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伙協議書
在現在社會,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合伙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合伙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設立,由甲方與_____共同出資、合伙經營。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幣_____萬元,占企業全部財產的_____%。甲方愿意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幣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占"企業"的財產份額的_____%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的方式分_____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上述受讓的"企業"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并與其他合伙人共同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第五條 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財產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
一方對因合伙企業財產份額轉讓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一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并經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本協議—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合伙協議書2
轉讓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
身份證號:
鑒于:
1、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合伙企業”)系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企業認繳出資額_____萬元,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2、轉讓方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現持有該合伙企業全部合伙份額的____%。
3、轉讓方有意向受讓方轉讓其在合伙企業___%的合伙份額。受讓方有意從轉讓方處受讓該合伙份額,并成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
據此,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份額、轉讓價款及交割方式
1、轉讓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____%的合伙份額以人民幣_____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同意按此價格購買上述財產份額,具體交割日期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安排。
2、轉讓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和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并不受任何第三人之追索。否則,轉讓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轉讓的效力
1、受讓方在受讓上述合伙份額后,即成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對上述受讓的財產份額享有所有權及相關權益,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2、轉讓方已明確向受讓方告知合伙企業的營業范圍、經營風險和運營現狀,受讓方已明確了解上述內容,并自愿加入合伙企業。受讓方自入伙后,同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生效后,受讓方應根據《_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2、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積極配合共同履行本協議項下合伙份額轉讓和合伙企業相應變更的登記手續,且不得有阻礙合伙份額轉讓和登記變更之行為。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爭議解決
因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自己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提取訴訟。
六、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6個月內辦理完登記變更手續。轉讓方同意自本協議簽署后至登記手續辦理完畢的過渡期間,將遵守本協議第一條第2款的承諾。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合伙企業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僅供簽署)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企業合伙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房地產中介服務公司。總投資為xxxx,甲方出資xxxx,乙方出資xxxx 。
第一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二條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 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企業合伙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合伙從事餐飲經營,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餐飲企業名稱:知味來餐飲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地址:建設路中段二中斜對面
二、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三、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集體或個人就餐、酒及飲料。
四、合伙期限:暫定六年,合伙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或終止。
五、出資金額及方式:
1、知味來餐飲公司總投資壹百貳拾萬元;
2、出資比例分配,甲方出資壹佰零捌萬元,占總投資額的90%,乙方出資拾貳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0%。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六、合伙人的分工、權利及義務
1、雙方協商,甲方為公司總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與業務拓展等全面事宜,并享有3000元/月的工資待遇。
2、乙方有對公司財物帳目的'監管權利,對于涉及財務帳目,公司資金流動及使用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七、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乙雙方按比例出資,必須按比例共負盈虧)。
八、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隨意違約,如單方違約,須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川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恪守承諾,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企業合伙協議書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本協議未規定或與法律法規不符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一章 企業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一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
第二條 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經營范圍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合伙期限為 年(自由選擇是否約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五條 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姓名或者名稱
住 所
第六條 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七條 合伙人共出資 萬元,各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為:
普通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價格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評估辦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方式出資。
合伙人應按期足額繳納出資。以非貨幣形式出資需辦理財產權轉移的,辦理完財產權轉移手續方為繳付完成。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八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該條可根據合伙人之間實際約定,規定相應內容)
第六章 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第九條 必須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第十條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 或者按照合伙協議自行約定 ),委
托 個合伙人為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該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或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
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
第十一條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
伙事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二條 執行合伙事務人未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登記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執行事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列舉事由)
對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 入伙、退伙
第十四條 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普XX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約定合伙期限的適用)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四)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列舉退伙事由)。
(未約定合伙期限的適用)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 合伙人符合本協議第十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條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第二十條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二十一條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八章 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轉變
第二十二條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條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列舉事由)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解散時,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條 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第三十條 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三十一條 合伙企業注銷后,原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本協議,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生效。
本協議未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依法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業留存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伙人簽署(自然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單位蓋X):
年 月 日
企業合伙協議書6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設立,由甲方與______共同出資,合伙經營。甲方出資額為_____幣______萬元,占企業全部財產的_____%。甲方愿意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___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占“企業”的財產份額的___%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上述受讓的“企業”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并與其他合伙人共同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_____市公證處公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財產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_______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書7
