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協議書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環保協議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環保協議書 篇1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依照《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環境保護領域技術研發達成合作,特制定本協議。
一、合作內容為充分利用合作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適應環保高新技術市場的新發展,甲乙雙方就環保領域技術研發項目戰略合作,實現共贏。
二、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充分發揮乙方在環保領域豐富的設計研究經驗和人才優勢,將國內外環保技術和先進工藝應用于項目研發中。
2、本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資助乙方項目經費_______萬元,不追加,不縮減。
三、合作時間本項目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結題申請,并報送全套資料。甲方應在_______個月內組織驗收或鑒定并完成審批。項目完成時間以甲方批準項目鑒定證書或驗收表的日期為準。
四、合作費用
1、根據項目進度,甲方資助的經費分_______次撥付給乙方,首次撥付不超過項目資助金額的_______%;末次撥付不低于項目資助金額的_______%。資助經費未撥付前,由乙方自籌資金開展項目工作。
2、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預付項目資助經費的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撥付給乙方。
3、項目進行至________年____月時,經甲方檢查,若項目進度達到本合同中項目實施計劃相應的要求,甲方于檢查后_______個月內將項目資助經費的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撥付給乙方。
4、項目進行至________年____月時,經甲方檢查,若項目進度達到本合同中項目實施計劃相應的要求,甲方于檢查后_______個月內將項目資助經費的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撥付給乙方。
5、項目完成后,甲方于項目資料歸檔后_______個月內將項目資助經費的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撥付給乙方。
五、保密約定風險提示: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雙方對各自的商業機密、技術成果都有嚴格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許可,不得將與合作項目相關的信息泄露給第三方。雙方在項目合作中的具體承擔任務由雙方依據項目情況,具體協商。
六、知識產權乙方將項目成果用于申報科技成果鑒定、評獎、申請專利、發表論文時需注明由甲方資助字樣,若獲得批準,應將有關資料提交一份給甲方。科技攻關或產品研究項目的成果應優先在本市內實施和轉讓。乙方因實施本項目引起的知識產權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中途無故撤銷或不履行合同,所撥經費不得追回。因經費問題導致研發項目擱置帶來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果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3、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
八、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環保協議書 篇2
*************有限公司
環保協議書
購貨方(甲方):**********限公司
供貨方(乙方):
應國際HSF規定、ROSH指令、REACH法規、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客戶對于產品的環保要求,鑒于乙方是甲方的供應商,為了確保甲方生產的產品符合環保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所供給甲方的物料和產品必須堅決遵循并符合甲方《有害物質管控標準》(附件)及HSF、
ROHS、WEEE、REACH等法規要求,當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客戶標準與甲方標準不同時,則以甲方客戶標準為準。
二、乙方向甲方所供的物料和產品,因超過甲方《有害物質管理標準》中任何一項而造成甲方
產品不符合客戶環保要求或致交叉污染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將由乙方負責并賠償甲方 由此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乙方所供給甲方的物料和產品不論任何原因需要進行變更的,乙方需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
供變更后的材料清單及列明變更內容,同時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第三方測試機構發出的有 害物質含量檢測合格報告;同樣,乙方必須要求其所有供應商,若其供應商提供的物料或 產品有任何變更,也需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法定測試機構發出的有害物質含量 檢測合格報告。
四、乙方所提供給甲方的有害物質含量測試報告,以證書發出日期起計,超出一年則需重新更新,否則甲方IQC將拒收乙方產品。如甲方客戶要求對有害物質含量的測試頻率有額外要求 時,乙方需配合甲方按要求提供測試報告。
五、甲方只接受出自SGS、ITS、CTI實驗室所檢測之有害物質測試報告。
六、若有任何材料變更,乙方須經過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且需經甲方同意才能變更,否則給乙方當批貨款10倍罰款,若造成客戶檢測不合格,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直接及間接 損失。
七、甲方會不定期對乙方提供的產品進行抽檢,如不合格,將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在未達成書面協議之前,以本協議為準。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
(章) (章)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環保協議書 篇3
一、協議單位: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二、協議目的:
甲方將 工程項目發包給乙方承擔,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環保責任,確保作業安全和不污染環境,雙方在簽訂工程項目合同時,簽訂本協議。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與環保法律、法規、標準、規章。
