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答辯狀實用三篇
引導語: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爭議,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經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三篇關于經濟糾紛答辯狀的實用范文,歡迎閱讀參考。
范文一:
答辯人: ××市×× 貿易公司, 地址: ××市民主東街 23 號。
法定代表人: 劉×× , 性別: 男, 年齡: 51 歲, 職務: 經理, 住址: ××市青光巷 26號。
茲就××市××綜合貿易中心為經濟合同糾紛對我公司起訴一案, 提出答辯如下:
一、 1988 年 4 月 23 日、 5 月 6 日, 我公司副經理李××, 與×× 市××綜合貿易中心采購員王××, 簽訂了購買圓釘與鍍鋅 8 號線的兩份合同, 共購買圓釘 50 噸, 鍍鋅 8 號 200噸。 兩份合同均明確規定, 貨款在合同簽字后一周內匯到; 如逾期貨款未到, 將不保證發貨日期; 此期間如市場價格上調, 其價格將另行商定。 第一份圓釘合同, 貨款 12 日才到。 我公司按照合同規定, 未按原計劃發貨, 自 屬理所當然。 第二份合同訂購的鍍鋅 8 號線, 貨款16 日才到。 因此貨緊缺, 其間每噸單價上調了 50 元, 按原價已無法組織貨源, 我公司只得同樣按照合同規定停止發貨。 ×× 市××綜合貿易中心兩次均未及時匯出貨款, 違約在先。由此造成的貨物未按原計劃日期發出, 我公司概不負責。
二、 ××市× ×綜合貿易中心確曾幾次發來函電催貨, 但一直回避貨款未按合同規定及時匯出問題。 我公司多次回復函電, 均明確指出其違約在先一事, 要求他們派人前來面商。他們對違約及貨價上調問題仍不正面作答, 只再三要求我們將貨物發出。 為照顧關系, 我們重新為其組織圓釘貨源, 并于是 5 月 29 日發出圓釘 20 噸, 同時, 再次請他們派人前來面商。7 月 26 日、 8 月 8 日, ××綜合貿易中心供銷科長丁×× 兩次來我公司商談, 承認貨款匯出時間逾期, 但不同意鍍鋅 8 號線價格上調。 我們反復說明, 鍍鋅 8 號線價格不上調, 已無法組織貨源。 丁××表示回去研究后再定, 并未要求退回貨款。
上述事實, 有雙方所簽合同、 銀行到款通知、 往來函電、 我公司副經理李×× 與丁××商談時所記筆記為證。 真正違反合同的是××市×× 綜合貿易中心, 而不是我公司。 由此造成的損失, 我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市×× 貿易公司(蓋章)
×× 年 ××月×× 日
附件: 1、 本狀副本 4 份 2、 書證 8 份 3、 物證 1 件
范文二
答辯人:XX利通實業公司 地址:XX區XX街XX號
法定代表人:夏XX,男,30歲,經理
對原告XX省XX地區時光貿易公司上訴的占用拖欠貨款及第三人高( 麻袋貨款一案答辯如下:
一、對XX省XX地區時光貿易公司訴告我方拖欠貨款問題的答辯如下:
1.XX年4月18日時光貿易公司的吳XX和韓XX來我公司,要求一次性購買麻袋10萬條。原因是他們與XX省XX縣湘東貿易貨棧簽訂了麻袋購銷合同,在合同行將到期的情況下,拿不出貨物,請我們幫助解決燃眉之急。我方答應了對方的要求,對方匯入我方人民幣20萬元整。除去10萬條麻袋款16.8萬元整之外,尚剩余3.2萬元整。當時我方要求將余款退回,但對方的吳XX和韓XX一再要求我方不要退款,要用這筆余款辦理麻袋發運和其他業務。并請我方出具介紹信、公章等,為其向XX鐵路分局裝卸公司辦理了2萬元的發運雜費匯款手續,將麻袋順利發往目的地。一直到10月末這一段很長的時間內,吳、韓等人幾次往返于我市,都沒有提起結算退款之事,我方多次提出結算問題,他們都以同對方發生合同糾紛和鐵路裝卸公司收費不合理為由,拒絕同我方結算。由此可見,對方訴我方拖欠貨款是毫無根據的,也是缺乏起碼的職業道德的。
2.從一審法院的卷宗里可以查到,吳XX和韓XX在調查記錄中承認:準備用這筆余款在我市搞業務活動,直到XX年___月XX日之前的調查中,他們都直言不諱,說準備在我市使用這筆錢辦理其他事宜。因此,對方在上訴狀中云“早已要求退款”和“占用拖欠款”等,純屬編造出來的假話。從上述事實可以看出,我方與對方的經濟往來,屬于正常業務交往,而且我方為對方的業務活動提供了諸多方便條件,對方這種以怨報德的行為是令人氣憤的,所以,我方根本不存在“占用拖欠”對方貨款問題。一審法院判處我方支付余款,我們同意,但基于上述情況,我方不同意支付余款銀行利息。
