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讀一本好書征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寫過征文,肯定對各類征文都很熟悉吧,征文沒有題目、題材、格式的限定,與作文大體上一樣。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征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一本好書征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讀一本好書征文1
我輕輕地合上了《在你的鼻尖跳舞》這本書,舒了一口氣,像剛喝完乳汁的嬰兒一樣滿足。這依然是演繹十二歲故事的完美旋律,是伍美珍的另一部力作。
邱佳是初一(4)班的學生,年齡最小,數學成績特差,總是一副迷糊的樣子,而且自卑,顯得不和群。而這學期轉來了一位插班生,名為悠池,大家原來聽說他是八中的校草,實際上臉上長了麻麻,同學都不愿跟他作同桌,好心的邱佳收留了他,成了好朋友。悠池喜歡上了音樂,邱佳愛上了動畫,他們都不再自卑。每個人都不是完美無缺的,但是不能自卑。自信,注定了他們不會自我放棄。不死,就精彩的活,就像李偉,雖然失去雙臂,但不自卑,不自棄,用雙腳去演奏鋼琴,去彈奏婉轉動聽的曲子。為什么他能用腳去演奏鋼琴那美妙的華章?因為他堅信他的人生將無比精彩。
我一開始學吉他,總是彈不好,不是手按不準位置,就是識錯譜,漸漸有些自暴自棄,后來看了李偉的故事,一下子我明白許多,于是開始不厭其煩地彈,一遍不行,就彈兩遍,熟能生巧,終有一天,我克服了這些小毛病,彈出的曲子不再平淡,有了幾分美妙與動聽。故事中的邱佳愛動漫,悠池愛音樂,為了自己的愛好付出努力,這不是同我的'現實生活緊緊相扣的嗎?他們一直朝著自己的目標不懈地奮斗,他們都是最棒的!我也會像他們一樣!
誰有勇氣直面自己的缺點,不退縮,不畏懼,一心想著自己想干的事,朝想走的路的方向去奮斗,誰就有成功的希望!為了自己的夢想和信念克服重重困難,在人生的道路上歡快地跳舞,就一定會登上勝利之巔!
讀一本好書征文2
暑假里,我看了伍美珍姐姐寫的《生命流淚的樣子》,這是一個充滿悲傷又給人力量的故事,我被它深深地打動,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
性格軟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原本有一個幸福快樂的家庭。可誰知媽媽突然得了癌癥并且永遠離開了她,這樣的災難給她的生活蒙上了陰影……十二歲的欣怡,過早體驗到了失去親人的痛苦。而欣怡的'媽媽為了讓她能夠獨立面對今后的生活,默默忍受著病痛和即將失去女兒的心靈煎熬,以一種近乎殘酷的方式“逼迫”她掌握了獨立生活的技能,變得堅強能干——這一段描寫使我真切感受到了欣怡媽媽對她的愛,也讓我更加體會到了生命和愛的真諦。
在我的生命里,媽媽一直是我避風的港灣,不論什么時候,只要依偎在媽媽的懷里,我就覺得很安全很踏實。我實在無法想象失去媽媽的滋味,那一定是人世間最殘忍的事情了。但是我也知道,生命總要走向死亡,就像任何一個故事一旦開始就必定走向結束,媽媽總有一天要離開我,而我,也總有一天要離開這個世界。
有一次我和媽媽討論關于“生死”的話題,媽媽跟我說,既然我們不可避免地要死去,那我們就更應該好好珍惜活著的每一天,我覺得這話很有道理。從那以后,我和媽媽更加親密了:在生活中,我總是主動幫媽媽干一些家務事;遇到了不順心的事,我們總會互相寬慰,一起討論解決的辦法。
