營管理情況、相關信息(包括計算機信息)及其他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予以保密。除非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案件需要,乙方律師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在服務期內,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計劃、專業展示計劃和專屬服務模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秘密,甲方有義務保守秘密,不得向其他任何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泄露。甲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的協商所產生的合同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合同期滿后可續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
律師委托合同7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欲就其申請進入;
2.甲方需要委托專業的涉外代理機構代為向指定的國家申請專利;
3.乙方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擁有專業的專利代理人,有豐富的專利代理經驗,可提供專業的專利申請代理服務。
甲方經充分了解后,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專利申請之委托代理達成如下合同:
第1條委托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其進入歐洲、美國的專利申請及批準過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員負責上述專利申請的安排翻譯、國外聯絡以及國外審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辦人員:。
電話:。
郵寄地址:。
電子郵箱:。
1.3甲方授權乙方處理本合同所涉申請案的上述事宜,但發生阻礙甲方申請專利的事項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書面處理意見開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聯系人配合乙方辦理應由甲方負責的有關資料的蓋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達甲方的相關材料,應通過下列聯系方式向甲方傳送。
聯系人:。
電話:。
郵寄地址:。
電子郵箱:。
第2條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專利申請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權及時了解上述專利申請的進程及相關情況;
(2)在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2.2甲方義務
(1)甲方應明確申請的國家,及時提供各種證明文件,辦理必要的委托手續;
(2)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聯系,并及時交接有關文件,如有人員或通訊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3)專利申請過程中,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有關專利申請書面通知后,應在該書面通知所述期限內,及時給乙方進一步作業的書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費金額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應的翻譯費、國外預付款、國內基本作業費用;
(5)若1.4中所述聯系人、權限及聯系方式變更,甲方需另行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與新聯系人聯系所有專利事宜;
若沒有提供書面通知,乙方視為原聯系人、權限及聯系方式沒有變更,因此而導致相應的專利事務過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3條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相關費用;
(2)在甲方違約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3.2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內容,為甲方提供專利代理服務;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員變更的,應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應在收到甲方作業指示之日起3周內完成翻譯稿,返給甲方審閱;
(4)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確認一周內,向美國及歐洲提交專利文件,并明確指示函;
(5)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告專利申請過程中事務的處理意見,并及時征求甲方意見;
(6)乙方在完成代理遞件后,應將申請文件副本轉交甲方;并于得到國外的各種匯報信及賬單等文件之后,立即將上述文件轉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提出具體答辯和申請文件修改意見;
(8)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費用情況匯報甲方;
(9)乙方應嚴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一切商業秘密,上述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欲申請專利相關的技術信息及與甲方經營相關的商業信息。
第4條費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付乙方預付款為:RMB元,該預付款的構成如下:
(1)歐洲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歐洲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折合RMB元,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2)美國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美國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折合RMB,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3)翻譯、校對工作由乙方完成,費用為RMB元:
(4)乙方給甲方依據上述費用開具正規發票。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預付款支付給乙方;
4.2以下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的數額憑正式報銷憑證從甲方所支付的.預付款中支出:
(1)遞交階段之后乙方所產生的實質代理費用,如答復國外專利局的補正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等,由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
(2)辦理境外匯款的手續費及傳真、郵寄等必要的基本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費用,乙方應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結算,剩余部分應在本合同終止時返還甲方。
4.4當預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經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的費用時,乙方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經審查認為合理的,應保證在乙方書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將費用匯到指定的賬戶。
4.5預付款中費用不包括超項費、超頁費、各國授權前維持費、分案申請、答復駁回、請求復審、美國提RCE、延期、各種項目變更、公證及認證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費用及國內外代理費。國外發生官費及律師費用,乙方依照實際發生費用向甲方請款;國內代理費相關費用標準(若涉及)見特殊程序代理費報價表(附件1)。
第5條合同終止
5.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導致申請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國內基本代理費不予退還。乙方收取的預付款中國外費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還,尚未對外支付的,乙方應在合同終止7日內退還甲方。乙方應于合同終止的同時通知國外律師停止作業,因乙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合同終止日之后仍發生費用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義務,本合同終止。
第6條法律責任
6.1甲方應按照乙方代理專利申請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證明文件、辦理委托手續,否則造成申請受阻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員、通訊地址變更、未及時給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轉寄受阻或延誤期限,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3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甲方的專利申請被駁回或者被視為撤回的,如可彌補,乙方應義務彌補,彌補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如不可彌補,乙方應在7日內退回該申請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和預付費,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條第3.2(9)款約定的,應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5乙方委托的歐洲及美國律師應具備在本國專利申請業務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且熟悉本國專利申請流程,能夠正確處理在專利申請各階段遇到的特殊情況。如乙方違背該原則委托律師的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申請到專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項的30%支付違約金。
第7條其他
7.1本合同專利申請,授權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期限管理的,雙方另行簽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如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雙方簽章日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律師委托合同8
委托人: 公民身份證號:
受托人: 公民身份證號:
見證人: 律師執業證號: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辦理 ,合伙人變更事宜,受托人的權限如下:
1、 代為簽署相關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所需要的材料及有關的'法律文件。
2、 代為辦理上述合伙企業設立過程中涉及的工商、稅務、銀行等所需要的一切手續。
3、
4、 代為辦理所需繳納的稅費及其相關事宜。 。
