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協議書【精品】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知識產權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知識產權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權責,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編號:)作如下補充:
鑒于乙方受雇于甲方,并在甲方取得相應報酬,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協商知識產權歸屬的有關事項,雙方均應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雙方確認,乙方在與甲方簽訂的合同期內,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環境、工作條件,工作信息等產生的如:教案、書籍、雜志、作品、開發的軟件、發明創造、實用新型以及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信息等,有關的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使用這些教案、書籍、雜志、作品、開發的軟件、發明創造、實用新型以及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信息等著作品,同時還可進行經營或向第三者轉讓,由此產生的收益歸甲方所有。乙方應當依甲方要求,提供一切必要地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于申請、注冊、登記,協助甲方取得和使用有關的知識產權。
二、教案、書籍、雜志、作品、開發的軟件、發明創造、實用新型以及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信息等,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人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
三、本協議有效期與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間相同。但本協議約定甲方行使權利期限超過乙方聘用期的,依然有效。
四、乙方不得妨礙、阻止或干擾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協議適用、轉讓相關知識產權。
五、乙方保證在聘用關系解除或終止時,無條件返還屬于甲方及甲方所述單位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文件、資料(包括:教材、書籍等)報告、企劃方案、軟盤、圖紙及其復印件和拷貝,并保證不自行保留或交給非甲方指定人員及任何第三人,不論該項研發處于何種階段。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視為違約。
2、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如下:
(1)造成實際損失的,賠償實際損失(如無法確定實際損失的,實際損失按10萬元來定);
(2)未造成實際損失的,乙方支付損害賠償5萬元。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勞動合同為準。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前已經仔細閱讀本協議,并了解本協議中的名詞概念和內涵,知悉本協議簽署后的法律后果。
甲方: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知識產權協議書2
立合約者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編著_______一書,雙方議定如下:
一、乙方應付甲方稿費每千字_______元整,于簽訂本合約時,先預付_______元整,余數于甲方交稿時,一次付清。
二、本書預計字數為__ __萬字左右。
三、本書著作權經甲方同意轉讓乙方承受,由乙方辦理著作權登記。
四、本書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及違背有關著作出版等現行各項法律或國家政策時,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涉。其因而被有關機關扣留、沒收,或禁止發行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五、本書版權屬于乙方,甲方不得就本書內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割裂,自行出版或轉讓。
六、本書的排版校對,由乙方負責,惟求其正確無誤,得請甲方作最后的校核。
七、甲方同意于___年__月___日完稿,交予乙方出版。
立合約者:_______
甲方:_______
住址:_______
籍貫: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鑒于:許可方是以拉丁文和中文書寫的________商標和商號以及本協議附件a所列出格式的注冊和申請(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人。
鑒于:被許可方準備根據合營合同的約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銷、制造、供應和安裝_________斜拉索和懸索結構體系(合營公司業務)且希望在合營合同規定的合營公司業務中使用許可商標。
有鑒于此,考慮到有關各點,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許可的授予
1.1根據以下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在此授予被許可方在區域內,且被許可方在此接受,一項非獨家、不可轉讓且免收特許權使用費的使用附件a所列許可商標和商號的許可。
1.2許可方在此承諾其為許可商標的合法所有權人并擁有全權授予被許可方許可商標的使用權。
1.3本許可僅授予給以合營公司名義進行的合營公司業務。
1.4上述第1.1條的許可的授予,不包括合營公司的'分許可授予權。
第二條區域
本協議的唯一區域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大陸領域(不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
第三條許可商標和商號的所有權
3.1合營公司承認,許可方擁有許可商標和商號及其所有權利,本協議并不給予合營公司除授予的許可外的對許可商標和商號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3.2合營公司同意,其將不做任何與許可方對許可商標和商號的所有權相抵觸的行為且不對許可方作出或不協助第三方試圖對許可方作出任何有關該所有權有關的不利索賠。
3.3合營公司同意,其將不對許可方對許可商標的權利提出異議,不反對許可商標的任何注冊,或不對本協議的效力或本協議所授予的許可提出異議。
3.4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批準,合營公司不得將許可商標用于任何與合營公司業務無關的業務。
3.5盡管有本協議授予的許可以及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本協議并未授予合營公司有關沒有列于附件a中的任何其它商標、服務標記和/或商號的任何權利或許可。
3.6合營公司同意協助許可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法規的要求或許可方的許可和愿望到相關政府機構辦理本協議的備案手續。
3.7所有有關本協議的備案費用以及本協議授予許可的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所有有關許可商標和商號的注冊、維持或續展費用應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條許可商標和商號的使用
4.1合營公司承諾采取各種措施促進許可商標和其小冊子、出版物和促銷資料的使用,特別是使用時以合營公司的名義。
4.2在有關介紹許可商標的任何出版物面世之前,合營公司將申請許可方的批準。
4.3合營公司只能在本協議所授予的許可生效期間內使用許可商標。
4.4合營公司承諾決不損害許可商標或以可能損害許可方名聲的方式使用許可商標。
4.5合營公司承諾在使用許可商標時使用與該商標注冊時完全一致的格式和顏色。未經許可方事先批準不得作任何改變或修改。
4.6合營公司承諾不直接或通過任何關聯公司使用、注冊、促銷可能與許可商標構成競爭關系的任何商標或商號。
第五條許可期限和終止
5.1本協議在雙方正式代表簽署且經被許可方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認可后生效,且在許可商標有效期間保持其效力,但本協議根據以下第5.2條規定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
5.2本協議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由許可方提出終止:如果許可方在合營公司中擁有的股權低于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營公司解散或破產或業務停止;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義務;如果技術許可協議或合營合同終止。
(2)如果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則被許可方可提出終止。
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本協議應在用掛號信發出一封通知后三十(30)日內終止。
5.3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后,合營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包含________或許可方的許可商標和/或任何類似商號的行為,和(ii)立即采取各種措施停止將許可商標用于廣告、商業登記、目錄、互聯網和網址、電話簿和任何其它類似名冊。
第六條保護
6.1合營公司應當將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商標的情況立即通知許可方。
6.2作為許可方商標的唯一所有權人,許可方應當決定是否對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商標的行為采取任何措施。如果許可方選擇不采取這些措施,則合營公司自費可采取這些措施,但須事先取得許可方的書面批準。在此種情況下,許可方將與合營公司合作行動,包括但不限于作為一方,但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6.3通過采取這些行動所收回的任何金錢賠償或其它金錢應由承擔這些行動費用的一方來享受;或如果雙方共同承擔費用的話,這些金錢應由雙方根據承擔費用的比例共享。