和欣怡相比,我可以在媽媽的陪伴下慢慢長大,真是太幸福了。所以我在享受母愛的同時,也要好好愛媽媽,只有這樣,將來就算媽媽離開我,我也不會因為沒有對她好而后悔了。上個星期,媽媽做家務的時候把腰扭了,很痛苦的樣子,爸爸幫她冷敷、按摩,我在旁邊幫不上忙,急得團團轉。后來我總算找到事情做了:我洗了自己換下的衣服,還為大家洗碗刷鍋,雖然有點累,但卻很開心。有媽媽陪伴的日子,再苦都是幸福的,我要高高興興地跟媽媽過好每一天,不讓我們的生命里有淚水。
讀一本好書征文3
在暑假的尾巴上,我又讀完了一本書,名字是《爸媽不是我的傭人》,這本書令我印象深刻,從書名來看,就可以知道這本書主要講的是主人公和父母之間的故事。
每天,主人公胡小鬧的日子像王子一樣,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可是有一天,班里來了一位新班主任,這種像王子一樣的`生活被打亂了。新班主任讓胡小鬧、小櫻桃、閆石
展開了一場獨立競賽,獲勝者將會和班主任一起去電視塔的旋轉餐廳吃飯。在競賽的過程中,胡小鬧三個人來到了一個貧困的山村,認識了一群很窮的孩子們,在和這些孩子們交
往的過程中,認識到了自己生活習慣的不好,從這些孩子身下學習到了許多,并且懂得了自己的自大并不是真正的獨立,該聽父母話時就要聽。
我的感想是:自己能做到的事情自己做,多和爸爸媽媽交流,學會自己照顧自己,自己打理自己,不讓父母那么為自己擔心。
讀一本好書征文4
“讀一本好書,就像和許多高尚的人談話”高爾基
的確,讀一本好書可以讓人增長知識,開闊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層。但在很多同學眼里,讀書卻像繩索、鐵鐐一樣,捆住了自由,鎖住了歡樂。我不這么認為。讀書并不一定是只讀課本,書的海洋廣闊極了。
讀史書,可以帶我回到過去。一會兒是古巴比倫的空中花園,一會兒是古埃及的金字塔,一會兒見到了唐朝時期的繁榮,一會兒又看到了慘無人道的日本帝國主義侵華……讀史書,讓我有機會與那些歷史人物“對話”。
讀科技書,讓我與那些科學家們“相處”。光陰似箭,歲月如梭。從最原始的馬車,到沖上云霄的“神六”,這短短幾千年間,又多么大的變化呀!這其中,凝聚著多少代人的辛苦與汗水!天文學家布魯諾為了推廣與堅持哥白尼的“日心說”,不顧宗教對他的陷害,依然站在真理這一邊。結果被愚昧的宗教活活燒死。讀到這里,我就不禁潸然淚下。當我看到愛迪生又發明了一樣新東西時,我不禁眼前一亮!痛苦與快樂的交織,讓我長大。
讀生物書,讓我“零距離”“接觸”那些動物們,有時會把我帶進危險的亞馬遜叢林,有時又把我帶到美麗的尼羅河畔,有時還會把我帶進荒無人煙的'澳洲沙漠,有時又會把我放進蔚藍的海洋,去看看那危險的大白鯊、溫順的海龜、體型龐大的鯨魚。“游著游著”,就來到了冰天雪地的南極,一眼望去,只有高聳的冰山,不,還有可愛的小企鵝。
最驚險、最刺激的莫過于《福爾摩斯偵探集》。在書中,我感到自己也好似一個偵探,正與福爾摩斯一起偵破案件,或許是一個小小的細節,也有可能成為我們破案的關鍵。
這就是讀書,不!應該是讀一本好書的佳妙效果。它可以讓我看到人間的美與丑,善與惡,是與非,領略到民族的精神,英雄的氣概,體會科技的進步與發展,游覽大自然的無限風光。
朋友們,記住這句話吧:讀一本好書,就像和許多高尚的人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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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一本好書征文5
一場直面自己的旅程
——讀《一個人的朝圣》有感