3.原告違反國務院[XX]XX號文件精神,利用經濟合同買空賣空,應予以取締。從表面上看,時光貿易公司買利通實業公司的麻袋,利通公司欠時光貿易公司的剩余款,時光貿易公司催要款項是正確的;而實質上,時光貿易公司從根本上違背了國務院[1985]102號文件精神,利用經濟合同買空。據湘東貿易貨棧張XX提供,在麻袋這筆生意上,時光貿易公司一無資金,二無貨源。時光貿易公司向湘東貿易貨棧大吹有麻袋現貨1300萬條,導致湘東貿易貨棧上門訂貨,于XX_年3月16日雙方簽訂了麻袋一號合同。數量為100萬條,總額167萬元,執行日期是4月20日前完成,湘東貿易貨棧付給時光貿易公司52.1萬元預付款。時光貿易公司拿著湘東貨棧的預付款大買麻袋。隨即又簽訂二號合同200萬條,三號合同350萬條。開始給大連侯家溝批發部30萬元買麻袋未成,后又拿20萬元給我方,買了10萬條麻袋,僅就一號合同而言,只買了10萬條麻袋,其余90萬條全部落空,造成了時光貿易公司同湘東貿易貨棧的合同糾紛,而在本案一審判決時,時光貿易公司卻隱瞞了XX縣經濟合同仲裁調解書,提供了假證,致使一審判決我方“支付從XX_年7月13日起到付款日止的銀行存款利息”。根據張XX提供的確鑿證據,此20萬元系湘東貿易貨棧的預付款,而不是時光貿易公司的款。湘東貿易貨棧不要求付息,而時光貿易公司要求付息是沒有道理的。以上事實可見,我方不但不應付給對方所謂銀行貸款利息,而且認為對方違反國務院文件精神應予取締。
二、對第三人高XX的答辯 高XX原系我公司工作人員,此案發生時已調出。
時光貿易公司從我公司購買的10萬條麻袋,經XX鐵路分局裝卸公司運用4車皮之后,剩余麻袋存放在裝卸公司,而高XX不經原告同意,將剩余麻袋發往西安慶豐公司。在本案運輸麻袋短缺糾紛中,一審判決第三人高XX返還原告麻袋6450條,而高XX在一審法院的庭前調查及開庭中均一口咬定:在給時光公司發麻袋時曾多發6450條,并說我公司欠高3000條麻袋,以此3000條麻袋頂款。事實上我公司與高XX從未發生過買賣關系,也不存在麻袋頂款問題。據了解高XX是XX_年1月5日將6450條麻袋發往西安的,而事隔兩個月之后,高XX于XX_年XX月XX日,騙拉我公司庫內的3000條麻袋,被我方發現后及時追回,此事純屬我公司內部事務,與時光貿易公司麻袋事件毫不相干,高XX硬把兩件不相干的事件攪在一起,其目的是想把水攪混,從中撈一把,請二審法庭詳查。
此致
XX中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XX利通實業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XXXX(簽章)
XX_年XXXX月XX_日
范文三:
答辯人: ××市祝華木器加工廠,地址×××區××路108號。
法定代表人:陳××,男,55歲,北京市人,×市祝華木器加工廠廠長,住××市××區××街28號。
因××市××區對外經濟貿易公司訴我廠加工承攬合同糾紛--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原告方在訴狀中稱我方未按期交貨,并且質量不合格一事,原因在于原告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原材料。
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明確規定:"定做方在交貨的一個月前應提供足量、合格的紅松方料"。今年五月,原告送來我廠的木材,質量不符合加工要求,我廠立即派人與原告聯系調換合格木材事宜,但原告方遲遲未予答復。眼看交貨期己到,我廠只好用原告方提供的不合格木料加工,致使質量出現問題,原告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木材,出現的質量問題和未按期交貨問題,應由原告方承擔責任。
二、原告方要求我廠兩倍返還定金,這一要求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原告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責任在原告方。原告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三、原告方要求解除原合同,我們認為,只要原告方按合同規定提供紅松方料,我廠加工是沒有問題的。因一次質最和逾期交貨問題就輕易解除合同,對雙方都是不利的。
綜上所述,請人民法院公正解決這次糾紛,并判決原合同繼續有效,以切實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
此致
××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市祝華木器加工廠(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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