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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1
社會工作人才是社會公共服務的重要提供者,是社會保障政策的重要傳遞者,是社會安定有序的重要維護者,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傳播者,是體現黨和政府關懷、溫暖的重要使者。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是適應體制轉軌、社會轉型需求,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創新社會管理體制的重要切入點;是轉變政府職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務效能的重要措施;是整合社會資源,凝聚社會力量,服務社會建設的重要抓手。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關系重大,影響深遠。民政工作是我國社會工作的重要領域,民政領域和民政范圍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是我國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是擺在各級民政部門面前的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
按照科學發展觀和《xx州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州民政局組織對我州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現狀和培養開發對策進行了研究。
一、xx州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基本情況
(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分布廣泛。
社會工作人才是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的一部分,社會工作從業人員是指職業從事社會工作的所有人員,而社會工作人才是社會工作從業人員中那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和一定的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或技能,創造性地進行社會服務與管理的社會工作人員。我州社會工作人才主要分布在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人口、教育、衛生、公安、司法、信訪、工、青、婦、殘聯等部門和團體,擔負著大量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工作,就民政系統調研顯示,主要涉及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孤殘兒童、社會福利、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減災救災、流浪乞討人員、流浪兒童、服刑人員子女臨時性社會救助、艾滋孤兒救助、優撫安置、兒童收養、婚姻家庭服務、殯葬服務、殘障康復、城鄉社區建設、精神病患者康復、慈善事業等多個領域。目前,我州現有社會福利類事業單位17個、社會救助類事業單位117個、收養服務類事業單位15個、優撫安置類事業單位14個、慈善事業(包括慈善類事業單位、民間組織)27個、減災救災類事業單位5個、家庭生活服務類事業單位(包括婚姻登記、婚介服務、家庭教育、婚育服務等)59個、殯葬服務類14個,城鄉社區單位2609個,共2877個單位。現有專兼職工作人員12152人。從年齡結構看,35歲以下的2092人,36—50歲的8785人,51歲以上的1275人;從學歷結構看,初中以下的2457人,中專(高中)的8015人,大專的1481人,大學及以上的199人;從專業結構看,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的極少,社會工作相關專業畢業的也很少。
(二)社會事業逐步發展。
“十五”以來,我州各級黨委、政府在科學發展觀的統領下,不斷加強對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視,社會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全州基本建立了以城鄉低保、農村救災救濟和五保供養為主體,醫療、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專項救助相配套、政策優惠為輔助、臨時救濟和社會互助為補充的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城市社區建設新格局,興辦了一批社區便民服務站點、建成了一批社區辦公和服務用房;堅持政府投入為主,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福利事業,全州城市社會福利院改擴建后,床位達到1500多張,每個鄉鎮都建設了中心福利院,共收養近萬名院民,全州福利救助類機構達到134個,設置床位15000多張,還有服務類事業單效發揮而不愿在社會工作崗位上工作;另一方面是人員編制受到限制。以州、縣民政部門城鄉低保工作機構為例,工作人員只有19人,而面對的是全州25萬多名的城鄉低保對象,以及其它70余萬名困難對象;州老齡辦長期只有1人,而全州老年人服務對象(60歲以上)卻有45萬多名,編制、人員、經費多年來都沒有等到較好解決,制約了此項工作的開展。
二、加強xx州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培養開發的對策措施
(一)明確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科學的人才觀,堅持培養專業化人才和集聚社會化人才并重原則,充分借鑒發達地區社會工作先進經驗,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手段,建立法律規范、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社會工作體制,建立和健全社會工作人才培養體系、評價使用體系、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和有效的'激勵保障制度,全面提高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素質,著力提升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社會化水平。
(二)積極營造有利于社會工作人才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1、優化政策環境。
進一步研究建立統一、規范的社會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法規體系,切實解決有關黨政部門各自為政、政出多門問題,為社會工作事業的發展和人才的健康成長提供強有力的政策保障。
2、優化輿論環境。
充分發揮宣傳部門、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注重發現、培養和宣傳在社會工作崗位上奮發成才的先進典型,積極營造促進社會工作發展、適應社會工作人才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激勵、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投身社會工作。
