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經典8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位于 小區 號樓 室的 室 廳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 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房屋月租金為 元,按年度結算。每年度乙方須提前 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則甲方有權停租并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應付給甲方押金 元 ,作為房屋內部設施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綜合保證金。等租期圓滿結清所有費用后,甲方將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3、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4、甲方提供設施如下:空調 臺,熱水器 臺,電視 臺,冰箱 臺,床 張,電風扇 臺,沙發 組,餐桌 張,寫字臺 張以及部分家具。以上設施保證能正常使用,經乙方檢驗后認可簽字生效。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損壞,乙方在合同期滿后負責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則按價賠償。(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遇電器損壞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5、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6、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乙方在租賃期限期間不得私自轉租轉借。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7、乙方使用該房屋應注意防火、防盜,遵守物業管理規定。 水表: 電表: 燃氣表:
8、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致 先生女士:
貴我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網點租賃合同》,約定XX承租我方位于 ,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標的房屋”),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合同第三條約定:“XX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20-________年度房屋租金人民幣 元(大 元整)。如不能如期交納租金,按違反合同處理。”同時,該條款還約定XX向我方交納人民幣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暖、通訊、物業費、房屋稅、相關稅費等全部費用由承租人承擔,XX如不及時繳納各項費用給我方造成損失的由XX承擔賠償責任及違約責任。”第八條約定:XX逾期支付租金,除補交欠租外,還必須按照合同全部租金的千分之五每日向我方支付違約金。第九條約定:XX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日的,我方有權終止合同,責任由XX承擔。同時XX應保證在____日內將放臵在該房屋內的所有物品清出,否則視為XX自愿放棄所有物品。
上述租賃合同簽訂后,XX并未按照合同之約定履行義務,存在眾多違約行為。一方面,XX未按照合同之約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交清20-________年度的房屋租金,且在我方多次催收的情況下仍拒絕及時支付租金。截至目前,XX僅租金僅支付至________年____月日,且向我方明確表示拒絕繼續履行依約支付租金的義務。另一方面,XX并未按照合同之約定及時繳納水、電、物業等各項費用,在經過我方多次催告的情況下仍拒絕支付上述費用。XX的上述行為依然構成嚴重違約,給甲方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
鑒于XX違約的上述事實,我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貴我雙方簽訂的上述《網點租賃合同》之約定,我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權。現依法通知XX:
一、自本通知送達XX之日起,貴我之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網點租賃合同》正式解除。
二、請XX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后____日內(最遲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前)搬出標的房屋,撤出屬XX的物品,并將房屋及原附屬設備、設施歸還給我方。逾期不搬離的,視為乙方放棄標的`房屋內的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臵。由此產生的費用,我方保留向XX追償的權利。
三、XX在騰房過程中僅搬走其自行投資在承租房屋上形成的可拆移獨立的添附物,對于已經固定在承租房屋上不能進行拆移、或拆移將對標的房屋造成破壞的添附物,XX應同意放棄,并承諾不破壞其完好性,無償交給我方。如XX在騰房過程中給標的房屋造成損失的,我方將保留向XX進行追償的權利。
四、我方保留向XX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同時我方也保留繼續向XX主張剩余租金及XX拖欠的水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的追償權等相關權利。
五、若XX未按照本通知只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騰出標的房屋,我方將通過包括但不限于訴訟等必要方式予以解決,并有權要求XX承擔我方相應的損失。
六、本解除合同通知書一式貳份,郵寄給XX壹份,我方留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一、仲裁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仲裁,是指房地產所在地仲裁機構根據爭議雙方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設立的仲裁條款或事后達成的仲裁協議,經當事人申請,以第三者的身份,對當事人爭執的事實和權利、義務關系,依照《仲裁法》和其他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作出裁決的活動。房地產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性質的專門行為,這種行為不是司法行為,卻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它既不屬于人民法院對房地產糾紛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也不屬于房地產行政管理機構對房地產的管理活動,而是處于當事人之間的居中地位,為解決當事人房屋租賃糾紛所進行的仲裁活動。因此,仲裁機構在機構設置、仲裁程序以及其行為效力方面都具有準司法的性質。
根據有關規定,對下列房屋糾紛案件,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或者審結的;(2)涉外房屋租賃糾紛;(3)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后發生爭議的房屋租賃糾紛;(4)房地產管理部門為一方當事人;(5)法律和法規規定由政府部門受理的;(6)違反房產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應作行政處理的;(7)一方申請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8)超過訴訟時效的。