6.4合營公司應在有關許可商標的保護、執行或侵權時向許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協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機構還是在準司法機構或其它機構。
第七條新的商標
7.1如果合營公司希望發展一個使用_________或許可方的名稱但不是許可商標的格式而是其它任何格式,則合營公司應當首先與許可方協商并取得其書面批準,許可方有權不予批準。
7.2該新發展的商標將以許可方的名義注冊并將在許可方書面批準之前被視為許可給合營公司的商標和商號。在此種情況下,應當適用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和條件。取得和維持該新商標的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八條適用法律和仲裁
8.1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和適用。
8.2由本協議產生的且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任何糾紛或索賠應當只能通過仲裁最終解決并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的仲裁規則。
8.3仲裁程序應在上海進行。仲裁庭由根據cietac指定的三(3)名仲裁員組成。
8.4各方(許可方,合營公司)應當承擔其自己的仲裁費用。
第九條語言
本協議以中英文兩種語言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實質方面一致。
本協議中英文原件各一式三(3)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3
甲方:
地址:____市北滘鎮蓬萊XX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XX美的工業城內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 ”商標注冊號:XXX,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XX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XX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XX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XX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XX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
(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就甲方成為乙方加盟代理商,委托乙方代理代辦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成為乙方的加盟代理商,將其下屬客戶的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事宜,委托乙方全權代理代辦。正常情況下,甲方保證每月有____元/個,其他項目結算價見附件。___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量。商標注冊規費、代理費合計為___萬元,乙方每月逐筆從保證金中扣除當月注冊及代理費用;每月___日前,甲方補足保證金數額;如果當月保證金余額不足支付注冊費用,甲方須及時補充保證金。
2、甲方正式委托后,交納注冊保證金。
3、在加盟代理期內,甲方可以使用“______”商標開展業務,但不得以乙方公司的名義直接與客戶簽訂合同;乙方只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與甲方的責任,不承擔甲方與客戶之間約定的責任。
4、甲方須保證提供之注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5、審核期內,甲方之委托客戶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聯系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沒有及時通知乙方,導致甲方委托客戶無法收到相關通知及文件,乙方概不負責。
6、本協議從____日止,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日起到_____月_____年_____日。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知識產權協議書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ㄒ唬└鶕p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_____________”商標[注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ι虡藱嗟谋Wo: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ㄈ┥虡I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菲林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ㄋ模┪唇泤f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ǘ┮曳綖榧追教峁┑募夹g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ㄈ﹨f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ㄋ模┮曳竭\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ㄎ澹┎徽撊魏卧颍曳轿唇浖追酵舛鴮⒓追教峁┑闹R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曳竭`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6
編號: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顧問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顧問范圍內為甲方提供知識產權法律咨詢服務及知識產權培訓服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對于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履行自己的義務,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有關條款處理。
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配合乙方為甲方所進行的工作;在涉及有關案件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真實的資料和情況;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了解甲方有關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方面的背景材料,
乙方的義務:
1、乙方不能從事有背于甲方利益的民事行為。
2、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第四條乙方的顧問工作范圍:
1、全面監控所有涉及甲方商標權益的商標注冊情況,并為所有商標等知識產權建立檔案,全程對商標進行監測等事宜。對與甲方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所有標記(無論其使用在任何產品或服務上)的商標公告、商標注冊等情況及時向甲方通報,并提出處理意見;(情況緊急的在24小時之內通知甲方)
2、向甲方提供有關商標設計、申請注冊、使用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對甲方現有商標的申請注冊情況進行內部查詢,并將查詢情況及時向甲方通報;
4、協助甲方制定知識產權戰略及規劃,必要時可出席甲方的品牌研討會議,了解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及發展;
5、乙方每月為甲方提供一份行業發展的信息調查報告,并根據更新信息對企業發展提供可執行參考方案;
6、若出現涉及知識產權的刑事法律案件時,乙方協助甲方律師為其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證據材料,并為案件的解決提供可執行方案;
7、代理甲方進行商標申請注冊、續展注冊、變更注冊等業務。
8、代理甲方處理商標異議、爭議事務;
第五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第四條1-6項服務時作為給甲方提供的顧問服務,甲方付予乙方相應的顧問費用;乙方向甲方提供第四條7-8項服務時,相關費用按上海市統一物價標準收取。
第六條乙方為甲方工作而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鑒定、翻譯等費用,由乙方提出費用單,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支付。對于數額較大的費用,如專項公關費用、調查研究費用等,由乙方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支付該項費用后乙方方可實施有關行為。
第七條甲方指定 先生(女士)與乙方保持聯系,負責雙方的聯絡工作。
第八條乙方代理行為的原則:
對于重大的商標事務,乙方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做出決定,對于情況緊急必須盡快處理的重大商標事務,乙方可以先采取行動,然后再向甲方報告有關情況。
第九條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通報生產發展、廣告宣傳等情況,以便于乙方考慮商標的使用以及及時制定今后的商標策略。乙方應當出席甲方有關商標及商標宣傳工作的會議。
第十條乙方受聘于甲方,甲方應該與乙方簽訂正式的聘用協議書,乙方擔當甲方知識產權顧問,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員工身份出席與甲方相關的商業展示會,為甲方做品牌宣傳、進行商業談判。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費用約定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元,費方式為:于聘請時當月付入全部顧問費用。
2、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需另付顧問往返差旅費,計每年人民幣_______元,由乙方開給收據;
