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股東協議書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作股東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合作股東協議書1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鑒于: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情況
1、公司名稱: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等(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公司啟動資金_____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____% ,
(3)丙方出資_____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____%。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公司注冊資金________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4)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認繳公司注冊資本,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____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股東會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并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通知其他兩方股東,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2)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其他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協助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
(1)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2)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涉及的投資數額、合作方式等信息均為商業秘密,合作各方應共同保守,如有違反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法律責任,但因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需要披露等的除外。
2、本協議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經營狀況信息、生產狀況信息、財務狀況信息、人事狀況信息、以及公司重大決策及計劃等各種信息。
3、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公司經營期間以及退出公司后_____年內,不得自行或者與他人合作經營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業務,不得將公司資源和客戶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
八、不可抗力
1、各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等情形。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書面方式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其他各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本協議。
九、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十、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各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作股東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a、b、c、d等 _____________人為______________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____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____設發起人辦公室,由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辦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_____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主營:_____________;
兼營: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為____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_____公司采取發起方式設立。
a企業全部凈資產(生產性凈資產)折價____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占總部股份_____________%;
發起人b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
發起人c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發起人d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七、________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發起人共認購(含折股)_______股,點總股份_______%.
a企業全部凈資產(生產性凈資產)折價_______元,折合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點股份總數_______%;
法人(含發起人法人)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 _______%;
社會個人(含發起人個人)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_______ %;
職工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_______%。
八、________公司的設立費用為_______ 元,由a墊付。
九、同意發起人b(b、c……)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折價 元,折合股份 股。
十、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 對屆期無人認購的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a例外);
2. 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a例外);
3. 對現物出資估價高于最后審定價格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a例外);
4. 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a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 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 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 由于發起人過失致使公司財產受損害時,負連帶賠償責任(_______例外)。
十一、發起人 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a負責_______事務、b負責_______事務……)。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項,由_______酌情解決(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十三、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五、本協議一式 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 份,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合作股東協議書3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區共同簽署:
甲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名稱:___________公司;
2、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
4、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質: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注冊并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愿,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并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__年__月__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并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于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了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
乙方(簽章):___
丙方(簽章):___
簽訂時間:___年__月__日
合作股東協議書4
甲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丁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甲、乙、丙、丁XX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婚慶禮儀工作室,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
2、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
3、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
4、丁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
5、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__萬元正。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五條 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XX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 盈余分配
企業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 利潤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時間:
1、比例:每年盈余的50%作為利潤分配(凈利潤分配不得超過80%),未分配利潤用于擴大經營;
