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設施租賃協議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及設施租賃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及設施租賃協議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____市____路____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____字第____號)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提供設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房內設備另立清單租房合同,清單租房合同與本租房合同同時生效等設施。
2,乙方使用上述設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1,租賃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后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租房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月________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個月為一個支付周期,乙方每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內支付下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乙方須將租金付給甲方抬頭的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抬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__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七條:押金
1,為保證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租房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租房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并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權向乙方查閱支付國際長途的費用,或乙方使用國際長途電話,可由甲方代買"國際長途電話使用卡",費用由乙方支付(根據卡上密碼可在室內電話機上直撥).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
1,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
1,租賃場所內屬于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并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設備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并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設備及結構時,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系,工程完畢后應通知甲方檢查。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租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免責:
1,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設備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戶牽連而蒙受損害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責任
1,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
2,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樓內發生下列行為:
(1)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于大樓安全的行為;
(2)給甲方或其他租戶(業主)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筑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3)違反社會治安,國家安全和違法行為。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
1,甲乙雙方所發生的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號,地址及總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發生變更時,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
3,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4,違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條規定的;
5,給其他租戶(業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戶(業主)反映強烈的;
6,觸犯法律,法規,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7,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8,甲方出現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為的,乙方有權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特別說明
1,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簽訂后,租賃期開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乙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
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場所內屬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內裝修各類設備,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賃場所恢復原狀,并經甲方檢查認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及設施租賃協議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在現實中,合同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關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時間等事項,卻忽略了一些不常見的問題。而正是由于對這些問題約定不明,往往導致租賃糾紛產生。我律師事務所結合多年來辦理房屋租賃糾紛案的實踐,針對一些容易被當事人忽視,而又可能引起爭議的問題,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希望能為當事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提供法律幫助。
一、無效租賃合同及其處理
按照《民法典》第6條和《民法典》第58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確認無效后,其處理上主要是承租方騰退房屋,租賃房屋恢復到簽訂合同之前的狀態,承租方負責將租賃期間添附物拆除或與出租方協商抵頂。承租方實際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還租金,作為租賃期間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損失。造成合同無效的過錯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簽訂租賃合同前,雙方應盡職調查,避免簽訂無效合同。以下介紹幾種常見的無效合同。
