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房屋租賃合同模板錦集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一、提出申請
房屋租賃當事人必須自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1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賃管理所申請合同登記或者備案。
二、當事人須提交以下文件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的其它有效證件(留存復印件)
1、符合條件進行合同登記的(根據情況提供下列一種資料即可),例如:
a、《房地產證》(如房地產證抵押的,出租人必須告知承租人);
b、已開具付清房款證明的《購房合同書》;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積、用途的須另提供《購房合同》復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或仲裁文書;
e、拍賣競得已生效的法律證明文書;
f、其他有效產權證明文件。
2、不符合登記條件,需要辦理備案的,應提交房屋使用的有關證明文件。
(二)《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三)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1、出租人為個人的
a、有效身份證件(留存復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辦理的,須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權委托書,如以被委托人名義簽定合同,委托人須在授權委托書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應出具經公證或認證的委托書;
c、共有房屋須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境外共有人應出具經公證或認證的委托書;
2、出租人為單位的
a、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設立的批文或工商營業執照(留存復印件);
b、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留存復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辦理的,須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權委托書,如以被委托人名義簽定合同,委托人須在授權委托書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應出具經公證或認證的委托書;
(四)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1、承租人為個人的
a、本市居民提交特區身份證;暫住人員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或進入特區有效證件,其中20至49歲的育齡婦女需提供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核驗的《流動人員計劃生育證明》;境外人員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頒發的居留證件;(以上均須留存復印件)
b、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出具授權委托書,如以被委托人名義簽定合同,委托人須在授權委托書上表述清楚;境外當事人的委托書應經過公證或認證;
2、承租人為單位的
a、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設立的.批文或工商營業執照(留存復印件);
b、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留存復印件);
c、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出具授權委托書,如以被委托人名義簽定合同,委托人須在授權委托書上表述清楚;境外當事人的委托書應經過公證或認證。
第二部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其它事項
一、轉租合同的登記(備案)
當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律資格證明;
(二)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文件;
(三)已登記(備案)的原房屋租賃合同。
二、租賃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當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租賃當事人提交的合同變更登記(備案)申請書;
(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合同變更協議書或者補充協議;
(三)已登記(備案)的原房屋租賃合同;
(四)已辦理備案的有效合同申請辦理合同登記,須提交已取得的符合登記條件的產權資料。
三、有效租賃合同注銷登記(備案)
(一)當事人提交注銷有效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申請書;
(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自愿解除有效租賃合同的,須提交租賃雙方簽章的解除租賃合同協議書;
當事人單方提出解除租賃合同的,須提交已解除租賃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四、禁止出租的房屋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第十條禁止下列房屋出租:
(一)被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為危險房屋不能使用的;
(二)已公布房屋拆遷公告的;
(三)無房屋權利證明材料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租的。
第三部分:房屋租賃行為應納稅費
一、稅費計算基數
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稅務部門和區主管機關征收有關稅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賃管理費時,以指導租金作為計算基數;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高于指導租金時,以合同約定的租金為計算基數。
二、房屋租賃管理費
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
1、出租房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的,出租人應當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區主管機關繳納房屋租賃管理費;
2、出租房屋辦理備案手續的,出租人應當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區主管機關繳納房屋租賃管理費;
3、房屋轉租的,轉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額部分,由轉租人繳納房屋租賃管理費。
三、私人出租房屋應納稅
依據深地稅發[XX]937號文件的通知:
稅率分為二檔:月租金小于5000,綜合稅率為4.1%;月租金大于等于5000,綜合稅率為6%。
第四部分:法律責任
1、出租房屋沒有登記或者備案的,對出租人或者轉租人在租賃合同期限內一次性處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租金總額百分之二十的罰款,并追繳房屋租賃管理費和滯納金;對有過錯的承租人或者轉租人并處以約定租金百分之十的罰款。
當事人沒有簽訂書面房屋租賃合同或者約定租金不明確的,以當年公布的房屋租賃指導租金作為計算基數進行處罰。
(摘自《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五十三條)
2、出租人或者轉租人違反有關規定,不繳納或者延遲繳納房屋租賃管理費,主管機關可責令繳納,每延遲一日,按應繳納管理費的數額收取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摘自《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五十六條)
(摘自《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五十三條)
2、出租人或者轉租人違反有關規定,不繳納或者延遲繳納房屋租賃管理費,主管機關可責令繳納,每延遲一日,按應繳納管理費的數額收取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特別提示:
1、本指南所列要求應提交的材料,注明留存復印件的均要求核驗原件,未注明復印件的均需提交原件。
2、房屋租賃當事人應使用主管機關提供的統一合同格式。出租屋業主憑產權證明到轄區租賃管理所領取空白的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1、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 區(縣)路弄(新村)號室(部位)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2、租賃用途
