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農村調研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對我們來說并不陌生,報告包含標題、正文、結尾等。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鄉鎮農村調研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鄉鎮農村調研報告1
在新形勢下,如何做好經濟薄弱村和貧困農戶的幫扶工作,找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困難和問題,并積極采取新的應對舉措,促進農民增收致富,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緊迫任務。
根據石柱縣委、縣府、縣扶貧辦的要求,我鎮派出專人3名,前往沙子鎮魚泉村進行了調研。
一、基本情況
魚泉村共有7個村民小組,480戶,1540人,其中建卡貧困戶153戶,建卡貧困人口405人,農民人均純收入3104元,較全鎮人均純收入3498元少394元。全村平均受教育年限3年,貧困戶中的計劃生育戶153戶,未解決人飲安全衛生的750人,未通廣播的組7個,未通電話的組3個,電話普及率60%,電視入戶率50%,全村支柱收入以農業和外出務工收入為主。村內現有五保戶11戶(19人),鎮通往村內公路全部未硬化,未通人行便道的組7個,涉及里程40余公里。農村住房磚混結構比例為4.37%,村內現有危房戶420戶,急需新、改建房270間10800平方米。在基礎設施建設(包括交通、人飲、基本農田、農田水利、貧困戶住房、生態移民、村級組織建設、醫療衛生、文化陣地、農村通訊通電、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村農技推廣)和發展產業(包括種植業、養殖業、林果業等)上急需得到進一步的加強和改善。
二、原因分析
魚泉村相當一部分貧困人口長期不能擺脫貧困或脫貧后又返貧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農業基礎設施落后,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差,基本還處于靠天吃飯階段,一遇災害,常常絕產絕收。
二是農業生產長期處于傳統保守的粗放經營狀態,耕作粗放,廣種薄收,農民科技意識不強,對科技吸納能力差,生產力水平低下。
三是結構單一,該村經濟以打工和種植業,特別是以種植玉米和洋芋等為主,尚未形成骨干支柱產業,傳統的農牧業和非農產業弱小,其產品產量低,質量差,增產不增收。
四是地處偏遠,交通不暢,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滯后。
五是信息閉塞,與市場對接能力弱,農業生產隨大流,盲目性大,農產品銷路不暢,產品難以轉化為商品。
六是致貧因素多,返貧比例高。因多種自然災害、子女上學、因病就醫、市場風險、工程建設、工傷事故等因素影響,常年返貧人口與脫貧人口基本相當,減貧速度緩慢。
因此,加大扶貧投入,特別是貧困村整村脫貧力度已刻不容緩。
三、存在的突出問題
1、農產品銷售難。由于交通不便,市場信息不靈,運輸成本高等多種原因,造成農產品銷售難,如果大規模發展某種優質、高效產品,勢必會影響農產品的價格,進而損傷農民的直接利益,挫傷農民的積極性。
2、農業技術推廣難。由于農民文化水平不高,接受農業新技術難度大,并且基層現有的極少的農技人員主要精力放在種子、農藥、化肥的銷售上等多種原因,致使農業技術推廣難。
3、農業項目選擇難。地方政府在調整產業結構的時候,一心想的是如何發展地方經濟,如何為民增收,如何讓農民致富,但農民認為調整產業結構除非包賺,否則很難調整,然而市場經濟條件下包賺不賠的項目的確很難把握。
4、規模經營運作難。實行第二輪土地承包后,農戶對土地都有自己的經營權,地方政府只能進行指導和建議,很難進行規模生產和規模經營。
四、建議
1、消除“等靠要”思想,激發貧困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精神扶貧,激活農民的潛在發展動力,幫助農民轉變落后觀念,轉換思維模式和行為方式,樹立自強自立觀念、自力更生觀念、市場經濟觀念、勤勞致富觀念、積累觀念、科技觀念等,盡早甩掉貧困落后的帽子。
2、實施勞動力轉移,積極組織勞務輸出。充分挖掘勞動力潛力,積極組織勞務輸出,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經濟發展。
3、大力調整經濟結構,打造地方特色產業。結合當地實際,以市場為導向,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選擇適合本地條件,有優勢、有特色的產業和產品作為發展的方向和重點,引導農民規模生產,形成有特色的區域性主導產業,使潛在的優勢盡快轉化為現實經濟優勢,創造最佳經濟效益。根據魚泉村的實際情況,應該在白果樹栽培、核桃樹培育、菜牛發展、中蜂養育四個方面有所突破,力爭在3年內達到白果樹1000畝、核桃樹1000畝、菜牛年出欄xx頭、中蜂3000群的規模,讓農民真正有致富項目。
4、加強基礎設施建沒。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是貧困地區擺脫貧困的根本途徑,是貧困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前提條件和重要保證。消除坑洼土路,修筑一些水泥路,解決農民出行難;加大水利設施建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建立和完善衛生服務網絡,基本解決群眾看病難問題;鼓勵引導農民積極進行醫療投保,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病致貧、返貧。
5、加強計劃生育,控制人口增長。貧困地區往往陷入“越生越窮,越窮越生”的惡性循環中。因此,要將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密切聯系起來,控制貧困地區人口的過快增長。同時,制定相應的鼓勵政策,對實行計劃生育戶給予資金、物資、技術和教育等方面的優先扶持和適當的獎勵。
6、大力發展教育,提高人口素質。加強對農民群眾的科技培訓,切實為農民群眾搞好服務。一方面,采取各種形式對農民進行種、養等實用技術培訓,同時加強農民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另一方面,提高升學率,減少失學率,加強基礎教育。