1、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有這么一個案子,某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給某公司,雙方約定了租期、租金及違約條款。承租方進入后對大廈進行了裝修。幾個月后,承租方以《租賃合同》無效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房產公司返還其已經收取的房租,及該款項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并賠償其損失。經查,房產公司系大廈的建設單位,該大廈尚未辦理整體驗收手續。另外消防支隊同意大廈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未簽發。法院認為,依照我國《建筑法》的規定,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廈不具備出租使用的條件;房產公司將房屋出租給時,沒有辦理消防驗收手續,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后,也未辦理消防驗收手續,根據我國《消防法》的規定,消防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行為,違反了《消防法》的規定。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違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為無效。
根據我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人民法院確認合同效力時,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訂的法律和國務院制訂的行政法規為依據。由于《租賃合同》違反了上述兩部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當然無效,F實中,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況很多,作為承租方很難查清房屋是否驗收合格,因此為避免此種無效合同風險,承租方除盡職調查外,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以保護自己一方權益。
2、違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這里定義的違章房屋是指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或不按主管部門許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違章房屋大體可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即擅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不但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國家的土地使用權,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權;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權,但尚未取得建筑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批準文件的情況下擅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下,建造人違反了《城鄉規劃法》、《建筑法》的強制性規定,因此該房屋用于出租,則簽訂的租賃合同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歸于無效。雖然現實中這兩種情況下,建造人可能通過補辦相關手續后,還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權,但租賃合同雙方畢竟要承擔無效合同的風險;三是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用途的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租賃合同。我國的《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對土地用途都有嚴格的規定,實踐中違反土地用途的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將非商業用途的房屋作為商業用途的房屋出租,以獲得較多的租金,但國家的土地出讓金受到損失,并擾亂了房地產市場,這種租賃合同當然認定無效。
依據我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件的;屬于違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違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權。違章房屋出租,作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辦法就是租賃前認真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照,沒有產權證或與產權證登記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賃。當然,個別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違章房屋仍要租賃的,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擔保,但這種風險未必能規避。
3、被確定為拆遷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拆遷范圍確定后,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三)租賃房屋”。因《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屬于行政法規,該條為強制性規定,因此按《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簽訂的租賃合同為無效合同。
律師意見: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對該區域動遷情況進行調查,避免因簽訂無效租賃合同而受到經濟損害。
二、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問題
網上看到一個案例:張某將自有的xx年期租賃合同,并對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條款做了明確約定。合同簽訂后,李某依約交付了租金并裝修了房屋,開始營業。因該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興隆。半年后,市場租金普遍上漲,張某有些后悔,于是以租賃合同未經備案為由,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解除合同,雙方因此產生爭議。那么,租賃合同未經備案是否無效呢
1、關于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法律規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它權利義務,并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屬于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該條規定以“應當”對登記備案加以規定,立法宗旨在于要求對租賃合同進行備案。因此確認租賃合同是否有效關鍵在于該條規定是否為強制性法律規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答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第32條規定:“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一)偽造、涂改《房屋租賃證》的,注銷其證書,并可處以罰款;(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可處以罰款;(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罰款”。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雖然直接規定了未辦理登記備案的租賃行為無效,但是鑒于它屬于部門規章層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規定合同效力問題。
公安部的《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規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單位介紹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經審核符合本規定出租條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梢姵鲎馑饺嘶騿挝凰蟹课萦糜谒司幼,既要到房管部門,又要到公安機關登記。
筆者認為,未辦理備案登記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應認定租賃合同有效。房屋租賃行為是諾成性行為,只要雙方當事人就主要內容達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對房屋租賃的合同進行備案,主要是便于行政機關管理的需要,登記備案的合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論上屬于對抗要件主義,不是一個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據《民法典解釋》第9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不應成為強制性規定,F實中由于法律宣傳及管理環節薄弱,以及當事人嫌手續麻煩及規避一些稅費,公民間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相對法人間的少一些,但出于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師建議租賃雙方應進行登記備案,以減少合同風險。
