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科技創新背景下我國文化產業升級路徑選擇論文
一、科技創新與文化產業的耦合
正在蓬勃發展的高新技術,廣泛而深刻地影響著人類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影響著包括文化生活在內的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和各個層面。以數字化、網絡化和多媒體化為代表的當代信息技術革命,全方位地作用于文化產業的各個發展階段,不斷地賦予文化創意新的內涵,拓展文化創意產品的表現形式,再現和提升文化作品的價值,不僅帶來了嶄新經濟形態的數字經濟和網絡經濟,而且帶來嶄新文化形態的數字文化和網絡文化。
高速發展的文化產業,是文化和高新技術相結合的產物。文化影響著科技的生成、發展與傳播,影響著創新的進程和結果。技術的進步又賦予了文化新的產品形式和展示方式。文化產業在我國取得飛速發展的同時,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高新技術成為文化產業發展的巨大動力。在文化的本體形態、經濟形態和技術形態曰益變革的時代,如何把握時代的脈搏,順應高新科技發展的趨勢,倡導科技創新,運用高科技手段去改造與提升傳統文化產業、開發新興文化產業,傳播先進文化,實現文化產業的跨越式發展,促進中華文化的繁榮和創新,是我們正在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
二、科技創新對文化產業升級的作用機理
文化產業是一個創意開端、內容為主、面向市場、滿足消費者的服務性產業,高新技術對其產業鏈的各個環節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在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創意階段,高新技術幫助其以豐富的形態呈現設計思路和產品雛形,如動漫、網絡游戲等軟件開發中需要的仿真技術、計算機圖形技術、數據傳輸技術等,以及工業設計中需要的CDCAM等應用開發軟件。在生產階段,一方面,高新技術幫助以盡可能多、盡可能貼近不同消費者需求的媒體形態承載文化產品信息,如產生以光盤、軟件包、網頁、視頻、物理設備等多種形態為載體的文化產品;另一方面,新媒體技術改變了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生產過程和基本方式。在發行階段,高新技術幫助以更少的成本、更快的速度、更便捷的方式送達消費者,如通過網絡利用電子商務等方式進行。在使用或消費階段,高新技術一方面直接地為消費者消費文化產品、進行體驗式消費提供軟件和硬件支持,如電腦、電視(高清電視、流媒體電視)手機、PA等終端設施和視頻軟件、網絡流媒體軟件等;另一方面,高新技術為消費者創造了盡可能全面、深入送達文化產品和服務信息的平臺,為其消費所有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創造接受技術、信息支持與服務的便捷渠道。
由此可以看出,高新技術貫穿了文化產業的整個價值鏈條,同時為文化資源的充分開發利用和產業鏈條的延伸帶來了更大的空間,科技創新是促進文化產業鏈升級的關鍵因素:一方面信息知識和科技創新的不斷擴散以及應用速度和強度的不斷増加,使科技増長周期不斷縮短,進而使文化產業更新周期相應縮短,提高生產效率;另一方面,科技的高速發展和數字技術的不斷升級,使文化產業產向高技術、高集約化演化,促進文化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延伸了文化產業鏈,使文化產業向新業態、高層次發展,不斷創造出新的増長極。此外文化產業在與周邊環境、制度環境相互協同,形成了科技創新與文化產業發展的良性循環,成為文化產業鏈升級和科技創新的動力。
三、我國各地區文化產業與高新技術融合程度
在新一輪的信息化浪潮中,全球信息化和文化產業的高度融合的趨勢越來越明顯。我國高新技術產業雖然取得了迅猛發展,但其發展水平仍遠遠落后于美日等發達國家,特別是衡量科技進步重要指標的R&D經費內部支出額遠遠落后于美、日、德、英、法等發達國家,2006年僅為57。24億美元,而美國達到11583億美元(見圖1一1)同時作為我國國家戰略性產業的文化產業,由于在全球價值鏈中處于中低檔環節,自主
創新能力較弱,產品附加值較低,同樣在激烈的國際競爭市場上難以獲得競爭優勢。而高新技術產業和文化產業融合的趨勢,為我國文化產業升級提供了良好的發展機遇。在此背景下,筆者通過赫芬達爾指數測算法來測算我國各文化產業和信息產業的融合程度,以在科技背景下為我國文化產業鏈升級的路徑提供合理選擇。
近年來,我國各個省市、自治區紛紛制定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和適應性政策,但各省區之間由于地域特色和經濟水平發展的差異,對促進文化產品和服務提升的高新科技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也不同。本文采用各省市的數據,通過測度各省區的赫芬達爾指數來測度文化產業和高新科技產業的融合程度,示意性地提出科技發展背景下不同地區文化產業升級的路徑。
