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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故事的資產評估報告范例
導語:資產評估是對企業進行整體資產評估確定企業的凈資產(總資產—總負債)價值。下面是小編收集的關于故事的資產評估報告范例,歡迎參考。
關于故事的資產評估報告范例(一)
陜甲元凡天評報字(2012)第0 號
AAAAAAA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接受 的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對資產占有方提供的全部資產和負負債進行了評估。本公司的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實施了實地勘查、市場調查與詢價,對委估資產在2012年 3 月8 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F將資產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委托方與資產占有方簡介
1、委托方
名稱:住所: 號 投資人人姓名:
經營范圍:電線、電纜的加工、銷售。 2.資產占有方
本次評估的委托方為 ,也即本次評估的資產占有方。
二、評估目的
為委托方企業改制(了解企業價值),提供價值參考依據。
三、評估范圍與對象
委托方提供的全部資產和負債。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以及全部負 債,評估對象為審計確認的全部資產。
四、評估基準日
本項目資產評估的基準日是2012年 3月25日。
一切計價標準均為評估基準日有效的價格標準,所有資產均為評估基準日實際存在的資產。
五、評估原則
(一)遵循獨立性原則。作為獨立的社會公正性機構,評估工作始終堅持獨立的第三者立場,不受外界干擾和委托者意圖的影響;
(二)遵循客觀性原則。評估人員從實際出發,通過現場勘察,在掌握翔實可靠資料的基礎上,以客觀公正的態度,運用科學的方法,使得評估結果具備充分的事實依據;
(三)遵循科學性原則。結合各類資產的特點確定了科學的評估方法,使資產評估結果科學合理;
(四)遵循產權利益主體變動原則。即以委評資產的產權利益主體變動為假設前提,確定其在評估基準日2012年3月25日的現行公允價值;
(五)遵循資產持續經營的原則。根據被評估資產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規模、頻度、環境等情況繼續使用或者在有所改變的基礎上使用,確定相應的評估方法、參數和依據;
(六)遵循替代性原則。評估作價時,如果同一資產或同種資產在評估基準日可能實現的或實際存在的價格或價格標準有多種,則選用最低的一種;
(七)遵循公開市場原則。即評估的作價依據和評估結論在公開市場存在或成立;
(八)維護資產占有者及其他關聯方合法權益的原則。
六、評估依據
我們在本次資產評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國家、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以及在評估中參考的文件資料主要有:
(一)評估法律法規依據
1.國務院1991年91號令《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2.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2)36號《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
3.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中評協[1996]23號《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 (試行) 》;
4.財政部財評字[1999]91號文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
(二)評估工作經濟行為依據
資產評估業務委托合同書
(三)評估工作重大合同協議、產權證明文件。
(四)評估取價標準依據
1.《2010年機電產品報價手冊》,機械工業出版社; 2.《中國機電產品出廠價格目錄》,
3. 《資產評估常用數據與參數》,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 4.陜西省機器設備資產市場詢價資料;
(五)參考資料及其它 1.機器設備購置發票
2.委托方提供的評估明細表; 3.評估人員現場勘察記錄; 4.市場調查所取得的資料。
七、評估方法
根據資產評估的目的及資產實際狀況,本次評估采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具體如下:
1、對現金、銀行存款以盤點和銀行對賬的審核核實數為評估值;
2、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賬款以核實賬面值剔除壞賬后的價值作為評估值;
3、對存貨以盤點核實數按重置價計算評估值。本次評估對原材料、產成品以賬面價值作為評估值。
4、對固定資產采用重置成本法;
5.對負債以核實賬面值剔除可免除部分后的價值作為評估值。 根據企業提供的資產明細清單,逐一進行了核對,做到帳表相符,同時通過對有關的合同、法律權屬證明及會計憑證審查核實對其權屬予以確認。在此基礎上,組織專業工程技術人員逐一進行現場勘察和核實。最后進行價值評估。
1. 重置全價的確定
對機器設備直接在網上查詢有關報價資料或根據專用設備報價手冊等資料,考慮運雜費、安裝調試費用、資金成本等相關的合理費用,確定其重置價值。
2.成新率的確定
對使用中的機器設備按現場勘察成新率(分別按設備的不同部位或相關參數進行現場勘察、技術鑒定)參照機器設備經濟使用年限、和理論成新率綜合確定其成新率。
3.評估值的確定
將重置全價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評估值。
八、評估過程
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接受委托
評估小組進入工作現場后,首先進行以下工作:
1.向委托方了解總體方案,明確評估目的,明確評估的范圍和對象;
2.與委托方簽署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3.與委托方共同選定評估基準日。
(二)資產清查
評估人員進入現場后,首先指導企業清查資產,然后對企業提供的各類資產原始評估明細表進行了核查,對表中漏填、誤填的項目要求企業進行修改和補充,請企業在修正后的原始明細表上蓋章,作為評估的原始依據。
(三)評定估算及匯總審核
評估小組對從調查現場收集的資料進行分析,并搜集市場價格資料,進行評估。
1.對資產進行分析、計算和評估。 2.撰寫報告。
3.公司內部審核,出具資產評估報告書。 九、評估結論
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法律和國家其他有關部門的法規與規定,本著獨立、公正、科學和客觀的原則及必要的評估程序,對本項目資產占有方提供的全部資產和負債進行了評估,根據以上評估工作,得出如下評估結論:委托方2012年3月25日企業凈資產價值為 元(詳細情況見評估明細表)。
十、特別事項說明
以下為在評估過程中已發現可能影響評估結論但非評估人員執業水平和能力所能評定估算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本評估結果是反映評估對象在本次評估目的下,根據公開市場原則確定的現行價格,沒有考慮將來可能發生的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價格等對評估價值的影響,也未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發生變化
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對資產價格的影響。當前述條件以及評估中遵循的持續經營原則等發生變化時,評估結果一般會失效。
