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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答辯狀范本(精選12篇)
被告人應積極以答辯狀的形式提出答辯,這樣有利于法院更全面的了解案情。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法庭參與的事情越來越多,大家開庭前都會提前做好答辯狀,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事仲裁答辯狀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事仲裁答辯狀 1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______市經濟開發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職務)
被答辯人: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
住址: ______省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___組。
答辯請求
1、請求貴委駁回被答辯人提出的仲裁請求。
事實與理由
被答辯人_________于1999年9月1日進入答辯人單位工作。
雙方最近一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是2008年3月1日,期限為5年,即2008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9日。
被答辯人于2009年3月18日,向其所在生產部門主管請假,期限為一個月,即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17日。
請假期限到期后,被答辯人未到答辯人單位上班,或再辦理請假手續,一直到同年12月23日,被答辯人才再次出現在答辯人單位,聲稱自己患病回家治療。
答辯人要求被答辯人出具相關的.治療和病休證明資料,被答辯人無法出具。
答辯人要求被答辯人補齊相關治療和病休證明,被答辯人不但不去補齊相關證明,還到答辯人生產車間無理大肆吵鬧,已嚴重影響到了答辯人的正常生產,也造成了部分損失。
由于2009年3月19日起至2009年12月23日這段時間,答辯人四處找尋也沒有找到被答辯人,使被答辯人的工資無法支付。
被答辯人于2009年12月23日來答辯人單位后,答辯人要求向被答辯人支付上述工資,也被被答辯人嚴詞拒絕。
被答辯人的社會保險,由答辯人一直繳納至今,并未中斷。
并且答辯人至今為止,從未向被答辯人口頭通知,或者書面通知,或者暗示,要與被答辯人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勞動合同并未終止或解除,被答辯人的申訴事實純屬捏造,子虛烏有。
請求貴委依法仲裁,予以駁回。
此致
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事仲裁答辯狀 2
答辯人: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市______區大街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馬________,該公司經理。
被答辯人:_______市______設計研究院
地址:______市_______區_____大街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該院院長。
_______市_______研究院申請仲裁設計合同,追索設計費,并賠償損失糾紛一案,我方現答辯如下:
我公司與申請人于______年4月25日簽訂了《(2002)設計合同》,根據合同條款即付申請人4萬元定金(是設計總額的20%)。
后因工程建設投資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經營,與我公司合資的另一方要求從設計到施工完全由他們負責。
因此我公司于______年8月1日向申請人說明情況提出終止設計合同。
事后雙方經過多次磋商,由于申請人索取費用太高,雙方未能達成協議,于是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現就申請人提出的請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辯:
一、申請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設計費6萬元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根據國家計委編印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總說明中第十七條的規定,“設計費按設計進度分期撥付,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20%作為定金,初步設計完成后付30%,施工圖完成后付50%。
申請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見書》,并不是初步設計書,這是我們雙方之間的分歧意見之一。
根據規定,初步設計書應具有初步設計說明書,初步設計概算書及設備、結構、電器三個專業的圖紙。
而申請人只交付方案意見收由我公司審批,沒有初步設計說明書、概算書及三個專業圖紙,我公司認為申請人沒有完成初步設計,因此不能按規定支付設計費。
另外,就我公司與申請人 設計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方案設計完成后15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設計費6萬元”。
此合同之規定也是指初步設計書完成后付設計費6萬元,并不是指“方案意見書”完成后即付6萬元。
作為申請人來說,他們完全懂得“方案意見書”和“初步設計書”的不同概念和內容。
而申請人卻把兩個概念及內容混為一談,向我公司追索6萬元,既不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也不符合設計合同條款的規定。
因此我公司拒絕申請
人的請求是有道理的。
據此,申請人請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0.3萬元也是沒有根據的。
二、申請人要求我公司賠償經濟損失2.7萬元(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逾期違約金0.3萬元),這個請求是毫無根據的。
