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推薦】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
北京外交人員房屋服務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將______外交人員公寓__樓___單元___號公寓___套租給___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設備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并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季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后,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須按儀表數據繳付電費和煤氣費。由于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房屋進行定期檢查,并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上下水管道、暖氣片及零件、衛生設備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
5、公用樓道的粉刷,首層每二年一次,二層以上每三年一次;
6、電梯故障的及時排除和對乘員的人身安全保險。
乙方應將承租的公寓和設備損壞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盡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時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對出租的公寓進行檢查、維修前,應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如遇住房發生水災、大量跑水、煤氣漏氣,在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的危急情況下,甲方可進入乙方住宅處置。
甲方要定期檢查和保養樓內的消防器材。
第五條
由于甲方對乙方承租的住房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而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如房屋大修,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條件大體相當的住房,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公寓中遷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如發現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六條
乙方對承租的公寓和設備有愛護保管的責任。由于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要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應遵守《住戶須知》(另發)中的規定。乙方對公寓住房結構或裝置設備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對承租的公寓可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設備等應事先通知甲方并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系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間。
第八條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對承租的公寓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公寓修復時為止。
第十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須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檢驗住房及其設備,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后,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乙方主動申請調換公寓時,須繳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費。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代表:______乙方代表:______
(本人簽名)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XX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鄉鎮),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__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______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稅費
(9)衛生費
(10)上網費
(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
(13)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XX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
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份,____________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房: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租賃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自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一、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個月,甲方從 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入股的。
2.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及費用的。個人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期滿后如果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甲乙雙方可以繼續簽訂租房合同。
二、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 元整,年租金共計: 元整。付款方式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7天內繳納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 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驗收后、費用結清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3. 銀行賬號:
三、其他費用:
1. 乙方負責繳納電話費、寬帶費、衛生費、有線電視收視費、水費、電費 、天然氣費。
2. 甲方在租賃期內付擔:物業費(包括電梯費、水泵費)、供暖費。
四、出租人的`責任:
1、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絕。
2、 若因客觀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
3、 甲方若無故且未征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則作違約論,甲方除退還剩余房款,并應補償因搬遷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費用。
五、承租人的責任:
1、乙方對甲方樓內的設施、設備在使用工程中要進行愛護如有損壞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費。
2、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付租金及各項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終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繳納1個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繼續租用房屋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
3、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因乙方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造成房屋損壞或不良后果,乙方必須修復并賠償損失。
4、 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因乙方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因不可抗拒而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六、房屋及收回驗收:
1、 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 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3、 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
常使用。
七、其他:
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附:主要設施、設備清單及表底數
溫馨提示:
物業維修電話:
自來水電話:
水費:查表出單在銀行交,電費:工行充卡,天然氣:建行充卡,有線電視費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姓 名: 姓 名: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4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年 ___月 ___日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
居間人(丙方): 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最多不超過**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應當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后(□即時/ □ 日內),甲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元整(¥:** )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元整(¥:**)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傭金總合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三)本合同簽訂后,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系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傭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丙方執**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方式: 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___年 ___月 ___日
居間人(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資格注冊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房屋租賃的法律及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范圍及使用
甲方同意將位于北京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號樓 _____單元______號的房屋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雙方商定的租金為每月______元,乙方交付首期租金______元,交付房屋租金為______個月支付一次,到期前三十日交付。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交給甲方人民幣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施,如未造成財產損壞甲方應將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四條 室內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
2.在租賃期間水、電、煤氣、有線電視、暖氣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責任和義務
1.甲方須將出租房屋及其設施以良好狀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應保持房屋整潔完好,正常磨損除外。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并不得擅自對房內固定結構進行修改或移除等,不得擅自將房屋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等。
3.非因乙方責任致使該房屋設備損壞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并及時修理,因乙方對該房屋使用、管理、維護不當導致財產損壞時,乙方自行承擔。
4.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時檢查家電使用情況是否正常,因對房內水、電、煤氣等家用電器的使用不當所造成的'人身損害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自簽約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收回該房屋。
(1)未征得甲方同意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造成損壞;
(2)無故拖欠租金超過十日;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轉讓、抵押等。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手機:手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 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賃關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蓋章):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簽字):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并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并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但不適用于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的租賃關系。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權限。
四、租賃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并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賃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七、租賃關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并注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7
出租人(甲方)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衡水市桃城區榕花大街285號1號樓5單元201室,建筑面積122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05月01日至20xx年05月01日,共計3年36個月。甲方應于20xx年05月7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名并移交房門鑰匙及房屋附屬物品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1500元/月,租金總計:人民幣玖萬元整(54000.0元)支付方式:銀行匯款,押1付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每季度最后10天。
(二)押金:人民幣伍千元整(500000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12)由甲方承擔,(1)-(11)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建筑設施維修費(13)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房屋轉租。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7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3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600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60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10%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名:
承租人(乙方)簽名: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8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計 年個月。甲方應于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第一次交房租提前30日)。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
(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 國籍:
聯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昌平(縣)史各莊鄉史各莊村244號。全部房屋共計17間,建筑面積 800 平方米。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地塊為:東至甲方現有地塊東墻土地所西墻,西至甲方現有地塊西墻西大門,南至甲方現有地塊南墻,北至南院北房不包括東庫房約50平米及北房后面的棚屋和庫房。地塊總面積 1200 平方米,詳見附圖。其他條件為水電管路配備齊全,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和出租權,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企業及其地塊的合法使用權證。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辦公和生產用房。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營業執照。
(二)乙方已向甲方出示身份證或單位有效證明。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40 日內清理干凈全部出租用房,并達到乙方認同的交付標準。
(二)如乙方需進行房屋改造要經甲方同意,改造后乙方有將來要拆除部分的要有書面文字,否則視為原房屋結構不得拆除視為甲方所有。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20xx年 2月10 日至 20xx年 2月 9日,共計1年。
(二)租賃期滿,乙方享有該房屋的優先續約權。
(三)租賃期間,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從 20xx 年2月10日起至 20xx年 2月9日止,租金為:17萬元/年;