第一條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合伙企業協議保護合伙企業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的《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這樣的伙伴關系,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家族的姓和伙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留
第三條企業依照法律規定________________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國)年。
第四條QiYeMing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棲息:
第五條本企業共同出資,由全體合伙人的伙伴關系,共享收益、風險、合伙企業承擔無限連帶債務的非營利組織。
第二章合伙的目的和經營范圍
第六條合伙企業的目的、宗旨:一起工作,合伙企業協議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7條
第三章路、金額、期限資本利潤分紅,方法
第八條各合作伙伴貢獻的模式和金額
(1)(國)出資方式,像往常一樣(或實際的)]貨幣出資,為人民幣(國)元,占(國)%。
(2)(國)出資,為人民幣(國)元,占(國)%。
第九條各合伙人應當在這里簽署了協議,注冊申請依照前條規定,約定的金額前各自的'出資比例全額付清。
第十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投資的比例,由合伙人依照各自的分布與分享。
第四章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合伙人共同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合伙企業事務,對外代表合伙企業。該企業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第 2條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由出資人對事務執行人、大其他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不要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合伙企業協議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和合伙企業的管理現狀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書籍。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的證明問題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物業;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地方知識合伙企業的財產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手續;
(5)合伙企業名稱為他人提供擔保;
(6)被任命為合伙人以外的人合伙企業管理人才;
(7)新合伙人入伙和合伙人退伙;
(8)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作伙伴;
(9)伙伴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損失。
第五章入學通知書和伙伴關系
第十五條入學
(1)入學,新緊密的伙伴關系,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簽訂書面入伙協議;
(2)新合伙人入伙合伙企業應當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3)為新合伙人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 6條的伙伴關系。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企業協議,合伙人可以合作伙伴關系
(1)合伙協議期滿的業務;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撤回;
(3)合伙企業很難繼續出現的由于合伙企業;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時候不公平的行為。
第十九條合伙企業由于撤軍,約瑟,合伙協議約定的變化和發生改變或登記事項應當重新登記,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之日起 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合伙企業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會被取消
(1)合伙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合伙企業協議業務合作伙伴將不會繼續經營;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除;
(3)合作伙伴有不有法定人數;
(4)合伙協議的目的已經實現或不能實現的伙伴關系;
(5)吊銷營業執照,依照法律規定;
(6)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解散的伙伴還有另一個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伙企業解散后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在 9日,合作伙伴或指定為清算、或第三人的,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清算結算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 5天內,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注銷登記的伙伴關系。
第7章的違約責任合伙人爭議及解決方案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退伙,沒有違反合伙協議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個體幫派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該決議將代言費。
第25條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本協議雙方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擅自始得執行的事務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沒有事務執行權未經批準,由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的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伙伴履行合伙協議的,合伙企業協議合伙人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7章的話
第28條本簽署了一項協議,由全體合伙人在企業注冊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的拷貝,工商局一份。
合作伙伴(簽名): 活下來的伙伴(簽名): 主要命題
在(國)教育的重要性的一天,合伙企業協議在________
企業合伙協議書8
轉讓方:
受讓方:
經雙方協商,并經公司股東會批準,就公司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方將其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xxxxxxx%的股份(人民幣元)依法轉讓給受讓方。
二、受讓方同意接受該轉讓的股份。
三、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受讓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以現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給轉讓方。
四、本協議簽訂后,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變更登記,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之日起,公司向受讓方簽發《出資證明書》,受讓方成為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和相關民事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轉讓方(蓋章):xxxxxxx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簽訂地點:xxxx
受讓方(蓋章):xxxxxxx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簽訂地點:xxxx
企業合伙協議書9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目的:
第二條 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 計人民幣 萬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二)合伙人按照出資份額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伙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伙企業的新增資金的權利,但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伙企業終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
(六)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伙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委托合伙人 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名;
(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三)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協議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或者本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對合伙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表決程序為 。
第十條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業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二)合伙人退伙,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業解散時,依據《合伙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二)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合伙人簽字后,自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合伙人簽名:
合伙人簽名:
年 月 日
企業合伙協議書1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書11
合伙人:
甲(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伙人:
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伙人:
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萬元,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店鋪,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一)合伙期滿;(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年×月×日
---------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共同出資購買汽車并進行出租營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三方共同出資購買捷達汽車一輛,所需全部款項為:
1、車款85800元(其中首付款28800元,銀行貸款57000元);
2、交出租汽車公司款XX0元;
3、燃氣改造款4700元;
4、銀行貸款利息9029元(57000元×5.28%×3年)
以上款項共計119529元,其中甲方出資50%,為50765元;乙方出資25%,為29882元;丙方出資25%,為29882元。
第二條:該車輛交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租營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和全部風險,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甲乙雙方每月26——30日向丙方共同支付700元,作為對丙方的出資分紅;該款項自XX年1月26——30日開始支付,至XX年7月26——30日止,共計支付42.7個月,支付金額29890元,其中最后1個月即XX年7月26——30日支付490元,在此以前的每個月支付700元;
該款項支付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第一條中所購買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至20xx年12月31日時報廢,屆時可以將該車連同出租手續進行變賣或轉讓,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屆時未變賣或轉讓,則按照當時該車的狀況連同出租手續的價值進行估價,估價的金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該車在報廢之前發生轉讓、出買或者毀損滅失后的保險賠償,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提請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企業合伙協議書1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鑒于:
1、甲方、乙方與其他合伙人于2**年08月08日簽訂《東莞市XX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約定由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東莞市XX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合伙企業”),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XX元,占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的XX %。