根據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中規定“寫字商住樓的基礎圖,是在設計方案認可后兩個月及收到勘探資料后一個月后交付施工圖”,而申請人在我公司對方案意見書尚未認可的'情況下,違反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條款規定,這種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屬于無效行為,我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擔申請人提出的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及其他經濟損失。
三、根據《根據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第七條規定:“按規定收取費用的勘察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承包方付給定金。
勘察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探、設計費”。
又規定:“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
依據以上條款規定,我公司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后,按規定支付4萬元定金,并且申請人也提交“方案意見書”,雙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請人毫無理由扣我公司的4萬元定金,天淵之別國收取方案設計費6萬元。
我公司認為該定金應抵作申請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見書”的設計費用。
四、我公司與申請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接受申請人的要求,以設計趕工費的名義支付現金3000元,作為資金使用,該示項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文規定,我公司要求申請人如數返還。
以上意見,請求仲裁委員會公正裁決。
此致
_____市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___市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商事仲裁答辯狀 3
答辯人:司_____,性別:男,中國香港居民,香港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河南_____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訴答辯人合同糾紛一案,現向貴院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_____年2月與河南_____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_____服飾公司”)簽訂的《大區代理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履行期限: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年1月31日止。現該協議已經履行完畢,答辯人并未欠河南_____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貨款。
另外,根據《協議書》第14條第一款約定,采取現款現貨的原則,否則河南_____服飾公司”根本不發貨,《協議書》第五條約定:甲方供給乙方“紐倫”服飾產品采取以下供貨模式:訂貨制度:即(春、夏、秋、冬)每年四次訂貨,訂貨產品按全國統一折扣供貨,訂貨需預付訂單總金額的20%作為預付款,余款發貨前付清。
訂貨的產品不退換,質量問題除外,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乙方預付款不到賬,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訂貨獎勵政策,或者取消乙方所下訂單。
上述約定,答辯人不存在拖欠河南_____服飾公司的貨款的'前提條件,因為《協議書》中明確約定答辯人若不付款,河南_____服飾公司不發貨。
二、“河南_____服飾公司”代理人向法庭提交的《國際服飾_____年1月對賬單》、《國際服飾_____年2月份對賬單》、《國際服飾_____年3月對賬單》《國際服飾_____年4月份對賬單》《國際服飾_____年5月份對賬單》《國際服飾_____年7月份對賬單》等證據均系河南_____服飾公司單方制作,答辯人從未收到過。
同時未提供答辯人認可或者簽名的訂貨單及答辯人收到貨物的證據,且對賬單答辯人從未見過,簽名亦并非答辯人所為,系河南_____服飾公司偽造,答辯人不予認可。
三、若“河南_____服飾公司”認為答辯人拖欠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年12月31日期間的貨款145萬元,根據《協議書》約定及法律規定,“河南_____服飾公司”應該向法庭提交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年1月31日這段期間的答辯人認可或者簽字的對賬單及發貨單及相關托運的單據。
但是根據河南_____服飾公司提供的證據來看,_____年2月1日至_____年1月31日該段期間,并未有合法有效的證據來證明答辯人拖欠貨款的事實。
綜上所述,答辯人并未欠“河南_____服飾公司”貨款,請求法院依法駁回“河南_____服飾公司”的訴訟請求。
此致
河南省_____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事仲裁答辯狀 4
答辯人:北京____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____工業區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遼寧省________市_________區工業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答辯人因被答辯人不服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________)____商初字第________號民事判決書提起的上訴作出答辯如下:
第一,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如何定性并不會對本案產生任何程序或者實體上的影響,況且被答辯人在原審答辯狀中已經自認了“實際履行時雙方并未按照加工合同之約定履行”的事實。因此,原審以買賣合同糾紛立案并判決并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
第二,被答辯人在原審中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原料價格上漲”的事實,因此,原審判決根據被答辯人開具的增值稅發票顯示的價格,認定雙方交易的單價為每噸________元是正確的。
