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遼寧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資格認可實施細則(暫行)
導語:下面是小編收集的遼寧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資格認可實施細則(暫行),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規范醫療器械經營秩序,保證產品安全有效,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凡在遼寧省轄區內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均應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開辦第一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備案、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審批,核發《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并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醫療器械經營品種類別執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中國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目錄》。
第二章 開辦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條件
第五條 開辦第一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條件
(一)具有熟悉國家和地方有關醫療器械法規、規章、規定和醫療器械商品知識的人員,并配備有與所經營的醫療器械相適應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
(二)具有不少于40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經營場內應有醫療器械產品陳列櫥(柜);
(三)具有不少于60平方米以上的醫療器械專用倉庫及相應的倉儲設施;
(四)符合國家和省對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的其它規定。
第六條 開辦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條件
(一)具有熟悉國家和省有關醫療器械法規、規章、規定和醫療器械商品知識的人員,配備具有工程師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取得職稱前后從事醫療器械專業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有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和檢驗機構,質量管理和檢驗的專職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有與所經營醫療器械產品相適應的檢測手段;
(三)具有對所經營的醫療器械產品進行培訓、維修等售后服務的人員和儀器;
(四)具有不少于80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并有陳列醫療器械商品的設施;
(五)具有不少于120平方米以上的.醫療器械專用倉庫(不含零售、門市部庫房面積)及相應的倉儲設施;
(六)符合國家和省對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的其它規定。
第七條 開辦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條件
(一)具有熟悉國家和省有關醫療器械法規、規章、規定和醫療器械產品機理、性能、作用的人員,并配備具有工程師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4人(取得職稱前后從事醫療器械專業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有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和檢驗機構,質量管理和檢驗的專職人員不少于4人,并有與所經營醫療器械相適應的檢測手段;
(三)具有對所經營的醫療器械產品進行培訓、維修等售后服務的機構、人員和儀器;
(四)具有不少于200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并有陳列醫療器械商品的設施;
(五)具有不少于500平方米以上的醫療器械專用倉庫(不含零售、門市部庫房面積)及相應的倉儲設施;
(六)符合國家和省對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的其它規定。
第八條 企業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必備的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九條 企業應收集并保存有關醫療器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及專項規定。
第十條 倉庫內外要整潔、衛生、無污染源,倉庫內應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的照明設施、消防設施。
第三章 備案和審批
第十一條 開辦第一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應向所在地設區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經市局初審后,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備案手續。市局的初審時限為10個工作日。備案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第十二條 申請醫療器械備案企業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備案申請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名手續;
(三)經營場所和倉庫房產證件及復印件;
(四)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有關證件及復印件;
(五)企業有關人員的資格證明,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和資格證書(學歷和職稱復印件),聘用人員還需提供聘用合同和公證書;
(六)企業根據國家及省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七)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合同、協議書;
(八)擬定的企業法人代表或企業負責人證明;
(九)所代理的產品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以及質量檢驗、培訓和售后服務等有關協議和證明;
(十)申報資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第十三條 省局收到全部符合規定材料后開據受理通知書,備案時限為30個工作日。經省局審查同意,加蓋備案章備案后,備案表抄送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四條 開辦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應向所在地設區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經市局初審后,向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呈請示文件。市局初審時限為10個工作日。經省局批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第十五條 申請經營醫療器械的企業,除填寫統一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申請表”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名手續;
(二)經營場所和倉庫房產證件及復印件;
(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有關證件及復印件;
(四)企業有關人員的資格證明。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和資格證書(學歷和職稱復印件),聘用人員還需提供聘用合同和公證書;
(五)企業根據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合同、協議書;
(七)所代理的產品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以及質量檢驗、培訓、售后服務等有關協議或證明;
(八)擬定的企業法人代表或企業負責人證明;
(九)經營資格和條件驗收報告;
(十)申報資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第十六條 省局收到市局符合規定的材料后,開據受理通知書,負責對申請企業現場進行審查,企業現場審查也可委托設區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省局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發證的決定。對不予發證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四章 經營企業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凡經批準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的企業,可以經營第一類、第二類醫療器械。凡經批準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的企業,可以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但不得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凡經備案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的企業,不得經營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代理商不能超出核準的范圍經營。
第十八條 要作好售后服務工作,對售出后在保修期內的醫療器械必須負責維修或調換,對經過調試不能達到產品標準的',必須給予退換。
第十九條 經營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企業在停業、歇業期間不得停止對其已售出產品的售后服務活動。
第二十條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連續停業、歇業一年以上重新經營的,應提前向當地縣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遞交書面報告,經審查批準后,方可經營。
第二十一條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超出批準范圍經營醫療器械的,必須重新履行審批手續。
第二十二條 經營醫療器械的企業更換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單位名稱、經營場所必須向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辦理備案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變更手續。
第二十三條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備案表》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年度驗證(表)和定期(五年)復查發證(表)工作。逾期不報驗或不換證(表)的,視同無證(表)。
第二十四條 驗證(表)時間為每年的第一季度。企業根據驗證(表)標準(另發)進行自檢合格后,提出驗證(表)申請,填寫驗證(表)申請表,經設區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后,報省局復核。對年檢不合格的企業,要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申報。換證(表)企業當年不再驗證(表)。
第二十五條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有效期五年,期滿前六個月,提出換證申請,填寫換證申請表,經設區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審后,報省局辦理換證手續!夺t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有效期截止時間一致。
第二十六條 換證時,應對企業重新進行現場審查。
第二十七條 凡經有關部門依法勒令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備案表》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自動失效。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遼寧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驗收標準作為驗收的依據(附后)。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細則規定,處罰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處罰。
第三十條 本細則由遼寧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遼寧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資格認可實施細則暫行】相關文章:
最新《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全文04-07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跨省轄區增設倉庫監管規定03-09
2016最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01-14
設備監理單位資格管理辦法實施細則12-28
貴州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05-10
設備監理單位資格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全文)01-16
2017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全文)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