3、乙方為甲方赴外地辦案或調查等事宜,其合理的食宿費用由甲方負責報支,或以包干形式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確由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對于本協議內容,包括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修改。修改的內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協議的補充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達成日期為發生法律效力的日期。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五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辦。
第十七條 本協議于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訂。
第十八條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年,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備注: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知識產權協議書7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在甲方任職前、任職期間及離職后相關知識產權歸屬及相關事項,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知識產權范圍
知識產權,指對于自己的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而不限于對已注冊、未注冊、已進行注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商標、服務標志、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著作(包括計算機軟件)、數據庫、集成電路設計、專有技術等擁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于何種載體。
第二條 員工任職前知識產權
1、員工任職前知識產權,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研究和開發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而不限于專利、著作(包括計算機軟件)、專用技術等。
2、乙方任職于甲方前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由乙方繼續擁有,不得被界定為甲方的知識產權。乙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知識產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3、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知識產權以外,乙方應就任職前的知識產權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承諾附件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項披露要求,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提供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明/作品。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的知識產權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無論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都視為乙方對甲方授予許可,甲方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此項許可應是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5、乙方應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相關的權利主張,甲方因此承擔的任何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6、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應將甲方享有的非獨占、免專利許可費、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該項許可向第三方披露,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項許可。
第三條 職務發明權利歸屬
1、職務發明,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
(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2、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第四條 職務作品權利歸屬
1、職務作品,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而又未主要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由乙方享有,并且:
。1)甲方有權在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該作品;
。2)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許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組織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
(3)作品完成兩年內,經甲方同意,乙方許可第三人以與甲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報酬,由乙方與甲方按約定的比例分配;
(4)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乙方向甲方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
3、對于乙方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制作,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甲方享有的職務作品:
(1)乙方對這些職務作品享有署名權;
。2)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3)同時甲方可以給予乙方獎勵。
第五條 非職務范圍知識產權
1、非職務范圍知識產權,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本協議規定的職務發明和職務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知識產權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它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2、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范圍知識產權有關的所有權、其它權利及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的知識產權的除外。
第六條 知識產權登記
1、乙方應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明和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明和作品、非職務范圍內發明和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2、上一項提到的協助義務,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它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從甲方處離職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定的協助義務。
3、如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它原因無法有效簽字的情形下,關于乙方的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及轉讓給甲方的發明或原創性著作,甲方向任何國家申請專利權、著作權及其它權利登記事項無法正常進行的,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著作權或其它權利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行。
第七條 通知和披露
1、乙方應自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
2、乙方應自非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
第八條 資料保存
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明和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乙方有義務保存并進行日常維護。
第九條 文件、物品歸還
乙方理解并且同意:乙方自甲方處離職后,乙方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其它應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包括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其它屬于甲方的所有物品。
第十條 通知新雇主
乙方自甲方處離職后,應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 陳述與保證
1、為執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2、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 本協議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準或其他手續, 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并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3、乙方保證所涉及的知識產權不涉及侵犯第三方權利的事實和危險,也不存在針對涉及的知識產權的現實的或潛在的訴訟、仲裁或索賠。