2、每年的財務結算應該在下一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完成;
3、分配時間:每半年尾月15日前分配半年利潤。
第八條 關于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應在上一年度結算后的三個月內進行。超過此期限,按照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資計算;
3、追加投資額最少不可少于 ________萬元,少于 ________萬元按臨時借款處理;
4、追加投資后,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九條 關于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條 有限合伙人
參與管理, 不參與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并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十一條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 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 方應充分聽取 方的意見,在 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十二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三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六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后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審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八條 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違反本合伙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九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二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 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年。
第二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XX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XX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XX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股東協議書5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準為準)(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一條、公司名稱為:
第二條、公司地址為:
第三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四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一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二條、各方現金及其他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公司的經營。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一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以誠信為本,打造建筑業優良品質,。
第二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股東商議及工商核準經營范圍為準)。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規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紅。
(二)在公司盈利情況下,準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按《公司法》舉行股東會決議通過。
(三)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公司相關經營性信息。
(六)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七)對公司的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公司全部工作皆有知情權。
(八)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所有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退股一方對其退出之前的債務以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三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公司發給各股東的出資證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五)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應向其他股東就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六)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七)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五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副總經理,決定有關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薪水等事項。
(三)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第七章、公司職務與分工
第一條、全體股東同意任命_____為公司總經理,任命_____為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義務及職權。
第二條、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公司20%以上投資及1萬元以上財務支出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實施。標額為10萬以上合同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簽署。
(二)按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才可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四)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三條、總經理享有以下權利: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三)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六)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八)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親筆簽署方可執行。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必須經過股東半數同意。
(九)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一)提議、主持并決定是否召開股東會。
第四條、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市場策劃,銷售。
(二)提議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提議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提議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五)參與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提議制定公司的經營性計劃。
(七)審議業務及公司普通員工的工作計劃。
(八)參與制定公司員工福利及工資標準。
(九)參與處理公司員工及客戶同公司的糾紛處理工作。
(十)處理公司員工的勞動關系。
第五條、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同時協助總經理的運營管理。
(二)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五)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第八章、利潤分配方式
第一條、工資支付
公司在在營業之日起,公司對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實行薪水制,總經理薪水為人__________元/月,副總經理薪水為__________月,其余股東以外員工工資由股東會商議決定。
第二條、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股東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一)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二)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資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后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7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所有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股東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章、退股方式
第一條、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股東會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資及收益對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每個合作股東的總出資額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公司如盈利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35%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第二條、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第三條、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一條、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一)合作期屆滿(本協議合作期限為_________年)。
(二)全體合作股東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三)合作事業不能完成。
(四)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五)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第二條、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一)即行總經理為清算人,并邀請(律師公證員)參與清算。