歷時87天,行走672公里,年逾六十的老人哈羅德用雙腳完成了一個人的朝圣路。他用雙腳度量了生命的長度。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因為一封在生命垂危之際寄來的信件,因為陌生加油站女孩所提到的“信仰”,這個平凡普通了一生的老人開始了一場看似瘋狂的旅程。
哈羅德看上去是那樣普通,古板,無趣,好像放在人海里就再也找不出來。可他,卻又是一個困在回憶里的人。他不想回憶起年幼時母親的出走和父親的酗酒——那是他支離破碎的童年;他不想回憶起他深愛的兒子的離去以及他和妻子長達二十年的隔閡——那是他失敗的人生;他不想看到那件十六歲時父親扔給他的大衣和他推開后院門的一瞬——那是串起他悲傷的節點。
可當他踏上這條朝圣路時,他便有了信念、有了目標、有了勇氣。暫且不論這場朝圣是否神圣,而應該看到他的虔誠與執著。在這場旅途中,他開始直面自己內心深處不愿提及的過去;開始仔細審視自己的錯誤,自己的怯懦。他開始嘗試包容它們、化解它們。他開始直面自己生活的這個世界,仔細感受每一次日出日落,仔細體會風吹過臉頰的感受,仔細觀察萬物的多姿多彩與勃勃生機。他開始直面自己生活中出現的每一個人,無論是親人還是陌生人。他開始聆聽每個渺小孤獨的人背后五味雜陳的人生。同時,他敞開心扉,學會傾訴與表達,學會愛與包容。這是一場回望過去的.旅程,直面自己人生的旅程,一場關于愛的回歸,這是哈羅德自我審視的新生之旅。
哈羅德,用他安靜而勇敢的腳步,感動了每一個人。
其實每一個人都一樣,我們不過是這個偌大世界里的小小個體。我們的喜怒哀樂不過是我們個人的擁有。我們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圈子。也許我們會被單調的生活磨去熱情,也許我們會在日復一日的平凡生活中失掉夢想。我們可能會聽不到自己內心的聲音,我們也可能會在生活輪軸一天一天轉動下失去自己的信仰。這是多么常見,而又多么悲哀。
我們也應該像哈羅德一樣,在路上好好回顧自己,去彌補自己的遺憾,去做自己內心想做的事情。我們應該直面自己的內心,聽從內心的聲音,憑著最單純的信念,一個人,也能虔誠地朝圣。
讀一本好書征文6
《楓葉船》這篇小說以書信的格式貫穿。講述了一個名叫石磊的孩子長大后回憶小時候與老師的誤會,給老師寫信的故事。 石磊小時候是一個沒有父親的孩子,母親把他托付給了舅父,舅母常常侮辱他,使他變得孤獨又悲觀。在這種環境下生活的他,特別愛看書,連舅父書架上的菜譜和裁剪衣服的書都不肯放過。后來,他的心里萌動出了一個念頭:寫詩!他到處亂涂亂畫,寫得如癡如醉。終于有一天,因為把字寫在了墻上,他被舅母趕了出去。他來到了河邊,河的對岸是一片綠色的原野,他一直對那兒充滿了向往。他用刀把樹根雕刻成了一支船,用楓葉代替它的帆。“楓葉船”裝著他的憧憬和希望遠航了......他把這只船寫成了一首優美的詩,竟奇跡般的發表了!以后,他變得自信了,不那么自卑了!可事實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樣。他的老師并沒有夸獎他,甚至懷疑,對他進行一系列的“誠實的教育”。無奈之下,他只好說謊---“那首詩 不是我寫的.....而他的老師這才心滿意足。
讀完這個故事,我的`心靈受到了震撼。我真想對石磊的老師說“老師您不該以他的身世來判斷,就否定他!您沒有一句贊賞和鼓勵,反而對他充滿了懷疑!”石磊本該向那支小紅帆,達到向往的彼岸,可他的生命之船落下了,它只能在人生長河的夢中縈繞那五彩紛呈理想所在的彼岸!這件事摧毀了一個孩子心靈深處剛剛萌生的對未來和前途的自信;折斷了他幻想的翅膀;動搖了他正在奠基的積極向上,昂揚的人生觀,使他永遠失去了自信!