第三,由于被答辯人是在其設在____市的加工廠將原料加工成成品的`,該加工廠距離約定交貨的地點不足3公里,被答辯人的代理人在原審過程中自認兩地點之間的運費是每噸15元。原審判決在被答辯人自認的`基礎上作出相關認定并無不當。
第四,被答辯人已經在原審答辯狀中自認:“在合同期間我公司提供的貨物其中有一批36噸,以抽檢不合格為由被退回,我公司提出異議后,并請原告檢驗人員重新檢驗為合格”。但是,被答辯人并未提供能夠證明被退回的36噸貨物再次交付給原告的證據。因此,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也是正確的。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應當予以維持。
此致
______高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北京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事仲裁答辯狀 5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就自己與被答辯人(以下簡稱原告)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現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答辯人所患的煤工塵肺二期、輕度肺功能損傷病亦是原告處發生的工傷。
答辯人提供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認定工傷決定書》、工傷管理保險服務中心的《工傷保險證明》等證據,可以證實答辯人與原告之間于______年______月到______年______月存在勞動勞動關系。另答辯人提供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等證據,亦可以證明答辯人所患的煤工塵肺二期、輕度肺功能損傷病,是原告處工作期間發生的工傷傷殘四級的事實。
二、答辯人在原告處發生的工傷,原告理應承擔相應的工傷賠償責任。答辯人自______年______月到______年______月,一直在原告的煤礦挖煤。在答辯人在職期間,原告從未依法為答辯人建立健康檔案。也未為答辯人進行任何入職身體檢查。當礦方進行體檢時,發現答辯人有嚴重煤工塵肺病后,并沒有為答辯人辦理工傷理賠的情形下,對答辯人進行辭退,嚴重觸犯法律。答辯人的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均符合規定,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內對前述認定及鑒定提出異議,貴院應當根據有關部門依法做出的鑒定結果,判令原告支付答辯人相關工傷賠償費用。
三、答辯人的相關工傷賠償數額應按如下方式計算
1、答辯人的`職工人平均工資應按______元計算。因原告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供答辯人工資單,根據貴院民一庭對______煤礦李______民事判決中已認定______市職工人平均工資為______元,為維護法院判決的權威性,本案亦應該按______元的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工傷賠償標準。
2、答辯人工傷賠償數額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四級傷殘的',傷殘補償金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另根據《______省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標準按照工傷發生之日或職業病診斷之日的年齡、傷殘等級及本人月平均工資核定,5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四級的為96個月。因此答辯人應獲得的工傷賠償為117個月×______元/月=______元。
綜上,答辯人認為,答辯人在原告處工作數年,并已認定為工傷,答辯人理應享受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工傷待遇。而被告拒絕支付答辯人工傷待遇是于法于情于理都不符的。為此,答辯人向貴院提出答辯的同時,請求貴院裁決原告按工傷待遇支付答辯人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等費用共______元,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事仲裁答辯狀 6
答辯人:羅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身份證住址:廣東省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廣東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王________,男,漢族,37歲,身份證住址:廣東省深圳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王曉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確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但是雙方之間已經達成還款協議。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就雙方之間民間借貸關系所達成的還款協議已經生效,并且原告已經履行協議約定的已到期款項,其余款項還沒有到期,原告卻將此事訴至人民法院,是一種出爾反爾、背信棄義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本案當事人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還款協議,并已實際履行,該還款協議并不違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也只能依照該還款協議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綜上,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出爾反爾、背信棄義,在達成還款協議并獲得履行后仍然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第八條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起訴顯系濫用訴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深圳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商事仲裁答辯狀 7
答辯人(本案被告):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機械廠。住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廠長。