(二)租金支付時間:
20xx年元月5日付半年房租20xx年7月9日付下半年房租
(三)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直接將租金交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金額為二 萬元(大寫:貳萬元整)。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 、電費、治安管理費等費用,水電按表結算水4元每噸,電一元一度。
(二)房屋租賃稅費乙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20xx年 12月3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如房屋改造后按第五條的(二)執行。
(三)在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征地拆遷,甲方應第一時間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水電設施處于適用的狀態,如有特殊情況第一時間解決。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建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和安全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在合同期內,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具備使用權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時間支付租金達 日的,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2、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七條 安全事故責任,考慮到乙方居住人員多,防火放電防煤氣,安全事故成為重中之重,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生爐子等明火取暖,不得亂拉電線等,如果因此發生任何責任事故甲方一律不予承擔。
第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沙河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執兩份,乙方執 一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定:
第一條 房屋標準、租期、租金、用途
(一)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的房屋位于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室,房屋為______室 廳 衛,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原購房發票、契稅票/□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三)房屋租賃用途為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人,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四)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個月。
第二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賃該房屋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在本契約有效期內,不進行房屋租金調整,但若由法律的新增或修改,發生新的賦稅,及甲方對該房增減設備時,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付款時間:每次付款周期到期前7日。
(三)押金: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此作為乙方履行本租約各項條款約定的保證,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房租,如乙方履行本租約的各項條款,在租約屆滿、乙方交還所租房屋并結清各項費用后,甲方應當即將押金退還承租人,不計利息。
第三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一)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1)電費 (2)水費 (3)燃氣費 (4)電視收視費 (5)電話費 (6)上網費 (7)車位費 (8)供暖費 (9)物業費 (10)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二)上訴費用執行市政及物業服務單位的征收標準,如遇相關部門調整,其調整差額由雙方協商交納。
(三)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應提前告知甲方,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交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關費用。
(四)因乙方(包括乙方來訪者)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負責維修及承擔賠償的責任。
第四條 房屋交付與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包括乙方來訪者)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七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七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單月租金額度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2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未履行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日租金的200%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在租期屆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房屋。如有損壞,甲方有權用租賃押金維修及補償,結算則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多退少補。
(五)乙方在租房期間應按有關規定交納水電費、煤氣費、有線收視費、電話費等各項費用,如租期滿后仍有欠交費用,甲方有權用租賃押金償還欠款及滯納金,按實際發生費用為準,多退少補。
第十條 其他
(一)如果本租約到期,乙方不能退房而又未預先提出辦理續租手續,即為拖期,拖期租金為正常租金的200%。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本租約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通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爭議。
第十二條 備注及補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 國籍:
聯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1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鎮) 。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不得辦公。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目前北京租房一直在漲,所以對于業主來說就盡量一年一簽,但承租房則希望長簽。)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交納房屋租金為 個月支付一次。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乙方承擔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發生費用中(包括1物業管理費2供暖費3房屋租賃稅費4車位費或停車費 5燃氣費6衛生費7上網費8水費9電費10電話費11電視收視費12 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宗教活動,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注間,在這條,如果出租方,為了省心,可以約定,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由乙方自行修復。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如果不讓租戶轉租的一定要補充一條: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5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月租金標準以上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200 %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每日按月租金標準的5%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授權委托人: 授權委托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2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停車位。
(二)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戶型。
(三)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編號:,房屋未設定抵押。
(四)甲方身份:。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居住人數為_____人,最多不超過_____人,且應符合《北京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二)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移交房門鑰匙及電卡、燃氣卡等生活物資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
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月租金標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轉賬),租金支付周期:___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押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5,7,11,12 由甲方承擔, 1,2,3,4,6,8,9,10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衛生費(9)上網費(10)車位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12)自然損耗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及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的 7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甲方不具有出租該房屋的權力;
2、遲延交付房屋達
3、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4、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給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導致乙方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押金金額為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二)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導致甲方解除合同或提前退租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押金金額為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1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四)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日租金的 2 倍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3
立約人:
出租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________區________鎮________(村)街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屬名單)作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載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愿意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接受當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個月。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納租金。
四、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二)負責對房屋和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設備的正常維修。如因維修房屋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提前通知并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甲方負責賠償。
(三)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四)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屆滿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有優先承租權,并應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應準許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屬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辦理合同更名手續。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按時交納租金,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與第三人互換。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房屋進行擴、改建、裝修或增加設備。
(四)要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設備,發現房屋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并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五)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還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三十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應交還承租房屋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應付違約金。
(三)租賃期內,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外,還有權收取違約金。
七、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日期內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九、租賃期內因房屋拆遷,雙方應共同遵守《北京市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細則》,不遵守而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起訴。
十一、房屋在租賃期內,應按規定向稅務機關交納稅費。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須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登記備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機關備案。
十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聯系地址、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聯系地址、電話: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之家屬名單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4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 。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人。乙方租賃期間不得轉租。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計個月。甲方應于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三)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5
甲方(房 主):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情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人姓名___________,房屋沒有進行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___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月。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及房租后視為交易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
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押______付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有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稅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有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
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的金額相當于一個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者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
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七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七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照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并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 簽章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時間: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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