2-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權證編號:),其用途為 。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3、租賃的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金及支付的方式
4-1、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該房屋租金年內不變。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遞增%。
4-3、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滯納金。
4-4、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5、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
5-2、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6、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乙方拆除添置的設備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房屋所有人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轉租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給他人,或同時轉租給二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7-3、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經本合同甲方簽署同意,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8、變更和解除本合同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它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9、乙方違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久租金累計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違約金。
10、甲方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其他的條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合同按規定經上海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上海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合同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和訴訟只能選擇一種)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 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賃關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蓋章):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簽字):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并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并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但不適用于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的租賃關系。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權限。
四、租賃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并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賃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七、租賃關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并注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歸屬所有權的 ,面積 平方米 ,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的租期從 起至 日 止。為期 年。
三、租金 現金 支付,每月 租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 元 。
四、甲方須向乙方出示房屋的正本房產證和有關證明。
五、乙方需承擔租用期間住房的一切管理費用,其中包括小區管理費,電視收視費,水、電、煤氣費和電話費等。
六、乙方在租房期間必須愛護好房屋設施,如有損壞,乙方負責賠償或修理完善,若乙方需裝修或改變房屋結構,需經甲方同意。合約期滿按米修去丟原則辦理
七、乙方在租房期內,不得將租房作違法經營場所。一經發現,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剩租金不退。
八、乙方在租房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如未經甲方同意轉租,此協議無效,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
九、如租期滿,乙方需繼續租用,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交涉說明,并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續租交清租房期間的所有費用,退還甲方鑰匙并結清相關手續給甲方或中介方;如不按此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和中介方有權在租房期滿五天后打開房屋另行出租或使用。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租賃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一、租賃房屋
甲方將位于北京市 區 棟 單元四樓 門的出租給乙方做為日常居住使用。
二、租賃期限
1、租期為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解除該租賃合同,但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如任何一方有變動居所的意向,需提前至少一個月向對方說明,否則需要支付對方(因未被提前告知而受到損失的一方)一個月的租金做為損失補償。
3、如甲方先變動居所,不再租賃該房屋,而乙方又想繼續承租該房屋的,甲方須召集房主、乙方進行三方協商,由房主和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協議。甲方未召集的,須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如房主與乙方達不成租賃協議且甲方的轉租行為未取得房主同意導致乙方被迫搬離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處理。
三、租金
1、月租金為1200元,于陽歷每月的 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且為現金。
2、甲方收取租金須向乙方出具收條,未出具收條的,乙方有權不支付相應月份租金。
3、甲方不得委托第三人向乙方收取租金,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相應月份租金,待甲方能夠親自收取租金時,乙方將累月未付租金一次性給付甲方。
4、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押金。
四、費用負擔
1、電費由甲方單方負責。
2、水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煤氣費、暖氣費由雙方日常生活共同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平攤。但如果某項費用是由房主(即出租本房屋給甲方的人)承擔,甲方不得再讓乙方承擔,否則乙方須雙倍返還。
3、租賃物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屬于乙方過錯導致租賃物損壞產生的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做為承租人,有義務幫助甲方維持房屋財產的完整,不得惡意損害房中設施。但屬于易耗易損物品且屬于正常使用中的合理消耗的,應計入維修費用。
五、與房主糾紛處理
1、因甲方并非房主,甲方與房主簽訂的租房合同,其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均與乙方無關。如果甲方與房主發生任何權利義務糾紛,甲方不得牽連于乙方,或將任何不利的.風險或結果加于乙方。否則,由此給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由于甲方自己的行為違反與房主簽訂的合同,造成房主的損失,其責任由甲方單獨承擔!