4、乙方承諾, 在受雇于甲方期間及以后, 有義務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實際成本由公司予以補償), 以實現甲方對其擁有成果的權益的保護。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公司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簽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在必要時作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2、如上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乙方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有權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終止與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參照方便而設,并不限制或從其他角度影響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和詮釋。
2、本協議包括所有附件及對本協議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項書面補充、修訂或變更。一俟生效,本協議對協議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協議項下各項交易達成或形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備忘錄或其他任何文件。
3、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不合法、無效或無法強制執行或成為不合法、無效或無法強制執行,其不應影響:
。1)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在該等司法管轄區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或
(2)本協議的該等條款或任何其他條款在其它司法管轄區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
4、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無論何種原因被判定為無效時,除該條款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履行外,該無效性并不影響于任何其它的條款。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5、如因適用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失效、違法或無法執行,雙方將立即進行協商,對本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
6、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做出方為有效。修改或補充文件與本協議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文件為準。
7、本協議簽署前,甲方應向對方提供其授權本協議簽署人代表其簽署本協議的授權文件。
8、本協議將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并且各方之間的所有付款和索賠已結清。
9、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知識產權協議書8
甲方(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生產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專利、商標、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志設計大賽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志設計大賽中獲獎及入圍作品的知識產權轉讓給乙方(參賽序號_________作品名稱___________),轉讓后該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本次活動主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員會所有。
活動主辦方如在logo使用過程中發現甲方抄襲其它標志或者因此而產生的糾紛及連帶責任,甲方應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甲方在本次大賽中獲得的'獎金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所在地繳納。
甲方以光盤形式刻錄原文件,與本協議一同快遞至乙方指定地址。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為保護乙方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在乙方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各自的權利義務,避免發生糾紛。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所稱“知識產權”包括:企業名稱和標識、企業形象識別系統、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版權、計算機軟件和企業商業秘密等。
2、甲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識產權”或乙方所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識產權。
3、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無權繼續使用上述“知識產權”,更無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4、如果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以許可甲方使用其“知識產權”,雙方應另行簽訂許可協議。許可使用的,甲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甲方無權轉許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規定的范圍。
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轉讓“知識產權”的,雙方另行簽訂轉讓協議。
5、上述“知識產權”依法應當保密的(如專有技術、計算機軟件源代碼、企業商業秘密等),無論是否許可甲方繼續使用,甲方均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間接披露、公開或傳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向有關部門披露時,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6、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乙方知識產權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乙方還將要求追究甲方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7、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知識產權協議書11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北交所場內交易規則,提出交易申請并掛牌轉讓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標的企業)的產權或?______%股權。
2.甲方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________法律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機構),擬向北交所提出上述產權或股權收購意向。
3.乙方為依據中國法律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機構法人(注冊證號:________________),為北交所場內經紀會員,依法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北京產權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具備在北交所場內受托代理產權經紀業務的資質和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收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的產權(或股權)的會員經紀機構,代理收購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產權交易委托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在北交所場內受讓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企業名稱)的產權或[? ]______%的股權的經紀機構,按照北交所的場內交易規則為甲方提供場內經紀服務。
1.2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指定其駐北交所辦理經紀業務的經紀人______負責辦理甲方委托的.收購上述產權或股權的產權交易事項。
第二條 具體服務內容
2.1 甲方委托乙方就以下經紀業務提供經紀服務
① 向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交易規則的咨詢服務;
、 代為填寫《產權受讓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 協助甲方起草產權受讓中必要的文件;
④ 代為向北交所遞交相關產權交易材料和轉達北交所的函件、通知等;
⑤ 協助甲方參加產權交易競價;
、 協助甲方支付產權交易價款;
、 代為辦理產權受讓相關手續;
⑧ 其他按照北交所交易規則乙方應提供的經紀服務。
2.2 除上述第二條一款約定的經紀業務外,甲方委托乙方同時代為提供下列服務和/或代為辦理下列事項(將未選定事項刪除):
、 尋找、推薦轉讓標的,并參與相關談判;???
、 根據標的企業情況制作投資分析;
、 協助甲方辦理權證變更等手續;???
、 其他雙方商定的經紀業務以外的服務事項。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北交所的監管。
