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協議書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安全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安全協議書1
尊敬的各位家長或監護人:
根據學校課后延時服務工作相關要求,圍繞20xx年工作重點,教育部提出:(①把體育工作與效果作為高校辦學評價的重要指標;②教育部將開展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③研究建立中小學心理健康狀況常態化監測機制;④小學階段作業不出校門,隨堂作業在校園內完成,初中階段作業不超綱,高中階段作業不越界⑤確保孩子們睡眠充足,對學校監測考核⑥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的要求。學校決定從本學期開始開展課后延時服務工作。為了學生安全,請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管理學生,家校共同承擔教育責任,協定如下:
一、課后服務說明
1.參加課后服務純屬學生及家長自愿,學校尊重學生和家長的自主選擇。
2.不愿意參加的同學,不作強行要求。
3.課后服務時間:每天放學后的一個小時。
4.學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時家長必須提前親自到校或電話為學生請假。
5.學校有權對不遵守紀律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者可以通知家長,雙方進行教育。
二、安全要求
1.服務期間,校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課教師和學校負責,校外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特別教育學生服務期間遵守交通規則。家長必須叮囑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上學放學路上發生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2.家長必須加強對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嚴格監控學生的時間。
3.對無故缺席的學生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家長對回家較晚或離家較早的學生要注意動向,及時打電話與學校聯系。
學生簽名:______班級:______
家長或監護人簽名: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XX學校
20xx年9月1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2
訂貨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所供品種系列)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各類資質證明齊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建立訂、供貨關系。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保證貨品的質量和安全,特訂立此安全責任協議。
一、 乙方為甲方供應的各類物品,必須來源于國家批準生產的正規合法廠家,非正規廠家生產的產品,甲方有權拒收。
二、 乙方為甲方供應的各類定型包裝物品,必須包裝完整,有生產日期、保質期、“QS”認證、近期的檢測報告等各類標識,凡標識不全或模糊不清的物品,甲方有權拒收。
三、 乙方為甲方供應的各類非定型包裝物品,必須有相應的`檢驗證明、合格證等標識(蔬菜、瓜果類農藥不準超標),如標識不全或農藥超標的物品,甲方有權拒收。
四、 乙方為甲方供應的各類物品,如出現偽劣商品,假冒商品,甲方除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外,有此導致的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 乙方為甲方供應的各類物品,如導致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食物中毒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 此安全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學校持一份。
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 月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3
甲方:———————【學校或幼兒園】
乙方:——————【學生(幼兒)家長或其他監護人】
在學校,學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學校的學生。對未成年人進行有效地保護,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長,是學校(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和每一戶家庭的共同責任。為了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以下簡稱學生)安全,確保學校和諧、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特簽定此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對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依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責任。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乙方,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三、乙方是未成年學生法定第一順序監護人,應學習家庭教育知識,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關監護職責:
(一)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二)教育子女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孩子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不在外面過夜;不跟陌生人接觸,不與社會上行為不良的人員來往,學會機智巧為、自護自救,防止受騙。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規。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車輛;不駕駛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輛;未滿十二歲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乙方發現子女吸煙、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游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營業性歌舞廳等不良行為,要及時制止。
(五)教育子女洗凈手、喝開水、吃熟食、勤通風、曬衣被;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不讓子女在校園以外的非法攤點買小吃或就餐。
(六)教育子女不擅離校園,遠離危險地帶,不做任何帶有危險性的游戲;預防和制止子女到大海、水庫、河流、溝渠和池塘洗澡、戲水、釣魚或玩耍。
(七)乙方不得允許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做童工;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人單獨居住;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
(八)教育子女不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參與打架斗毆;不準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不準偷竊、故意毀壞財物;不準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
(九)發現子女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必須及時告知甲方。
(十)教育子女熟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學生或其監護人因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 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 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 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五、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甲方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應當及時告知乙方;有條件的,應當采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六、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自愿,也可以書面請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訴訟。
七、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不屬信訪范圍,乙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不得無理信訪,不得無理取鬧,不得擾亂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4
為了使您的孩子xxx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后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采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閱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xx市特殊教育學校
學生家長簽字:xxx
xx年x月x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5