2、甲乙雙方都應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包括負責安全工作的領導、各級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種要有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
3、雙方要明確該工程項目的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
4、乙方所有人員在入廠(場)前必須接受甲方的入廠(場)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簽訂《人員安全承諾書》,同時根據工期和所承包項目情況,按每人500元交納安全保證金,工程結束后無違章者如數返回,如有違章,在其中扣除。
5、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應持有總經辦保衛科簽發的入廠證,嚴禁攜帶煙火進廠。
6、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煤制油化工公司下發的現場管理十個標準及我公司各項規定。
7、乙方作業前必須按規定辦理下列手續:
(1) 如需動火作業,必須向動火區域所屬單位申請《用火作業許可證》,特、一級用火作業許可證必須由甲方生產廠長、安全管理部門簽發。
(2) 如需動土作業,必須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動土作業許可證》,如需破路、占用道路必須按規定辦理《占道作業許可證》,方可作業。
(3) 如需使用電器設備或工具作業,應到甲方相關部門申請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寫清用電量、用電計劃、時間等,任何單位或個人決不允許隨便接用電源。
(4) 如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凡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統稱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由有限空間所屬單位落實各項措施,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后方可作業。
(5) 作業中如需拆卸與系統連接的設備(包括管線、法蘭、閥門等)時必須辦理《拆卸作業許可證》。
(6) 作業中進行2米以上的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需進行15米以上(含15米)的`高處作業時,乙方應與作業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專項安全措施,明確雙方的責任后,方可施工作業。
(7) 在生產區域如需進行除上述特殊作業以外的其它作業,必須辦理《檢修工作票》。
(8) 作業如需使用風、水、蒸汽等要報生產部調度批準后使用。
(9) 作業如需使用消防栓(水),必須到工程部(機動部)、安全健康環保部、生產部辦理使用手續,批準后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10) 運送材料、機具的車輛如需進廠,需向總經辦保衛科提出申請,辦理車輛進廠證。機動車輛原則上不準進入生產裝置區和罐區,如因工作需要確需進入時,必須到區域所屬單位辦理《裝置進車票》。
(11) 如需要運出一般固體廢物和工業危險廢物到廠(場)外,由乙方所在單位負責到相應管理部門辦理貨物出廠(場)審批表,經批準后按規定要求存放;如需外運工程廢物出廠(場),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出廠(場)審批表。
8、乙方人員作業中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 不準在生產廠區或禁煙區內吸煙或用明火為生活提供方便。
(2) 進入生產廠區人員,嚴禁攜帶手機、呼機、手電筒、收錄機等非防爆小電器,隨身帶的小電器可交甲方門衛保管,出廠時取回。
(3) 機動車輛在廠(場)區進行運輸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有關部門制定的行車路線、速度行駛,進入生產廠區行駛必須配戴防火帽。
(4) 在生產裝置區域檢修作業,作業人員不得亂動設備、閥門、儀表和電氣開關等設備、設施。
(5) 作業場所用電器、機械設備及工機具的防爆等級要符合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并有專人負責,防雨設施和接地保護應符合規定。
(6) 工程廢物要在指定地點集中堆放,并及時運走。
(7) 易燃易爆物料應設專用倉庫,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8) 所有作業場地不允許隨便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確因施工需要占用消防通道時,應提前與相關管理部門聯系,辦理《占道作業許可證》后方可實施。
(9) 危險作業區域(大型設備吊裝對接、設備試壓、探傷作業、爆破作業等)應按規定正確劃定警戒區域,設立警示標志及防護設施,必要時應設警戒。
(10) 作業時,乙方應劃定作業區域,明確管理責任人,落實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并禁止拋扔工具、材料和雜物。
(11) 嚴禁在作業現場隨意排放三廢。含油或超標污水須引進含油污水系統;對作業過程產生的揚塵和噪聲污染須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以消除對環境和人員健康的影響。
(12) 乙方應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中應包括應急處理程序、指定集合地點、逃生路線和在事故中清點人數的辦法等;應對其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并保存培訓記錄。
(13) 乙方要經常對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接受甲方有關職能部門及所在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
9、違反本協議及相關規定的處理,按公司獎罰規定執行。
10、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處理:
(1)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違章或個人安全意識不強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發生事故由乙方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
(2) 乙方應向安監、技監、環保、建設部門報告所有與乙方現場工作有關的事故和未遂事件。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直接和間接原因、管理或計劃的缺陷、整改措施、整改負責人、整改時間表。
1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依據有關法規、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與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13、本協議書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各持二份。
1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工程結束后,乙方應速辦理離廠手續(安全保證金、許可證押金的清退要在工程結束后半月內結清),本協議書即行終止。