2、甲方擬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財產份額全部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讓并向合伙企業繳納該等出資。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合伙企業出資權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本協議轉讓標的是指:甲方擁有的合伙企業財產份額。
2、甲方保證其持有的財產份額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在符合本協議之條款的前提下,將合伙企業XX %財產份額,于本協議約定的財產份額轉讓完成日,不附帶任何質押權、留置權和其他擔保權益轉讓予乙方,同時甲方按照《合伙協議》而享有和承擔的所有其他權利和義務,也于該日轉移給乙方。甲方承諾,上述其持有的.財產份額依法可以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的實施
1、甲乙雙方確認并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XX % 的財產份額,以人民幣XX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并持有合伙企業相應財產份額。
2、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共同促成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作出決議,同意上述出資權利轉讓。本協議經合伙人會議批準后生效。
3、本協議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完成本次財產份額轉讓相關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文件,以供辦理轉讓工商登記備案手續之目的使用。
4、本協議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人民幣XX元,并由乙方與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重新簽訂《合伙協議》并完成相關工商登記備案手續、享有/承擔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上述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完成日,即視為本協議項下財產份額轉讓完成日。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上述損失賠償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出資權利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有),由甲、乙方依法各自承擔。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合伙企業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書經雙方簽訂之日起成立,自合伙企業合伙人會議批準之日起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本協議書一式_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批準備案使用。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11月22日
企業合伙協議書13
訂立此協議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內容
雙方自愿合伙組建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3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伙期滿可續訂合伙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資。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享有75%的股份;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享有25%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對于公司在職(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其具體工資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而定。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焊接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焊接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商行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焊接公司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伙、退伙、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焊接公司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當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結算,并制作結算單。
焊接公司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焊接公司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后,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焊接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焊接公司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伙雙方協商同意并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焊接加工業務)、購進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焊接公司進行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商行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 合伙經營的繼續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伙經營:
1、合伙事業有贏余;
2、合伙事業有轉機;
3、合伙人要求延續;
4、合伙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終止后的事項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果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伙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___月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并僅限于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托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伙關系,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并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并享有其所有權;
2、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制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制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后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托顧問費,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伙期間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伙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布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制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系,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匯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伙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經營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在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⑨合伙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后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
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內退伙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書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第1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伙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 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5條 在執行合伙業務過程中,因合伙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 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7條 合伙存續期間,合伙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伙財產,為合伙經營使用。
第8條 合伙財產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伙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擔)。
第9條 本合伙企業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伙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 企業虧損,按合伙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12條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伙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 不參加合伙企業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14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 被委托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16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合伙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伙企業所有;
第17條 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伙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約定其他合伙人的購買權)。
八、入伙與退伙
第18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約定),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項以約定合伙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礙合伙事務為前提,可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可約定退伙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伙人有權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伙);
(2)全體合伙人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伙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伙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伙企業;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
(1)、
(2)項規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條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進行結算后,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伙人財產;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以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伙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____日;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 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____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后,所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 本合伙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 當合伙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________年,自合伙協議被批準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選擇退伙)。
合伙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書】相關文章:
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書07-20
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書通用02-15
有限合伙企業合伙的協議書12-27
企業合伙人與合伙協議書12-02
合伙企業的協議書08-17
合伙企業協議書08-31
合伙企業協議書06-24
企業合伙協議書06-24
普通合伙企業協議書11-29
投資合伙企業協議書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