(二)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三)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各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公司成立初期各股東按照本協議第四章第二條的出資額為限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公司成立后違約方以本協議內容及公司章程規定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全部股東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第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四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一份,公司建檔一份。
第四條、本協議除簽字蓋章項外打印為準手寫無效。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丁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作股東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專利權人
乙方:_________區域合作人
為使新技術盡快轉化為生產力和專利新產品迅速占領市場,現實行技術入股聯營生產和產值提成的方式緊密合作,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專利技術名稱為:_________,專利號:_________,專利發明人:____________。
2、甲方授權許可乙方在獨家生產(含)省(直轄市)。其銷售權:可在全國進行銷售;如果在乙方能完成甲方需求量的情況下,乙方可在獨家生產。
3、甲方提供技術項目合作期限為年,合同期間甲方免收乙方技術轉讓費萬元,以技術入股,提成產值的___%作技術轉讓的形式進行聯營生產。
4、甲方在乙方支付前期技術成本費萬元,到位三日后進行新產品調試生產,并陸續完成乙方生產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5、甲方負責___%產品的銷售,銷售時必須向需貨方收取___%的定金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拒絕生產供貨。
6、如需擴大生產或建立分公司,可由甲方進行重新授權,甲方協助乙方組建分廠、分公司和集團化組建,其分廠、分公司、集團所得收入甲方提成30%,提成年。
7、在合同期間允許乙方使用發明人的專利權、肖像權和名譽權,其使用的.方式必須得到甲方許可。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負責組建生產公司及工商、稅務經營手續和必要的啟動資金,并提供廠房、生產人員、水電和生產設備以及擴大生產資金。啟動資金(含設備和前期出貨費)萬元。
2、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生效時支付成本費萬元,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生產合格產品,并有權要求甲方在合同生效___日內完成乙方生產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3、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有權要求甲方對該產品不斷創新和改進,對改進的技術應首先給乙方使用,乙方應給甲方適當獎勵。
4、乙方對生產產品的數量應如數報送甲方,應實行財務公開,乙方不得做出對甲方利益有損之事。
5、乙方可負責___%的產品銷售,在銷售前也必須向需貨方收取___%的定金后,方可生產供貨。
6、乙方產品的價格定位,應在生產成本價的基礎上加45—80%,否則價位過高會影響銷售量。
7、乙方應積極在地區擴大再生產,其建立分廠、分公司、集團的所得收入乙方提成________%。
三、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前期的技術成本費萬元到位后日內,如果不能調試或不能生產出合格產品,甲方應日內將乙方的前期技術成本費全額退還。(注:合格產品以‘產品檢測報告’為準,由甲方負責將產品送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2、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能生產或放棄生產,造成不能及時供貨的,乙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甲方與需貨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私自設立分廠、分公司和集團,否則按免收的全額技術轉讓費支付甲方。
四、其它條約
1、合同期瞞,甲方不再提成、參股和銷售,如繼續合作,可另議。
2、合同期瞞,乙方如繼續使用專利人肖像和名譽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肖像權和名譽權使用費,費用另議。
3、有效期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備注: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簽訂日:________
簽訂日:________
合作股東協議書7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河南省進津建筑業企業工會聯合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的發展和員工生活、勞動條件的逐步改善。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2條本合同依法簽訂,生效后對公司和員工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
第3條公司工會是全體員工合法利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全面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4條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員工利益的權益,公司在決定有關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時,要有工會代表參加,充分聽取工會意見。公司制定的有關制度,均應以本合同為基礎,并征得工會和職代會同意。
第5條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及經營者的管理權威。教育員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6條員工是公司的主題,是企業的主人翁。員工依法通過職代會和工會組織的其他形式參加公司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并就保護員工合法權益等問題與公司進行平等協商。
第7條企業員工通過職工大會參加企業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應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保障工會和職工大會依法行使權力。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8條各企業實行計件工資制度。企業工資標準、分配方式及其變更,由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決定,但須聽取工會意見,并提交職工大會審議通過。企業按照國家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向員工發放各項津。貼、補貼
第9條工會每年年初根據上年生產經營和職工生活費用價
格指數,參考同行業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資增幅要求與企業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水平。
第10條員工工資的總體水平隨企業效益的增減而浮動。
年度各企業在崗人員人均收入元以上。
第11條企業按月支付給員工工資。
第12條員工最低工資不低于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各企業年度最低工資為每月元。
第13條各企業根據當月生產、技術指標完成情況,按照員工工作實績,確定獎金標準,獎金以貨幣形式支付。
第14條員工企業在法定休假日即依法參加社會實踐期間,企業應按規定支付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15條各企業執行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制度,根據企業實際,實行彈性工作制。
第16條各企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員工充分休息的權利。但由于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經與工會及員工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的,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超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第17條每年的設備維修、生產工藝需要,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及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需要緊急處理,及時檢修,必須加班加點的,可由企業決定,不受本合同第十六條限制,員工應服從安排。
第18條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的,企業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章保險福利
第19條各企業根據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的規定,積極參加社會保險,具備條件的企業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20條各企業按國家規定提取公益金,用于員工的集體福利事業支出。企業提取的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關集體福利事業,應經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21條各企業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建立和完善員工補充保險制度,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個人儲蓄養老保險。
第五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22條各企業應當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改善勞動條件和做好特殊工種,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
第23條各企業應當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工作。堅持三級安全衛生教育制度和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制度。
第24條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作業員每年進行一次定期健康檢查。
