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制度1
一、管理職責
㈠通風科負責監督檢查地面永久灌漿站、山頂移動灌漿站及管路系統、灌漿立孔、井下永久灌漿管路系統及灌漿地點灌漿情況、灌漿效果進行檢查。對不及時確定和調整灌漿地點負管理責任。
㈡機電科負責監督檢查地面永久灌漿站、山頂移動灌漿站機電運轉方面情況,對機電方面出現故障影響井下灌漿負相應管理責任。
㈢灌漿系統管理責任具體劃分:
1、地面永久灌漿站、移動灌漿站、地面灌漿永久管路、臨時管路由滅火隊負責管理維護。建立灌漿站、管路系統檢查記錄,定期檢查灌漿系統存在問題,并記錄維修處理結果,由現場負責人簽字認可。
2、地面臨時灌漿站設置,管路敷設由滅火隊具體負責實施,達到使用條件。
3、井下灌漿各中巷永久灌漿管路由機電隊敷設(包括橫川口留設的'三通、巷道低洼處設置的放渣孔),完成后交由瓦抽隊負責管理。瓦抽隊建立井下灌漿系統檢查記錄,定期檢查管路系統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由檢查人簽字認可。
4、井下橫川口至工作面灌漿地點管路由瓦抽隊負責敷設和維護,向上隅角埋管和永久管路回收工作由綜采隊負責。
二、處罰規定
1、地面永久灌漿站必須做到隨用隨開,如出現設備使用不正常,影響灌漿超8小時(特殊情況除外),對單位罰款1000元。井下灌漿系統由責任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做到隨用隨開。如使用時出現管路不通或漏漿跑漿現象,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2、地面灌漿單位必須按礦安排對異常發火區域灌漿,如不按要求灌注,隨意改變灌漿土水比,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3、不按時完成礦安排的灌漿任務的一次對單位罰款1000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破壞井下灌漿管路或挪做它用。如故意損壞灌漿管路,每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完善。挪做它用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4、施工單位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必須對施工地點灌漿管路進行保護。如發現人為損壞灌漿管路或造成管路漏漿對當班負責人處以100~300元罰款,對集體罰款1000元處理,并責令整改。
安全管理制度2
1、項目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小組組長,施工隊隊長、安質工程師為副組長,各施工隊安全員為組員,協助項目經理監督、檢查日常安全生產。
2、經理部及各施工隊必須經常性的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的有關知識、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記錄。
3、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項目經理、安質工程師和各施工隊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檢查,檢查的重點是防機械傷人、防觸電、防火災、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別是本工程位于林區施工,應非常注意防火。進場施工人員嚴禁吸煙,嚴禁在林區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災。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定計劃,限期整改。
5、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勞動安全紀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嚴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業,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施工現場,爆破警戒區。
6、施工各現場必須設置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
7、發生傷亡事故后,應當保護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有關領導,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項目部將對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安全事故責任人按有關條例進行處罰,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處以
50~100無的罰款。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將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追究施工隊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搞好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控制車間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各車間遵照執行:
1.現場生產員工應該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車間應禁止酒后上崗,生病員工不得安排上崗,切實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員工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服飾上班,女員工長發應盤于頭頂,否則自己承擔后果。
4.車間不得安排員工帶病工作或超負荷工作,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5.在開機工作前,要對機器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后可以開機,空機運轉確認無異常情況后才可以正式生產操作。
6.在工作中發現機器異常時,應該停機檢查或請專業維護人員進行修理,嚴禁擅自無證進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應該關閉機械.切斷電源,將工作區域清理后才能離開現場,不等空崗運轉。
