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租賃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租賃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車輛行駛管理規定》等法律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甲方所出租的車型為 ,車牌號為 ,使用 號汽油(柴油)。載人數 (不含司機)。車輛開始使用年: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1、甲方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止,共計 天,將所租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租還車地點均為甲方指定地點)。
2、甲方按 元/天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需預付租金? ?元,押金 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乙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車況良好的車輛。
2、 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 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
4、 乙方在車輛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或其他事故均與甲方無任何關系,乙方需要對一切后果全權負責,其中包括對甲方車輛維修的賠償。
5、 因乙方原因對甲方車輛造成的損壞,需要保險理賠的,經甲方同意可以使用保險理賠,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甲方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6、 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押金不再返還。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 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 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汽油、潤滑油等車輛必須的使用消耗費,及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路橋費、停車等費用。
4、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等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將車輛開至甲方指定維修廠,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 乙方租用的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活動、不能轉租、轉包、
6、 乙方按期如數交納租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7、 乙方要求延長租車合同,必須提前3天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50元清理費。
8、 合同到期乙方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50-8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
9、 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所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全權承擔,與甲方無任何責任。
10、 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1、 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2、 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
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表,如有發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3、 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4、 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于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5、 全車丟失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6、 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蘭州市人民法院管轄。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2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20xx年xx11xx月2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品牌、型號、規格、數量、金額
租賃時間:21天。
二、質量要求、標準:
產品質量標準、等級要求以及質量驗收標準按設計、行業及國家標準。
三、交貨時間:
X年X月X日下午13:00前由乙方負責運輸抵達深圳市歡樂海岸椰林沙灘,并于當日17點前安裝完畢(調試好)。如造成甲方使用不便,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拆場時間:
20xx年12月20日,乙方需要跟現場聯系人確認具體拆場時間,在指定時間內拆除移動廁所。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2個工作日內,付租賃費50%,即30000元整;顒咏Y束后,余款30000元一次性付清,乙方提供正規發票。
六、租賃意外:
應甲方人為破壞或者使用技術不當造成移動廁所損壞,雙方根據損壞的程度議定賠償金額(自然損壞除外)。
七、乙方必須保證現場保潔員及時做好保潔工作,保證廁所無明顯污穢,空氣污濁?腿耸褂煤,要及時整理和打掃。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上海市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若有本合同未
盡事宜,需作補充,
經雙方協商后另訂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對講機租賃相關事項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對講機租借給乙方使用
甲方將對講機租借給乙方使用,甲方需詳細告知乙方使用方法。
甲方保證對講機無任何故障,如有小的`故障(不影響使用),也應提前告知乙方。
乙方不得將對講機轉借他人以及兒童使用。
乙方在使用對講機的過程中,如有損壞,需根據具體損壞程度賠償。
第二條 租賃期限與價格
租賃期限為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天。
租賃對講機品牌型號_________。
租賃對講機價格_________元/天(共計_________元。(單位:人民幣)。
逾期按照_________元/天收取費用。(逾期費用將在保證金中扣除)。
第三條 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單位:人民幣)。
保證金在歸還對講機時退還。
第四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將對講機返還甲方時合同終止。
第五條 乙方聯系資料
乙方名稱: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
詳細地址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賃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承包范圍(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 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租賃合同 篇5
1、租賃物所有權變動
(1)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這里所有權變動的情形包括買賣、繼承、贈與等。
(2) 承租人沒有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承租人已明確表示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則不發生所有權與租賃權的沖突問題。租賃物所有權變動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應依照原租賃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義務。
2、 抵押權與租賃權的關系
抵押權與租賃權的關系,指一物之上抵押權與租賃權同時存在,當兩者發生沖突時,哪個權利效力優先的問題。抵押權與租賃權的關系,有兩種情形:
(1) 租賃權發生在先,抵押權發生在后。對此情況《擔保法》第48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面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薄稉7ń忉尅返65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繼續有效!
(2) 抵押權發生在先,租賃權發生在后!稉7ń忉尅返66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3、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與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相沖突的處理原則
《民法通則》第78條第3款規定:“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將出租的共同財產中的自有份額轉讓時,即發生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與其他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沖突。一般地講,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更為優先。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具有所有權保護的效力,而租賃關系是債權關系,依據物權優先于債權的原則,共有人的物權應優先對待。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雖然有債權物權化的特征,但其畢竟是債權關系,仍然不能等同于物權的效力。另外,讓其他共有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有利于對房屋的管理、修繕、使用。
4、 房屋租賃中的登記備案問題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房屋租賃申請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頒發《房屋租賃證》。當事人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并未明確規定取得《房屋租賃證》是租賃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條件。登記備案是房產管理部門的行政管理行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當事人沒有辦理登記手續的,應責令其補辦手續,而不應因此否定租賃合同的效力。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房屋(場所)坐落在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房屋(場所)用途必須在國家承認合法范圍內。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賃用途:乙方租賃該房屋作為 住所(或生產、經營場所)使用。
第四條 房屋租金為 ,并在簽訂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己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六條 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網費、物業管理費,并承擔延期支付費用、違規操作等造成的違約責任;甲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房產稅、出租所得稅及附加費、水電表立戶費,但因乙方水電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服從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執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財產等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續齊全,屬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記為其他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場所;