第25條工會支持企業加強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工會發現企業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26條員工發生工傷事故,企業應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工會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27條各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夏季采取防暑降溫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28條各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并正確使用。
第29條各企業和工會均有責任教育員工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六章女員工的特殊保護
第30條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對女員工特殊保護的規定,做好女工經、孕、產、哺“四期”安全衛生保護工作。
第31條哺乳期的女工經本人申請,企業批準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滿后,本人提出復工申請,企業應及時予以安排工作崗位。
第32條企業為女工每年進行婦科檢查。
第33條各企業堅持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則,凡適合女員工的崗位優先安排女員工。
第34條女員工特殊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對侵害女工勞動保護權益的責任人員,企業應當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給予被害女工經濟賠償。
第七章技能培訓
第35條企業方應當有計劃的對在職員工進行技術等級培訓,適應性培訓和繼續教育。對新招聘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對從事特殊行業的員工進行專門的培訓,并取得特殊作業資格;對從事技術工種的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按需要對下崗員工進行轉崗培訓。員工在培訓期間,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36條企業鼓勵員工通過自學,提高自身文化知識和職業技能,對經過自學取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或在技術革新、技術攻關中取得優異成績者給予獎勵。
第37條工會協助企業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職業技能教育,開展崗位培訓和勞動競賽活動,不斷提高員工隊伍素質。
第八章勞動合同和勞動管理
第38條各企業依法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員工依法與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有關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低于本合同規定。
第39條工會幫助和指導員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工會和企業都有責任告知員工實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幫助教育員工明確履行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企業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應征求工會意見,工會認為不適合的有權提出意見。企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員工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40條勞動合同期限按照勞動合同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企業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41條員工無過錯,勝任工作,勞動合同期滿后,若本人提出續訂合同,工會可以幫助協調。企業在生產經營、組織結構等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一般應考慮同意續訂。
第42條企業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定裁減人員的,按《勞動法》《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規定》程序執行。
第43條企業廠長對企業生產經營負有全面責任。員工應服從領導,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提高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44條企業依法制定勞動紀律和獎懲制度,并依據勞動紀律獎懲制度對員工進行獎勵和處罰。
第45條企業對員工作出開除、除名和辭退的決定時,應當依法定程序進行,并事先通知工會。
第九章合作和監督
第46條雙方為促進企業的發展,維護企業與員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有效的合作。
企業領導和工會主席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就涉及員工整體利益重大事宜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隨時約見,雙方遵守聯席會議所作出的決定。
第47條每季度由工會召開一次由各方面員工參加的座談會,聽取員工對企業生產發展、員工生活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向企業領導層轉達。
第48條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企業方代表、工會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監督檢查小組每半年舉行一次會議,檢查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的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并有針對性地協調相應措施。
第49條建立每半年一次的定期協調制度。重大問題雙方代表一方提議,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可隨時進行協商。
第十章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50條在合同期限內,由于簽訂合同的環境和條件變化,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雙方代表在七日內進行協商,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內容。
第51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
(一)簽約雙方協商同意的;
(二)簽約時依據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修改或撤銷的;
(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企業生產經營嚴重困難,導致
合同無法履行;
(四)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法履行,必須變更的。
發生上述任何情況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形成新的決議,報告職工代表會議后,應在七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
第52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終止。
(一)企業被撤銷、解散或依法宣告破產;
(二)工會被依法解散;
(三)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訴訟,經勞動仲裁爭議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本合同必須解除的;
(四)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條款無法履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求,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
(五)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應在七日內向審核本合同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書面說明書。
第十一章履行合同中的爭議處理
第53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作,求大同存小異的原則協商解決,不得采取任何過激行為。協商不成的,可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在自收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54條在爭議處理期間,除個人嚴重過失外,企業不得解除職工方協商代表的勞動合同。
第55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不協商,不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或在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采取過激行為,對方當事人可申請有關部門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56條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當事人都必須正確履行。當事人任何一方,任何一個企業違反合同,必須承擔責任。
企業違反本合同給員工造成損害的,應按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工會違反本合同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應糾正違約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影響和損失。
第十三章附則
第57條本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雙方協商新合同方案,新合同未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58條本合同經各企業職工代表會議審議通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各企業法定代表人分別蓋章、簽字。
第59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60條本合同正本六份,副本兩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每個企業各執一份,上一級工會一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一份,副本報送勞動部門備案一份。
第61條本合同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七日內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62條各企業的工資集體協議書作為本集體合同的附件協商產生,以后每年協商一次。
企業方工會方
公司河南省進津建筑業企業工會聯合會
首席代表(簽字)首席代表(簽字)
企業1蓋章企業2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企業3蓋章企業4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股東協議書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x面館”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館經營說明:
a. 合伙名稱:“某某村x面館”
b.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經營場所面積: 平方米(一樓店面過道為公共使用通道)。
d. 合伙經營項目盒范圍:面點、炒菜等等及其他服務等。
第二條:入股比例:甲乙雙方各占“x面館”經營的50%股份。
第三條:面館廳租金:面館租金為1000元/月,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從每個月的收入中進行支付。如收入不足時,由雙方平攤支付。
第四條:盈虧約定:合同簽訂每個月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五條: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以甲、乙雙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六條: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伙約定:合同簽訂一年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退伙。如一定要退伙,退伙的一方需要凈身出店。合同期內,不得轉讓自己手頭的飯店股份占比。如果需要引入第三合伙人,需要甲乙雙方共同同意,并從新簽訂多方協議。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經過甲乙雙方約定:經營,購進常用貨物:如設備,面粉,等經營用品,需要雙方一起同意,進行采購。具體采購負責議價由甲方/乙方(2選1)負責。
第九條:其他說明
1.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2.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3. 雙方的經營協議由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正式有效,至____年___月____日結束,其間雙方承擔相應的權責。
4.從合體簽訂日期起,面館前面的固定資產歸 方所有。后續添加的相應的固定資產由雙方共同資產。
甲方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
合作股東協議書9
甲方:李XX
乙方:李XX
丙方:顏XX
丁方:魏XX
甲、乙、丙、丁各方因共同出資設立XXXX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以達到各方利益均沾,風險共擔。達成協議如下:
一、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公司由甲、乙、丙、丁各方共同組建出資20萬元人民幣。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出資額均為5萬元人民幣,分別占公司股份的25%。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必須于協議書簽訂之日起5日內交足,逾期不交或未交足的,應對應交未交的金額數以人民幣2分的月息計算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不得隨意抽回(除另協商外)。以上現金出資用于公司初期組建及流動資金,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二、職務和分工:甲方李XX主要負責公司統籌與策劃、市場的開拓等。乙方李XX主要負責公司拓展業務、現場管理、合理管控現場的耗材及費用;施工班組的工時和工資計算及管控等。丙方顏XX主要負責野外現場的安全作業,設備管理,野外作業人員的協調、調動等。丁方魏XX主要負責財務運轉及內勤管理工作等。
三、利潤分配方式: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后的稅后利潤的50%進行分紅。剩余的50%利潤作為公司滾動資本。虧損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分攤。
四、退股方式:合作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二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后,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五、因一方違約:給合作公司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給賠償并支付其他股東5萬元違約金。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
七、每位股東各執一份
八、全體股東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聯系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聯系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合作股東協議書1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乙方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入股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元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以其入股資金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及義務。
二、 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所有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元
(1)甲方出資萬元,占啟動資金的%;(2)乙方出資萬元,占啟動資金的%;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500萬元
(1)甲方以認繳貨幣額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
(2)乙方以認繳貨幣額作為出資,出資額25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7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 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狠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 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日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 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 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司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艱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于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 協議的解除或終上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 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子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作股東協議書11
第一章 總則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 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乙方: ;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
合作股東協議書12
本協議書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__(日期)在___________(地點)簽署。
甲方:___________(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甲方代表姓名)
地址:___________(甲方地址)
乙方:___________(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乙方代表姓名)
地址:___________(乙方地址)
丙方:___________(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丙方代表姓名)
地址:___________(丙方地址)
鑒于:
1、甲方、乙方和丙方均為合法登記并運營的公司,有意在特定事務上進行合作;
2、甲方、乙方和丙方已經就本次合作達成共識,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三方均已明確各方的權益和義務,同意通過簽訂協議明確合作關系。
根據以上背景,各方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在于明確甲方、乙方和丙方之間合作的條件、權益和義務。
第二條:合作方式
1、三方將共同協商,以共同出資的方式在特定項目上進行合作。
2、三方將按照各方的股權比例共同出資,并按照出資比例享有相應的'權益和承擔義務。
第三條:出資方式和比例
1、甲方、乙方、丙方的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
2、甲方、乙方、丙方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甲方出資比例):___________(乙方出資比例):___________(丙方出資比例)。
第四條: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的期限為___________(起始日期)至___________(終止日期)。
2、若三方一致同意延長期限,應提前___________(延長期限)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五條:權益和義務
1、甲方、乙方、丙方在合作中享有的權益和承擔的義務應當根據各方的出資比例予以確定。
2、各方應按照協議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進行資金支付和相關業務協調。
第六條:利潤分配
1、甲方、乙方、丙方在合作期間共同分享產生的利潤。
2、利潤分配按照各方出資比例進行,具體分配方式和時間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七條:終止和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后自動終止,除非另有約定或各方另行一致決定繼續合作。
2、在合作期間,若發生以下情況之一,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a.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嚴重影響合作的進行;
b.一方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c.合作無法繼續進行的其他情況。
第八條:保密條款
1、各方承諾在合作期間和協議終止后繼續保守有關對方商業和技術的信息,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各方應履行保密義務,并對合作過程中獲取的商業機密和合作賬戶信息進行保護。
第九條:爭議解決
1、出現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即刻生效,并自簽署之日起對各方具有約束力。
(以下為簽字頁,不再詳述)
附件:甲方、乙方、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頁