GanbadelaandT3ris(1998:P采用赫芬達爾指數測算法研究了電子信息產業的技術融合狀況,利用該行業內各行業的專利資料來計算行業間的技術融合程度。以X表示全體電子信息產業的技術專利個數,以X表示各行業的技術專利個數,以表示具有不同技術的行業數,引用赫芬達爾指數(HHI)表示行業間的技術融合程度,則有HH越小,表示技術融合程度越高;反之,則表示技術融合程度越低。
由于高技術產業與文化產業融合的發生,主要是通過高新技術產業向文化產業滲透或延伸,在兩者價值鏈相互交融的基礎上重構為一條既包含有文化產業的價值鏈増值環節又包含有高新技術產業價值鏈増值環節的融合型產業價值鏈,具有更為廣闊的利潤空間和増長潛力,并形成了對原有文化產業鏈的替代。這類融合的發生在產業層次上就表現為明顯的文化產品結構“軟化”及升級的結構效應,從而出現文化產業技術化的現象,因此,本文采用赫芬達爾指數測算法在測算高新技術產業和文化產業的融合度時,以高新技術產業増加值和我國各地區文化文物科技、科研單位的増加值,即HHt=2(X)2表示文化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融合程度,同樣HH越小,表示技術融合程度越高;反之則表示技術融合程度越低。其中各地區文化文物科技、科研機構増加值的數據來源于2008年《中國文化文物統計年鑒》、各地區高新技術產業増加值的數據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網站《中國科技統計資料匯編2008》測算出各地區赫芬達爾指數即文化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融合程度。
表1第三列中的信息融合度括號里的數字是按測算出的赫芬達爾指數,對我國30個省市自治區晦南除外)的技術融合程度進行的排序,“1”表示文化產業和高新技術的融合程度在全國排第一,“15”表示文化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融合程度在全國排第15依次類推。
由表1可知,文化產業和信息產業融合度地區差異很大,最高的是江蘇、天津、上海、廣東、北京,最低的是新疆、青海、西藏、寧夏等少數民族邊疆地區,筆者將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分為五種類型:
(1)文化產業強、科技融合度高:這類省市以廣東、上海、山東、江蘇為代表,它們文化產業居于全國前列,文化產業與高新科技的融合度也比較高,這類省、市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技術優勢,著力打造數字文化產業,將廣電、網絡服務、動漫游戲等作為首選產業門類,加大科技創新向文化產業領域經濟效益轉化的力度。
(2)文化產業強、科技融合度差:這類省市以遼寧、四川、安徽、云南為代表,表現在其文化產業増加值在全國位列中上,但其文化產業和科技的融合度列在中下甚至落后狀態,要充分利用科技創新對藝術產業生產效率較強的帶動作用,在立足本省文化資源的基礎上,加大新媒體技術的研發力度。值得一提的是“云南模式”是缺乏自身有利的技術支撐條件下,走出一條依靠藝術產業促進經濟欠發達地區、社會整體進步的特色之路。
(3)文化產業弱、科技融合度高:這類省市以北京和天津最為典型,表現在其文化產品和高新技術產業的融合度較高,文化產業増加值卻處于較低的水平,這類省市可充分利用其良好的科技基礎和人才優勢,將文化產業的發展重點放在與新媒體技術相關的動漫、網絡游戲、影視、網絡服務等門類,加大對文化產業內容的開發力度,通過建立版權貿易保護中心、動漫網絡游戲研發中心、設計創新中心等高新科技產業相關的文化科技創意集聚區,強化技術對文化產品內容和服務的支撐力度。
(4)文化產業弱、科技融合度低:這類省市以西藏、新疆、甘肅、青海等為代表,這類省區應該將科技發展放在第一位,這些省區只有科技先行,才能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有利支撐和保障。
(5)兩者都差強人意:這類省市如廣西、重慶、河北等,文化產業的發展和科技融合度處于中游,這類省市在科技基礎相似的情況下,應該首先分析自身的文化產業基礎和文化資源基礎,實施差異化戰略,避免同質化競爭。
四、加快科技創新是推動我國文化產業鏈升級的有效途徑
(一)雅進文化業態創新,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文化產業