被答辯人(本案原告):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總經理。
答辯人現就本案原告訴本案被告加工承攬合同質量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______________年7月16日,被告與原告簽定了本案訴爭合同(見原告的證據一和被告的證據一)。合同規定,由原告提供鑄鋁毛坯5000件,由被告按約加工,原告收貨后即向被告支付加工款人民幣60萬元。_____________年8月1日,原告兩次向被告提供鑄鋁毛坯2800件,經被告加工后,于_____________年8月1日向原告交回成品2600件,其余毛坯已作廢品退回給原告。交貨時,原告辦理了驗收手續并收妥入庫(見被告的證據二),但原告并無即時向被告支付加工款。20日后,原告卻口頭通知被告,說明發現被告加工的零件全部不合格,要求被告按協議賠償并以被告違約為由單方宣布解除訴爭合同。
被告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曾要求原告提供不合格成品的檢驗數據和相應的.分析報告(見被告的證據三),如果確系被告過錯造成的,被告愿意按照合同規定進行賠償,但原告至今未有提供。據此,被告認為原告起訴要求被告賠償的理據不足,請求法院依法予以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商事仲裁答辯狀 8
答辯人:______省商業集團總公司
住所地: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劉______(董事長)
答辯人因上訴人_______省______市家畜改良站就聯合投資合同糾紛一案提出上訴,現對其上訴內容答辯如下:
(一)一審法院對本案認定事實清楚,法律關系定性準確,適用證據恰當,責任確定合理,審理程序合法。因此,______省人民法院(____)魯法經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合理合法,請求二審法院依法予以維持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本案已經證實的事實如下:
1.答辯人與上訴人基于共同投資成立法人型聯營體(______省農商聯合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的決意,而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______省農商聯合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合同》和《______省農商聯合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備忘錄》,該合同和備忘錄是雙方當事人合意的結果,應屬有效。因此,依法應予保護。
2.答辯人依合同和備忘錄的約定,按期按量地將______萬元投資款匯付上訴人代收,以備成立法人一型聯營體。答辯人切實履行了合同規定的前期義務。
3.上訴人產重違反了合同和備忘錄中規定的義務,未按合同和備忘錄的約定履行成立"______省農商聯合發履展有限責任公司"注冊登記、稅務登記、土地劃轉、房產過戶等法律手續。至使"聯營公司"未能成立,顯然,上訴人已構成嚴重違約,其過錯責任完全在上訴人一方。
4.更為嚴重、不能原諒的事實是,上訴人依合同和備忘錄約定取得答辯人匯付的______萬元投資款后,既不依約設立聯營公司,又不及時退還答辯人,而是隨意將該筆巨款挪做他用,不法地投入到上訴人的現屬法人企業,嚴重地侵害了答辯人的合法財產權。對此,上訴人必須依法承擔法律后果。
5.鑒于上訴人的嚴重違約行為,答辯人原本期望從"聯營公司"年固定地得到約定數量的符合外貿出口標準的雞產品購買權的構想全面落空,雙方的合作基礎已蕩然無存。解除聯營合同關系已成必然。答辯人要求上訴人退還代收的投資款______萬元及其利息的主張合理合法。
(二)答辯人對上訴狀中所持觀點的反駁。
1.上訴人將答辯人匯付由其代收的_____萬元巨款"投入到冷藏廠"的.行為,恰恰證實了上訴人的嚴重違約行為。因為該"冷藏 廠"實際全稱為"農業部______省______良種肉雞示范場冷藏廠",它是"農業部______省______良種雞示范場"這一獨立法人的分支機構。與答辯人和上訴人雙主約定的聯合公司(______省農商聯合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毫不相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登記注冊手續完全證實了這一事實。上述足以證明上訴人將答辯人的投資款挪做他用(證據見一審卷宗)。
2.上訴人采取愚弄答辯人方法,以魚目混珠、張冠李戴的手段,非法挪用答辯人的投資款,長期隱瞞事實真相,以掩蓋其嚴重違約的事實,這才是本案的根本所在。公理不允,法律不容。
綜上所述,上訴人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約,且從根本上侵害了答辯人的合法權益,造成聯營公司未能成立的責任完全在上訴人一方,上訴人依法依約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我們認為,上訴人的上訴請求無理,一審法院判決正確,望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公斷。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事仲裁答辯狀 9
答辯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運輸有限公司訴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其濟南分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根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不應列為本案的被告。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承擔。因此,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作為被告主體不適格,不應列為本案的被告。
二、答辯人所欠原告租金為22740元,原告主張被告支付租金61040元,與事實不符。
