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攤位租賃合同三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攤位租賃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攤位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_廳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期限為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憑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后期限屆滿前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并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須于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盡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后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后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并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范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攤位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稱甲方):身份證號:電話:
承租方(下稱乙方):身份證號: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位于的攤位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從年月日止(合計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元整(/年)。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清。
2。第二年租金根據西門市場物價漲幅行情再行定奪,于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清;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四)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攤位及其附屬設施,承租期間由乙方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以進行裝修裝飾,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六)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攤位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費及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攤位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轉借攤位。甲方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八)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則支付給乙方未到期限的房屋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攤位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門口的攤位,租賃給乙方做為經營 ,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交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夜市營業時間:每日到;
3、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為 元/月,支付方式:先付后用。首次繳納需繳納三個月的租金,租金到期時需提前10日付清下月的租金。
4、水、電費用根據乙方的電器功率和用水頻率繳納( 元/月)。
5、本協議履行期滿,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乙方收取場地租賃費。
2、甲方應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并依照這些制度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統一管理監督。
4、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
5、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
6、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應退還乙方相應的租金。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經營從事合法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必須配合管理并負責夜市當日的清潔工作。
3、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第二條及時交納場地租賃費、電費等,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范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6、在租賃期內,若遇甲方經營所需市場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安全責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等引起的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不按時交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書面警告后仍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
(5)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7)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簽約雙方應本著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此協議。本協議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本協議的約定處理,并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責條款。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凡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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