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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經營分公司協議書
在生活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伙經營分公司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合伙人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伙宗旨
團結守信拼搏科學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工程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伍_年,自_20 _年10月26日起,至_20 _年_10_月_25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4.1合伙人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4.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繳交至。逾期不交或未足額繳交的,對應交未交金額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慎重考慮
4.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5.1盈余分配,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5.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股份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6.1入伙條件
6.1.1全體合伙人同意;
6.1.2認可本合同約定的條款;
6.1.3同意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6.2退伙條件
6.2.1有正當理由;
6.2.2不得在合伙經營困難時退伙;
6.2.3退伙需提前_陸個月書面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6.2.4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人民幣結算;
6.2.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6.3出資的轉讓
轉讓合伙份額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其他合伙人同意,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7.1張春來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7.1.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7.1.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7.1.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7.1.4支付合伙債務。;
7.1.5其他。
7.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7.2.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7.2.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7.2.3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7.2.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8.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組織,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8.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8.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同行業的合伙。
8.4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8.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9.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9.1.1合伙期屆滿。;
9.1.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9.1.3合伙事業已經完成或不能完成。;
9.1.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9.1.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9.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9.2.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參與清算。;
9.2.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9.2.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份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簽章)
合伙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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