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勞動仲裁協議書遺失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你知道勞動仲裁協議書怎么寫嗎?以下是關于勞動仲裁協議書遺失,歡迎閱讀!
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僅僅以勞動合同遺失為由答辯,勞動仲裁員是不會采納該用人單位的答辯意見的。
誰主張誰舉證,用人單位對于勞動合同的存在未提供充分證據,是不會被采信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仲裁協議書遺失【2】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8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現在申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已超過了勞動仲裁一年的時效。
除非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時,用人單位未以超過時效進行答辯,否則雙倍工資的請求不會得到支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仲裁協議書遺失【3】
勞動仲裁中,合同丟失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
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1、曠工一天被公司炒掉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勞動法》,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余部分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只有在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曠工一日不屬于此情況,如果公司與你有相關規定,這個約定違反法律規定是無效的。
2、沒有勞動合同,勞動者只要提供了證明勞動關系的憑證,包括工資條等就可以認定勞動關系成立。
3、根據相關法律,單位是應該向你們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仲裁協議書遺失】相關文章:
勞動仲裁協議書-仲裁協議書09-30
勞動仲裁協議書11-13
勞動仲裁協議書10-09
勞動仲裁協議書通用04-03
勞動爭議仲裁協議書06-14
勞動仲裁協議書模板10-05
勞動仲裁協議書范文10-08
勞動爭議仲裁協議書10-26
勞動仲裁調解協議書11-12
勞動仲裁和解協議書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