3.2 甲方應根據《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向乙方及時、完整地提供北交所及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所要求的所有相關文件材料。
3.3 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文件材料和陳述有關事實,乙方有權對有關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甲方應承擔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法律后果。
3.4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監督乙方辦理委托事項;乙方有義務勤勉盡責,提供場內經紀和其他服務并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報告相關情況。
3.5 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基于甲方利益考慮,認為需要甲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所引發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3.6 雙方均應就委托事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除非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主管機關明確要求,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方披露或說明本合同項下對方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文件。
第四條 雙方的承諾
4.1 甲、乙雙方承諾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真實、完整、有效。
4.2 甲方保證其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所述委托事項已獲得甲方有權機構的批準或授權。
4.3 除非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保證不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托合同,并不與轉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
4.4 乙方保證其具備從事甲方委托事項的所有資格及資質,其受托辦理上述事項均已獲得乙方有權機構的批準或授權。
第五條 產權交易服務費、傭金及其支付方式
5.1 甲方在北交所內辦理產權交易所應支付的產權交易服務費標準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
5.2 產權交易服務費的支付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北交所統一負責辦理。
5.3 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第2.2款約定的經紀服務之外的其他增值服務的傭金,其支付時間、方式與金額如下:(此款內容應依據甲乙雙方商定)
5.4 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實地考察、權證變更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5 如按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及轉讓方要求需交納交易或競價保證金的,保證金由甲方自行承擔并按時支付到北交所指定的保證金賬戶。
第六條 合同的期限
6.1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6.2 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本合同項下產權交易事項未成交的,甲方有權委托其他經紀機構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颍撼窃擁椖砍放苹蜃兏灰讏鏊,甲方應繼續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本合同條款。
7.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3 任何一方按照第7.2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費用應按照受托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或委托方因受托方解除合同導致委托事項成本加大的情況而確定。
第八條 合同的違約責任
8.1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北交所有關產權交易規則,遵守本合同約定。若違反產權交易規則和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8.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管轄與爭議處理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9.2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_____(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報北交所備案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1.1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解除,均應采取書面形式。有關書面的補充協議或文件等,亦應報北交所備案,并自報北交所備案時生效。
1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并存北交所壹份備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托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托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1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第一條定義
1、知識產權
本協議所稱之“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歸屬于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2)注冊商標、字號及其他標記的專用權;
(3)專有技術及其他不為公眾所知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經營管理信息等商業秘密的專有權利;
。4)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論文、報告、圖書、教材、圖冊、地圖、攝影、聲像、文字、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
。5)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之“商業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了解到或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關于技術開發的信息,包括: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模型、方法、經驗、數據、算法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以及源程序、目標程序、開發手冊、研發文檔等,以及甲方的產品計劃、產品開發計劃等;
(2)關于市場營銷的信息,包括:甲方的營銷計劃,銷售方法,定價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供應商、合作方以及客戶名單,客戶的專門需求,未公開的銷售、服務網絡、渠道以及公司現有的、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經營項目等信息;
(3)關于經營管理的信息,包括:甲方的各類工作計劃、管理方法、組織結構、人事、財務、工資福利等情況,以及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內部業務規程與管理體系以及各種重要管理文件等;
(4)關于甲方法律關系的信息,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況,知識產權許可、轉讓情況,商標注冊情況,訴訟情況等;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秘密;
。6)甲方要求職工保密的、同甲方有關的其它信息。
3、職務開發結果
本協議所稱之“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以下內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及商業秘密在甲方的業務范圍內,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商標標識設計、外觀特定裝潢設計、標識設計、產品設計、廣告、教材、文書;
第二,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發明創造;
第三、模型設計、經驗方法、開發文檔、研發數據;
第四,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
第五,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2)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間的相關條件、資源、商業秘密以及在甲方期間研究、開發結果基礎之上所做的研究、開發結果。
(3)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或乙方與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其相關協議、本協議中約定的應歸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勞動成果。