15、補充條款:(可另附專項安全協議)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代 表(簽字): 代 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環保協議書 篇4
供方:(加蓋單位公章)
需方:江門市新會區新日旭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我國已正式加入WTO,供需雙方應遵循有關WTO準則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運作,因此供需雙方應遵守如下之規定:
一、 供方需保證生產,組裝,包裝的供應給需方的產品中不含有ROSH指令以及其他所有環境法律法規,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標準中規定的環境管理物質,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的'任何物質:
備注:0ppm系指N.D,即用業界公認的標準方法未能檢測出。
二、賠償
供方應向所有使用品的需方作出環保的保證,由于供方提供給需方的產品所有原材料,輔料,配件,成品等一切物料不符合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對于由此所引起的損害,損失及訴訟(包括但不限于此)等一系列法律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三、供方向需方提供環保測試報告(ROSH指令六大禁用物質:Cd,Pb,Hg,Cr+6,PBBs,PBDEs),報告有效期性為一年,若不能提供,需方將委外做測試,委外測試費用由供方承擔,此費用從貨款中扣除。
供方新料送樣承認時,需同時提交含以上六種禁用物質的測試報告給需方。
針對報告的有效性為一年,供方需提前兩個月第二次送樣測試提交有效的報告給需方。 供方需提供測試報告給需方,需方任一時間要求提供報告時。
四、需方要求供方半年提供一次成分申請表;當供方采購的原材料變更或加工工序發生變更時,需要提供“供應商變更管理確認書”和“部件變更申請書”,僅在需方批準后,供方才可以采取變更。 五、本協議長期有效(直至雙方書面解除此協議)。 六、本協議經供需雙方蓋章后有效。
七、以上條款若有變更,將以最新版本之“環保協議書”為準。
供方: 需方:新日旭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加蓋公司章)
(加蓋公司章)
代表人簽名(公司總經理): 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睦洲鎮牛古田工業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環保協議書 篇5
甲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工程項目區域: 負責人: 簽字
甲方安全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安全、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施工區域: 負責人: 公章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精神,確保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項目施工(以下簡稱甲方)、相關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管理責任,規范作業行為,使工程安全優質地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協議。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雙方簽字加蓋公章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防火、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及鞍鋼集團公司、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制定的有關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等各項管理規定。
2、從事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特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的有關要求。
3、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制止威脅安全的違章行為;對安全、火災隱患有權責令限期整改。
4、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內安全、環保、廠容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5、所有施工設備(工用具)禁止超負荷運行(使用)。
6、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非作業區域逗留,禁止隨意動用非作業區域設備(設施)。
7、需要配合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各自工作范圍內的要求及相關規定。
8、工程結算時,必須通過甲方安全、防火、環保管理部門審核驗證,需乙方承擔的事故損失費及各項罰款,甲方可由施工工程款中扣除,并保留追償權利。
9、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交底內容要與并由施工方負責人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10、此協議由甲、乙雙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簽字后交安全部門簽字蓋章。
二、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鞍鋼集團公司、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工程開工前要認真審查有關圖紙和資料,并熟悉施工現場,依據施工作業內容進行危險辨識,制定一圖三表,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作業活動內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辦理好一切開工手續。
2、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提前到集團公司環保處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辦理施工占地(綠地)、占道、伐樹等相關手續。
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按照甲方相關要求內容,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指吊工、起重工、危化品等)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同時施工單位要組織施工人員建立互保對子。施工區域要設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及安全護欄、安全網、夜間安全警示燈等防護設施,否則不予開工。