8.對電器線路不得擅自移動,不得私自搭接,發現有電路電線裸露.損壞要及時反映,安排專職電工修理。
9.對機械設備要按期進行保養,保持正常運行,要加強安全防范。
10.生產區域內嚴禁煙火,確需進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的,必須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申請,獲得批準后才能安排作業,在作業前應作好防護監控工作才能開始操作。
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旅行社旅游用車制度,杜絕旅游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選擇合法、手續齊全正規的旅游客運公司。
二、旅游用車必須有相關部門要求的“三證一單一牌”,即經營許可證、從業資格證、道路運輸證、安全例檢合格單和旅游包車線路牌,必須有完備的有效的乘客座位險。按照《旅游汽車服務質量》標準提供安全優質服務,車況良好,無重大投訴。
三、旅游車輛駕駛員必須持有與所駕駛車輛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并按期參加培訓和通過年審。
四、旅行社租用旅游客運車輛必須與營運公司簽訂租車合同。約定車輛牌號、駕駛員、旅游始發地和目的.地、行車路線、安全責任等安全條款,明確費用“公對公”結算方式。
五、行車中,駕駛員要精力集中、謹慎駕駛,不疲勞駕駛,不超速行駛,不與乘員閑談,不幫乘員撿拾物品,確保行車安全。旅行社要按行程所需落實雙班駕駛員并安排路途食宿。
六、隨同導游兼職旅游安全監督管理。行車前,導游員要提醒旅游者擺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傷碰傷乘員或損壞物品;行車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準在客車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傷;遇到顛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傷。
七、遇到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和行車安全規范駕駛,導游員要善意提醒,及時糾正違規駕駛行為;對不服從勸告、繼續違規駕駛的駕駛員,要令其停車,對其進行教育;經教育拒不改正的,要與旅行社聯系,請求撤換駕駛員,確保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5
1、所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必須有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安全技術措施,不得進行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一定要有針對性,根據施工工程結構特點、施工方法、作業環境,提出措施和注意事項;
3、工地施工需要的暫設電氣工程,必須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之中,要有設計、有計劃、有平面圖、有說明;
4、對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5、單獨的安全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據、有計算、有說明、有審批;
6、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有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進行編制,并要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
7、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向工地負責人、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并要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
8、施工方案批準后,如果責任人、職工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發生了人身事故,要追究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6
1、吊運鐵水、鋼水、半鋼、渣罐等作業必須專人指揮,確認吊耳掛吊無誤后方能指揮起吊。禁止用鋼繩直接吊運紅鋼或其他赤熱金屬。嚴禁向高溫液體打水和向渣坑扔密封容器。
2、冶煉、澆鑄等場所的地面必須保持干燥;渣罐、鐵水罐、鋼水罐、流鐵槽等要烘烤干燥方能使用;嚴禁向渣坑、渣罐、鐵水罐、鋼水罐、半鋼罐內打水。
3、潮濕原料、爆炸物品及(半)封閉器皿等不得進入廢鋼槽、轉爐、混鐵爐和大罐內。
4、吊車的鉤頭、鋼繩和安全裝置,必須確保牢固可靠。吊車走行時,不得同時升降大小鉤。
5、大罐耳軸磨損情況由維修車間科定期安排檢查,達到報廢程度的'大罐一律立即停用或采取安全措施。
6、轉爐爐襯修補和鐵、鋼罐堆砌的耐火材料必須保證質量,防止跑鐵、漏鋼事故發生。
7、廠房的屋面積灰必須定期清楚,容易踏破的屋面應設清灰便道。
8、清理地溝作業必須有兩人以上,同時溝(坑)內必須有良好的照明。
9、在使用氧氣切割殘鋼和其他燒氧作業時,要做到一人開氧,一人操作,氧氣管的使用長度不得小于1.5米。
安全管理制度7
1.對本部門員工,正副班長要對三大院庫區有全面了解,做好轄區安全生產管理,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統一指揮。特別是每日值班,要從思想上認識肩負的責任,對環境熟悉,以高度責任制對庫區巡防,保證庫區的安全。
2.值班期間嚴格按部門制定規章制度實行,做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時,自己所做的'工作要簽名,正副班長要檢查值班記錄,簽好自己名字。部門安全管理員不定期檢查評估,把安全考核作為員工工作考評的一部分。
3.每位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按規定檢查施工單位所需領退材料的正確性,嚴防個別私拿,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加強庫房安全防范意識。
4.安全員應積極協助三大院門衛檢查,加強部門之間溝通,共同管理物資流出,辦理好出門相關手續。
5.協助各部門不定期派出人員上門收集各個施工單位工程廢料,統一集中,統一處理。