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被申請人必須明確。被申請人是指房地產糾紛的對方當事人。處理房屋糾紛,當事人雙方都必須參加才能更好地解決糾紛,如果被申請人不明確,糾紛也就無法解決。(2)請求要具體明確。只有這樣,對方當事人才能答辯。仲裁機構也才能查明事實,從而順利解決糾紛。(3)申請的同時必須提供證據。證據是仲裁機關作出裁決的基本事實依據,證據不足,或提供虛假證據,必然會影響裁決的質量和效果,甚至無法作出裁決。 (4)屬于仲裁機構受理爭議的范圍。(5)必須是沒有向法院起訴。房屋租賃發生糾紛后,是選擇仲裁還是選擇審判方式解決糾紛,是當事人的權利,如果已經起訴,仲裁機構就無權受理了。(6)無論是根據租賃合同中所訂立的仲裁條款,還是發生糾紛后雙方所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都應當提交房屋租賃糾紛仲裁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包括:①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或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請的,還要提交委托人簽名蓋章的授權委托書);②案由;③案情;④證據;⑤具體請求事項;等等。
申請仲裁的當事人,應當預交仲裁案件的受理費,案件仲裁結束后,連同其他辦案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若雙方當事人互有勝負,以上費用按雙方責任大小分擔,如果糾紛經調解解決,由雙方協商負擔。
二、申請行政主管機關處理
行政主管機關是房屋租賃的主管部門。我國實行國家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其機構的具體設置是:
國家建設部設房地產業司。全國的房地產業歸國家建設部管理,內部設有房地產業司。司下設立:綜合處、住宅發展處、房地產綜合開發處、房地產市場管理處、房地產管理和房屋維修處。建設部同時還設有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室內設有住房制度改革指導處和住房制度協調處。
地方政府設立地方房地產業管理機構,貫徹執行國家的房地產業政策。按行政機構的設置相應設立如下房地產業管理機構:(1)省、自治區、直轄市、省建委(建設廳)下設房地產管理局。(2)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建委設房地產局、處。(3)縣(縣級市)人民政府建委設立房管所 (站)。地方各級房地產行政管理機構,既受同級地方政府的領導,也受上級房地產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各單位自管房產機構既受本部門的行政領導,也受所在地政府房產部門的業務指導。房屋租賃糾紛,當事人愿意接受房地產管理機關的處理時,應寫出申請書,申請書內容要明確、具體。其要求與仲裁申請書大致相同。程序也基本一樣,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的,可申請上級行政機關再行審查、重新作出處理。上級行政機關若發現下級行政機關的處理有事實不清,處理不公或有違政策、法律的,有權撤銷原處理決定,自行作出決定,或責令下級行政機關重新作出處理。
三、訴訟
當事人雙方如果在合同中設有訂立仲裁條款,或在糾紛發生后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認為應該受理的案件,應立案審理。對于經過行政機關處理的糾紛,當事人不服的,可根據不同情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根據房屋租賃管理情況和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規定,導致行政訴訟的有如下幾種情況:
1.因承租人擅自轉讓所租房屋,行政機關給予罰款的。
2.對產權不明的房屋,出租人在征得房管局同意時出租的。
3.行政機關越權作出決定的。
4.當事人要求辦理房屋租賃注冊手續,而主管機關不辦理也不依法答復的。
5.承租人要求房管機關責令產權人加固危險房屋,以保證人身財產安全,而房管機關置之不理的。
6.出租人要求房管機關依照行政法規,針對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的情況,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如果主管機關認為需要處理,并以行政決定方式責令承租人終止承租權,而承租人對該決定不服的,就可以他物權受到侵犯為由提出行政訴訟。
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都必須有明確的被告,而且還必須是屬于受訴法院管轄。在行政訴訟中,要注意,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維持原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房屋行政管理機關為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改變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為被告。共同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的房屋行政管理機關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規授權的房屋行政管理組織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該組織作為被告。例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處是政府成立的、專門負責房屋拆遷的行政組織,它作出的決定,在性質上也屬于行政行為,可以作為行政訴訟的被告。
行政訴訟的時效,根據規定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法院起訴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行政訴訟時效的最長期限是1年,從知道有權提起行政訴訟時起算。
民事訴訟的'時效,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一般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有幾種特殊情況的時效為1年。其中,房屋租賃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時效為1年。所以,房屋租賃合同中,凡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訴訟,出租人一定要牢記其訴訟時效為1年,超過1年起訴的,法院若查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張,那么,出租人就喪失了勝訴的權利。我國民法中規定的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在這 20年中,盡管出租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超過20年的,法院也以超過時效來處理。
當然,訴訟時效中還有中止和中斷的情況。《民法通則》第139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為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權利人喪失行為能力等。