原告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第三條結算方式約定,經甲乙雙方商定每立方按二十元人民幣計算。原告為乙方共輸送砼2887方,合計人民幣57740元。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已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給____________運輸有限公司3萬元租賃費。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駕駛員駕駛混凝土輸送泵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一死一傷,事后經有關部門認定駕駛員負全部責任。根據原告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第二條乙方權利與義務的約定,因乙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因此,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損失應由原告____________運輸有限公司負責。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替原告支付給被害人___5000元補償費,此費用應由原告負責。因此,扣除之前所付的運輸費和補償費,事實上答辯人所欠原告租金為22740元(57740元-30000元-5000元=22740元),請求法院依據事實對原告要求答辯人支付租金的請求予以改判。
三、原告要求答辯人承擔滯納金3050元,明顯過高,有失公平原則。
根據相關規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依照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答辯人付款金額僅為22740元,而原告卻請求答辯人承擔違約金達________元,明顯過高,顯失公平,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剛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依照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答辯人承擔違約金數額為3778元,答辯人請求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及公平合理原則,對原告滯納金的請求予以改判。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違背事實真相,不符合法律規定,懇請法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審理,公正裁決,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此致
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事仲裁答辯狀 10
答辯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申訴人_______因_______訴我司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第一,答辯人與申訴人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是答辯人的過錯,而是根據答辯人與申訴人簽訂的《______勞動合同書》答辯人與申訴人各持有勞動合同一份,其中對答辯人的工作年限,有明確約定合同協議期限截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答辯人根據合同約定再合同期滿后告知申訴人不再續簽合同。對于答辯人提出的.與答辯人下屬________管理部門簽訂的《員工培訓協議書》雖蓋有本單位______管理部們專用章,但未加蓋本單位人事專用章不符合《___________人事管理操作規范》第十五條:勞動協議簽訂應加蓋本單位人事專用公章。超越了部門的權限,也不符合我司內部程序,應當無效。因此答辯人屬于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不應支付申訴人賠償金,也無需承擔_____%培訓費用。
第二,針對申訴人提出的支付拖欠的______年____月~____月的日工資_______元x____個月-已支付的_______元=_______元、______年____月~____月工資_______元的請求,我方不予認可,我方已在培訓期間支付了必要的生活費和工資等級表中的等級工資_______元。
第三,我方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與申訴人解除了勞動合同,因此無需再支付______年___月至___月的工資,也無需為申訴人繳納______年___月至___月社會保險。對于年終獎,是獎勵優秀員工的獎勵機制。申訴方并非優秀員工,答辯方拒絕支付______年至______年年終獎。
鑒于上述理由,答辯人已無法繼續與申訴人履行勞動合同,答辯人解除勞動合同不違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希望仲裁庭支持正義,依法駁回申訴人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高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事仲裁答辯狀 11
答辯人:___建設設計有限公司(被申請人)
地址:______市______區青年廣場A棟___層E座
法定代表人:嚴______
職務:總經理
答辯人收到貴會的江勞人仲通字(___)第0915-1-2號的開庭通知,現針對申請人的請求事項答辯如下:
第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這一點是客觀存在的,但被申請人是___年7月19日依法成立,___年11月28日被依法吊銷,故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時間是:___年7月19日-___年11月28日,而非申請人所說的___年6月至___年6月。
第二、申請人提出的___年2月至___年6月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的仲裁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1、首先被申請人與申請人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既然視為簽訂了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未簽勞動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的情形,另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紀要(武中法『___』第87號)第18條中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超過一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雙方仍然保持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雙倍的`工資。