受托人在委托期限內辦理上述事宜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認可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受托期限:自本委托書簽署至20xx年x月x日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律師委托合同9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申請股票上市,現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股票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但對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不負責任。
四、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出現錯誤,如果受損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賠償請求,甲方負責賠償后,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以_________保險公司規定的為準。
五、乙方律師應對甲方尚未了結的經濟仲裁、訴訟和有關爭議勝訴敗訴及其經濟后果作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的法律意見書只是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律師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應為乙方在辦理法律事務時提供便利,并承擔乙方因此而發生的交通、通訊及材料等費用,該費用為律師的辦案費。
七、參照中國司法部制定的《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按_________計算,二項總和為律師費。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務難度較大,所需時間較長,律師費的數額,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收費。
八、乙方先按半數計收律師費,即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的三天內支付,該律師費無論甲方的股票最終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還。余下部分的律師費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準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退還用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費不子退還。甲方未付的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股票上市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與廣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廣州市新錦龍塑料助劑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范執行。委托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托人須知》。《委托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后果并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并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壹萬兩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關系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著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權限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1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處理與________的責任糾紛案件。經協商,雙方訂立以下條款,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托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案件的一審訴訟。乙方可根據案件進展和需要更換指定律師,但應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師應當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準則、職業道德和勤勉盡責,以及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代為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代為整理證據材料,提交法院。
2、參加庭審前的證據交換,對證據發表意見。
3、代表法院應訴,參與法院調查、法庭辯論,發表代理意見。
4、出具法律文書,簽收司法文書。特別授權:代為調解,簽署調解文書,代付訴訟費。
4、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元整(¥元),甲方承擔向法院支付的訴訟費和鑒定費。
6、甲方應如實、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陳述案情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乙方應嚴格保守案件秘密,但辦理案件所需的披露和政府機關的要求除外。
四、乙方接受委托進行必要的調查后:
1、如果乙方發現事實與甲方提供的陳述和材料不一致,且甲方沒有過錯,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發現甲方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指定律師開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款或拒絕支付律師費,否則乙方可終止工作。
六、因一方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乙方的賠償金額不得超過其實際收取的'訴訟費。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判決之日止。
八、如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甲方不需要或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視為乙方已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注意:
1、除非另有約定,甲方不得將其認為是原始證據的任何材料移交給乙方保管,移交給乙方保管的任何材料將被視為復制(制造)材料。
2、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對合同條款的理解無異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律師委托合同12
甲方:
乙方:
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管東平律師擔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指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師必須對委托事項認真負責,盡忠職守。
1、調查取證
2、申請仲裁
3、提前介入
4、法律幫助
5、刑事辯護
6、本案一審項工作
7、本案二審
8、申請執行糾紛一案,聘請乙方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一致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如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所交的費用不予退還。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納律師代理費: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元于月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選擇的收費方式確定后,無論乙方通過何種途徑(包括訴訟或非訴訟)為甲方追收回債款或維護了甲方的合法權益(即不限于法院執行,包括債務人主動還款等),均應視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應按雙方商定的'收費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雙方約定的委托事項完結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律師委托合同13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職務:
電話: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律師為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二、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范圍:
1、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咨詢;
2、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地點,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均有承擔保密責任的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見及其他法律文書透露、提供給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人民幣萬元。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或仲裁,律師代理費雙方另行協商。
七、如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異地出差,乙方律師出差期間的相關費用(含交通費、差旅費和各項雜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如甲方故意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不實材料,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日期:日期:
律師委托合同14
委托人: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簡稱乙方)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并進行和解;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xx元。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代表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律師: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15
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經與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師擔任___________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辯護人。
二、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___________向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__元。
三、本委托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__止。
四、本委托協議如需變更,另行協商。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師事務所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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