4、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管道部位動火時,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天辦理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執行動火票制度)。切斷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來源,并處理干凈殘余氣體(包括長期閑置的易燃易爆氣體設施)經取樣分析含氧量≥20.5%,必須可靠方可動火。對動火周圍的建筑物和設備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并且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必要時,可請消防車到現場監護。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票簽發的時間、地點進行。
5、乙方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識的教育(必要時可請建設單位專業人員進行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不亂竄,不動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各種閥門,不準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逗留、睡覺、更不準吸煙和點火燒廢物,以免發生天燃氣中毒和火災事故。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的現場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6、在天燃氣(氮氣)區域檢修、搶修、施工作業必須攜帶煤氣檢測警儀(氧氣檢測儀)和防毒面具,特別是在天燃氣設施或管道、容器內施工作業必須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確認合格后方可作業。如確因生產或施工需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所規定的時間進行作業,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監護。
7、在拆除設備、設施時,特別是拆除天燃氣設施,對于天燃氣設施的動火,應采取封閉式,并備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車現場配合。拆除下來的物體要進行余火處理,確認無危險時,方可施工。
8、在安裝和拆卸構件(設備)時,施工單位要擬定好可行的方案,經甲、乙雙方有關部門充分討論后,制定出相應的防護措施,確認具備條件時,方可進行施工。施工單位要設專人指揮、專人監護,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構件和設備,不準在可燃氣體管道,不牢固的管道支架、設備和其它構筑物上捆綁和設吊具,以免發生碰撞損壞其設施、設備。
9、在高處(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時,施工人員要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高處作業搭設的跳板必須相互綁扎牢固,一處作業鋪設不能少于三塊跳板,同一區域多人作業時要設置圍欄,不許搭設探頭跳;高處平臺邊沿及孔洞處要設圍欄和明顯標志。上層施工要做好保護下層的措施,下層人員(包括地面)受落物傷害,追究上層作業人員的責任,防止高處墜落和落物傷人及砸壞公共設施、設備,施工單位要指派專人檢查和監護。如在鐵路、公路段施工時,要提前與鐵路、公路部門取得聯系,辦理好一切必要手續。并按上述部門要求去執行,否則不予施工。
10、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如遇到各處障礙或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各有關部門進行會簽,待障礙或問題處理后,方可施工。
11、施工單位或人員進入要害部位施工時,必須辦理要害證,要與所屬單位簽訂要害部位補充規定,并按協議的要求落實,否則不準施工。
12、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集團公司有關環境保護規定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施工過程采取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產生污染。嚴禁向排水系統、土壤中傾倒油類、酸類、堿類、化學品類及其它污染物,嚴禁火燒各種廢物。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清運、處置施工中產生的廢物,廢物收集、運輸要防丟散、防泄漏、防飛揚,保持周圍環境的清潔,做到文明施工。
13、施工單位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不準放在室內使用,嚴禁放在易燃氣體管道正下方及有明火區域使用。氣瓶施工使用停止后,不許在作業現場放置應及時收集存放到專用庫房,氣瓶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靜態狀態下(未使用)氣瓶間隔為5米,動態狀態下(正在使用)氣瓶間隔為7米,氣瓶使用時必須單獨從庫房中分離開使用,不準在庫房集中存放時開啟使用。
14、施工單位要保證施工所在區域的安全通道暢通,方便生產操作和正常巡檢,維護工作。正常放置的備品備件等,在生產出現問題時,施工單位應將物件及時撤離為生產創造條件。
15、在地下挖掘施工時,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會簽,作業時,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電纜、管道等原有設施,一經發現,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協商處理后再繼續施工。
16、需要停電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停電相關要求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安全標志、操作牌管理辦法》和停送電制度,停電的線路及設備要進行雙方驗電,待雙方確認無電后,方可施工作業。
17、乙方在吊運設備或構件時捆扎必須牢固,所用吊具要合乎標準,棱角部位必須加墊,嚴防抽簽或吊具斷落物傷人。施工單位的工具、器具、吊具、繩索、材料、設備等均由施工單位自行保管,并確保其安全性能,做到安全可靠好用。如有損壞、丟失等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18、施工期間,乙方施工安全員,必須在每天施工作業前,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施工作業安全交底。
19、施工動火作業前必需開具動火票,施工單位動火要自備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則不準施工動火。施工單位在當日施工完畢后,要徹底檢查動火源是否熄滅,施工用電是否切斷,以免發生起火,引起火災。
20、在電氣、計量等要害設施上施工時,遵守上述協議內容的基礎上,還必須遵守電氣、計量施工、動火的有關規定,以保證安全施工。
21、對檢修、搶修工程施工的立體交叉、多層作業必須做到聯系確認到位,上層保護好下層,特別是在在線生產運行的設備上方進行拆除、安裝、切割、焊補等作業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22、在施工區域內,嚴禁非施工人員逗留,否則造成事故,后果責任由事故單位或個人負責。
