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設備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深圳銘鋒達精密技術有限公司購買方(乙方):付彥偉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互利互惠原則,依法簽訂此協議。轉讓舊空壓機1臺、氣動沖壓床2臺、超聲波清洗機1臺、熱熔機4臺、超聲波拋光機1臺、熱貼機1臺、手動沖床10臺,共計20臺。舊機器設備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自愿簽訂并共同遵守該設備轉讓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該合同貨物為舊機器設備20臺,計人民幣(壹萬肆仟玖佰元整)的價格轉讓乙方。
2、簽訂合同后,乙方在提貨當日裝車前一次性付清設備全款。若乙方未在提貨前付清全款給甲方,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定金恕不退還。
3、運輸、拆裝費由乙方承擔,限乙方在5日內拉走設備。
4、因所售舊機器設備使用年份已久,機器一經售出,甲方不再承擔質量方面的一切問題。
5、在轉讓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審判處理。
6、該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深圳銘鋒達精密技術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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