(二)由資產占有方管理層和其他人員提供的與評估相關的所有資料,是編制本報告的基礎;資產占有方應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全面性負責。
(三)本評估結論是我公司出具專業意見,并不能代表企業定價決策。
(四)本評估項目是在審計確認的基礎上進行的價值評估。 評估報告使用者應注意以上的特別事項對評估結論所產生的影響。
十一、評估基準日期后重大事項
評估報告基準日后至評估報告提交日內,未發生其他對本次資產評估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十二、評估報告書的法律效力
(一)、本評估報告的結論是以在產權明確的情況下,以持續經營為前提條件;
(二)、本評估報告書評估結論有效期限自評估基準日2012年 3 月25日至2013年3月24日。當評估目的在評估基準日后的一年內實現時可以以評估結論作為參考依據,超過一年,需重新確定評估結論; ,
(三)、本評估報告在評估機構簽字蓋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四)、本報告書的評估結論僅供委托方為本次評估目的使用,報告書的使用權歸委托方所有,未經委托方許可,我公司不會隨意向他人公開。
十三、評估報告提出日期
本報告書提交委托方的時間為:2012年3月26 日。
(此頁無正文)
注冊資產評估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AAAAAAA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二〇xx年xx月xx日
關于故事的資產評估報告范例(二)
本人接受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資產和負債進行了評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和負債實施了實地查勘、市場調查與詢證,對委估資產和負債在評估基準日2014年11月30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委托方簡介
企業名稱: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鳳陽佳輝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陳宏
注冊資本:壹仟萬元整
實收資本:壹仟萬元整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470264000005730
發照機關: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6日
經營范圍:新能源的開發與管理,生物質能源林基地投資和建設,有機農業基地建設。
截至評估基準日2014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各股東出資金額及所占股本比例情況如下所示:
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股東表
二、評估目的
根據需要,本次評估目的是量化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全部資產和負債于評估基準日2014年11月30 日的市場價值,為企業自我資產清理提供價值參考依據。
三、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
(一)評估對象
本項目評估對象為2014年11月30 日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擁有的全部資產和負債,具體包括公司的流動資產和負債等。
(二)評估范圍
根據《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和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填報的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本次評估的范圍為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30 日的全部資產和負債。
截止2014年11月30日,納入本次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的委估資產和負債具體情況如下: (2)非流動資產合計8,970,426.67元,其中:無形資產8,970,426.67元;
(3)資產總計17,193,777.63元;
(4)流動負債合計7,565,368.60元,其中:其他應付款7,565,368.60元;
(5)負債合計7,565,368.60元;
(6)所有者權益合計9,628,409.03元。
本次申報評估的資產范圍與委托評估的資產范圍一致。
四、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依據本次評估目的和評估對象,委估資產采用的價值類型為市場價值。
市場價值是指自愿買方和自愿賣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強迫的情況下,對在評估基準日進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項資產應當進行交易價值的估計數額。
五、評估基準日
本項目的評估基準日為2014年11月30日。
為保證評估所需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評估報告的時效性,經與委托方商定,以 2014年11月30 日作為本次評估基準日。評估中所有取價標準均為評估基準日有效的價格標準。
六、評估報告的使用者
本評估報告的使用者為:委托方及與本次經濟行為有關的主管部門。
七、評估原則
根據國家資產評估的有關規定,本次資產評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公認原則:
(一)遵循獨立性原則。作為獨立的社會公正性機構,評估工作始終堅持獨立的第三者立場,不受外界干擾和委托者意圖的影響;
(二)遵循客觀性原則。評估人員從實際出發,通過現場調查,在掌握翔實可靠資料的基礎上,以客觀公正的態度,運用科學的方法,使得評估結果具備充分的事實依據;
(三)遵循科學性原則。評估人員根據各類資產的特點確定了科學的評估方法,使資產評估結果科學合理;
(四)遵循產權利益主體變動原則。即以委評資產的產權利益主體變動為假設前提,確定其在評估基準日的現行市場價值;
(五)遵循資產持續使用的原則。即被評估資產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規模、頻度、環境等情況繼續使用或者在有所改變的基礎上使用,確定相應的評估方法、參數和依據;
(六)遵循替代性原則。評估作價時,如果同一資產或同種資產在評估基準日可能實現的或實際存在的價格或價格標準有多種,則選用以較低的價格為基準,不充分考慮由于特殊交易性為、交易背景對交易價格的影響;
(七)遵循公開市場原則。即評估的作價依據和評估結論在公開市場存在或成立;
(八)維護產權持有者及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
八、評估依據
本次評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體法律依據、準則依據、行為依據、權屬依據、取價依據和其他依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法律法規依據
1、參照國務院[1991]91號令《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3、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6]23號文《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
