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股權分配協議書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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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甲方:神府經濟開發區物廉礦產物資有限公司
地址: 陜西省神木縣錦界大區A6棟
法定代表人:張蛇軍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注:乙方系甲方員工。
鑒于乙方以往對甲方的貢獻和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為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甲方以股權贈送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股權:指神府經濟開發區物廉礦產物資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200萬元,以及綜合近兩年公司投資發展情況,將公司資產定為6000萬元人民幣。一定數額的股權對應相應金額的公司資產。
2.股權分配:指神府經濟開發區物廉礦產物資有限公司對公司內外名義上的股權劃分,股權擁有者(除本公司企業法人外)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凈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3.分紅:指神府經濟開發區物廉礦產物資有限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可分配的稅后凈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數額與總資產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協議標的
根據乙方對甲方的貢獻,甲方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決定授予乙方 萬的股權。
1、乙方取得的 萬的股權不變更甲方公司章程,記載在甲方公司的股東名冊,不做工商變更登記。乙方不得以此股權對外作為擁有甲方資產的依據。
2、每年度會計結算終結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計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稅后凈利潤總額。
3、乙方可得分紅為乙方的股權數額與甲方總資產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凈利潤總額。
三、協議的履行
1、甲方應在每年的三月份進行上一年度會計結算,得出上一年度稅后凈利潤總額,并將此結果及時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紅。甲方應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將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協議期限
1、本協議無固定期限,乙方可終身享受 萬股權的分紅權。
五、協議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稅后凈利潤,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2、甲方應當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可得分紅。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與股數以及分紅等情況。
5、若乙方自動放棄股權的權益,或者依據第六條變更、解除本協議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3、4項約定。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情況將授予乙方的 萬股權進行增加或減少,但雙方應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股權分配協議。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協議內容。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協議。
4、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5、乙方有權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6、甲方公司解散、注銷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七、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10%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并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協議的生效
甲方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神府經濟開發區物廉礦產物資有限公司
乙 方 :
全體股東(簽署):
年xx月xx日于xx市
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我們各股東經過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行業。公司地址:***市**區*******號。
三、公司股東共***個,其中自然人**個,企業法人**個,社會團體法人**個,事業法人**個。分別為:
XXX(自然人),現住址,身份證號為。
XXX(自然人),現住址,身份證號為。
XXX(自然人),現住址,身份證號為。
XX公司,住所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住所在****。
第一章公司投資資本
一、公司投資資本:“火鍋”投資資本0萬人民幣
二、公司增加或減少投資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并由全體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
第二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一、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出資額0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000%出資方式貨幣××出資總額000萬,占注冊資本的000%其中:實物出資000萬元,貨幣出資000萬元、
××出資額0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000%出資方式貨幣
二、公司成立后,股東資金到達指定賬戶,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和項目投資;
(7)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8)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二、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四章股東因故轉讓出資的條件
一、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二、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三、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一、董事會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長、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長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股份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二、董事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四、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董事長、董事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不能出席董事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董事會議,行使委托書中載明的權力。
五、股東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書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權履行董事長的職權。
六、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七、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000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
八、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多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出據書面報告,送交各股東。
十、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十一、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一、公司的營業期限為000年,從《企業法入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6)宣告破產。
三、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一、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二、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會。
三、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四、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五、本章程一式000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蓋章:
公證人、公證機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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