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房屋租賃合同9篇【推薦】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_,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_______元,乙方應每__________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___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 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
3、 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見:水__________度,電__________度,煤氣__________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
5、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本次租賃中介即告成功,乙方應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費__________元 ,逾期三天不付將被視作乙方違約,乙方除按約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費外,自愿另行支付丙方中介費等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丙方損失的,乙方須另行給予丙方賠償。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發生變更,中介費不得退回。
9、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____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米的房屋出租給乙方__________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計_____個月。
二、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____個月的總租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元),同時乙方還向甲方交納房屋租賃押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 _________元)。租賃期滿后,如無異議,甲方應將房屋租賃押金全額退還乙方。甲方足額收取(房屋租金)(房屋押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據。
三、維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定期檢查、修繕,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屋內相關家具設備的'損失或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并照價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本房屋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四、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五、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2.煤氣費;3.供暖費;4.物業管理費及停車費;
六、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
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
包括:
(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房屋租賃合同可以訂立免責條款嗎?
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可以訂立免責條款。合同雙方可以自行約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責任,這是法律賦予合同當事人的自由,對方有義務遵守法律認可的免責條款。
格式條款就是合同一方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訂好的條款,而且該條款在訂立合同時沒有和對方協商。
擬定格式條款的出租人有義務以一種合理的方式提示承租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他的責任條款,例如,應當在合同中用不同顏色或者黑體字來打印免責條款,或者在訂約的時候向承租人說明存在這個免責條款。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解釋,出租人也有義務解釋,否則該免責條款很有可能無效
房屋租賃合同免責條款的內容:
1、合同雙方可以自行約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責任,這是法律賦予合同當事人的'自由,對方有義務遵守法律認可的免責條款。格式條款就是合同一方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訂好的條款,而且該條款在訂立合同時沒有和對方協商。
2、擬定格式條款的出租人有義務以一種合理的方式提示承租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他的責任條款,例如,應當在合同中用不同顏色或者黑體字來打印免責條款,或者在訂約的時候向承租人說明存在這個免責條款。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解釋,出租人也有義務解釋,否則該免責條款很有可能無效。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在審判實踐中,能不能確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對房屋進行的裝修在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解除后如何處理以及違章建筑的租賃糾紛如何處理等問題是當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審理的難點。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裝飾裝修的處理,一直是司法審判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吸收各級人民法院和學術界意見基礎上,確立了處理此類糾紛的規則:
1、承租人擅自進行裝飾裝修,構成侵權,承擔侵權責任;
2、承租人經同意裝飾裝修,區分情況適用不同的處理原則:
一是對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分別適用不同的處理規則。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承租人作為所有權人享有處分權;已形成附合的裝
飾裝修物區分合同無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情形,適用不同的處理規則。
二是出租人是否對承租人的裝飾裝修進行補償,如何補償,要區分不同情況:
⑴合同無效時,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裝飾裝修,基于不當得利對承租人進行補償;不同意利用的,裝飾裝修的現值損失作為無效合同的損失,由雙方按照過錯承擔;
⑵合同解除時,由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承擔裝飾裝修殘值損失。在雙方均無過錯情形下,由雙方依照公平原則分擔裝飾裝修殘值損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時,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裝飾裝修的,仍需基于不當得利對承租人予以補償;合同履行期間屆滿,出租人取得附合裝飾裝修物無需補償。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市街道小區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個月。
二、本房屋半年租金共計為人民幣元。
三、乙方租賃期間,電費、燃氣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付與甲方40元水費,后期不予支付水費。
四、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五、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六、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半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七、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八、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 ,面積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每年 (人民幣 )。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房屋租金以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第一年的租金在簽定本協議時一起付清,以后每年提前一個月付清。
第五條 出租方負責把水、電接到出租房外口表箱,其他分戶水、電接入承租方根據自己的需要接入,水電費結算每月根據抄表數,由承租人支付。
第六條 租賃房屋用途:辦公使用。
第七條 承租協議期滿終止時,如出租方繼續出租的,在同條件下承租方享受優先承租權。
第八條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權提出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一、 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的、轉借或轉讓。
二、 承租方利用出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 承租方拖欠租金的。
第九條 房屋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如需裝修應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施工,其費用自負。到期退房時裝修不得撤除,除室內樣品、電器外。因使用不當和人為造成的房屋及設施損壞的由承租方修復。在承租期內若發生人員及其他來訪人員任何意外人身傷害事故責任由承租方負責。
第十條 院子內所有的建設物如房屋租賃到期承租方有權拆除,如在租賃期內政府拆遷或撤除的,本著誰出資誰收益的原則(政府賠償金應給承租方)。
第十一條 承租方對房屋現狀應了解清楚,愿意承擔房屋滲水、加固線路及其他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特別是消防設施及安全通道的暢通和使用,以保障承租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萬一發生火災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負及賠償出租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如果出租方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該協議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承租方在租賃期間要依法經營,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可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無故解除,如有一方解除另一方有權提出賠償經濟損失,本協議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陽民法院起訴。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達成房屋租賃合同如下:
一、 該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平方米,房屋質量良好。
甲方提供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共____個月,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圓整(¥ ),交納期限為每___月交納一次,每次交納人民幣___________圓整(¥ ),提前___月交付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圓整(¥ ),與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該保證金應在該合同終止時全額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煤氣費用,由乙方自付。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承擔。(當日讀數:電:_____ 煤氣: _____ 水:_____ )
六、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產生噪音,影響其他居民生活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的`。
七、租賃期滿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對其房屋結構進行任何改動。
九、租賃期間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應由雙方協議修繕。
十、如遇爭議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處理。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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