學生的安全要靠家庭、社會、學校共同教育和管理。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除學校應承擔的教育相關責任外,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而造成的傷害,學校均不承擔責任,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協議如下:
1、學校為加強安全管理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到校后嚴禁私自外出,因學生私自外出校園(包括住宿的`學生晚上私自外出、學生逃課等)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非住校學生每天放學后一切行為后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2、學生在校如有事有病需要請假,應認真填寫請假條,離校后學生一切行為后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對于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系的學生,班主任視具體情況而定,學生要充分考慮后果,離校后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3、學校按照法定假日實行周六、周日雙休制。學生星期五下午4點10分離校,星期日下午7點前返校,在學生離校的這段時間里一切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家長應管護好自己的孩子,杜絕孩子和其他人員閑游閑逛甚至在外借宿,脫離家長監護。
4 、學校告知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不乘坐拖拉機、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及報廢車,不違反交通規則,不騎摩托車等,學生不聽勸阻而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5、住校學生如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學生離校,家長或家長委托親屬必須來校接送子女,若不接送,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規定不準學生爬墻、爬窗戶,不準攀登高層建筑物等;嚴禁下河耍水等,不準學生在外借宿,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12、學生不抽煙、酗酒、打架、賭博、談戀愛,不得進入網吧、游戲室、臺球室、和娛樂場所。
7、學校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如遇矛盾及時找學校老師調解,因學生不聽學校勸告而導致打架斗毆引起傷害事故,學校負責協調,不負任何賠償責任,賠償由當事人承擔或者根據法律機關裁定進行索賠。
8、在校內,學生自傷或因患特殊疾病突發死亡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有特異體質、特殊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知學校,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或者比賽,實驗操作、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等不按老師要求進行操作,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學生私自接、拉電線或者電源等而引起的觸電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規定學生一律不能帶電子產品(手機、MP3、MP4等)進入校園,特別是手機,學生若不聽,私自代入校園,一律沒收,直至學生畢業時才歸還。
1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學生畢業。
班級:121班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電話xxxxxx
20xx年9月1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6
為了貫徹落實區教育局關于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責任意識,防范于未然,確實有效的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范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學校與年級(學生姓名)的家長(家長姓名)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各方職責如下:
一、甲方: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并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放學途中的`安全隱患和注意事項,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戲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與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騎電瓶車和摩托車,嚴禁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2、學校要加強管理,放學后,學校安排值周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按時回家;本校絕不提供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學校不允許學生騎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到校或回家,以確保學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長職責
早晨請家長按時將學生送出門,低年級學生學校建議家長接送,請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請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準邊走邊看書,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
3、如果您的孩子因為特殊原因不能獨自到校或回家,請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學校或接回家,以保證安全。
4、教育孩子聽從老師和學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能來上學,負責及時通知班主任,并履行好相應的請假手續。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學生嚴禁騎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騎車、家長騎車接送上學或回家,那么一旦出現交通安全問題,責任由家長承擔。
7、遇到惡劣天氣,如暴風雨、暴風雪天氣,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三、丙方:學生承諾
聽從學校、家長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騎自行車和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摩托車等)及超載車輛,不搭乘陌生人的車輛。
尊敬的家長,您的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也是家長關心的問題,今本校特制定協議書,望我們雙方相互溝通,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協議所列的各項條款,確保您的孩子在上、下學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班主任和學校無關。
備注:此協議書一式兩份,一份,家長(或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能否自覺遵守本協議書:能();否()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聯系電話:
班主任簽字:
聯系電話:
學校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7
甲方負責: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場地、設備和飲用水,不收取任何費用。
乙方負責:為了增強餐廳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本著服務師生,安全第一的原則,經學校(甲方)與餐廳從業人員(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一、牢固樹立“優質服務,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強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 餐廳從業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操作制度,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工作帽。要求天天搞好個人衛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理發、勤換衣。
三、食品制作過程規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
四、餐廳從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持證上崗,并辦理衛生許可證。
五、餐廳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由于自身原因出現的任何意外事故(包括因身體原因、燒傷、燙傷、跌傷、摔傷、疾病等)甲方概不負責,所花費用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六、使用電器設備必須規范操作,因本人不按操作規程出現的任何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七、按食品衛生制度要求,從業人員要搞好食品衛生、餐廳衛生,要定期對餐廳灶具進行消毒,定期打掃環境衛生,定期進行滅蠅、滅鼠做好防疫工作。
如違反上述責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學校(甲方)、餐廳從業人員(乙方)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學校安全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學區
乙方:________ _____年級_____班 監護人: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一、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大量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