這件事使我想到了自己。低年級時,我的作文水平并不高,給老師留下的印象也不是很好。二年級的一次作文,在媽媽的幫助下,我寫得很不錯。沒想到我的朱老師居然在班級里朗讀了那篇作文,還當著同學們的面一個勁地夸獎我。我不禁臉紅了,更多的是感動,被老師對我的信任感動了。從那以后,我下定決心,一定要寫好作文!可以說,我的朱老師改變了我對作文的態度!
這個故事更使我受到啟發。要自信、樂觀地面對生活,以自己的知識博得別人的尊重。要想那支楓葉船,有了一面飛翅般的紅帆,定能夠達到自己所企求,所向往的彼岸!
讀一本好書征文7
讀完了《一個人的朝圣》這本書,我從哈羅德與奎妮兩人身上學到了許多東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哈羅德跨越英國南北的壯舉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羅德收到了一封信,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給他的,她在信中說她得了癌癥。得知了這個消息后,哈羅德十分悲傷,在回信過程中,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從金斯布里奇走到貝里克的決定。一路上,他結識了許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醫生瑪蒂娜、騎自行車的母親與著名演員等等。最終,哈羅德走到奎妮所在的醫院時,奎妮的`病也已進入無可救藥的地步了。他歷經種種困難與磨難來到了奎妮身邊,可奎妮卻要逝世了,怎能不傷心呢!哈羅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開了心結。
在我看來,哈羅德的這一行為透露出了他對奎妮的懺悔,當初她丟了工作也是因為替他背了黑鍋,奎妮身患癌癥的悲傷促使著他前往貝里克。正因為這次遠足的性質就是這樣,所以才叫朝圣。或許哈羅德的這次壯舉與信仰什么的沒有關系,但是他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遠萬里地跨越整個英國,可以說這次壯舉的精神已經成為了支撐哈羅德走完全程的一種信念。
而哈羅德的行為,還讓我認識到了生命的力量的偉大。我們被父母生到這個世上,使命不只是吃與喝,我們還要學會愛。不僅要愛自己,還要愛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偉大還不僅僅在于是愛,更偉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從而實現自己的夢想或達成自己的心愿,書中有這樣一句話:“你以為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 “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是的,生命的價值也許就在這些看似平常的堅持中吧!
哈羅德敞開了自己傷痕累累的心,走完了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讓我們也踏上心靈的朝圣的旅途,一層層地靠近我們自己的內心吧!
讀一本好書征文8
《我不想不想長大》這本書是女作家郁雨君的作品。暑假里我讀完了這本書,讀完后我有很多感悟想告訴大家。
這本書主要說有個叫扇貝的胖男孩,他超級喜歡小動物。他家一開始養了四只小鳥,可最后都飛走了,后來又養了兩只小兔子,可不久兩只兔子也不幸死亡。為了填補傷心的空缺,他的媽媽送了只小豬給扇貝,小豬越吃越胖,胖到最后要減肥。扇貝最大的'夢想就是建造一艘動物方舟,讓所有的動物都能在那快樂地生活。
這本書想要告訴我們的就是要像扇貝那樣去愛護小動物,這個地球不只是人類的,在這個地球上還有許多的動物,許多的植物。這各種各樣的動植物相互間有著奇妙的生物鏈,就是因為這生物鏈的存在,生態才平衡,人類才得以繁衍。所以我們要和動物做好朋友,要和它們一起快快樂樂地生活在這個星球上。
可是有些人,他們對待動物就缺乏愛心,令人十分厭惡。記得有一回,我在回家的路上,就看見一位中年男子帶著小狗散步,可能是因為小狗不聽話,主人就用言語去罵它,時不時還用腳踢它,從小狗的眼神可以想象它是多么地傷心。還有這樣一位主人,他雖然養著一只小狗,但卻并不愛它,給它吃的東西很少,很少去關心它,有時主人在外面受了氣,就把小狗當成出氣筒,踢它,抽它。小狗只能輕聲地嗚咽著,默默地承受著主人的不滿。我真想對它的主人說,要愛它關心它。如果不愛它,干嘛要把它留在身邊呢?