2、出租房屋應辦理的法律手續
、懦鲎馊伺c承租人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齐p方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到市、縣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申請登記備案時應提交以下相關文件: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件、經辦人的證明文件、城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
、窃谑小⒖h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頒發《房屋租賃證》。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三、房屋維修責任的相關法律問題
房屋維修責任應該是《租賃合同》中最常見的條款,合同雙方一般會根據《民法典》第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國務院發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所有人出買出租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第8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民法典》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1、從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看,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一種法定權,即無須當事人約定,承租人當然即享有的權利。但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并不是其在任何時候都享有的一種現實權利,只有當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時,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條件下由實現優先購買權的可能性轉變為現實的權利。
2、優先購買權的行使
現實中常出現的問題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況下將房屋所有權轉讓,這種情況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此情況應區分受讓人是善意還是惡意,一是善意,即受讓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實,其購買并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權。租賃合同如經過備案,承租人可依法對抗受讓人,申請撤消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如租賃合同未經過備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張權利。賠償范圍是因對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在合同中確定違約賠償標準是必要的;二是惡意,即受讓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實而購買,那么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權。
3、優先購買權的轉讓和繼承
優先購買權一般不能轉讓或繼承。但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條第3款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民通意見》第9條第款規定:“承租戶以一人名義承租私有房屋,在租憑期間,承租人死亡,該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準許”,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則承租人死亡時,承租人的家庭成員應視為享有優先購買權。
4、承租人在放棄優先購買權后享有繼續承租權
按《民通意見》第19條第2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民法典》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棄優先購買權后享有繼續承租權,即“買賣不破租賃”。
六、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等相關問題
1、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承租人的權利
為說明此問題,我們假設一個案例。甲租賃乙的臨街門市房經營餐飲業,雙方簽訂為期3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支付當年租金,開始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飯店生意日益興隆。半年后,甲突然接到法院查封拍賣該飯店的傳票。原來乙在出租甲之前已將該門市房抵押給銀行,后因還不起銀行貸款,被銀行申請法院抵押拍賣還債。租賃時,乙未告知甲抵押的實情。甲損失慘重,租賃權益無法保障,被迫停業。
我國《民法典》第9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也就是說,如果出租在前,抵押在后,那么出租方的權益優先保障,可以說是“抵押不破租賃”;反之,已登記的抵押在前,出租在后,根據物權優于債權的民法原則,租賃關系應予以解除。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張賠償。
對于租賃關系在先的民事行為,我國立法充分保障承租人的權利不因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等受到侵害,但也不是無限制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5條第2款規定:“對第三人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可以繼續占有和使用該財產,但不得將其交付給被執行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3條第2款規定:“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于拍賣財產上,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后進行拍賣”。
在進行房屋租賃時,承租方一定要查驗出租方財產的權屬情況,如要求出租方提供產權證、使用權證明等材料,并核實該財產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瑕疵。如果該房屋存有權利瑕疵,且仍要租賃,那么可以要求出租方提供擔保,以彌補風險出現時的損失。鑒于該方面的知識比較專業,建議聘請律師等專業人士提供服務,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2、租賃房屋不可作為工程款優先權執行標的
甲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甲將自有的臨街商業房出租給乙,租賃用途為咖啡屋,甲同意乙對房屋進行裝修,并詳細了解了裝修方案,約定了租賃合同終止后裝修添附物的`處理。乙進駐后開始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并將整個裝修工程承包給裝修公司丙,雙方簽訂承包合同約定工程價款。期間因乙其他生意失敗,造成資金嚴重不足,不能按承包合同支付裝修工程款,丙按承包合同完成裝修后,多次向乙催要工程款未果,于是將乙訴至法院,申請法院依法將該房屋拍賣,裝修工程款申請優先受償。
《民法典》第286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賦予建筑企業對工程價款享有法定優先權,即“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從立法本意上為保護建筑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工程價款請求權,但由于該兩條規定過于籠統,邏輯不是很嚴謹,各方對此理解不統一,實踐運用反倒引起很大爭議。而許多建筑企業仿佛抓住一棵救命的稻草,只要發包人不給付工程款就按該條規定請求法院依優先權處理,而不考慮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本案中承包人請求優先權,忽略了一個重要的條件,即承包人法定優先權指向的標的物應為發包人的不動產,如果是第三人的,則法定優先權不成立。上述論述雖未明確體現在具體條文中,但按拍賣相關法律規定,拍賣的財產應該是債務人的,而不能是第三人的。本案中,出租人的房屋不應成為建筑工程合同中債權執行對象。