2、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學校對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5、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6、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教職員擅離工作崗位、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8、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9、學校知道教職員工患有不適宜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學生傷害的;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或在上學期間不遵守學校規定發生的如,翻院墻、騎摩托車、電瓶車、乘坐或駕駛農用車等;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5、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心理疾病,學生監護人未告知的以及由先天性疾病引起經教師正常處理無效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7、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8、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有某種原因造成的;
9、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10、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課、體育競賽活動中在教師無過錯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
12、地震、泥石流、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
13、偽造個人聯系信息,導致學生有突發情況不能及時聯系到監護人的;
14、按照我國法律法規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
三、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協議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一年。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9
甲方負責: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場地、設備和飲用水,不收取任何費用。
乙方負責:
為了增強餐廳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本著服務師生,安全第一的原則,經學校(甲方)與餐廳從業人員(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一、牢固樹立“優質服務,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強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餐廳從業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操作制度,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工作帽。要求天天搞好個人衛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理發、勤換衣。
三、食品制作過程規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
四、餐廳從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持證上崗,并辦理衛生許可證。
五、餐廳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由于自身原因出現的任何意外事故(包括因身體原因、燒傷、燙傷、跌傷、摔傷、疾病等)甲方概不負責,所花費用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六、使用電器設備必須規范操作,因本人不按操作規程出現的任何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七、按食品衛生制度要求,從業人員要搞好食品衛生、餐廳衛生,要定期對餐廳灶具進行消毒,定期打掃環境衛生,定期進行滅蠅、滅鼠做好防疫工作。
如違反上述責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學校(甲方)、餐廳從業人員(乙方)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0
教育好孩子是學校老師和家長共同的責任,為了把孩子培養成為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創建和諧的家校關系,我們學校和學生家長需簽訂如下協議:
1、小學生年齡比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保證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期間路途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通訊資料,以便保證家校聯系溝通。您的通訊資料若有更改,請及時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以備隨時聯系。
3、學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點名。上課教師若發現有未到校學生要直接聯系家長或告知班主任老師,立刻聯系家長,問明情況。若是學生不知去向,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說明情況,并馬上尋找學生,學校教師予以協助。
4、教師在上課中間,若發現學生沒在班學習,應立刻把情況調查清楚,如不知去向,應立即與家長聯系,如不在家中,教師應立刻尋找,家長予以協助。
5、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1
甲方:中龍學校
乙方:
為了保證學校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學校(甲方)與食堂食品供貨商(乙方)簽定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協議書,主要事項如下:
一、乙方為甲方指定 供應商,負責向甲方供應學校食堂食品。
二、甲方根據需要,制定采購計劃,明確具體要求,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組織貨源,在規定的時間內保證供貨。
三、乙方必須嚴把進貨關和衛生質量關,所供食品必須新鮮、衛生,符合《食品衛生法》相關要求,并隨貨提交相關職能部門的檢驗合格報告;運輸工具車輛必須清潔衛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運。
四、甲方按照食品衛生要求,嚴把驗貨關,有權無條件退換不合格食品,如發現類似情況經提醒、警告后乃未改進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在供貨時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及中文標識及原料說明的'定型包裝食品。
(2)、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3)、XX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產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非碘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供貨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并賠償所有損失。
七、乙方必須按照雙方洽談的價格供貨,價格隨市場行情調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價,一旦發現經提醒、警告后乃未改進,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不得與食堂驗收人員開具虛XX,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協議。
八、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和供貨商各留存一份。 協議書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7月。
甲方:中龍學校(公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20xx年2月 16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2
甲方:xx中學
乙方:xx
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發生,落實管理責任,保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食品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規定,現就學校食品衛生管理達成共識,甲乙雙方簽訂責任書如下:
一、 總則
責任書中的學校食品衛生,指鳳縣鳳州楊鑫商店提供的食品。
學校后勤負責人和楊麗梅應正確履行食品衛生安全職責,預防發生食物中毒事故。
二、 雙發的責任與義務
乙方:
1. 商店從業人員應取得健康證,無健康證不得上崗。
2. 商店從業人員應熟悉相關食品衛生常識,及操作流程,嚴格持有關規定操作,保證良好的個人衛生。
3. 不得經營散裝食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小食品。
4. 不得經營煙酒及含酒類的食物。
5. 對衛生行政部門、工商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出的整改意見,應按要求時限及時進行整改。
6、若發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經濟后果(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由乙方承擔相應經濟賠償。
甲方:鳳縣鳳州初級中學
1、學校建立食品衛生主管領導負責制。
2、實行租賃經營。
3、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并予以落實。
4、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允許從事經營活動。