動物是人類最好的朋友,要用心去愛它們,我堅信如果人人對待身邊的動物多一點愛,那這個地球會更加美麗,這個世界也會更加和諧。讀過這本書,我一定從自我做起和動物交朋友。
讀一本好書征文9
幸福,這是一個讓人琢磨不透的詞。
幸福似乎不需要多大的付出或給予,它可能只是一杯茶,一席棉被,一塊點心又或是一句鼓勵,一聲問候,一次擁抱。
幸福是什么,它是從何而來,它又是為什么要來,人們又為何需要它?
《恰到好處的幸福》中說“幸福是一種心的富足,不以物質的多寡來衡量,它是付出、分享和愛的感受。恰到好處,是一種哲學和藝術的結晶體。它代表的豁達和淡然,是幸福門前的'長廊。輕輕走過它,你就可以拍打幸福的門環。”
恰到好處的幸福?恰到好處又是什么呢?《現代漢語詞典》里的解釋是:指說話、做事恰好到了最合適的地步。最合適的幸福?好像擁有它很難,它不能多,也不能少。
多了,就會讓人沉浸于蜂蜜般粘稠的幸福中,不能讓人經歷許多的磨難,從而不能感受到真正的幸福。
少了,便會讓人難以滿足,只覺得幸福永遠不會降臨到他的身上。繼而領會不到幸福的滋味。
我認為,感受幸福其實是一種能力。但是,有的人感覺已經在每日都有的幸福中喪失了。這時,這些人就需要其他人來提醒他擁有的幸福了。
讓我們來做個提醒自己有多幸福的小游戲吧!
首先你在紙上寫下五種你認為最重要的東西。寫好后,劃掉其中一個你認為在這之中最不重要的。這里的劃掉不是用一根斜線劃掉,而是用筆把這個名稱全部涂掉。現在應該還好選擇吧!然后,從四個中再劃掉一個,現在是不是有點困難了呢?繼續,從三個里再劃掉一個······從兩個里再劃掉一個······現在只剩下一個了。它可能就是你認為最最重要的東西了。最后,把這個劃掉。現在的你會有什么感覺呢?是不是感覺自己好像一點幸福都沒有了呢?其實,你寫下的這些東西曾經就給你帶來了無與倫比的幸福。可是經過了這么久時間,這些幸福早已被消耗殆盡。
幸福其實很簡單。如果你去問問那些乞丐他們想象中的幸福是什么。他們會告訴你,他們想象中的幸福就是能吃一頓飽飯或是擁有一件新衣。如果你去問問那些單親孩子他們想象中的幸福是什么。他們會告訴你,他們想象中的幸福就是擁有一個美滿的家庭。你還可以去問問那些老人,他們可能會說是想讓他們的兒女多來看看他們······
當你問完后,回過頭來再看看自己。你會突然發現他們所向往的幸福中絕大多數的你都擁有。這會兒你就會恍然大悟:自己其實正好擁有著恰到好處的幸福。
幸福,其實就是這么簡單。
讀一本好書征文10
暑假里我好好的讀了一本書,它的名字叫《人類的故事》,這本書講述了人類的發展演變歷程,同時還向我們展示了人類的生活習性、衣著服飾、飲食文化、風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內容。
這本書因為實在太厚,許多的`內容我都有些記憶模糊,不過還是有一些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細節片段。
