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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代理合同范本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船舶代理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船舶代理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 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貨主)委托甲方介紹的乙方承運自儀征和南通誠暉油庫至錦州港的油品運輸業務,根據《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簽訂本協議。
1、 合同編號:
2、 貨主名稱:
3、 船 名:乘浪6;
4、 運輸航線:儀征和南通誠暉油庫-錦州港
5、 油品名稱:芳烴;
6、運輸價格:110元/噸(開票);
二、費用:
1、代理費:10元/噸(含稅)
三、甲方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介紹貨源,將貨主情況提前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后由乙方與貨主直接簽訂合同;
2、負責協調裝卸兩港的作業事宜;
3、負責協助處理運輸過程中的異常問題協調;
四、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保質保量的將甲方介紹的'貨源按時運出并卸貨;
2、負責按照合同規定按時到達裝卸貨港;
3、保證船舶適裝,裝貨前貨主驗艙,驗艙不合格,貨主有權取消該合同;
4、卸貨時因乙方造成的含水,虧噸異常問題,與甲方代理費無關,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代理費。
5、卸貨完畢后,按照實際作業數據經貨主與乙方確認后,開具全額發票寄到貨主公司財務;
6、乙方收到運費后,在一周內以銀行電匯方式按照協議將全額費用支付給甲方或由甲方開具代理費發票至貨主由貨主直接支付,如乙方未按期支付該費用,則甲方按每天3‰的比例收取滯納金;
7、如乙方船舶落空或者違反合同規定未按要求運出貨物,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雙倍代理費;
8、甲方有貨優先給乙方配載,乙方同意下載貨物優先給甲方用船;
9、船上業務保證24小時開機,以便隨時業務聯系;
五、本合同傳真簽約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至裝卸完畢、運輸費用結清自行終止,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為獨立合同,與雙方簽署并執行的其他合同不產生任何經濟關聯。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船舶代理合同范本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鑒于:
1、乙方具有船舶代理資質和豐富的經驗。
2、甲方指定乙方作為其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輪代理人。
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恪守。
一、授權內容
1、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作為甲方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輪代理人,航線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適用的港口或區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代理權限
1、港口代理
(1)根據當地裝卸習慣和條件,安排船舶靠泊、貨物的裝卸、檢驗檢疫和其他輔助業務。
(2)與港口和其他有關的當局保持緊密的溝通,代表甲方與他們進行聯系。
(4)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通知船舶的位置,港口稅費和其他費用的情況等,簽發必要的事實聲明。
(5)安排加燃油,加水和其他必需品。
(6)安排船舶修理和檢驗,處理因為與甲方的船舶碰撞或其他事故產生的單獨海損和共同海損的事務。
(7)參加船舶的管理,包括為船員支付工資,簽約、船員的住院、醫療等。
(8)處理索賠和在處理共同海損中提供幫助,根據運輸合同條款和法律的規定保護甲方的利益。
2、簽單代理
(1)以甲方的名義準備和簽發有關進口的航運單據,包括到達通知,交貨命令等。
(2)以甲方的名義準備和簽發出口航運單據,包括裝船指令,正本提單,裝船清單,集裝箱清單等。
3、財務
(1)代表甲方收取進出口貨物運費、附加費和其他費用,并在船舶駛離港口后下個月內按周支付給甲方。
(2)代表甲方支付與船舶操作、貨物操作有關的甲方應支付的費用和開支,包括所有小額的費用,包括郵費、交通費、通信費、電報費、電傳費、長途電話費、廣告費、EDI費用等。
4、甲方的其他特別授權。
三、雙方的承諾
(一)甲方承諾
1、提供一切代理人為完成代理事項而必須的文件資料等。
2、全面及時地提供有關船期、港口靠泊、航線政策以及影響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宜的信息。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有關費用。
4、承擔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行為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和費用。
5、在船舶到港前提供乙方有關信息,以便乙方安排代理服務。如甲方在該航次中需要變更乙方的代理權限的,甲方應當另行做出書面指示,否則乙方視為享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代理權限。
(二)乙方承諾
1、乙方應認真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但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對于乙方代表甲方支付與船舶操作、貨物操作有關的甲方應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賬單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償還給乙方。
2、乙方的代理費:_________元/噸(含稅)。乙方應在船舶離港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出該航次的代理費,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賬單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五、保密條款
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2、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并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6、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為期_________年。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_____、_____、_____,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并應當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并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_________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延遲支付各項費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_________%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
2、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對因此給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但不包括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如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至_____人民法院解決。
九、其他
1、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并互換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船舶代理合同范本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鑒于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在****港的船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關于代理
1.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辦理在XX港口岸的與船舶代理有關的一切業務。
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其授權的范圍內認真仔細地做好甲方在XX地區的各項業務并盡最大努力幫助甲方在XX地區的業務發展。
3. 甲方授權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代理進口貨物放貨及出口放吉箱事宜,并代甲方向客戶收取協議甲方進出口箱租等費用。
乙方代表甲方在貨到港前兩個工作日內發到貨通知書給收貨人,并與客戶核對進口艙單。甲方進口客戶憑甲方船東之有關正本提單換取提貨單,乙方代甲方按照甲方標準收取THC、文件費、海運費、進口箱租、EIR、修箱費和箱體押金。進口換單時對運費到付、電報放貨和副本提單放貨、HOUSE單放貨的,須憑甲方書面指令方可簽發提貨單;若乙方或其代理人未按甲方指令擅自放單或處理放貨過程中產生錯誤而致甲方受損,乙方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出口放吉箱事宜,根據甲方通知放吉箱給發貨人。
二、關于貨運單證
1. 進口:甲方在船舶抵港前24小時將進口重空箱等詳細資料用EDI或傳真通過乙方通知有關方,并將進口艙單六份、積載圖三份、提單副本二份、裝箱清單六份于抵港時交乙方轉有關方,以便辦理船舶裝卸作業等。(如海關另有規定將作相應更改)
2. 出口:乙方在繕制各種貨物單證時應認真審核,保證各種單證的.準確、清潔,并通過EDI或傳真及時地把數據傳送給甲方。
三、關于費用
1. 甲方按照如下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及其他相關代付費用:
進口貨物THC、文件費、箱體押金、滯箱費收取金額按照甲方收費標準通知收取 進口貨物修箱費、海運費收取金額以甲方每票郵件通知為準
2.進口貨物到付運費由甲方向收貨人收取,甲方應在船舶抵港前用EDI將到付運費的提單號等資料提供給乙方。乙方應嚴格執行先付費后放貨的原則,收到甲方放貨通知后才可放貨。
四、本協議中未盡事宜以及執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協議履行地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五、本協議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協議,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六、本協議于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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