第二條知識產權歸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計算機軟件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得研究、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5、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三條商業秘密保護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實物、資料等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進行復制、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技術鑒定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志、信息網絡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業秘密。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秘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尤其對軟件開發資料(包括源程序、文檔、目標產品等)應作專項移交。
5、乙方在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6、當發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乙方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請求、勸誘、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或者為其接受外界聘用提供機會、幫助或者任何便利條件,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等。
9、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商業秘密,也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因違反該承諾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確要求或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況除外,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應當對可能存在的侵權情形及時向甲方申明,否則,仍應按照前款規定承擔責任。
第四條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的人員包括:
(1)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部門經理(含副經理、經理助理)及其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
。2)高級技術人員,是指系統工程師、方案工程師、SQA、項目經理及其以上級別的人員;
。3)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客戶)經理、秘書人員、薪酬管理人員、參與公司平臺技術研究的人員、參與合同標的額超過人民幣級項目開發的人員。
2、競業限制是指以上人員在離職之后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上述競業限制行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職、顧問。
3、競業限制的期限,不超過兩年。針對不同人員的競業限制時間,由甲方確定。
4、競業限制的企業,是指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各地規章規定的下限執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單位和工作內容。
6、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規定,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額度為甲方確定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總額的倍。
違約金=每月經濟補償金×競業限制時間×倍數。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具體違約情況,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若前款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差額部分。
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采取警告、記過、扣減工資、降級降職、解聘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附則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實、準確地說明其所承擔的原有知識產權、保密、競業限制及其他相關義務的情況,具體需要說明的情況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2)乙方在此之前根據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情況。
乙方應確保其說明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否則,由于乙方怠于說明或者說明不真實、不完整以及不準確所產生的任何后果和責任均應有乙方自行承擔。
經由乙方簽字的對于前述情況的書面說明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稱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3、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4、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并確切了解協議條款的法律含義。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6、本協議連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以及今后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項管理制度,都構成乙方的義務,乙方需嚴格遵守。
7、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抵觸,則應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本協議簽署后,非經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至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之所有義務后效力終止。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本協議雙方如對解釋、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的,則首先應當協商解決。若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若根據相關勞動法律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的,則應當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庭進行勞動仲裁;對于其他根據相關勞動法律無須進行勞動仲裁的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手。
簽約日期:
知識產權協議書13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并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業務資源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特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均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定義
1、職務成果
所謂職務成果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為履行本職工作、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務以及利用甲方資金、設備、資料等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所有勞動成果。
2、商業秘密
所謂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從事工作期間知悉的、或者因乙方履行職務而產生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技術指標、數據庫、產品圖紙、作業藍圖、設計圖(含草圖)、樣品、制造工藝、制造技術、技術數據、科研成果、公司未對外公開或只在一定范圍內公開的專有技術、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電函等等;
2)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管理訣竅、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開發情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采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等;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開的財務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信息、內部業務規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項;
4)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信息;
5)其他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該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圍;對涉密信息載體采取加密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載體上標注保密標志;對涉密信息采用密碼或者代碼;對涉密信息所在場所限制來訪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保密要求;確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第二條職務開發成果的權利歸屬