首先是關于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來的意思是瀝青,指一種干枯不腐爛的尸體。以在埃及發現的木乃伊的數量最多,時間最早,技術也最復雜。埃及人在制造木乃伊時,首先從死尸的鼻孔中用鐵鉤掏出一部分的腦髓并把一些藥料注到腦子里去進行清洗。然后,用鋒利的石刀,在側腹上切一個口子,把內臟完全取出來,把腹部弄干凈,用椰子酒和搗碎的香料填到里面去,再照原來的樣子縫好。這一步做完了之后,便把這個尸體在泡堿粉里放置40天,再把尸體洗干凈,從頭到腳用細麻布做繃帶把它包裹起來,外面再涂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膠水使用的樹膠,然后把尸體送給親屬,親屬將它放到特制的人形木盒里,保管在墓室中,靠墻直放著。
其次是關于毛利人的說辭:毛利人約于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從傳說中的哈瓦基乘木筏遷徙至此,并從此定居。今天,生活于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繼承了毛利的傳統文化。他們對族人聚首的時刻,如葬禮尤為重視,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會面的難得時刻,總趁機回鄉。說毛利人一旦離開人世,便會與祖先會合,并憑著他們賜給的力量,賦予子孫精神力量與指引。毛利人極重視他們的傳家寶物,如權杖、綠玉項鏈等,深信它們蘊藏著祖先的靈氣。他們會將這些家傳之寶傳給世代子孫。
人類神奇的故事歷程還沒有結束,人類秘密的探尋工作也還在進行,我愿意做一名考究人類發展史實的學者而努力,發現更多有趣有益的現象。
讀一本好書征文11
《貝絲的快樂農場》是我最喜歡看的一本書,書中的小主人是貝絲。貝絲一生下來的時候,父母就離開了世間,成了孤兒。
貝絲小時候在姑媽家,姑媽對她照顧的無微不至,這讓九歲的貝絲性格脆弱,易敏感,以至于失去了自我。一次意外的事故讓姑媽不能再照顧她了,于是她不得不把貝絲送到了鄉下的姨婆家。在那兒,貝絲再也不能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了。一到那兒,她不但要自己照顧自己,還要幫著大人做事,沒有人把它當做小孩子了。早晨要去學校,貝絲在等著大人送她,姨婆指著前面的路讓她自己去,她膽子小,可是沒辦法,只好獨自去上學。時間長了,貝絲學會了很多本領,她不再是那個脆弱的自己了,她愛上了這個新家庭。
讀著這本書,我為貝絲失去父母感到傷心,看到她在農場委屈的生活而難過,不過我為她能夠適應新生活,變成獨立快樂的女孩感到驕傲。記得小的'時候,我在父母和爺爺奶奶的呵護下長大,他們不讓我受一點委屈,我需要什么,他們就滿足我。后來我上學了,在學校里,同學們笑話我什么都不會。值日時,我不會掃地,老師告訴爸爸,說我太嬌氣了,要鍛煉我。早晨,媽媽不再把我穿衣服了,爸爸讓我周末自己的襪子自己洗。我以為他們不愛我了。讀了這本書之后,我知道,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但是我要學會獨立生活,那樣才會更快樂。我要謝謝爸爸媽媽對我的教育,以后我要懂事些,不認父母生氣。
有父母的愛,有他們對我的教育,我會成長的更快樂,更幸福。讀了這本書,以后我要珍惜現在的美好時光,享受和父母在一起的快樂。
讀一本好書征文12
我也不知道這是自己第幾次讀《匆匆那年》,遙想四年多以前那個月考的夜晚,看到月亮,那時的我還小,讀的時候只顧得上情節,顧得上可惜方茴與陳尋那么匆匆而過,卻顧不上懷念,顧不上故事帶給人真正的感受和領悟。