7、把握好小額貸款和扶貧資金的使用。中央、市、縣為幫助農村貧困群眾改變生產生活條件,落實了一部分幫扶資金,發放一定數額的小額貸款。我們要堅持以項目扶貧為載體,提供信息資源,充分尊重經濟薄弱村干部群眾的意見,使扶貧資金和小額貸款用在刀刃上,做到好事辦好。
鄉鎮農村調研報告2
為深入了解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現狀,切實推進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筆者利用在鄉鎮掛職鍛煉的機會,采取走訪、座談、問卷等形式,對鄉鎮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組織領導上,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xx”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由鄉鎮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機構和人員任成員,將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與全鎮總體工作統一安排,統一檢查,統一評比,確保了普法工作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對重點對象的法律服務和法制宣傳。對于鄉鎮領導干部、鄉鎮直單位負責人和村干部以規范依法行政行為為主,提高干部依法執政水平;對鎮企業管理人員、個體工商戶加大稅法宣傳力度,提高企業、商戶依法經營意識;對普通黨員、群眾廣泛深入開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對青少年學生加強交通、消防、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增強學生自我防范和遵紀守法的意識。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進“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與“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有效地推進了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進;全鄉鎮普遍實行了村民自主選舉村委會,建立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農村基層干部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觀念開始樹立,農民積極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的意識明顯提高。
在活動載體上,普法工作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增強企業經營從業人員的法治意識、公平競爭意識;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為農民和外出務工人員開展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服務;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社會熱點、難點和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開展法治主題實踐活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開展“法律上門”服務活動,加大對弱勢群體和經濟困難人員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眾的歡迎。
二、存在主要問題及原因
1、對農村普法認識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調查發現,當前農村中“重人治、輕法治”的思想以及執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會現象依然存在,導致學法用法脫節,挫傷了農民學法的信心,給普法工作帶來了消極影響;有的基層干部認為抓普法教育是一項“軟”指標,既花錢又費力,積極性、主動性不高;有的則認為普法就是要農民守法,強調群眾義務多,宣傳群眾權利少;還有許多基層干部群眾對法律存在實用主義思想,遇到問題才想起來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學習和預防。
2、農村普法干部隊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質不高。鄉鎮司法所3人,專職工作人員不足,工作壓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綜治的村干部兼任,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鎮、村中心工作任務繁重,對農村普法工作不以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質不高,自身法律學習不夠,在實際工作中需要宣傳法律時,要么避而不談,要么憑主觀臆斷,對復雜、疑難的糾紛更是顯得束手無策,不知道依法該怎么辦;有的在調解民事糾紛、處理村級社會事務時,涉及法律宣講不到位,導致民事糾紛擴大和無序上訪事件時有發生。