4、查驗承租方是否辦理營業執照,發現承租方未辦理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應及時向工商部門反映;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從事經營活動時對消防條件的要求;
6、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
7、甲方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8、交房之前甲方應負責結清出租房屋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費、電話費、網費、物業管理費);
9、租賃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
10、租賃期內,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稅費,或因其他債務糾紛導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1、其他約定: 。
第八條 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如將本租賃場所作為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保證在使用或者開業前,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費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當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應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屋交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若未簽訂續租合同而乙方繼續使用房屋,甲方又沒有提出異議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6、乙方應負責繳納出租房屋租賃期限內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轉租。
8、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從事超越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的經營活動;
10、乙方變更營業場所,應在遷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結住所(營業場所)變更登記手續;
11、其它約定: 。
第九條 出租方允許承租方對租賃的房屋(場所)進行正常的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如承租方有權對租賃房屋的內部進行裝修、隔斷等,但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變、拆除租賃房屋的結構,或變更用途。承租方若將承租的房屋(場所)轉租給第三人,須經出租方同意。
租賃期滿,租賃房屋內可移動的裝修物品歸乙方,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給第三人的;
2、將承租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用途,損壞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連續達 天或累計達 天以上的;
5、因租賃房屋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元以上;
6、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第十一條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從事超越經營范圍等違法活動或為他人的違法活動提供場所便利條件的,甲方一旦發現或經有關部門通知,應立即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或押金),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
3、出租房屋權屬不清,造成乙方無法繼續承租;
4、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5、以欺詐手段騙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當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滯納金。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轉租造成出租房屋(場所)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承租方因住所(營業場所)變更或終止經營活動需終止本合同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住所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并向出租方出示相關證明材料方可終止合同。否則,視為續租,承租方必須按原約定的租金標準繼續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不可歸責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損毀、滅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第十六條 合同期滿,承租方應當在 天內返還租賃的房屋(場所),租金應在租賃期限到期時由甲方一次性歸還乙方(不計利息)。
租賃期限屆滿前,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 天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在同等情況下,應優先租給乙方,租金參照當時周圍同檔次房屋的租金價格。如果續租,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期滿的房屋交接約定:甲乙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后 天內,按以下約定條款交接:
1、裝修清場約定:乙方應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裝修狀況(或保留租期屆滿時的裝修狀況,或在期滿前 天與甲方協商后另定交接條件: )。
2、定金(或押金)約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時,甲方應將定金(或押金)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欠繳的租金及其他未結清的費用,則甲方可將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3、遺留物約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權任意處置另一方的遺留物。
4、變更或注銷登記約定:乙方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結住所變更登記的證明;如終止經營,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結企業注銷登記的證明。
5、其他約定: 。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條款無效、被撤消或者
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送登記主管機關備案一份。
出租方(蓋章、簽字): 承租方(蓋章、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逆變直流電焊機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設備型號、狀況及數量
1、名 稱:
2、規格型號:
3、數 量:
4、設備狀況:良好
5、制造廠家:
二、租賃設備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1、交付時間:為20xx年 月日
2、交付地點:出租方設備庫
3、交付和退租驗收方法:電焊機能夠正常使用使用性能良好即為驗收合格。
三、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至 。
四、租賃設備進出場
1、出租方負責電焊機進出場,并承擔進出場過程中的費用及安全責任。
五、租賃方式、租金結算及支付
1、租賃方式:按月租賃結算。
2、租賃價格:押金_______元:每天每臺租金(不含稅價):¥______元/臺,人民幣大寫:壹拾伍元整。
3、結算時間:從簽訂日期借走焊接之日起至退還之日止。
4、結算方式:使用完成之后一塊結算。結算完成押金退還。
六、租用設備的毀損與丟失
1,由于出租方原因(出租方操作人員不按承租方要求停放、保管,不按規定要求操作設備等)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造成的.設備的丟失或毀損由乙方承擔,相應費用照價賠償。
4、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
委托代理人:
聯 系 人:
承租方: 委托代理人: 聯 系 人: 擔保人:
租賃合同 篇8
甲方(承租方):xxx 石子廠方
乙方(出租方):xxx 鉤機方
石子廠位于xx村,乙方鉤機受雇于甲方在此石子廠工作,為保證鉤機在租賃過程中正常運行,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務必確保乙方鉤機車身及駕駛員安全,不被政府部門查扣。如遇此類問題,甲方負全部責任,并對乙方因此而受的全部損失進行全額賠償。
2、甲方確保乙方鉤機及人員安全,平安進礦、出礦。如遇盜竊、沒有預測的.事故或強行作業等而導致的事故,造成乙方鉤機及駕駛員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
3、乙方鉤機在生產中的安全判斷中享有主動權,自行就作業環境進行判斷安全與否,是否能進行作業。如遇經乙方判斷存在危及鉤機及駕駛員安全的情況,甲方要支持乙方的判斷,不得強行作業。
4、薪酬方案:包月計算,每月生產350小時,11萬元整,多出小時按每小時350元付給。多干多給,燃油由甲方負責。付費方法:乙方可提前支款,滿月付清。
5、租賃過程中如遇其他問題,由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租賃合同 篇9
出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所屬的山嶺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條款如下:
一、承包地點:經雙方現場實測面積畝(其中包括荒田面積 畝), 甲方林權證號:
二、山林權屬:山嶺權屬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
三、承包時間:年。從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后,乙方如無續租, 乙方無償將林地歸還給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計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簽訂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時預交 年租金,租金每年元。以后每年租
金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付清,否則,作乙方違約處理,合同終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后,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
2、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嶺內開設林區公路, 及在承包的山嶺外開設的原有道路應無償給乙方使用,不另作補償。以及乙方在本村水庫用水(無定量用水)都為無償使用,不另作補償。
3、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4、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幫助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5、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6、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
2、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八、山嶺承包給乙方只能作種植,養殖,或另類開發、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九、如因國家建設、采礦需要征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 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證人:
年 月日
附件:1、租賃林地的《山林權證》復印件
2、租賃林地的平面圖。
3、租賃林地村民簽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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