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合伙協議書范本
合伙協議【一】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 ,性別___ 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姓名乙________ ,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條 合伙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合伙企業名稱: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后若繼續合伙,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總投資的 %。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總投資的 %。
。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分配(甲方)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償還。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協商填寫(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伙債務)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協商填寫(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及電子賬單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二】
合伙人甲: ________ ___
合伙人乙:
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3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后若繼續
合伙,30日內再另行協商,在新協議簽署達成前,按照本協議執行。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甲方以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房租租金作為投資資金之一入伙,經雙方同意,作
為1%股權。
2、各合伙人的出資,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伙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如追加資金投入,雙方按五五比例進行資金投入。
4、本次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根據各合伙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
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按五五分配。_________分配一次.
3、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五五
比例為據,共同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3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七條 合伙事務執行
(一)經雙方協定后,具體事務執行如下: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二)在經營期間,合伙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6222021715001133497袁萌萌 賬戶上流轉,由_____負責保管和收銀,_______負責支出和記賬。每月30號結算,并制作結算單。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1、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 合伙期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
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
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
理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
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五五比例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按指印后生效。
特別約定
第一年房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8000元房租
第二年房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0000元房租
第三年房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10000元房租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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