23、乙方施工用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包扎,露天設置的臨時用電設備應有防雨設施,臨時用電設備要有接地保護,手持行燈、金屬容器內部、地下室、潮濕地區等臨時照明采用安全電壓,電氣開關處應設明顯標志,
24、乙方施工作業中對環境污染因素要加以控制,作業中應優先采用無污染或低污染作業方式(方法),作業中禁止產生新的二次環境污染。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和定置管理,各種工程物資和設備,要按甲方工程部門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不準隨意亂堆亂放,不能混放。施工物品擺放不準占用安全通道,施工中產生的固體(液體)廢料、廢棄設備要隨時清理干凈,做到施工結束廢料清理結束,場地平整。
25、施工過程中不準向廠區道路及硬鋪蓋地面區域、草坪里隨意排放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污水、化學原料等廢棄物。
26、在現場油漆地面上不準拖拉任何對地面產生磨傷的硬件物品,在作業、搬運、吊運物品時將地面損傷,將按照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廠容、環境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考核。
2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或終止施工,并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給予考核。
28、凡在取向硅鋼建設項目施工區域內作業的單位,均遵守執行本協議,因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而發生安全、防火、環保人身傷害事故,由違規方負全責。
29、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防火、治安保衛法律、法規,遵守鞍鋼股份公司和甲方有關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安全防火管理、現場管理、治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火環保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在工作中嚴格貫徹執行。
30、其它條款,按照具體施工內容填寫 (補充內容) :
三、乙方對甲方的要求(乙方填寫)。
1.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
2.甲方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3.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吊車、電動葫蘆吊等起重設備,甲方應在施工前確保完好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人員嚴禁動用乙方的設備、動力線路及工具、用具。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系,經同意后方可使用。
5.乙方施工前甲方必須將施工區域內的水、電、風、等介質處在符合施工作業條件狀態。
6.甲方必須嚴格遵守電氣工作票制,停送電甲乙雙方要確認。
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沒有檢修作業票及安全交底的作業項目;搶修作業甲方必須開具臨時作業票并進行安全交底。
8. 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于安全、防火隱患及整改意見,甲方應給予重視,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由于不能及時整改,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向乙方說明原因,確保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
9.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施工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排放區域及存放地點。
10.甲方制度與國家、集團公司相關規定不符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1.甲方必須執行設備操作牌制度,乙方有權拒絕無牌作業。
環保協議書 篇6
甲方: 昆山凱基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基”)
供應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對象名稱:乙方交貨于甲方之所有物料(原材、鐵件、鐵件電鍍品、包材等)
為了適應當前國際市場和顧客對非環保材料立即禁止使用或逐步禁止使用的要求,建立綠色伙伴關系,本著為確保雙方長期穩定合作的目的.,甲乙雙方達成協儀如下 :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時提供每種產品的有害物質的SGS測試報告(鉛、貢、鎘、六價鉻、 PBBs、PBDEs)MSDS物質安全資料表、產品成分表及環境管理變更確認書。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料必須符合歐盟20xx/95/EC指令ROHS要求,且滿足凱基環境物質管控標準及滿足我司終端客戶的環保要求禁限物質包含:Lead(Pb鉛)、Cadmium(Cd鎘)、Mercury(Hg汞)、Hexavalent chromium(Cr6+六價鉻)、PBB(多溴聯苯)、PBDE(多溴二苯醚)、無鹵要求及其化合物;附件為<凱基環境物質管控標準>
三、若乙方提供給凱基的原物料在凱基檢測到環境物質有超標,乙方無條件提供近一個月的第三方環測報告以示證明,如乙方因任何原因無法提供時,則由凱基將物料送第三方環測,所有測試費、人工處理費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若凱基客戶發現凱基提供的產品包含上列環境禁止物質而造成客戶損失,要求凱基索賠,凱基追查送交檢測,檢測報告證明若是由乙方原物料的原因造成,則凱基送交檢測相關費用及凱基由乙方材料生產庫存產品所受損失費用及凱基客戶索賠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乙方支付方式依凱基及凱基客戶要求。
五、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產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定確認的仲裁機構裁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并不因為某一方簽約人離職等原因而改變其效應。
七、本協議如乙方不予以回簽并未做出任何說明,甲方視同默認同意本協議之規定。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凱基一份、乙方一份)
無法滿足,請說明原因:
甲方:昆山凱基電子有限公司 乙方:
受權管理者簽名及蓋章: 受權管理者簽名及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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