《民法通則》第144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這就是訴訟時效的中斷。比如,承租人從1990年1月1日起就停付租金,直至1991年1月1日,出租人索要時,承租人答應立即交付租金。那么,1991年1月1日就是訴訟時效的中斷日期。訴訟時效從這一天起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的中斷與中止不同,首先,發生的原因不同,中斷是由于當事人主觀上主張權利或承認義務而中斷,中止是由于發生了不依當事人意志為轉移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而引起;其次,法律后果不同,中斷是原來已進行的時效均為無效,中止是在時效期限內把中止的時間扣除不計,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連同已經進行的時效連續計算。比如,出租人得知承租人有違約行為,要向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意見,或準備向法院起訴,但由于發生大地震,交通中斷,無法與承租人取得聯系,也無法向法院起訴,由此而耽擱的時間應從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內扣除,待影響出租人主張權利的客觀原因消除,能夠行使權利時起,連同地震以前已過的時效一并計算。
當事人之間自行約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的,人民法院不應允許。因為,時效期間是帶有強制性的法律規定,不具有任意性,除法律有明確規定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可以延長訴訟時效的以外,當事人任意約定的時效都不受法律保護。
在遇到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時候,當事人可以通過仲裁、訴訟以及申請行政主管機關處理等三種方式,詳細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能夠解開你的疑惑。如果你遇到了相關糾紛不能很好處理的話,不妨委托網站的律師來為您解決。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位于 ,出租給乙方作為居住使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租金人民幣 元整。并在簽約時向乙方收取押金人民幣 元整,押金在合同期滿后,甲方在驗收完房屋的固定裝修和原有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后,甲方不計利息一次性將押金退還給乙方。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房轉租或轉讓給他人,不得將出租房屋抵押或做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及沒收押金,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租賃期為 個月,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將每月租金于每月 日前交給甲方,押金不能充當租金使用。如因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及水電費、管理費等相關費用的,每天將罰滯納金為月租金的5%給甲方,乙方超七天仍不交房租的將視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換鎖、停水電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并沒收押金,同時甲方有權處理乙方留在出租房屋里的一切物品,并且有權追繳乙方拖欠的費用與滯納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乙方必須住滿 個月方可退房,未住滿者押金不退,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在租賃期間房屋的管理費 、衛生費 、水費 、電費 、有線電視費 、電話費 、等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否則視乙方違約處理,按本合同的第二條執行處理。
五、在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保護好該出租房屋及甲方所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室內裝修、室內設備和公共設施,如室內的裝修、設施有損壞的乙方要原價賠償給甲方(自然損舊除外)。出租房屋的結構及間隔不得改動。乙方入住后所增加的低值設備,如水管件、零星電路插座開關等,乙方歸還時不得拆除,電源變更及增加負荷必須書面給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做好房屋內的衛生工作。如垃圾雜物答應拿到物業管理處指定的地方丟放,不得從樓上往下拋雜物或潑水。合同期滿辦理房屋移交時乙方必須將出租房屋的'衛生打掃干凈,否則甲方在乙方押金中扣除衛生清潔費人民幣30至100元。
七、合同到期乙方遷出時。必須在當日將乙方的全部物品搬出出租房,不得借故拖延,物品超期不搬,將視為乙方自愿放棄,甲方有權變賣或做其他處理,所得款不予退還,乙方不得有異議。
八、甲方交來該出租房門匙共 條,乙方遷出之時應連同自配或自換的鎖匙如數全部還給甲方。
九、合同期內,甲方不得隨意加租:合同期滿,若甲方的出租物業需繼續出租,在同等的條件下甲方應優先給乙方續租。甲方收取租金后,應給乙方開具收據。
十、乙方在租賃簽合同時,必須提供房屋內所居住人員的有效合法證件給甲方登記申報,如在租賃期間增加居住人員,也要及時提供合法證件給甲方登記申報,,否則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肯有同等法律效力。應共同遵守。違約方要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如雙方發生任何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如協調不成,則雙方均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甲乙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所發生一切責任關系與本物業無關。
十二、出租房設備設施有:電視 、冰箱 、空調 、洗衣機 、飲水機 、風扇 、鞋柜 、抽油煙機 、煤氣灶 、煤氣瓶 、沙發 、餐臺 、餐椅 、床 、床頭柜 、梳妝臺 、衣柜 、 電視柜 、茶幾 、熱水器 、機頂盒 、水表底數 、 電表底數 、水 元/噸、電 元/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需租賃乙方產權所有的房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共識,簽訂如下協議:
一、 合同概況
房屋地點: 房屋面積: 房屋自然情況: 物品明細:
二、 合同期限
房屋租賃期限: 年 月日至年 月日, 合同期滿后雙方自動解除相應權利義務。
三、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額:房租款為每月元;每年元。 付款方式:每 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租用乙方房屋使用權,使用期間,不對房屋內部框架結構做實質性改動,在正常使用磨損情況下,合同到期盡量保持房屋原樣將房屋交還給乙方。
2、甲方對租用的'庭院將進行統一規劃平整。
3、在租用期間水費、電費由甲方自行負責。
4、甲方在租用期間如發生人為災害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支持并同意甲方對房屋統一規劃。
2、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需繼續租賃,則甲方享有優先租賃權,乙方不得私自轉租他人。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雙方可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與 本合同效力相同。(注:如有延期,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租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簽字:甲方負責人簽字: 清點時間: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租房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年X月_日至__年_月_日。
