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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脂藥的臨床應用
下邊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關于調脂藥的臨床應用的論文,歡迎大家借鑒哦!
摘要:隨著醫療技術水平不斷提高,新型藥品不斷被研發生產,極大的豐富了藥品市場。調脂藥物是臨床較為常用的藥品,由于其種類繁多、應用范圍廣,容易造成臨床不合理用藥的現象發生。為了提高調脂藥應用的安全性,筆者結合多年臨床經驗分析了調脂藥的臨床應用,為臨床合理使用調脂藥提供參考依據。
關鍵詞:調脂藥;血脂;臨床應用
血脂是血漿中脂類的統稱,包括膽固醇、甘油三酯及磷脂等[1]。膽固醇中的低密度脂蛋白危害最大。能在血管壁里形成動脈粥樣硬化的斑塊,使動脈逐漸狹窄甚至閉塞。引起心絞痛、腦梗死等。這些斑塊在一定的情況下會發生破裂,破裂后迅速堵塞血管引發心肌梗塞,甚至猝死。
九十年代以來的統計資料顯示,無論城鄉,心腦血管疾病的病死率均占首位。而且冠心病逐漸成為最常見的心臟病。作為心腦血管疾病發病率升高的四大理由的高血壓、糖尿病、吸煙及血脂紊亂,往往人們更重視前三者,對血脂紊亂的危害卻重視不夠。甚至血脂異常從青少年時期已經開始,只是在早期和中期沒有明顯癥狀,但卻能緩慢侵害健康,一般經過飲食制約和生活方式的調整,仍不能恢復血脂達標的情況下就應配合調脂藥的治療。
臨床上常見的血脂紊亂有高甘油三酯血癥,高膽固醇血癥,高低密度脂蛋白血癥和低高密度脂蛋白血癥。臨床上使用調脂藥物應注意以下幾點:
1 根據血脂異常的類型選擇藥物
以Tc、LDL-c升高為主者,宜選用他汀類藥物,如阿托伐他汀鈣、辛伐他汀、瑞舒伐他汀、普伐他汀和氟伐他汀等。以甘油三酯升高為主者,宜選用貝特類藥物,如非諾貝特、苯扎貝特、吉非羅齊等。以HDL-c降低為主者,宜選用煙酸類[2]。
2 選擇合適的劑量
一般情況下治療應從小劑量開始,不斷進行調整,直至能使血脂達標而又不出項不良反應的最小劑量是治療的最合適劑量。他汀類藥物劑量加倍時,其降血脂作用雖有提高,但舞加倍效應。常規劑量下可使LDL-c下降30%,但在此基礎上劑量加倍其降LDL-c的效應僅增加7%,他汀類的不良反應應與藥物劑量相關。大劑量可造成肌病和橫紋肌溶解等嚴重不良反應。
3 聯合用藥的理由
他汀類藥物治療期間應慎用影響細胞色素P450同工酶的藥物,如貝特類、胺碘酮、洋地黃、環孢素、大環內酯類抗菌藥、氟西汀及柚子汁和酒類。因為上述藥物和食物可引起他汀類藥物血藥濃度升高。為提高調脂達標和療效,對高危和極高危的冠心病患者,因其LDL-c的目標值更低,單用一種調脂藥物常難以達標。調脂藥的聯合應用可進一步提高調脂效果[3]。常用的聯合方式為他汀類加煙酸類,或他汀類加膽固醇吸收抑制劑。原則上盡量避開他汀類與貝特類藥物合用。如遇難治性高脂血癥,確需二藥聯用時,應盡量偏小,隨訪觀察,定期檢測肌酸激酶和肝功能。
4 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監測和不良反應的處理
在服用調脂藥物時,應定期對其療效和安全性進行監測。在開始服藥后4-8周復查血脂、ALT、AST和CK,如能達到目標值,可逐步改為6-12個月復查一次。如開始治療3-6個月后,血脂仍未能達標則應調整藥物劑量、更換種類或考慮聯合用藥。每經4-8周后復查。在應用調脂藥治療期間,必須監測不良反應。用藥前先檢測AST、ALT、CK,治療期間定期復查。輕度的轉氨酶升高(少于正常上限的3倍時),可繼續用藥,超過正常上限的3倍時,應暫停給藥,停藥后每周檢查肝功能直至恢復正常血CK值超過正常上限5倍以上時應停藥。停藥后不良反應多可在短期內消失。
5 調脂藥應服多久
血脂異常的發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調脂治療也要打持久戰。應遵循醫囑長期服用,常年堅持適度調脂。對于明確的心腦血管病患者,倡議終身治療。通過調脂治療達到理想效果的心腦血管病患者,可將用藥劑量調整為較小的維持劑量,長期服用。
參考文獻:
[1] 劉云紅.調脂藥物的合理應用[J].中國現代醫藥雜志,2009,02(10):56-57.
[2] 張元宏.辛伐他汀與氟伐他汀治療高脂血癥的療效比較[J].亞太傳統醫藥,2010,11(06):102-103.
[3] 王濱蓉.高脂血癥的調脂用藥選擇[J].中國醫藥指南,2010,05(19):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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