6.加強對公司統一上交的工程廢料處理,配合安保部對工程廢料監督,檢查,在處理工程廢料時,及時向安保部通知,請安保部上門檢查工程廢料處理去向,同時拿出收購單位相關證件,給安保部驗收合格后,方可處理。
7.正確合理的對工程廢料進行處理,全面了解工程廢料市場價格信息,嚴把重量關,辦好相關手續,現場按規定二人以上人員簽字方可。
8.每位員工應加強安全意識,做好庫房消防設備安全到位,進出隨手關燈,關好大門。
9.在行吊下發料時,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同時要求施工單位人員戴好安全帽,在吊車工作時,人員要遠離行吊下,操作人員按規定做好每一項工作,嚴防無關人員進行操作,如施工單位人員不戴安全帽,發料人員有權停止發料。
10.負責行車片區員工要熟悉設備性能,了解設備狀況,查明線路來龍去脈,及時掌握進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定期保養,使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11.員工搬運貨物時,嚴格檢查貨物包裝,搬好貨物,卸貨時注意貨物場地,避免貨物碰撞損壞,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12.加強員工宿舍安全檢查,特別嚴禁使用電磁爐,進出關好電器設備,關好門窗,嚴防個人用品失竊的發生。
13.對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和安全教育,并做好相關培訓教育記錄。
14.安全管理員應加強上下之間的溝通,努力執行好相關政策落實,對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定,有權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員工在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成績突出的有權給予獎勵表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安全生產工作躍上一層樓。
安全管理制度8
1、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決定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標準。
2、擬定xx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研究解決本項目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3、對本項目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符合性審查,依法對本項目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和年度安全生產的`考核與信譽評價。
4、受理本項目安全生產方面的舉報和投訴,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行為實施處罰。
5、組織事故救援,制定本項目綜合應急預案和規范本項目應急預案體系。
6、按事故發生報告程序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協助上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護環境,保障職工健康,使放射性技術應用很好的為企業生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環境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公司放射性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在放射源附近,為防止他人無故進入附近地區,應設置安全區,并在安全區的邊界有明顯的“電離輻射”標志牌。
2、定期對放射源進行監測,檢查是否泄漏。
3、對放射源照射的樓板上加設防護鉛板,避免對其他人員不必要的的照射。
4、安裝使用新源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放射保護條例》。
5、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進行應急照射。
6、廢放射源必須請專業部門進行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7、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并接受個人計量檢測。
8、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受到的射線照射,應低于國家《放射保護規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員的限制標準。經國家主管部門檢測超標時,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應享受必要的保健。
9、在射源裝置上設明顯的放射性標志。
10、崗位人員每班記錄好詳細的崗位交接班記錄,包括設備的存在狀態、運行情況。
11、設備專業檢修工作人員每周定期進行例行檢查,并做好詳細的記錄,包括設備有無丟失、設備運行狀況,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等。
12、公司設備部、設備使用單位在節假日期間,對放射性設備進行檢查,檢查有無丟失情況,并做好記錄。各檢查人員檢查中發現丟失、被盜、泄漏等情況應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公司放射源管理小組,公司立即報告市環保局、衛生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
13、含源設備的使用場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使用的設備必須進行登記,暫時不使用時,向地方環保部門申請,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儲藏,并做好相關的移交手續。
1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職工認識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使用不當發生泄漏或丟失、被盜對人員及環境所產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15、公司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本管理制度進行認真管理,防止出現意外,給國家、集體及個人造成損失。
