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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職承諾書
在當下社會,我們都跟承諾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不同的承諾書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那要怎么寫好承諾書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掛職承諾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掛職承諾書1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執業藥師戴莉梅在長春市新天地大藥房浦東店工作期間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遵守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新修訂GSP有關經營行為規范要求,切實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誠實守信的開展藥品經營活動。
2、嚴格按照藥店制定的新修訂GSP實施計劃,認真分步實施推進,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改造。
3、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
5、所有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
承諾人: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掛職承諾書2
本人受聘擔任xxxx藥店(房、堂)質量管理負責人(駐店藥師),為規范自身執業行為,向你局鄭重承諾以下內容:
一、在企業營業時間內,保證在職、在崗、在位、絕無掛職行為、不在其他單位兼職,保證在店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職責,認真做好藥品質量管理工作。
二、對該店的藥品質量全面負責,合同期內不自行離職。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崗履職,擬辭職或不再續約時,自愿提前30天以上書面告知所在藥店,并由該店負責人簽署相關意見后向你局報告。
三、嚴格執行質量負責人(駐店藥師)在崗考勤制度和離崗告知制度;如因特殊情況短期不在崗的,實行請假制度,并在店堂門前醒目位置懸掛“本店藥師不在崗,暫停銷售處方藥與甲類非處方藥”的告示牌;
四、本人自覺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按規定履行好自己的`崗位職責。按時參加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的各項培訓,組織開展企業內部的業務培訓,健全并連續做好企業藥品質量管理檔案。
五、如因本人不在職在崗,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導致企業銷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或從非法渠道購進產品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0年內將不從事藥品經營活動。
六、認真執行《xxx市藥品零售企業質量負責人管理辦法》等有關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發生,本人愿意按規定接受相應的處理。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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