3、農村普法宣傳手段和形式簡單落后,亟待突破創新。除了進村入戶散發些法律宣傳品或是上集市設個法律咨詢臺之外,就是放廣播,搞宣傳欄、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傳統形式多而創新形式少;傳統普法“被動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組織難已不受組織者和農民的歡迎;從調查情況看,大多數農民獲取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于電視、報刊等媒體,如《焦點訪談》、《今日說法》等法律新聞類節目,從其它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很少;大多數村(街、居委)法制宣傳陣地建設薄弱,正常開展法制教育活動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農民群眾的需求。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各種新型矛盾逐漸產生,農民對學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訪維穩工作中,面對個別“上訪戶”的訴求,法律宣傳的技巧顯得極為重要,這對鄉鎮農村普法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著農民經濟意識的不斷增強,農村多數青壯年外出打工或在企業就業,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婦小”,他們法律知識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護意識不強,導致普法教育組織難,時間落實難;加上鎮流動人口多,組織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難度。
5、農村普法經費沒有保障,制約工作開展。司法所無專項普法經費,宣傳活動經費要臨時籌集,列支主要依附綜治經費報銷,數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沒有經費,落實起來難,自然什么事也辦不成。
三、工作建議和對策
針對農村普法調研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鄉鎮農村普法實際,現提出如下工作建議和對策:
1、進一步更新農村普法觀念,糾正基層干部群眾對普法思想認識的偏差。黨委、政府各級領導要從群眾需要出發開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務農民、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普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逐步培養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價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識的追求,引導基層干部依法決策、按章辦事;引導群眾遵紀守法、依法維權和依法參與村民自治;要把普法與依法解決農民的實際法律問題結合起來,針對法治實踐中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通過具體的.參與法治實踐活動,樹立法治的權威,使人民群眾養成崇尚法治的行為習慣。
2、要進一步加強普法工作隊伍建設。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切實解決司法所人員、編制、職級待遇等實際困難;進一步整合農村人民調解員、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制宣傳志愿者等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人才資源;加強對村(街、居委)普法員的選聘、培訓工作,把大學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農村兩委干部選聘到普法隊伍中來,使他們成為各村(街、居委)農村普法教育的宣講人;實行農村普法宣傳輔導員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門中選派政法干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小學校擔任普法宣傳輔導員,指導村(街、居委)、學校開展普法宣傳,提供法律服務。
3、要進一步創新普法宣傳教育方式方法。加強農村法制教育陣地建設,鎮設立法制輔導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圖書角,依托公開欄設立法制宣傳欄;在繼續利用傳統法制宣傳教育陣地的基礎上,采取以案說法、圖片解法,組織旁聽審判,組織反面典型現身說法、法制文藝、法律咨詢、農村黨員干部遠程教育網、網絡博客等貼近群眾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務送到農村千家萬戶。
4、要進一步把普法工作與新農村建設、平安建設相結合,增強工作靈活性和針對性。按照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和任務,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與民間糾紛排查調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引導農民依法調整社會利益關系;要緊緊抓住有利時機,有效地推進農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黨員冬訓時機,對黨員干部進行法制專題教育;抓住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機,對廣大村民進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選舉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抓住春節民工返鄉時機,對他們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抓住禁毒、禁賭、反對xx等專項治理活動時機,大力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等;此外,普法工作還要突出重點村(如信訪村、宗姓村)、重點人群(如刑釋解教人員、外來務工人員)、重點年齡層次(如15-25歲青少年)的宣傳教育,增強普法工作的針對性。
5、進一步加大農村普法的經費投入?h、鄉鎮黨委、政府要對司法所日常辦公所需經費與普法經費共同納入財政預算,使農村普法有?,?钅軐S,保證農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資金修建司法所辦公用房,購置交通、通訊、微機等必要辦公用具,為司法所工作正常開展提供基本物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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