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房屋租賃合同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
承租人: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坐落于,土地使用權證號: ,面積,(下稱“該房產”)的房產出租給乙方。乙方對房產充分了解愿意承租。甲方該房產的附屬設施和裝潢情況如下(詳見物品清單):
第二條:租金等費用情況: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產月租金為元整(大寫)元整。
2、乙方應每日支付。
3、保證金(押金)為
4、租賃期間,使用該房產所產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 個月,甲方從 年 月日起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 日收回。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對該房產有出租之權利并能依約交屋,如有任何權屬糾紛或權限不實由甲方承擔責任。如因此損害到乙方利益,甲方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物品清單中的設備完好的交付乙方使用。
3、租賃期間若因房產質量問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負責維修,費用甲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房產的規定用途使用,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產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承租房產進行非法活動。
2、乙方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也無權將此房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此房,并沒收保證金和剩余房產租金。
3、乙方因使用不當或管理不善導致該房產物品清單中的設備損壞、丟失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原價賠償。導致自身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傷,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應按月租金的5%支付乙方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還所收租金和保證金,并賠付一個月租金給乙方。
2、甲方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產,甲方應退還剩余天數的租金和保證金,并賠付一個月租金給乙方。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以及本合同約定的應由乙方支付的任何一項費用,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5%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保證金和剩余房產租金。
4、乙方租賃期間如提前退租,需征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或提前退租的,甲方沒收保證金和剩余天數租金。
第七條:續約事宜:
1、合同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需提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意向,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合同期滿如乙方不續租,需提前十五日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在期滿日辦理退租。
第八條:其它約定:
第九條:物品清單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應誠實履行。如有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因合同糾紛訴至人民法院,違約方應承擔約方其他合理支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誤工費、申請財產保全費、執行費等等)。
第十一條:約定沖突:本協議空白處填寫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填寫文字與鉛印文字相沖突,以填寫文字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二郎廟村
承租方(乙方):
為充分利用閑置資產,解決當地部分農民就業問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二郎廟村小學校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并簽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學校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學校坐落在二郎廟村社,場地占地畝,校舍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二、租賃起付日期和期限
1、20xx年6月18日至12月31日作為乙方籌建、培訓、建修、設備安裝調試期,不收取租金。租期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租賃期5年。
2、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學校,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學校租金為元/年。
2、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個年度租金必須于上一個租賃年度期滿一個月前交清。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四、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學校場地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需甲方協調的,甲方應予以支持,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屋結構,費用由乙方自負。
4、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1年租金。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1年租金。
5、租賃期間,如因產權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6、租賃合同簽訂后,如甲方或乙方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貳分,雙方各執壹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電話:
20xx年6月16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1、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房屋租賃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殘值如何處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房屋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因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房屋租賃雙方對房屋添附的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視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一、未經房屋租賃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決定添附的,承租人應當自行將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房屋租賃出租人一般不必補償。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給予補償,對出租人而言,該補償將構成強制得利的補償。而依照不當得利的規則,強制得利是不應補償的。
二、經過房屋租賃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后,由于該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經成為添附方的損失。對于這種損失,原則上按照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如雖系承租方違約,但所留裝潢物對于出租方確有再利用價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給予補償。
2、房屋租賃合同當事人約定,房屋租賃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殘值在合同終止時歸出租人,F因一方當事人違約而致合同提前被解除的,添附物歸屬如何確定?
