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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廣州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啟事
我校今年23個學院面向全國擬招收1150名碩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約130名),其中學術型450名,專業型700名,歡迎廣大考生、推免生報讀我校研究生(實際招生名額以教育部下達指標為準)。
一、培養目標
培養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的責任感,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具體關注招生專業目錄中學院或專業是否接收同等學力考生)。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我校具有開展推薦和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資格,推薦和接收辦法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全國統考。截止2015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我校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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