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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會計學知識點總結
引導語:成本會計是基于商品經濟條件下,為求得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而核算全部生產成本和費用的會計活動接下來是小編為你帶來收集整理的成本會計學知識點總結,歡迎閱讀!
費用:是指一定時期內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耗費的貨幣表現。在這一過程中發生于生產中的各種耗費,稱為生產費用。
工業企業生產費用要素一般有:外購材料、外購燃料、外購動力、工資費用、折舊費、其他支出(如差旅費、租賃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以及計入本期生產費用的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等。等)
按費用要素反映的生產費用和按成本項目反映的產品成本間的聯系和區別:
聯系:兩者就其經濟內容來說基本一致,即都是耗費,企業在一定時期的生產費用發生額是企業計算該期間完工產品成本的基礎。
區別:包括的范圍不同:按生產費用要素反映的生產費用包括工業生產費用和非工業生產費用(指進行非工業性生產而發生的費用);按成本項目計入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只包括工業性生產費用。
計算的基礎不同:生產費用是同“期間”相聯系的。以工業生產費用來說,它反映本期產品生產過程中生產費用的實際發生額;而產品成本則是同“產品”相聯系的,它反映本期產品成本所應負擔的費用。
它們兩者不一定相等。
因為有些本期支出的生產費用可能轉入下期產品成本,而有些將在下期支出的生產費用可能有一部分要提前計入本期產品成本。
此外,由于企業在本期投產的產品不一定在本期全部完工,同時,本期完工的產品也不一定全部是本期投產的。因此,計算本期完工產品成本,就要在各種產品本期生產費用的基礎上,加上期初未完工產品成本,減去期末未完工產品成本。
生產費用要素分配的一般原則:
費用要素分配的一般原則可概括為:凡是屬于直接費用應直接計入產品成本;屬于間接費用經匯集與分配后,分配計入產品成本。
在只生產一種產品的企業,應計入產品成本的全部費用,都是直接費用,應直接計入產品成本。
對于能確定為某種產品所耗用的直接費用要直接計入;為幾種產品共同耗用的間接費用,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分配計入。
生產費用要素分配的方式:
費用要素的匯集與分配,是通過編制費用要素分配表來進行的。
費用要素分配表的編制,應根據成本核算的體制、憑證的份數以及傳遞程序等具體條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企業實行一級成本核算體制時,應由財會部門來編制;
企業實行兩級成本核算體制時,則是由各車間的成本會計人員來編制。
費用要素分配表不論由誰來編制,其編制的要求和基本方法是一樣的。財會部門和各車間或部門要合理分工互相配合,認真做好各項費用要素的匯集和分配工作,以便正確計算產品成本。
費用要素的分配程序(P47)
材料費用匯集和分配的意義(P47)
材料費匯集和分配的任務(P48)
材料費用的匯集:
1、材料費用匯集的基礎工作
收入材料成本的確定
如果企業規模較小,材料的品種規格不多且收發不太頻繁,材料可按實際成本計價;若企業規模較大,材料品種規格繁多且收發頻繁,材料則應按計劃成本計價。
領用材料的原始憑證和材料費用的匯集
在領料時,應由專人負責,并經有關人員簽字審核后,才能辦理領料手續。
領用材料時使用的原始憑證主要包括領料單、限額領料單和領料登記表等。應根據領用材料的情況,選擇采用某一種領料憑證。到了月末,將各種領料憑證按車間、部門進行匯總,即可計算出各車間、部門消耗材料的數量和金額,通過編制“材料費用分配表”即可進行材料費分配的核算。
2、消耗材料的計量
根據發出材料的有關憑證,可將材料費列入到有關的成本計算對象中。但對于庫存材料的計量,則可采用永續盤存制和實地盤存制兩種方法進行核算。
3、發出材料成本的確定
在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的情況下,對于發出的材料,應計算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把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對于期末庫存材料,應以實際成本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計算確定,對于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材料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一般不應經常變動。
材料費的分配原則
在進行材料費分配時應首先確定材料費的分配對象,材料費的分配對象應根據材料的具體用途確定。
1、生產產品使用材料的分配
對于用于產品生產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或有助于產品形成的各種材料,其分配原則是直接材料費用直接記入,間接材料費用分配記入各成本計算對象的“直接材料”成本項目中。
直接材料費用是指直接為生產某一種產品所耗用的材料,并能直接確定其歸屬對象。
間接材料費用是指幾種產品共同耗用的某種材料,不能直接確定其歸屬對象,需采用簡便合理的方法在幾種產品中進行分配。
分配方法的簡便,是指作為分配標準的資料比較容易取得,并且應盡量采用單一標準,避免采用復合標準;分配方法的合理性是指所采用的分配方法、分配標準,應同各個成本計算對象負擔的費用成正比例的因果關系。
2、生產中一般消耗材料的分配