2、即使支持雙倍工資的請求,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最多也就是支持___年2月至___年12月11個月的雙倍工資,但按照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三條之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工資的本質是勞動者提供的勞動這種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形式。用人單位已經發放的工資就是這種價值的體現,而另外一倍工資(雙倍工資差額),并不是勞動者提供勞動的價值體現,因此不屬于工資,屬于因用人單位違反法律的規定而承擔的懲罰性賠償。關于時效起算點,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既然雙倍工資差額不屬于勞動報酬,那么就應該適用這一規定,故___年2月至___年12月11個月的雙倍工資的差額部分截止___年12月已過仲裁時效,況且截至今日已有4年之久,對此階段的雙倍工資的差額部分請求事項應依法駁回。
第三、對于申請人要求支付10個月每月按3500元經濟補償金的請求事項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1、被申請人存續的時間是___年7月19日-___年11月28日,總計4年4個月,即使支付經濟補償金最多也是4.5個月工資。
2、申請人在職期間的平均工資遠沒有3500元,最高不超過3000元。
3、___年6月要求支付___年11月28日之前的`經濟補償早已過了勞動仲裁一年的仲裁時效。
4、申請人在職期間,在工作過程吃回扣,已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并涉嫌違法,為此申請人肆意曠工、擅自離職,而非公司原因導致其離職,公司念及舊情暫時保留向其追究責任的權利,申請人更無權向被申請人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對于申請人提出的繳納___年7月至___年6月期間的社會保險或者支付社會保險損失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1、被申請人存續時間是:___年7月19日-___年11月28日,即使補繳或者賠償也僅限于此期間。
2、依照我國法律規定補繳社會保險,應該有行政機關處理而非仲裁機構和法院受理的范圍。
3、此請求事項已過一年的仲裁時效。
終上所述,申請人請求事項無事實和法律依據,答辯人懇請貴委依法駁回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依法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建設設計有限公司
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事仲裁答辯狀 12
答辯人:____有限公司
被答辯人:______
答辯人因______訴答辯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報酬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______于___年5月26日進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崗位為財務部會計,月薪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元。___年6月22日,______稱家中有事要求辭工并提交了辭工單,答辯人表示同意,但______隨后提出要答辯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答辯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拒絕了______的補償要求,于是______以再考慮為由將辭工單拿回。然而他在拿回辭工單后,卻連續6天不回我公司上班(___年6月23日到___年6月28日)且不接聽公司的任何電話,為了嚴肅公司紀律,答辯人于___年6月27日依據______與答辯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即合同雙方均應遵守《______集團規章制度》(即職工手冊)。《______集團職工手冊》第二章第十四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職工沒有請假,無故連續曠工3天、一月中累計曠工5天或一年中累計曠工7天,予以除名的規定,對______作出了除名處理。
在答辯人作出除名處理通知后,___年6月29日______回到了我公司并進行了工作移交,但他卻既不同意交回辭工單,也不同意簽收除名處理通知和領取工資,無奈我公司只能將其拒收、拒領情況及見證人見證的情況進行列明后對除名通知予以了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須支付經濟補償。______無故連續曠工5天,嚴重違反了我公司的規章制度,故我公司依照規章制度的規定依法解除與他的勞動關系是完全合法的,且事后也履行了通知的義務,因此______要求我公司進行經濟補償的請求是沒有依據的。
我司于___年6月27日作出的除名通知中,曾明確要求______盡快回公司結清工資,故我司并沒有拖欠其工資的故意,工資未能結算的原因是其本人拒領,故______要求我司支付拖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是沒有事實依據的。鑒于___年3月8日,______曾以家中有事為由向我司借了人民幣肆仟元,故______應領取的工資中應扣除這肆仟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故______要求支付___年5月到___年5月的'未休年假工資的請求是沒有依據的。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所列情況的,用人單位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我公司解除與______的勞動關系的原因是由于其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并不符合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因此______要求我公司支付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經濟賠償金是沒有依據的
綜上所述,______的申訴請求是沒有任何法律和事實依據的,懇請仲裁委依法駁回______的相關申訴請求。
此致
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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