1、乙方同意,自己完成的所有職務開發成果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2、乙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利均屬于甲方。
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保乙方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4、乙方同意,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任何信息。
5、甲、乙雙方同意,對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非執行甲方任務,未使用甲方的資金、設備、資源或商業秘密,且完全利用自己的業余時間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即非職務開發成果,其知識產權及有關權利歸乙方所有,但是,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2)該研究、開發成果是在甲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或非專利技術)基礎上形成的;
3)實際上或者甲方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成果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
6、乙方欲主張對非職務開發成果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向甲方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開發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經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及勞動合同終止后,均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及商業秘密。
第三條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護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刺探與本職工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確實因業務需要,需將甲方商業秘密介紹給第三人時,須事先征得甲方的許可,在業務需要的程度范圍內進行披露,在必要時應根據甲方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甲方的要求與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4、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禁止一切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者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將甲方商業秘密向第三人公布;
6、乙方對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商業秘密載體應妥善保存,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不得復制或私自帶出公司,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將甲方的產品業務(包括產品的相關信息、設計資料、圖象、照片、動畫、音樂、文字及相關使用資料、宣傳資料)進行復制、演示、編輯、注釋、翻譯等;
7、勞動合同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后,乙方不得利用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的客戶信息自行或者通過新單位與甲方原有客戶或潛在客戶進行交易;
8、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樣品、模型、錄音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
9、勞動合同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持有或保管的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未經允許不得復印或復制,并辦妥交接手續;當記錄甲方商業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后,該載體歸乙方所有;
10、勞動合同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必須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11、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商業秘密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業秘密;
12、如發現甲方秘密被泄露或者由于乙方過失泄露甲方秘密,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13、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且本協議沒有約定之處,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義務。
第四條保密期限
乙方同意在下述期限內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
1、勞動合同期限內;
2、勞動合同終止后年內;
3、如果在勞動合同終止后五年后甲方商業秘密仍然未成為公知信息的,乙方仍應履行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五條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說明及保證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以下情況:
1)乙方此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標權、商業秘密及其他知識產權(不涉及上述各項知識產權的實質內容);并申明相應的權利狀況,包括已提出相關申請、已獲得注冊在案、尚未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等;本項所述的權利并不因乙方簽署本協議而當然移轉予甲方;
2)乙方按照法律或協議仍應向第三方承擔的保密義務。乙方有義務將該項內容界定清楚,以避免在甲方的工作與該項義務發生沖突;
3)如果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已向任何第三方承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某些活動,乙方應就此向甲方作出充分的說明。
此項說明書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情況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保證,非經乙方前雇主的書面授權,就乙方在甲方的職務行為,絕不引用或使用任何專屬于乙方前雇主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信息,并不將所掌握的他人的知識產權信息和商業秘密信息揭露予甲方或唆使甲方使用。乙方違反本款約定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聲明并保證,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并簽署本協議,沒有違反自己曾簽署過的任何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者所做出的說明及保證是虛假的,即構成違約。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如下:
1)乙方違反本協議關于權利歸屬的約定,擅自注冊、行使本應由甲方享有的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第4款約定的報告、協助義務的,延誤或妨礙甲方取得或保持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對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的保密義務,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4)乙方違反對管理信息的保密義務,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2、如果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秘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和制止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根據甲方管理制度的規定,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屬于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視情節給予乙方相應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嚴重警告及相應的經濟處罰。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是《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約定的內容,以《勞動合同》為準。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14
甲方:北京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已同企業即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書》,乙方在為企業工作期間會接觸到企業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決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原材料供應商名單等)、產銷策略(市場銷售方面的研究情報,折扣或回扣計算表等)、財務數據(價格表、成本核算表、各種明細表等)、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技術、經營秘密信息。為此,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以下協議:
