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協議書
在當下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競業禁止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競業禁止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于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構成《公司法》意義上的侵權行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要件:主體必須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該董事或經理同時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二條 競業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合同履行期間。
第三條 競業禁止內容
1、禁止行業: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
2、禁止地域: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范圍,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簽署的禁止地域。
第四條 支付
由于公司監事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并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有爭端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后兩年內,需保護甲方商業秘密,并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ㄒ唬┘追綑嗬土x務
1.1.1甲方在乙方遵守勞動合同及本協議所規定的競業禁止期間的前提下,在其在職期間和離職后兩年內,按其全年工資收入20%的標準支付補償費用。
1.1.2支付方式為: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用按年度支付,由甲方于每年農歷春節放假前支付至乙方預留的銀行帳戶,如乙方賬戶無法支付,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乙方仍需遵守勞動合同和本協議。
。ǘ┮曳綑嗬土x務
1.2.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客戶信息,產品配方,產品檢測報告,工程信息,經營信息(產品定價,經營策略等)商業利益、客戶資料均屬于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業務允許范圍內充分利用開展生產、經營、業務活動。上述資料等各項權利均歸甲方享有。
1.2.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具體應承擔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客戶信息,產品配方,產品檢測報告,工程信息,經營信息(產品定價,經營策略等),不得私自收集客戶信息,生產配方等商業秘密。
1.2.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的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承擔保守義務的事項亦屬于保密范圍。
1.2.4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處,乙方作為員工,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1.2.5乙方承諾,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員工、其他人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諾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1.2.6乙方承諾,在其離職后兩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乙方應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1.2.7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否則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和侵權賠償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或追償。
1.2.8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后兩年內,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
1.2.9乙方承諾,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后兩年內,不得直接、間接或者試圖影響本企業的客戶關系,使用其向離職職工或者第三方轉移。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引誘、或拉攏在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本企業,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因職務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在離職交接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復印件。
第二條合同的違約責任
1.3.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三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時,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除如數向乙方支付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用,還應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5000元。
1.3.2如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應得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利息損失(如已經支付違約金,應當予以扣除)。
1.3.3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分。
1.3.4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于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三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
本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或之后簽訂的商業秘密協議的效力。
第四條爭議解決方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效力之分割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具體條款,無論是當事人協商修改,還是法院判決部分無效,均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
第六條雙方聲明
本競業禁止協議完全出于甲乙雙方的真實意圖,乙方沒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強迫,乙方所接受時間、地域和領域的競業限制出于完全自愿。
第七條合同的效力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八條合同的持有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聯系方式:
競業禁止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是公司的股東,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以及秘密信息,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于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職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 禁止行業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并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范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簽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條 乙方的承諾
1、雇員承諾,在期限____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被許、本人、代理人、雇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伙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雇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雇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系。
第四條 違約責任因為競業禁止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協議的基礎上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乙方自覺維護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對外泄露本公司的商業機密,如果違反本協議,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則要賠償公司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 其他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鑒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合同服務期內的保密義務
1.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固有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信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者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戶或潛在客戶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可刪除)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作為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更不得與甲方發生競爭,將甲方業務歸為個人辦理,或不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競爭的業務。(可刪除)
1.5乙方離職后仍需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過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1.6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乙方的薪酬總額中扣除。
1.7自甲方認定乙方需為其承擔保密義務時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保密費,保密費列入乙方每月的薪酬總額內。
二、離職后的競業禁止義務
2.1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綱要、電子數據及介質(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復制品),并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現、復制或傳遞給任何人。
2.2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內工作。
2.3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4乙方在與甲方離職后3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其他任何實體的利益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2.5乙方的競業禁止期限從乙方正式離職開始計算(具體日期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自動離職表》上載明的日期為準),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800元。補償費從 年 月 日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 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的建設銀行卡內(卡號為: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6競業禁止期滿或自乙方找到工作的當月起,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2.7乙方應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系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從甲方離職時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并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
四、爭議解決
4.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5.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5.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5.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5.4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鑒于乙方知悉甲方的,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合同服務期內的保密義務
1.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固有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信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者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戶或潛在客戶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
(可刪除)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作為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更不得與甲方發生競爭,將甲方業務歸為個人辦理,或不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競爭的業務。
(可刪除)
1.5乙方離職后仍需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過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1.6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的行為。
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乙方的薪酬總額中扣除。
1.7自甲方認定乙方需為其承擔保密義務時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保密費,保密費列入乙方每月的薪酬總額內。
二、離職后的競業禁止義務
2.1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綱要、電子數據及介質(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復制品),并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現、復制或傳遞給任何人。
2.2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內工作。
2.3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4乙方在與甲方離職后3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其他任何實體的利益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2.5乙方的競業禁止期限從乙方正式離職開始計算(具體日期以《證明》或《自動離職表》上載明的日期為準),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
補償費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800元。
補償費從 年 月 日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 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的建設銀行卡內(卡號為: )。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6競業禁止期滿或自乙方找到工作的當月起,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2.7乙方應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系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或和向乙方鄰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從甲方離職時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
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并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
四、爭議解決
4.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申請仲裁。
4.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5.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5.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5.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5.4本協議作為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6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鑒于乙方作為公司的董事,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競業行業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3、不得同時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兼職;
4、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競業禁止期限競業禁止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就職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秘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范。因為競業禁止是法定義務,所以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后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后的補償金。
三、違約責任董事違反了法定的義務,將會受到一定的制裁。
1、請求權。公司董事如違反競業禁止義務,公司即享有請求該董事停止其競業行為的請求權。
2、歸入權。即公司將違反競業禁止義務之董事從事競業行為的收入視為公司的收入。
3、造成公司損失,將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元。
四、爭議解決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的生效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受聘/服務于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并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說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
1.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托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
3.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后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后,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于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于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關于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后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于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6.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戶用于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戶、提供賬戶錯誤、賬戶注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5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6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7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8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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