4、財政部頒發的財評字[1999]91號“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5、《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04年8月28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 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通知文件等。
(二)準則依據 2、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協[2003]18 號《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印發<注冊資產評估師關注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的通知》;
3、財政部令第 33 號《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會[2006]3 號《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1 號――存貨>等 38 項具體準則的通知》及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7、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三)經濟行為依據
委托方與本人簽訂的《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四)產權證明依據
1、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申報的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
3、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有關協議、合同、土地使用權證、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及與評估有關的其他資料;
4、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諾函》;
5、其它有關產權證明文件。
(五)取價依據
1、本人實地勘查、調查所獲得的資料;
2、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資產評估申報資料,有關原始憑證等賬務資料;
3、本評估機構掌握的其他價格資料;
4、關于發布省征地年產值標準的通知(省政辦發(2005)47號);
5、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市政發〔2006〕20號)。
(六)參考資料及其它
1、李環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審計報告;
2、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統計資料、技術標準及價格信息資料;
3、其他資料。
九、評估方法
根據資產評估有關規定,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及其他一般公認的評估原則,我們對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委估范圍內的資產和負債進行了必要的核實及查對,查閱了有關文件、資料,實施了我們認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礎上,根據資產評估目的和委估資產的具體情況,由于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盈利狀況較差,不具備采用收益法的條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資產基礎法(成本法)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
資產基礎法是指在合理評估企業各項資產、負債價值的基礎上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根據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各項資產及負債的構成,采用的具體評估方法如下:
(一)流動資產的評估
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預付賬款,評估人員根據各項資產的具體情況,采取了相應的現場清查辦法和評估方法,現將其簡述如下:
本人接受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資產和負債進行了評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和負債實施了實地查勘、市場調查與詢證,對委估資產和負債在評估基準日2014年11月30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委托方簡介
企業名稱: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鳳陽佳輝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陳宏
注冊資本:壹仟萬元整
實收資本:壹仟萬元整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470264000005730
發照機關: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6日
經營范圍:新能源的開發與管理,生物質能源林基地投資和建設,有機農業基地建設。
截至評估基準日2014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各股東出資金額及所占股本比例情況如下所示:
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股東表
二、評估目的
根據需要,本次評估目的是量化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全部資產和負債于評估基準日2014年11月30 日的市場價值,為企業自我資產清理提供價值參考依據。
三、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
(一)評估對象
本項目評估對象為2014年11月30 日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擁有的全部資產和負債,具體包括公司的流動資產和負債等。
(二)評估范圍
根據《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和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填報的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本次評估的范圍為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30 日的全部資產和負債。
截止2014年11月30日,納入本次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的委估資產和負債具體情況如下: (2)非流動資產合計8,970,426.67元,其中:無形資產8,970,426.67元;
(3)資產總計17,193,777.63元;
(4)流動負債合計7,565,368.60元,其中:其他應付款7,565,368.60元;
(5)負債合計7,565,368.60元;
(6)所有者權益合計9,628,409.03元。
本次申報評估的資產范圍與委托評估的資產范圍一致。