為避免出現工程款優先權爭議對自己一方產生不利影響,出租人應提前在租賃合同中與承租人協商約定,承租人應就其向承包人按約支付裝修添附工程款向出租人或承包人提供適當的擔保。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擔保的具體方式由出租人根據具體情況提出要求。承租人未按時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義務的,構成承租人嚴重違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按設定的擔保方式追究承租人的責任。
七、租金支付問題
1、按《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四)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起訴時可同時申請財產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財產!睹穹ǖ洹返36條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2、支付租金時效問題
1996年4月,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甲公司租用乙公司房屋,租期八年,每年租金5萬元。xx年2月甲公司搬走,但沒有與乙公司解除合同。到xx年8月乙公司來人帶來一文件到甲公司,稱甲公司要付欠的租金40多萬元及滯納金。原來甲公司經辦租房的經辦人及有關領導現已都離開了,單位里都沒有人知道租房合同沒有解除這件事,幾年來也沒有人來催房租。因不知來龍去脈,甲公司辦公室人員丙在文件上面簽上“已收到”。
本案涉及支付租金時效問題。按《民法典》第37、 38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乙公司應于xx年4月之前催要最后一年的租金,否則應當認定已超過訴訟時效。但這里涉及一個問題就是如果xx年2月甲公司搬走,致使乙公司不能及時找到甲公司催繳租金,可以視為因“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的,訴訟時效中止。甲公司辦公室人員丙在文件并在上面簽“已收到”,只表示收到文件,并不表示對文件內容的“自愿履行”,因為其職權上也沒有能力做出履行的意思表示,因此對本案的訴訟時效的計算沒有影響。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支付租金是一個重要條款,一般雙方都很重視,但提醒合同雙方應注意時效問題,因租賃合同延付或者拒付租金時效為年,屬于特殊時效,爭議出現應后及時主張權利,避免喪失勝訴權。
八、轉租問題
1、承租人轉租房屋必須經出租人同意
《民法典》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按以上兩個法律、法規的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屋是可以的,但事先應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因此租賃合同中雙方應明確約定轉租條款,出租人可對轉租附加一些必要的條件,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即可。
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從轉租中獲益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承租人轉租房屋所獲租金是次承租人使用房屋所支付的對價,出租人作為產權人當然有權從中提取一定的收益。一般情況下,承租人轉租房屋的目的就是為了對租賃房屋的收益,按《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轉租合同生效后,轉租人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并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因此轉租后承租人義務應該是加重了,所以法律應該允許承租人從轉租中獲益。
鑒于出租人、承租人均可從轉租中獲益,因此在租賃合同中雙方應明確約定轉租收益分配比例,該比例中應考慮承租人后期對房屋修繕的投入,確保公平,避免出現糾紛。
3、房屋轉租后次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在房屋轉租合同合法有效的情況下,出租人轉讓房屋,承租人與次承租人同等條件下均享有優先購買權,次承租人因已經實際占有、使用房屋,因此其優先購買權優先于承租人。這里還涉及一個深層次問題就是次承租人購買了租賃房屋后,租賃合同是否解除
我們認為,次承租人取得房屋所有權后,其取代了原合同出租人的地位,原租賃合同依然有效,承租人轉租收益權依然存在。那么在合同有效期內,次承租人需向承租人支付轉租收益,否則會損害承租人合法利益,不符合“買賣不破租賃”的法律宗旨。
九、租賃合同解除問題
1、租賃合同解除的相關規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的情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房屋及設施租賃協議3
出租方:____
承租方: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地址甲方將其位于的房屋,面積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為:每月____元。
二、支付方式為:____,乙方應當在每月的號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四條、用途乙方租賃用作的'住所使用。
第五條、轉租事宜□租賃期間內,乙方可以自行轉租或分租,無須征得甲方同意。
□租賃期間內,乙方可以轉租或分租,但須征得甲方同意。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進行轉租分租。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約定的其它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名確認后生效。
出租人:____
承租人:____
時間:________
房屋及設施租賃協議4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及相關附屬設施設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位置:坐落于區街號。
第二條房屋租賃范圍:前樓;后樓除壹間外其余由乙方承租;前院、后院;門房。
第三條附屬設施設備:以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清單為準。
第四條租賃期限:拾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租金總額:萬元整,即壹年租金為萬元整。
第六條合同履行順序:乙方先予履行。
第七條租金交納時間,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在三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兩年租金,即萬元整,從第三年,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租金。
第八條租賃物交付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租賃物交付期間。
第九條租賃房屋用途:乙方可用于合法經營。
第十條房產稅:在租賃期間,房產稅乙方每年承擔元整。
第十一條租賃物轉租: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對租賃物轉租。
第十二條房屋裝修及費用:甲方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其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租賃物的保護:乙方有義務保護租賃物的完整性、整體性、功能性,不得損毀,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租賃物的安全:乙方要特別注意防火,杜絕事故發生,甲方有權對安全進行檢查、監督。
第十五條水、電、暖、稅等費用的承擔:乙方承擔水、電、暖、稅等費用。
第十六條設施設備的購置:在租賃期間乙方可購置新設施設備,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裝修費及新購置的'設施設備費用補償問題:租賃期屆滿后,甲方對乙方的裝修費及新購置的設施設備費不予補償。乙方購置的新設施設備在租賃期屆滿后,可移動的乙方帶走,但不得影響原來的整體性、完整性、功能性,不可移動的,影響原來的完整性、整體性、功能性的設施設備不得拆除。
第十八條特別約定:租賃期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租。
第十九條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承擔萬元違約金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可解除合同;乙方違約,承擔叁拾萬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對乙方的裝修費及新購置的設施設備費用不予補償。
第二十條約定管轄:若進行訴訟,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及設施租賃協議5
出租人:身份證號:
承租人: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房屋坐落于南京市區街道辦事處,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約定租賃用途為居住用,居住人數為:.