如果房屋租賃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添附物歸出租人的,則該約定屬于關于添附物歸屬的附條件的約定。即以房屋租賃合同正常履行完畢,作為將添附物價值完全移轉給出租人的條件。因此,根據附條件法律行為的規則,如因出租人違約而致條件不能成就的,則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參照上條,要求房屋租賃出租人賠償。如果因房屋租賃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視為阻止條件成就的行為,應當確認添附物歸出租人所有;同時,房屋租賃出租人也不必給予承租人賠償。但是,所留裝潢物對于出租方確有再利用價值的,參照上條規定處理。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產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現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土地租賃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用于經營汽車維修(主營:小型車輛維修)。
二、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空地及房屋位于貴煙路平寨鼎泰花園右側xx米處,臨時房屋面積約xx平方米,空地約xx平方米,水電由乙方自行安裝分表,按表計費,價格由有關部門收取。甲方將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土地及臨時房屋(除甲方現已居住的三層樓房外)租賃給乙方。
三、土地使用權證由甲方負責,之外產生任何義務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土地權證范圍外的土地是xxxx年政府向農戶征用的土地,由于閑置未用,被征地農戶又繼續種地。甲方于20xx年向農戶租用并修建圍墻,這塊空地甲方應負責乙方在合同租賃期農戶不干涉。乙方使用時,政府部門和其他單位使用,乙方應無條件拆出歸還,損壞由乙方自付。
五、乙方租賃甲方土地只能用于經營汽車維修(小型車輛維修),不得擅自改變經營范圍,如需改變,必須爭得甲方書面同意。
六、乙方可以在所租甲方土地內安裝漆房,但不得使用,如乙方在漆房內進行車輛噴漆等作業,乙方將無條件搬出所租土地,廠房等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租土地內的'工作時間為早上8點至晚上xx點,如晚上xx點以后乙方還在進行施工作業,乙方將無條件搬出所租土地,廠房等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八、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不得轉租不得轉讓。
九、租賃時間為5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9月30日。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9月30日租金每年七萬元人民幣,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9月30日房租為八萬元人民幣,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9月30日房租為九萬元人民幣。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甲方如需出租,乙方應有優先權。房租一年一交,乙方必須在每年9月xx日前交清房租,逾期不交將視為乙方違約。
十、乙方對所租賃空地及臨時房屋進行合理改建裝修時,甲方不得與任何借口干澀。
十一、甲方應確保土地及臨時房屋租賃的合法性,以確保乙方正常經營。如甲方因抵押債務、產權糾紛等不能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則每日賠償乙方損失費壹仟元,累計計算。因政府部門規劃占用不允許及開發除外。
十二、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除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政府部門規劃及開發商統一開發等),如有違約,違約方將一次性賠償對方違約金四十萬元。
十三、乙方由于經營需要,對租賃的土地及臨時房屋進行改建裝修,如果租賃期滿不能續約,所有改建裝修的房屋無償歸甲方所有。在租賃期間由于政府部門的規劃占用或開發商的統一開發等,要求拆遷,乙方不得干涉,由甲方全權處理,乙方不能向甲方追究經濟損失。所有賠償款全部歸甲方所有。
十四、乙方租賃甲方土地,須交保證金兩千元人民幣,如乙方不再租賃甲方土地,在租賃期間沒有拖欠水電費或其他費用,甲方將退還乙方兩千元保證金。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其解決辦法依法次為:協商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類型為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筑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5)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7)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__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后的15日內,應有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_(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起責任。本合同自_________(簽字/登記備案)生效。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以雙方在簽署本和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5 甲、以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下列兩種方式由甲、以雙方共同任選一種):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以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補充條款:預租有關事宜
1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幣)元(折合人民幣_________元)預收款。預收款的使用有甲、乙雙方當事人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2.2 甲方預租的商品房必須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后方可交付;
12.3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取得房地產權證后的_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即為該房屋租賃的起始日。
12.4 該租賃房屋實際建筑面積在房屋竣工后,以_____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的實測建筑面積為準。
12.5 甲、乙雙方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為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前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約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_________;
12.6 在預租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蓋房屋、轉讓該房屋的承租權或交換蓋房屋的承租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米。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租住人數_________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數。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續簽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付,在每個支付周期開始前________日內支付。
第五條 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租賃期滿,房屋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全額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1、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__________;
2、乙方應當按時交納以下費用:煤氣、水、電___________。
第八條 房屋的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2、乙方應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3、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驗收時雙方應當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2、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3、乙方交還房屋時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對方相當于兩個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張的,不退還押金。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分租、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的。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租住人數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超過_______日。
(5)未按時交納本合同第七條應繳納費用超過________元或__________日的。
因上述原因終止合同的,乙方交納的押金不予退還,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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