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貨物運輸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雙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及地點:
1、貨物名稱: 。
2、起至地: 院內。
二、運輸時間: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運費: 元/噸(含稅)。此運費為乙方按甲方要求將所承運之貨物安全、及時、完好的全部運至甲方收貨地址并履行合同所有義務后的運費單價,不受任何因素的影響而改變。最終總價款以甲方過磅數量乘以單價為準。
四、付款方式:甲乙雙方每季度結算一次運費,乙方開具運輸發票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運費。運費以承兌匯票方式支付。危險品運輸合同范本五、內容及細則:
1、承運車輛到起運地點后,甲方負責裝車,乙方車輛須服從甲方人員調配。
2、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正常生產用量,若影響甲方生產,每次罰款5000元。
3、乙方車輛進廠后,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
4、附則及約定事項:
(1)運費指起至地范圍內所發生的所有安全責任事故及風險和費用;
(2)若出現貨物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危險品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GB536-8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4)在承運甲方貨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六、該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異議,雙方可協商處理。協商無效,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裝船時間
乙方于_______ 年 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于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 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后,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 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后,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訂立的旨在明確海上貨物運輸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本格式為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參考文本。在具體辦理貨物承運手續時,各種運輸單證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1)承運人、托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2)貨物名稱、數量、重量、包裝等基本情況;(3)裝船港、到達港、中轉港名稱;(4)運費及其支付方式;(5)違約責任。
簽訂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應當按照海商法的規定,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涉外海上貨物運輸,往往涉及第三國的法律規定,在合同中應明確法律適用及糾紛處理方式等問題。另外,運輸單證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承運人應當按照單證記載的要求,認真填寫,避免因填寫不清而導致糾紛。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表所列
標的物送達目的地:
托運貨物規格起運地到達地行車里程運費單價(元/噸公里)備注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待產品具備裝車條件后,乙方應將車輛到達指定地點,甲方裝載貨物后,乙方應及時將貨物運達指定地點。
二、甲方應及時組織貨物的裝卸,不得延誤,如不能及時卸載,乙方將按天收取 元的延期費。
三、違約責任:乙方應保證貨物的`安全完整,保證品質,發生丟失或損毀,照價賠償,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四、運費及結算方式:
五、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
工商執照號: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
工商執照號:XXXXXXXXXX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于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后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并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后XXXXXXXXXX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XXXXXXXXXX方式辦理:a.先付款,后退單;b.后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于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XX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簽訂地點:XX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XXXXXX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一、委托人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者住址或者收貨人,以及所交付運輸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送達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相關情況。
二、委托人交運的貨物如果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委托人有義務提交有關審批、檢驗等手續。
三、委托人托運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進行包標、并作出標志、標簽,并向承運人提交名稱、性質及防范措施的書面材料。
四、承運人對委托人委托托運的貨物,承擔毀損、滅失的責任。 貨物運輸合同的主體是托運人和承運人。托運人是將貨物委托承運人運輸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托運人可以是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運人是運送貨物的人,多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組織。貨物運輸合同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接收貨物的人。收貨人與托運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為第三人。當第三人為收貨人時,收貨人就是貨物運輸合同的關系人,此時貨物運輸合同就是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中的運輸物包括各種動產,不限于商品。不動產和無形財產不為貨物運輸合同中的貨物。
托運方: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貨物方) :
乙方:**縣**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運輸貨物,運費為整車運費=車次費**元/日+0。45元/公里+路橋費;零擔運費=**元/立方米X公里
二、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裝車后, 甲方需提供貨物裝箱單,商業價格單,便于貨物丟損賠償時參用。貨值超過**萬元甲方需賣保險。
三、甲方有權免費跟蹤查詢貨物運輸期間的情況,如貨物有丟失,損毀,甲方在收貨前提出。
四、貨物不得夾帶違法物品,因此被查扣乙方不負責,甲方負擔貨物的.被檢被查被扣等費用。
五、因不可抗原因(如:地震,水澇等)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但要及時通知甲方,并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六、付款方式:起運時預交一半運費,貨到付清。
七、合同履行:本合同起貨時履行開始,收貨付款后終止,期間如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負擔產生的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
貨物運輸合同 篇7
托運方:
承運方:
托運方詳細地址:
收貨方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托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托運方: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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