本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為保證各方權益和合作的順利進行,經各方仔細閱讀并確認,彼此簽署。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蓋章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蓋章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蓋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合作股東協議書13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遵守公司合同;
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修改公司合同;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會議日期和地點;
會議期限;
事由及議題;
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會議議程;
董事發言要點;
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檢查公司的財務;
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列席董事會會議;
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股東會決議解散;
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清繳所欠稅款;
清理債權、債務;
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支付清算費用;
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交納所欠稅款;
清償公司債務;
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作股東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三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公司名稱和住宅1.公司名稱:__有限公司2.公司住宅:東莞市東坑鎮。
二、經營范圍:公司的經營范圍將以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準。
三、公司的注冊資本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50萬元整(¥:1500,000元)
經公司全體股東同意后,可向原審批機關和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增加或削減本公司的注冊資本。
四、股東名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認繳的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出資方式馮__500,00033.33%現金
葉__500,00033.33%現金
肖__500,00033.33%現金
五、出資期限
公司股東應于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各自認繳的出資額以現金方式出資繳入以下帳戶,否則應按實際出資來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擔當違約責任。
戶名:
帳號:
開戶銀行:
六、依《(公司法)》和協議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經理具有約束力。
七、股東權利和義務:(一)股東的權利:1.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2.提名董事、監事候選人;3.優先購置其他股東的出資,優先認繳公司的新增資本;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獲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權利。(二)股東的義務:1.按期足額交納認繳的出資額,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2.負責供應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項手續等;
3.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4.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例)擔當公司的債務;
5.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例)擔當公司運營中產生的民事責任;
6.依公司法擔當的其它義務。
八、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份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資時,必需經全體股東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置該轉讓的出資,假如不購置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置權。
九、公司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經理。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行使以下職權:
1、打算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打算;
2、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安排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對公司增加或者削減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5、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6、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7、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打算公司的經營打算和投資方案;
3、打算公司內部治理機構的設置;
4、依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5、制定公司的根本治理制度。
公司設經理。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打算和投資方案;
3、制定公司的詳細規章;
4、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5、聘任或者解聘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治理人員;
6、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乙、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全部。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展交易。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經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隱秘。
十、公司的籌建
公司的籌建由甲方負責。籌建期間的費用以獨立的帳簿記載,公司成立后,經股東的授權代表審核后列入公司有關會計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擔當。
十一、本協議的終止
發生以下狀況之一時,本協議將終止履行:
1.因不行抗拒緣由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內設立;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解散。
十二、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均應向守約方擔當違約責任。如違約方的違法行為給守約方或本公司造成損失,違約方應予賠償。
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解釋或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訴一方注冊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四、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各方協商,可另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之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合作股東協議書15
合伙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合伙人(乙方):
身份證號:
合伙人(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
第一條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場所、合伙期限、經營范圍
1、組織形式:合伙人根據相關規定組建合伙。
2、經營名稱:全體合伙人以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伙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4、經營范圍;
全體合伙人共同從事、等項經營活動。
第二條出資
1、甲、乙、丙三方各出資人民幣_____元,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
以上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
2、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
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并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后備基金后的純利潤。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3、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
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
2、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3、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5、合伙人有權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伙債務的分擔
1、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伙債務,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
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
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伙經營連續在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情況。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伙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余。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2、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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