有時我也不明白為什么自己那么執著于這么一個簡單的故事,但是每一次讀起,仿佛都喚起了我的青春年少時,總是會想起初中時的我們,初中時的每一刻,簡單,卻被光照亮著,每一次讀起,也會把自己和方茴聯系起來。同樣是那么單薄敏感,對于自己喜歡的人那么執著用力,而他們之間的障礙,也是那么的無力的存在著。
如今再一次讀起《匆匆那年》,不同的心境,也又有了不同的感受以及思考。陳尋和方茴兩個人之間的`隔閡和裂縫是那么明顯地存在
著,年輕時我們不夠成熟,傻傻的用力,卻不知道用心去理解對方,不能理解不能體貼,不能體貼繼續傷害,以至于努力的相互妥協著,以至于到相互受不了的境地,而這種境地就造成了注定的漸行漸遠。
年少的我們安逸的在一起,安逸的揮霍著每一寸光陰,總是以為一切都可以這么一直下去,其實青春終會散場,只是一直躲在不遠處,安逸的不想看到它的到來。回想起自己,其實人生中真的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是沒有辦法確定的,而我卻老是忍不住去看向遠方,去期望能把以后的事情都確定下來,然后順順利利地過,其實很多事我們決定去做的時候,我們都覺得我們一定會做到,但是很久以后,我們也會明白那些一定做不到,糾結未來之中,失掉現在。
年少時的眼睛中充滿各種鮮明色彩,色彩太過鮮明我們都看不見色彩的中間地帶,其實到頭來,那些愛啊、恨啊、情啊、愁啊、對啊、錯啊,都會隨著匆匆那年一起過去,沒有誰對誰錯,誰清誰楚,誰黑誰白,只是年少時的眼光太過美好,看不見鮮明顏色的變換中總是夾雜著你不知道的過渡,你不知道從一種顏色變為另一種顏色需要怎樣的調和。
只是終歸,匆匆那年,我們畢業,我們變老。如同現在越來越戀家,越來越戀父母,只是因為我們的思考越來越多了,也許真的不是簡簡單單的想就可以了,也許我現在還在愛恨分明著,但是慢慢的,我也終將被現實的殘酷磨成圓形。所有問題,所有情感都會慢慢沉淀,終將如化學反應,能看到圓滿的結果,現在我們慢慢成熟,慢慢等待反應的進程。
讀一本好書征文13
看完《我們永遠不分開》之后,我覺得蘇婷寶的外婆“老姜茶”實在有點奇怪,她老說些新奇的話,什么“秘密爛在肚子里,肚子就會疼”,還老是做些不像老人們做的事兒,比如:在來的路上,她在車上大口大口地喝可樂,一會兒一大瓶可樂就被喝完了,一點兒也不像我外婆,我外婆連涼水都不敢喝。別說我外婆了,這樣喝可樂連我也比不上她。
外婆雖然奇怪又搞笑,但是婷寶特別喜歡她,因為外婆喜歡的那些事兒她都喜歡干,外婆說的那些話,婷寶稱為“老姜茶語言”,講給班里的同學聽,同學們都特別驚訝。但是,那年暑假,“快樂老家”的家吼爺爺口漏風,得了病,慢慢地去世了,婷寶特別傷心,“老姜茶”就對她說:“每個人都是要說再見的.。”婷寶哭著說:“我們永遠不分開。”那怎么可能呢?每個人都是要說再見的,但是那個人會永遠永遠活在愛他的人心中。
我從小到大也有很多秘密,但是我不會像婷寶一樣窩在心里,第一時間就告訴媽媽,這樣,秘密永遠不會爛在肚子里。
讀一本好書征文14
站在生機盎然的森林里,任憑清風吹著耳邊的細發,閉上眼睛,我像是進入了沈石溪老師的小說里。暖暖的陽光灑在樹葉上,在稀稀疏疏的陽光投射下,我仿佛看見了那模糊而又年邁的身影……
他,是猴群的首領;他,是真正的王者;他,就是麻子猴王!