第三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年。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
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斗课萁桓钋鍐巍方浖滓译p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乙方應結清其承擔的相關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
押金:人民幣 元整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甲方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租賃期內該房屋水費、電費、燃氣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甲方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南京市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基礎上不可以就房屋進行裝修,不得改變房屋整體結構不得改變房屋現有房間分布布局,不得拆除現有承重墻、隔斷墻。
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鄰里房屋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乙方不得將房屋進行轉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合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100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火災或損毀以及出門未鎖門造成被盜等事件,應承擔全部責任以及賠償。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15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浦口區法院起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章:承租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及設施租賃協議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天津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面積及附屬設施)租賃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天津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___室,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附屬設施詳見本合同附件:
附屬設備設施清單。
第二條(租賃用途)該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備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租金按_______________支付,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具體以對方實際收到為準。
第五條(保證金):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應在本合同到期當日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并保證出租該房屋的行為符合國家及天津市的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2、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___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3、在乙方承租期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含自然損耗),甲方負有修繕責任。甲方修繕房屋的,乙方應予以協助。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乙方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天內退還該房屋,同時沒收保證金。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傥唇浖追酵,擅自將承租房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②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該房屋結構、損壞該房屋或該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弁锨纷饨鹄塾嬤_十五日;
、芾迷摲课輳氖路欠ɑ顒踊虼娣盼kU物品。
2、該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支付以下費用:
第八條(合同變更及解除)
1、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終止合同。租賃期間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_______________;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乙方退租時,留置不搬的物品由甲方處置。
2、租賃期滿后,若乙方要求續租,需提前_______________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甲方若無答復,視為不同意續租,乙方應退還房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應續簽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賃物業被依法拆遷)導致該房屋損毀或滅失而不能繼續租賃的,則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實際租期收取租金,保證金允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結,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當事人應該找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備案。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及設施租賃協議7
訂立合同雙方:曹金風(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及相關附屬設施設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位置:坐落于肅州區肅園街23號。
第二條 房屋租賃范圍:
。1)前樓;
。2)后樓除壹間外其余由乙方承租;
。3)前院、后院;
(4)門房。
第三條 附屬設施設備:以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清單為準。
第四條 租賃期限:拾年,從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1月14日止。
第五條 租金總額:貳佰捌拾萬元整,即壹年租金為貳拾捌萬元整。
第六條 合同履行順序:乙方先予履行。
第七條 租金交納時間,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在三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兩年租金,即伍拾陸萬元整,從第三年,每年8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租金。
第八條 租賃物交付時間: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11月15日為租賃物交付期間。
第九條 租賃房屋用途:乙方可用于合法經營。
第十條 房產稅:在租賃期間,房產稅乙方每年承擔貳仟元整。
第十一條 租賃物轉租: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對租賃物轉租。
第十二條 房屋裝修及費用:甲方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其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租賃物的保護:乙方有義務保護租賃物的完整性、整體性、功能性,不得損毀,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租賃物的安全:乙方要特別注意防火,杜絕事故發生,甲方有權對安全進行檢查、監督。
第十五條 水、電、暖、稅等費用的承擔:乙方承擔水、電、暖、稅等費用。
第十六條 設施設備的購置:在租賃期間乙方可購置新設施設備,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裝修費及新購置的設施設備費用補償問題:租賃期屆滿后,甲方對乙方的.裝修費及新購置的設施設備費不予補償。乙方購置的新設施設備在租賃期屆滿后,可移動的乙方帶走,但不得影響原來的整體性、完整性、功能性,不可移動的,影響原來的完整性、整體性、功能性的設施設備不得拆除。
第十八條 特別約定:租賃期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租。
第十九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承擔叁拾萬元違約金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可解除合同;乙方違約,承擔叁拾萬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對乙方的裝修費及新購置的設施設備費用不予補償。
第二十條 約定管轄:若進行訴訟,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房屋及設施租賃協議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職務:__主任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職務:__總經理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大廈1—5層賓館事宜達成共識,并簽訂協議如下,以共同遵守:
1、甲方根據辦事處工作需要和乙方業務需要,將辦事處1—5層作為賓館無償租給乙方以接待__市委、市政府和各委、辦、局領導各方游客來_處理公務、旅游。
2、乙方負責安排原招待所職工的工作并負責發放他們的.工資及福利待遇,賓館所得營業收歸乙方所有。
3、乙方負責對賓館各類用品及設備等國有資產愛護使用,并出資費用維修設備,添置用品。
4、乙方負責賓館對外業務的各種費用。
5、租用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6、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附件。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總經理: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及設施租賃協議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屋內物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大寫。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個月交納一次。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乙方向甲方交納個月的租金作為房屋押金,房屋租賃期滿后,如無拖欠相關費用、損壞物品等情況則退回押金。
第五條 乙方應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如:水電費、煤氣費、物業管理費、通信話費、廣播電視費等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3)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3、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甲方在特殊情況下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在回收日期前個月前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
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第十一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
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屋內物品及設施清單
本《屋內物品及設施清單》為 (甲方)同 (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一、大臥室:
二、小臥室:
三、客廳:
四、廚房:
五、洗漱間及廁所:
甲 方: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乙 方: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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