16、放射事故管理
16.1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嚴格事故管理,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6.2一旦發生放射事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控制事故影響,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向衛生、公安部門報告,對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的同時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
16.3公司安全部應建立全面系統和完善的事故檔案,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安全管理制度10
1、認真執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2、認真執行崗位操作規程,推行標準化作業;
3、認真執行班長是班組安全第一責任人制度,落實好班長的安全責任,班長對班組的安全負有指導、督促、監督、檢查、考核的責任,輪值安全員協助班長抓好安全工作。
4、認真執行班組互保聯保,互保聯保人對自己的'對子負責,在正常作業情況下,在場成員非互保聯保對自動結對。
5、執行好周五安全、工前五分鐘活動,保證時間、內容,并認真記錄,班長要提前備課,保證每一次活動都有收獲。
6、執行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好“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的安全理念。各項操作、維護,作業,按相關安全規程執行,杜絕三違。
7、不斷深化、細化危險源預知預控活動,定期修訂。
8、班組成員如發生重大違法違紀現象,重傷以上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的質量、設備、污染事故,否決本班組一切指標。
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了解所操作的起重機械結構、性能、載重量等,經考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
(二)操作人員要做到“五好”是:
五好:思想集中好、相互聯系好、機器檢查好、扎緊提放好、統一指揮好。
(三)當起重電梯行走接近終點位置時,應及時停止電動機工作,盡可能不動用終點開關。
(四)在開動起重電梯時,禁止二個動作同時開動,防止產生斜力,使吊件搖晃或損壞起重電梯,直至撞傷人員。
(五)必須定期定人檢查鋼絲繩接頭和鋼絲繩與卡子結合處的牢固情況,卡子有壓板和螺帽的'一面,應在靠鋼絲繩長的一面,以免松動脫落。
(六)起重電梯工作時,如發現制動器,電氣設備、開關等有故障,或電壓突然下降,必須盡快停止吊重工作,切斷電源,并掛上不能使用的警告牌。
安全管理制度12
為了進一步加強縣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使之規范化、制度化,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負責制度
(一)醫院行政一把手對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任。
(二)分管副院長對醫院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醫院各科室主任為本科室安全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對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二、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一)醫院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特殊情況隨時召開,會議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
(二)會議內容:聽取各科室主任對每季度末或一段時間以來本科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研究分析醫院安全生產問題,總結和布置醫院安全生產工作,通報安全生產情況。
(三)參加會議人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各科主任。
三、安全生產通報制度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就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通過職工會議進行通報。
(二)各科室每月末后3日內書面向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送本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內容包括:當月安全生產情況,安全隱患及整改措施以及下月的安全工作安排。
(三)發生緊急、特殊情況及出現事件時,應隨時通報。
四、安全生產督促檢查制度
1、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及有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
2 、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3 、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4 、事故調查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員處分的落實情況。
5 、本院認為需要督查的其他事項。
五、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各科室對責任范圍內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上報上級院領導。