5、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導落實。
6、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不瞞報、遲報、并采取有效補救措施、組織搶救工作,并保護好現場。
以上條款雙方應嚴格遵守,不得違反,如未按規定落實或違反有關條款造成后果,由違反一方承擔相關責任。
三、 責任書的變更和解決
雙方必須嚴格執行責任書,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變更責任書的內容。
任何一方在項目實施中如對責任書或實施計劃的內容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一致同意后才能變更內容。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責任雙方應在責任書簽字并蓋章。
甲方:xxxxxx中學
主管領導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3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于后,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積極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二)學校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校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加強對自己子女(被監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二)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著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三)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著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家長(監護人)必須嚴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及駕駛機動車輛;走路靠右行,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邊戲水、釣魚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房屋、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房屋欄桿,不得翻越圍墻,不在教室、校園圍墻及危險區域嘻鬧和做游戲。不得爬門鉆窗,不往門、窗外投擲雜物。
5、不準玩火,不準私自外出,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辦公室私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其他用電器或點蠟燭,不得在雷雨時躲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良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小學生在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規范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不早戀等。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與品性不端的社會閑雜人員接觸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傷害;
21、《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22、《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學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適宜上體育課要提前告訴體育老師,不能上學時要及時向班主任請假,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家長簽名;
23、督促學生要準時上學,放學按時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經家長許可擅自到同學或親戚朋友家玩,放學后也不要在校園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并驗預防接種證。
25、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要求,我校幼兒園、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應每天按時接送,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責任。為確保學生安全,接送學生家長及車輛不允許進入校園,必須在校大門口兩側等候。接孩子時教育孩子有禮貌地和老師告別,使班主任心中有數。請家長囑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則責任自負。
26、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因以上原因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應由其監護人(家長)承擔責任。
(四)安全事故責任,除以上條款外,出現《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所列相關事故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執行。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師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領導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三)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若出現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須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按規按序妥善處理,不得無理取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八、本協議書自學生家長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離開本校(含畢業或簽訂新的安全責任書)時失效。
學校安全協議書14
為了加強學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如下協議:
一、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小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學校要求學生家長上下學按時接送子女,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學生家長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不滿16周歲的'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家長要教育子女,騎自行車不準帶人,不準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四、學生家長嚴禁學生上下學乘坐無營運證、無駕照、超載及檢驗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嚴禁學生乘坐駕駛員身心或技術狀態不佳車輛,嚴禁乘坐貨運車、農用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規定客運車輛。
五、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靠右行駛,不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游戲、追逐打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年 班:
學生家長簽名:
學 校: (章)
20xx年 9 月 10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5
甲方:雙贏教育培訓學校
乙方(家長):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事關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而保障他們健康安全的成長不僅要靠學校,還需要家長的積極配合,為了確保貴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學生(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現有兩種接送方式供乙方選擇,請乙方選其一。在括號內打“√”在橫線上簽名:
1、家長接送:學生由家長來校親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時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過放學時間30分鐘,學生仍未被接須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學生自回:學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騎自行車回家)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希望乙方長期對小孩進行安全教育。
二、其它安全要求:
1、乙方應不準未滿12周歲的子女騎自行車上路,學生騎自行車不準帶人;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擔負著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請遵照上述協議內容要求執行,切實擔負起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同時,甲方建議:你應充分利用各種機會過問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及時發現子女在學習、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難,切實解決子女的后顧之憂,以便配合學校抓好教育工作。
班主任老師聯系電話
家長聯系電話
甲方:星之升英語培訓學校
乙方: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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