六、其他事項
1、甲方轉租房屋應當取得房主的同意,甲方保證已經獲得房主同意。如因未取得房主同意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居住的(包括但不限于被房主驅逐、經常性打擾、門被換鎖、所屬財產被丟棄等),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不低于月租金 倍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為有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于 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甲方應保證該房產真實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權利出租該房屋。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自年月年月為,乙方將租賃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同意。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
1、甲方按每月租金人民幣屋租金。乙方應提前五天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下半年租金。
2、甲方交付房屋組乙方使用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小寫 元整)。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四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乙方應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空調費、網絡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五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1、租賃期內,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非人為造成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壹個月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對甲方重大損失的`,甲方除追究乙方賠償責任外,還可依據情理解除合同,并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3、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后果乙方自行承擔: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時間支付租金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4、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及押金退還乙方。
2、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扣除50%保證金。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將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
2、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于合同到期當日遷離,即交回租賃房地產,并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并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3、房屋及設施設備使用過程中,由于乙方使用不當而適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屬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搬遷后3日內房屋內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的規定,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應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
1、基于防止合同糾紛、保護當事人利益的角度考慮,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但根據我國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如果當事人沒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又確實發生了房屋租賃的事實,比如自然人之間的一些短期房屋租賃行為,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只要有證據可以證明,人民法院就個能以沒有書面合同為由而拒絕受理該合同糾紛。
2、房屋租賃合同,特別是較長期限的具有商業行為的房屋租賃合同,除了合同的一般條款之外,一般而言應具有這樣一些條款:
(1)應約定房屋租賃的期限。具體包括房屋交付期限,租金交付期限以及租賃的起始時間。
(2)應約定房屋租賃的用途。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特別是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3)應約定房屋租賃的價格。一般而言,房地產稅、土地使用費等應由房屋所有權人繳納。承租人代為交納的,應在租金中扣除。對于租賃雙方共用同一個水表、電表、煤氣表的,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分攤費用的方法或比例。
(4)應約定房屋租賃期間的'修繕責任。就一般情況而言,房屋的外部結構部分及附屬設備的維修由出租人負責,房屋的內部裝修由承租人負責,但若有約定,也可以由出租人負責。
由于以上這些條款都是在房屋租賃中容易發生糾紛的事項,因而應當寫明。
3、盡管房屋租賃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但為了加強國家對房屋租賃行為的管理,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簽汀后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_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元/(□月/□季),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______付____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租賃代理機構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租金賬戶”,該賬戶信息可通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北京建設網查詢),帳號為____________,乙方通過第種方式按期將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賬戶:
1.委托租金賬戶開戶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付款賬戶,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戶(包括匯款、轉賬或POS機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戶,乙方委托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戶,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戶。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傭金
本合同簽訂后(□即時/□日內),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收取傭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傭金總額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第七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___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____________執___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注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來京人員信息登記表(略)
附件二:房屋交割清單(略)
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區次____鎮敬園小區7棟4單元202 該房屋,建筑面積85平方米,使用面積80平方米,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辦公,住宿。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 租金為1000元月,年付1元 第六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承租方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第一章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3條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條
4.1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準的擴初設計制作的全套建筑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后與竣工圖一致,并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如果因為或建筑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筑和/或對最后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出租房屋的建筑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筑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筑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月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筑合同后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為“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年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于或晚于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年月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于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筑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為可交付使用。
5.2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個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并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當出租房屋已適合于為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個工作日之內為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為完好并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雇員的這類行為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按以下規定,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制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筑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筑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為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托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為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保持出租房屋建筑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于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保證不在建筑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
其他可能征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眾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為顧客進入出租房屋,采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為一個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布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家具,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家具應屬于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筑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并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雇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未經與甲方建筑師商議后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涂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征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筑師協商。
7.7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里。
7.9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于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筑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筑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不對建筑中的不屬于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在出租房屋內安排并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如出租房屋建筑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為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開張日期年后,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為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歷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為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后最近的一個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并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并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為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于開張日期前個月時支付,以后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為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于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后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為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為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雙方同意,如果因為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
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為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于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盡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為、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為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為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為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為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占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為,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采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為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盡早結束并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于提出要求后一個月。
11.4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后,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雇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為對出租房屋的建筑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并且在租賃期的最后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為,乙方應有權派遣其雇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否則無效。
第八章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并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周內采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雇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托給乙方或其雇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筑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于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為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為、政府 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為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采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周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并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
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于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占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后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范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為為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為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第22條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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