一、甲方應當對其所擁有的商業秘密加以明示確認,確認方式包括:
(一) 加蓋保密標識;
(二) 不能加蓋保密標識的,用專門的企業文件加以確認,并將文件送達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人員;
(三) 保密義務人能理解的其他確認方式。
二、乙方對在職期間因工作信任關系獲得、交換的企業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對企業的義務,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即除了得到企業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企業內其他職工或企業的外部業務者如供應商、銷售商進行保密交流外: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企業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企業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企業或企業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三、企業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被公知但未產生使該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從而破壞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屬秘密的信息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這些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企業的商業秘密,并以證明該商業秘密已不存在。
四、乙方對其保管、經手的有關企業商業秘密的文件、文檔、磁盤、實物應盡合理的注意義務,不得遺失、毀壞、磨損、污染。
五、乙方同意將其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為了企業的利益迅速向企業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職務發明歸企業所有。
乙方在職期間所開發的與企業工作有關的軟件(含代碼、技術文檔)屬甲方所有。
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辭職之后一年內所做的與其在甲方任職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應屬職務發明,歸企業所有。
本條不影響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后對其所做的非職務發明的權利。
六、乙方同意為企業利益盡最佳努力,在職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不引誘其他職工離職,離職之前不搶奪企業客戶。
七、鑒于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制作的商業秘密對企業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后,乙方均承認企業因投資、培訓和提供創造機會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乙方同意: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與公司競爭的領域內使用商業秘密。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離開企業。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組建、參與組建或受雇于這樣的企業。
八、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必須按照甲方的有關要求,辦理移交手續,驗收通過并由甲方代表簽字后方可離職。
九、乙方同意如違背上述條款內容規定,給企業造成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負全額賠償責任。
十.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密費具體金額及支付方式見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
十一. 本協議書系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之部分,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 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15
主辦方(甲方):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乙方):__________
為了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維護會展業秩序,推動會展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____________
2.展會地址:____________
3.展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參展項目知識產權情況審查
1.乙方應當合法參展,并配合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的審查,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2.乙方參展項目涉及知識產權的,應當攜帶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參展;參展項目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標注。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點(以下簡稱“投訴點”)有權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產品及照片、展位設計、展具設計、目錄冊、視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宣傳資料。
第三條投訴與處理
1.甲方應當進行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宣傳。
2.甲方應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點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或在展會場館的醒目位置公布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舉報投訴電話。
3.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或者投訴點投訴,也可以請求甲方出具參展的相關事實證明。
4.甲方或者投訴點應當立即受理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知識產權權利人及利害關系人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并在受理后24小時內將相關投訴材料送達被投訴人。
5.乙方在收到投訴材料副本或者復印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答辯,出示權利證明,并配合甲方或者投訴點對涉嫌侵權參展項目進行查驗和取證。
6.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甲方或者投訴點可進行調解。
7.必要時甲方可以將有關投訴、舉報材料移交相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
第四條乙方承諾
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就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向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侵權處理請求,且僅要求乙方停止在本屆展會中侵權行為的,乙方承諾接受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侵權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從展會上撤出侵權參展項目、遮蓋等處理措施;乙方拒不采取措施的,甲方或者投訴點可以予以撤展。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責令乙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3)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4)乙方不答辯或者不能作出有效舉證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遮蓋或者撤展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撤出侵權參展項目、采取遮蓋、撤展等處理措施的;
(2)撤出侵權參展項目、采取遮蓋、撤展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出參展項目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乙方因惡意投訴而給其他參展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的參展項目包括展品、產品及照片、展位設計、展具設計、目錄冊、視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宣傳資料。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協議書7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制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4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于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
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仲裁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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