(二)對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節輕重,依法規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和“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追究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嚴肅查處事故責任,達到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部門處理。同時對相關的責任人也必須做出相應的處罰。
七、醫院消防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組織,領導班子由一名副職主抓此項工作,并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正規化。
2、對職工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教育,重點部門要按照上級要求簽定安全責任書。
3、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各病區對新入院病人的入院宣教,應將消防安全作為一項重點,值班人員提高警惕,嚴防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
5、安全保衛科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定期進行消防演練,對全院的重點部位和重點設施要勤檢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院領導匯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提升安全意識,加強各環節安全防范,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安全保障措施
3.1倉庫安全
3.1.1庫內按派送區域堆垛,存放排列整齊,不得紊亂,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3.1.2倉庫內不得亂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響的產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產品。
3.1.3倉庫內的照明系統,須按時聯系有關部門及時作好技術檢查,檢修,以免失效。
3.1.4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按規定配備。
3.1.5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3.1.6倉庫周圍和內部,嚴禁煙火,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積存,以免引起火災。
3.1.7外來人員未經倉庫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檢查人員憑證件可進入檢查。
3.2分站點安全
3.2.1嚴禁在分站點辦公區域、倉庫吸煙。
3.2.2勤查電源線路、開關等火源安全。
3.2.3外出要關好門窗,要牢記煤氣閥門、水龍頭的是否關閉。
3.2.4分站點人貨分開,辦公、宿舍、廚房區域,不得堆放貨物。
3.3車輛安全
3.3.1車輛統一管理、使用登記,填寫出車記錄。
3.3.2遵守交通法規,合法駕駛。送貨員必須持有效駕駛證駕駛,且駕駛有效行駛證的'車輛。
3.3.3樹立“安全第一”理念,堅持自檢自查(貫徹“車輛三檢”方針),保證車輛良好的狀態;駕駛摩托車、電動車的人員必須帶上安全頭盔。
3.3.4文明駕駛,禮貌行車。
3.3.5按章停車,并關好車門、鎖好車窗,離開前再次確認檢查。
3.3.6冬季天冷、陰雨濃霧天氣較多,派送員應多留意路面環境,關注車輛周圍情況,控制車速,嚴禁違規超車、超速等,遇雷雨天氣暫避緩行
3.4員工人身安全
3.4.1公司購買人身意外險,對員工負責。
3.4.2各分站點主管合理劃分派送區域,實行成片送貨;派送員選擇最佳投遞路線,合理安排送貨時間,天黑前返回分站點。
3.4.3開展各類培訓、討論、會議教育引導員工加強樹立安全意識。
3.5貨物安全
3.5.1以下系列產品不能通過驗視收件:公司服務協議限制配送的商品、武器、盜版軟件和音像制品、贗品、非法藥品、禁運物品、人類或動物遺體和器官、在經濟上或操作上不適合運輸的貨物、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
3.5.2自客服授單、倉庫取件收貨起,公司對訂單全程跟蹤,通過誠耀物流系統及時查詢派送情況。
3.5.3訂單貨物流向的所有環節,相關工作人員須字確認存檔備查。
3.5.4延誤件、遺失件、破損件由客服部聯系溝通上游客戶,按相關服務協議賠償。
3.6信息安全
3.6.1客服部人員實行人機固定,設本人管理密碼。
3.6.2禁止非客服人員使用客服部專用電腦。
3.6.3信息中心對客服部專用電腦采用高端計算機防控技術,加強信息外泄防范。
3.6.4開展各種形式的信息安全培訓,提升員工保密意識。
3.7貨款安全
3.7.1制定完善的薪資制度,給予業務人員生活保障。
3.7.2嚴格按照貨款回籠操作規范。
3.7.3常組織法律意識培訓,使員工認識壓款、挪用貨款、攜款逃跑等行為所引起的后果,認識回款必要性及重要性。
4、安全保障措施落實執行體系
4.1為了讓各環節安全保障措施落實到位,公司成立專門安全小組,負責監管執行并修改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小組成員:誠耀速遞總監、運營經理、運營主管、車輛主管、倉庫主管、客服經理、行政經理
4.2誠耀速遞總監任安全小組組長,負責統籌指導安全工作。
4.3運營經理任副組長,負責執行安全措施、并糾正保障措施,保證執行過程的規范性。
4.4運營主管任安全宣導員,負責協助各環節安全措施的落實,并記錄自查情況,整理整改方案。
4.5行政經理任安全培訓員,負責解培訓需求、擬定并執行培訓計劃、組織多種形式培訓,驗證培訓效果。
4.6其它成員負責協助安全措施落實,收集措施執行情況,多渠道的保障安全保障措施的施行,防范人為因素導致安保措施未落實到各環節。
5、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加強船舶明火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船舶、港口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深圳港口水域內進行明火作業的一切中外籍民用船舶,包括從事商業運輸的軍事船舶,以及承接船舶明火作業的單位及人員。
第三條專業修船廠內,以及修船廠設置的浮船塢的船舶明火作業,應遵守交通部、公安部、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頒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規定》。