一是運用電子出版、數字影視、網絡傳輸等現代技術,催生新的文化業態,大力發展文化創意、文化博覽、動漫游戲、數字傳輸等新興產業。大幅度提高我國文化產業的科技水平,力爭在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方面,取得新進展和新突破。二是鼓勵網絡文化產品的創作和研發,開發文化數據處理、移動文化信息服務、數字遠程教育及數字娛樂產品等増值業務,推動我國文化產業不斷升級。通過市場機制和現代化手段,推動文化創意元素、文化創造成果轉化為文化產品,進入市場消費,使潛在的文化生產力轉變為現實的文化生產力,使人民群眾的文化創造力產生良好的綜合效益。三是注重科技創新和應用的前沿性,尤其要重視數字網絡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二)強化科技支撐打造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集群
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豐富文化產品的生產方式和傳播方式,促進文化產業與工業、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的聯動發展。利用現代科技,豐富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生產方式和傳播方式,發揮科技創新對創意產品內容的啟發效應和對產品形式創新的帶動作用,重點開發中文信息資源,把我國博大深厚的傳統文化資源和當代文化成果轉換成數字文化產品,在豐富網絡文化內容的同時緩解科技進步與文化內容的落差,實現文化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不同城市和區域的特點,科學規劃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把其作為促進和推動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突破口形成一批特色鮮明的文化創新集聚區,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水平。利用產業集聚能夠帶來創新、外部性、社會資本和規模經濟報酬遞増等效應,在產業園區內引導傳統文化產業與廣播電視、網絡、出版物等傳播載體以及創意設計產業有機結合,推動和提升社會認知和國際市場影響力。
(三)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提高文化產品中高科技含量
文化產業和高新科技日益融合的今天,運用高新技術創造文化產品己成為當前國際文化市場一輪新的競爭浪潮,世界各國紛紛通過不斷提高其文化產品、文化服務科技含量來開發、轉變和引導市場消費熱點,増強自身的市場競爭力。我國文化產業的科技競爭力與世界發達國家還存在著較大差距,要提高我國文化產業的科技競爭力,只有不斷地開發產品的附加值,開發高科技含量產品,擺脫依賴資源密集型產品的狀況,引導國內軟件開發商、網絡運營商、內容供應商等各類企業開發具有世界先進技術水平、自主知識產權和民族特色的高科技文化產品。通過建立國際合作,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科技文化交流,同時充分重視保護和開發文化產品內容的獨創性和民族特性,培養文化產業從業人員文化創造力,強化其創新意識;在對外來文化采取兼容并蓄、廣收博取的同時,對中國傳統文化資源進行充分挖掘,順應當今社會信息化、網絡化的發展潮流對文化生產、傳播及消費方式帶來的新情況、新變化,加快文化信息數字化進程,開發出更富新意、更具文化底蘊、更符合當代市場需求的新型文化產品。
(四)加強政策扶持,推動文化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創新融合
將數字文化產業的發展作為戰略性內容產業,積極支持與數字文化產業相關的高新技術的創新、引進、吸收和消化。實施優先扶持政策,在文化產業專項資金中,優先扶持科技創新和版權交易產品。積極鼓勵知識創新、技術創新,推動文化產業與信息產業的結合,鼓勵開發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競爭能力強、能形成產業規模的文化產品,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實現我國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推動科技創新與制度創新的融合,建立起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促進科技成果向創意產業轉化。加快文化產業相關法律與政策的研究與出臺,以確保數字化過程的規范性和合法性,合理制定網上傳播版稅的分配比例,使著作權人、制作者、網絡經營者、消費者之間的利益得到公平分配。
【科技創新背景下我國文化產業升級路徑選擇論文】相關文章:
我國版權戰略文化產業論文10-10
我國科技創新財稅政策的對策的完善研究論文10-10
影視文化產業發展路徑分析論文10-11
我國實體經濟轉型路徑探討論文10-10
我國財稅體制創新研究的論文10-12
我國文化產業的特點與發展趨勢論文10-10
區域金融學視角下我國科技金融發展研究論文10-12
新課程背景下小學教育論文10-10
淺析我國文化產業相關研究的區域差異論文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