2、本房屋月租金為__X元/月(大寫金額每月),按季度結算。每季度乙方須提前10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則甲方有權停租并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應付給甲方押金__元,作為房屋內部設施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綜合保證金。等租期圓滿結清所有費用后,甲方將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3、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4、甲方提供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分家具。以上設施保證能正常使用,經乙方檢驗后認可簽字生效。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損壞,乙方在合同期滿后負責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則按價賠償。(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遇電器損壞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5、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一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6、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乙方在租賃期限期間不得私自轉租轉借。
7、乙方使用該房屋應注意防火、防盜,遵守物業管理規定。
水表: 電表: 燃氣表:
8、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利合作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就門市租賃達成以下共識: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隆興小區7號樓18號門市房)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乙方不得將該門市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利用該門市進行違法犯罪等活動。
第二條:租賃期限: 年,即從年月號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條: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租金第一年(年月號起至年月日止)為人民幣元整(小寫rmb 元整)。第一年租金( 年月日至年月 日)由乙方一次性將現金于年 月日前交給甲方,第二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乙方不按約定繳納租金,本合同作廢,甲方有權收回門市。
第四條: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乙方要求繼續承租該門市,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重新簽訂合同,可以續租。但租金需要重新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若合同前一個月沒有簽訂新的合同,則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之日前將屬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離該門市所屬空間以外。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以及各種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并繳納。若因不繳或遲繳以上費用所產生的罰款和滯納金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方交給乙方門鎖及鑰匙,卷簾門鑰匙。
第七條:乙方需繳納給甲方水電及主要設施押金人民幣壹仟元整(小寫rmb1000元整)。
第八條: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愛護及使用租賃物及租賃物中的附屬設施,并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乙方承擔租賃物及水、電、門、窗、墻體、衛生間等維修保養義務。
第九條: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轉租、轉兌給第三人使用,并由甲方與第三人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和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失效。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轉租,甲方有權單方收回門市并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壹仟元整(小寫rmb1000 元整)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期間,因乙方自身原因不想繼續使用該門市,甲方不予退還剩余租金,并且乙方有義務將鑰匙等手續當天返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當將鑰匙交還甲方,甲方不承擔乙方門市裝修及添加設 施的.所有費用。室內裝潢可移動的裝飾材料乙方可以拿走,并在當天無條件搬走全部剩余貨 品及貨架、貨柜。室內裝修和固定設施不得拆除(如乙方裝修的門窗,地磚,墻磚,衛浴) 等,如在約定時間不搬走或者不全部搬走,則視為放棄所有權,由甲方有權自行處理。第十二條、乙方應當自覺遵守消防安全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非法和犯罪活動,否則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若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發生,雙方應本著公平、公正原則自愿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經三方調解或訴訟途徑加以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并按手印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在租賃合同中易出現的漏洞一般有:
1、對標的物約定不明確,尤其是對租賃物的.數量和質量約定不明確導致糾紛;
2、對標的物的使用約定不明確,承租人對標的物進行超負荷、掠奪性使用,致使租期屆滿后租賃物已無法繼續使用;
3、租賃物的維修和保養約定不明確,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一般應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和保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租賃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欺詐。
合同履行過程中常見的欺詐主要有:
1、出租人不按合同規定交付租賃物。實踐中主要是遲延履行。
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維修和保養義務。租賃物的故障不是因為承租人的過錯所引起為條件。
3、承租人不按合同支付租金。主要是遲延交付。
4、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物的現狀。
5、承租人擅自將租賃物轉租他人。
6、承租人逾期不返還租賃物。
7、出租人利用租賃物套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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