在小說里,年老體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輕力壯的黑披風雄猴奪取了王位,它們漸漸展開王位之爭,麻子猴王被黑披風雄猴打得傷痕累累。逐漸,金絲猴群里發生混戰,麻子猴王不斷向褐尾巴雌猴了解猴群情況。最終,為了猴群的安寧,麻子猴王選擇了死亡。
沉浸在小說的情節中,我的心仿佛微風拂過溪中的花瓣激起陣陣漣漪。對麻子猴王的敬佩,對黒披風猴王的憎恨,以及對大紅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棄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話:“對生性好斗的金絲猴群來說,任何一頂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紅的;如果有一頂王冠岀于某種偶然的原因,沒有被鮮血浸染過,那么可以斷言,這頂王冠終將黯然失色。”是呀,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會永遠耀眼。
讀一本好書征文15
暑假里我的的確確看過一些書,但是最最使我難忘的還是《小豆子叢書》。
《小豆子叢書》是我最喜歡的一套叢書,這套書一共有六本,分別是《小美人唐豆》、《倒霉蛋唐豆》、《夢想家唐豆》、《饞嘴貓唐豆》、《馬大哈唐豆》、《小好人唐豆》,這六本我都看過,里邊介紹了一個非常具有特色的主角——唐豆,每一本書都展現出他的一個鮮明特點。
我最喜歡的是《馬大哈唐豆》,這本書我看了不下5遍,每次看后我都樂得合不攏嘴,笑得直不起腰,唐豆的馬大哈表演是這本書成了最搞笑、最滑稽的代名詞。唐豆的小失誤、小缺點被展示得妙趣橫生,趣味無窮。不過雖然唐豆有著些許的不足和缺陷,但是不能否認的是唐豆卻是一個非常非常好的一個人,他熱心熱情,禮貌文明,我們每一個小學生身上難免會有這樣那樣的缺點和不足,但是我們要向唐豆學習,保留一份最純真的童心與愛心。
《小豆子叢書》故事敘述層次分明,情節發展簡單精辟,人物刻畫惟妙惟肖、語言運用個性鮮明,不但能給我們小學生帶來歡笑,讓我們在快樂中成長,還能讓我們在歡笑之余獲得一些對人生、對生活、對學習的啟示。我喜歡《小豆子叢書》,我更愛那個真實得可愛又可笑的小豆子。我覺得這是我到現在看到過的最值得看的一本書!我希望你們也能像我一樣認真用心品讀《小豆子叢書》,也能像我一樣向小豆子學習,做一個有缺點但不失優點的孩子!如果你沒有看過這本書的話,請你一定記得要去找來喲!暑假征文:暑假讀一本好書篇29
令人盼望已久的假期終于到來啦,就在放假的.前一天,老師給我們班的每位同學發放了一本書《哈妮的夏日舞會》。看著鮮艷的封面,早已壓抑不住心中的悸動,想馬上翻開這本書。
這是一個關于四季的故事。每一個季節里都有一件令人感動的事,我特別要提到的就是夏日。
書里講述的是在烈日炎炎的夏天,藍鈴鐺森林要舉辦一個盛大的夏日舞會,主人公哈妮是一只可愛的小木鼠。晚會上她將為大家表演詩朗誦、舞蹈。小木鼠哈妮非常期待這一天的到來,希望自己能在舞會中光彩照人,可惜她只能穿姐姐的舊禮服。她非常失望,好朋友們看穿了哈妮的心思,打算用碎布為她縫一件美麗的禮服,他們找來了森林里著名的裁縫巴特卡普夫人。在他們的幫助下,哈妮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穿著美麗的禮服參加了盛大的夏日舞會。
故事里的孩子們天真、活潑、善解人意。他們珍視友情,他們會分享彼此的喜怒哀樂,會幫助朋友解決困難。我從小就很調皮,但是父母從未責怪過我,他們處處維護我、包容我,我就像一個永遠長不大的孩子,就像生長在溫室里的花朵,從未經歷過外面的風吹雨打。
自從我讀了這個故事之后,下定決心要學著獨立成長,學習藍鈴鐺森林里的小動物們,團結友愛、互幫互助。“贈人玫瑰,手留余香”,人的快樂源于對他人的幫助。希望我們都能從書本中學習到成長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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