對于生產車間和行政管理部門一般耗用的材料,應分別記入“制造費用”和“管理費用”中的相關項目中。在材料費的分配中,對于直接用于生產各種產品的材料,如果數量較少,金額較小,根據重要性原則,可以采用簡化的分配方法,即全部記入“制造費用”中,以省去一些復雜的計算分配工作。
3、其他材料費用的分配
除了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材料外,對于發出的其他用途的材料,應根據其發生的具體用途,分別記入到“其他業務支出”、“在建工程”等相關的會計科目中。
材料費的分配方法
1、定額耗用量比例分配法
某產品材料該產品該產品單位產品
定額耗用量=實際產量×材料定額消耗量
材料定額耗材料實際總耗用量
用量分配率=各種產品材料定額耗用量之和
某產品應分配的該產品材料材料定額耗用
實際材料數量=定額耗用量×量分配率
某產品應分配該產品應分配的材料
的材料費用=實際材料數量×單價
按材料定額耗用量的比例直接分配材料費用
為了簡化材料費用的分配工作,對于不需要考核材料實際耗用量的企業,可采用按材料定額耗用量的比例直接分配材料費用的方法:
材料費用材料實際總耗用量×材料單價
分配率=————————————————
各種產品材料定額耗用量之和
某產品應分配該產品材料材料費用
的材料費用=定額耗用量×分配率
2、產品重量比例分配法
產品重量比例分配法是按照各種產品的重量比例分配材料費用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產品所耗用材料的多少與產品重量有著直接聯系的情況下采用,
材料費用材料實際總耗用量×材料單價
分配率=—————————————
各種產品重量之和
某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該產品的重量×材料費用分配率
3、產品產量比例分配法
產品產量比例分配法是按產品的產量比例分配材料費用的一種方法,當產品的產量與其所耗用的材料有密切聯系的情況下,可采用這種方法分配材料費用
計算公式
材料費用材料實際總耗用量×材料單價
分配率=———————————————
各種產品實際產量之和
某產品應分配該產品材料費用
的材料費用=實際產量×分配率
4、產品材料定額成本比例分配法
產品材料定額成本比例分配法是按照產品材料定額成本分配材料費用的一種方法,它一般適用于幾種產品共同耗用幾種材料的情況下采用
某產品材料該產品單位產品材料
定額成本=實際產量×定額成本
材料定額各種產品實際材料費用總額
成本分配率=—————————————
各種產品材料定額成本之和
某產品應分配該產品材材料定額
材料費用=料定額成本×成本分配率
燃料費用的分配
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燃料,實際上也屬于材料。因此,其費用匯集與分配的方法與材料費用的匯集與分配方法大致相同。
對于生產產品使用的燃料:
在燃料使用不多時,可不設置專門的成本項目,而將其列入“制造費用”成本項目中;
若燃料耗用的數量較大,則應專門設置“燃料及動力”成本項目,匯集生產中使用的燃料費用,以便于對其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考核。
對于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燃料,能分清是由那種產品耗用的,則應根據有關的原始憑證,直接計入該產品的成本計算單中的“燃料及動力”成本項目中;若企業不設置“燃料及動力”成本項目,則應將其直接計入“制造費用”成本項目中。
幾種產品共同耗用而分不清那種產品耗用的燃料費用時,則應采取適當的分配標準,在各種產品當中進行分配。采用的分配標準一般為產品的重量、體積、定額耗用量等。
輔助生產車間使用的燃料,列入到“輔助生產成本明細賬”;
基本生產車間一般耗用的燃料,應列入“制造費用明細賬”中;
管理部門使用的燃料,應列到“管理費用明細賬”中。
外購動力費的匯集和分配
1、外購動力費的匯集
外購動力費用是指企業從外單位購入的電力、蒸汽等動力費用。外購動力應根據其使用的數量,向供應單位支付款項。一般情況下,使用的外購動力都有儀器儀表計量。在支付外購動力費用時,應根據儀器儀表上記錄的耗用數量、規定的價格向提供動力的單位支付款項。以支付款項的憑證編制記賬憑證,作為外購動力費用分配的依據。
2、外購動力費的分配
對于各車間、部門耗用的電力,都有電表加以計量。因此,各車間、部門應分配的電費應按下式計算:每度電費支付的外購電費總額
分配率=————————————————
各車間、部門耗用的外購電力度數總和
某車間、部門該車間、部每度電費
應分配的電費=門用電度數×分配率
對于生產車間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電力,由于不能按產品分裝電表計量其耗用的數量,因此,一般采用工時的比例(實際工時或定額工時)進行分配,其計算公式如下;
某車間產品用生產產品用電度數×每度電費分配率
電力費用分配率=————————————————
該車間產品的生產工時之和
某產品應分該產品的該車間產品用
配的電費=生產工時×電力費用分配率
固定資產折舊費的匯集
折舊費的匯集是通過編制各車間、部門折舊計算明細表而匯總編制全廠的折舊計算匯總表進行的。
各車間、部門折舊計算明細表應根據月初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有關資料和確定的折舊計算方法編制。
根據規定,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對于按規定計提的折舊費,應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和用途進行分配,分別列入不同的科目中。對于生產車間應提的折舊,應記入“制造費用”科目中;行政管理部門應提的折舊費,應記入“管理費用“科目中;租出固定資產應提的折舊費,應列入到“其他業務支出”科目中。銷售部門應提取的折舊費,應列入“銷售費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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