第四條船舶明火作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港務監督〈以下簡稱港務監督〉及其派駐各地的監督站實施統一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有船舶檢驗部門頒布的《焊工合格證》,船員應持有《船舶消防》培訓證書。承接船舶明火作業的單位必須持有港務監督核發的《修船廠家船舶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的主管人員和帶(領)班人員,必須經港務監督培訓,并取得港務監督簽發的《船舶明火作業安全員》證書。
第六條船舶進行明火作業,作業單位和船方應在開始作業24小時前按規定的格式向港務監督站遞交《船舶明火作業申請書》(附件一),在消防重點部位和危險處所的`明火作業,還應作業單位和船方主管負責人簽名。
第七條申請明火作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責任人,對整個明火作業負完全責任。
第八條港務監督接到船舶明火作業的申請后,應到現場進行核查,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在符合明火作業安全技術要求后,發給《船舶明火作業批準書》(附件二)。船方或作業單位取得港務監督簽發的《船舶明火作業批準書》后,應向有關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報備。
第九條船舶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交通部發布的《運輸船舶消防管理規定》和國家標準GB/T13386的規定和要求,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燃油、潤滑油艙(柜)、機艙,油船供油艙、泵艙、隔離艙、壓載艙等處所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封閉與其相連通無法拆卸的管系、閥門,按照船舶檢驗局《船舶浦除可燃氣體檢驗規則》的要求,清除艙內油、氣,并由船舶檢驗部門或者其認可的機構檢驗,取得《船舶可燃氣體清除證書》。
液化氣船、散裝液態化學品船和油輪的明火作業,除遵守本辦法外,還應遵守國家其他有關的特別規定。
測爆合格的艙室或處所,明火作業必須在4小時內開工,否則應重新測爆認可。作業前和作業后,應有專人對施工區域及受影響處所隨時復測可燃氣體農度。
第十二條船舶明火作業時,必須有安全員專門負責監督護,并在港務監督核定的范圍和時間內進行,不得擅自擴大明火作業范圍和超過作業時限。明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要徹底清理現場。在確認無殘留火種時,安全員方可撤離。
第十三條對危險性大的明火作業,港務監督可責成作業單位申請消防車、船舶實施現場監護,被監護船舶應支付有關費用。油輪、液化氣體船專用碼頭禁止船舶明火作業。
第十四條船舶在明火作業時發生火災,應立即采取一切措施組織自救,同時,迅速報告港務監督和公安消防部門,并接受港務監督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船舶在明火作業時,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有不安全因素,港務監督可作出停止明火作業的決定,作業單位必須服從。
第十六條船舶申請明火作業,應交納辦理審批費、現場監視費,并提供交通便利。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的,港務監督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處罰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八條本辦法“明火作業”是指伴有裸露的火焰和熾熱工件的作業。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蛇口港務監督頒布的《船舶明火作業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安全管理制度15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規指示,結合本部門工作,做好消防工作。嚴格遵守消防條例、法規、防火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制止任何違反消防制度的行為。
1、布置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災隱患。
2、對本部門的防火重點要專人負責,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項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整改。
3、維護保養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4、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檢查工作。
5、發現火險積極撲救并及時準確報警,控制火災發展。
6、熟悉本崗位的環境、設備、物品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檢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地方或物資庫,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各類物品按條例有關規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
8、不準在辦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對暫時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時清理。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罩上烘干或在室內、房間內焚燒物品,下班前要關閉電腦等用電器。
9、不準使用電器設備加熱東西,如因工作和維修使用電烙鐵或其他電熱工具時要注意防火安全,人離時要切斷電源。
10、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行政部批準。
11、外來施工人員須在醫院內夜間作業時,必須由行政部批準并安排專人實施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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