四、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依據本次評估目的和評估對象,委估資產采用的價值類型為市場價值。
市場價值是指自愿買方和自愿賣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強迫的情況下,對在評估基準日進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項資產應當進行交易價值的估計數額。
五、評估基準日
本項目的評估基準日為2014年11月30日。
為保證評估所需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評估報告的時效性,經與委托方商定,以 2014年11月30 日作為本次評估基準日。評估中所有取價標準均為評估基準日有效的價格標準。
六、評估報告的使用者
本評估報告的使用者為:委托方及與本次經濟行為有關的主管部門。
七、評估原則
根據國家資產評估的有關規定,本次資產評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公認原則:
(一)遵循獨立性原則。作為獨立的社會公正性機構,評估工作始終堅持獨立的第三者立場,不受外界干擾和委托者意圖的影響;
(二)遵循客觀性原則。評估人員從實際出發,通過現場調查,在掌握翔實可靠資料的基礎上,以客觀公正的態度,運用科學的方法,使得評估結果具備充分的事實依據;
(三)遵循科學性原則。評估人員根據各類資產的特點確定了科學的評估方法,使資產評估結果科學合理;
(四)遵循產權利益主體變動原則。即以委評資產的產權利益主體變動為假設前提,確定其在評估基準日的現行市場價值;
(五)遵循資產持續使用的原則。即被評估資產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規模、頻度、環境等情況繼續使用或者在有所改變的基礎上使用,確定相應的評估方法、參數和依據;
(六)遵循替代性原則。評估作價時,如果同一資產或同種資產在評估基準日可能實現的或實際存在的價格或價格標準有多種,則選用以較低的價格為基準,不充分考慮由于特殊交易性為、交易背景對交易價格的影響;
(七)遵循公開市場原則。即評估的作價依據和評估結論在公開市場存在或成立;
(八)維護產權持有者及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
八、評估依據
本次評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體法律依據、準則依據、行為依據、權屬依據、取價依據和其他依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法律法規依據
1、參照國務院[1991]91號令《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3、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6]23號文《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
4、財政部頒發的財評字[1999]91號“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5、《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04年8月28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 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通知文件等。
(二)準則依據 2、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協[2003]18 號《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印發<注冊資產評估師關注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的通知》;
3、財政部令第 33 號《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會[2006]3 號《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1 號――存貨>等 38 項具體準則的通知》及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7、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三)經濟行為依據
委托方與本人簽訂的《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四)產權證明依據
1、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申報的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
3、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有關協議、合同、土地使用權證、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及與評估有關的其他資料;
4、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諾函》;
5、其它有關產權證明文件。
(五)取價依據
1、本人實地勘查、調查所獲得的資料;
2、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資產評估申報資料,有關原始憑證等賬務資料;
3、本評估機構掌握的其他價格資料;
4、關于發布省征地年產值標準的通知(省政辦發(2005)47號);
5、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市政發〔2006〕20號)。
(六)參考資料及其它
1、李環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審計報告;
2、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統計資料、技術標準及價格信息資料;
3、其他資料。
九、評估方法
根據資產評估有關規定,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及其他一般公認的評估原則,我們對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委估范圍內的資產和負債進行了必要的核實及查對,查閱了有關文件、資料,實施了我們認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礎上,根據資產評估目的和委估資產的具體情況,由于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盈利狀況較差,不具備采用收益法的條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資產基礎法(成本法)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
資產基礎法是指在合理評估企業各項資產、負債價值的基礎上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根據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各項資產及負債的構成,采用的具體評估方法如下:
(一)流動資產的評估
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預付賬款,評估人員根據各項資產的具體情況,采取了相應的現場清查辦法和評估方法,現將其簡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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