3、優化工作生活環境。
統籌協調現有政府信息網絡資源,建設社會工作信息服務平臺,及時發布相關社會工作和具體崗位需求信息,吸引和鼓勵社會和個人興辦社區社會服務機構,通過各種方式參與社區服務。各類組織和個人到社區興辦公益性社會服務機構的,可免費使用城鎮社區現有公共服務設施。要重視解決社會工作人才的戶籍遷移、檔案管理、社會保險、子女入學等實際困難。
(三)努力健全和完善社會工作人才培養體系
1、制定社會工作人才培養規劃。
將社會工作人才培養納入人才發展戰略總體規劃,抓緊制定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進一步增強社會工作人才培養的計劃性、系統性和針對性,整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改革現有人才統計制度,切實掌握社會工作人才狀況,為制定人才發展總體規劃提供依據。
2、加強社會工作學科建設。
充分發揮高等院校和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方面的優勢,整合教學資源,鼓勵高水平教師和專家擔任社會工作專業教學任務。加強高校社會工作實習基地建設,積極組織學生到社會服務機構實習和見習。高校社會工作實習基地建設情況納入年度教學工作考核內容。
3、開展社會工作人員崗位培訓。
采取集中培訓、個人自學、遠程教育相結合的方式,有計劃、分層次地對現有政府社會服務機構工作人員進行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職業道德培訓,力爭在2年內將所有工作人員輪訓一遍,基本實現所有社會工作人員達到相應的崗位素質要求。鼓勵和支持城鄉社區、村(居)委會工作人員參加進修、見習、短訓、函授等素質培訓,切實提高他們的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水平和專業化社會服務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社會工作人才評價使用體系
1、完善職業資格制度。
所有社會工作人員均應參加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取得相應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具有其他專業技術職稱的社會工作人員,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轉評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晉升上一級職業資格時,其轉評前和轉評后的任職年限可合并計算。逐步推行社會工作職業資格注冊登記制度。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或醫師、護師、心理咨詢師、律師等其他職業資格的社會工作人員,應進行社會工作職業資格注冊登記,力爭在5年內全面實行社會工作職業資格注冊制度。
2、完善崗位設置制度。
調整優化布局結構,科學設置政府社會服務機構,研究建立州、縣、鄉政府社會服務事業機構定編標準。明確政府社會服務機構崗位設置和結構比例,原則上社會工作崗位不低于崗位總數的90%。研究探索城鄉社區、村(居)委會崗位設置辦法,在法定崗位之外增設2—4個社會工作專職崗位。鼓勵和支持村(居)委會、社區企業和個人創辦民間社會服務組織,因地制宜開發和設置社會工作崗位。
3、完善人才使用制度。
建立柔性人才引進機制,鼓勵社會服務機構采取不遷戶口、不轉關系、聘用兼職、聘請顧問和短期服務等方式引進社會工作專門人才。州、縣市政府部門社會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晉升職稱前,必須到基層社會服務機構服務一年;擇優選派基層社會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到州、縣政府部門社會服務機構掛職進修。以品德誠信、工作績效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為主要標準,加強崗位考核工作,考核結果作為獎懲或續聘、解聘和調整崗位的依據。
(五)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和激勵保障機制
1、完善政府的財政投入機制。
按照公共財政“以錢養事”的改革要求,研究制定政府的財政按社會工作項目任務和社會服務人數核撥財政經費的具體辦法,加大財政資金向社會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力度。積極探索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運作模式,完善政府按服務項目、服務人群購買社會服務的具體辦法,鼓勵民間社會服務組織提供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服務。
2、健全民間資金投入機制。
研究制定工商、稅收、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舉辦民間社會服務機構。研究制定《xx州公益事業捐贈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稅收優惠政策,積極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捐款資助社會工作。研究制定國內外慈善組織來我州舉辦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機構的管理辦法,吸引和鼓勵州外資金投入和資助社會工作。
3、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
制定社會工作人才薪酬指導政策和獎勵政策。政府社會服務機構中取得社會工作職業資格的社會工作人員,應聘到管理崗位工作的,可選擇按所聘管理崗位或本人具備的社會工作職業資格享受工資福利等待遇。進一步落實財政專項補助,切實解決社區居委會成員、福利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及其聘用服務人員的生活補貼、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問題,并使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適當增長。
4、建立優先晉升(錄用)制度。
研究制定優惠政策和措施,吸引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從事社會工作。凡到城鄉社區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社會工作人員,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考試;參評高級社會工作師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職業資格;參加全州各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報考州、縣市機關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可適當加分;報考鄉鎮辦機關公務員的,優先予以錄用。工作滿1年,且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在報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時,考試總分可加10分。
(六)切實加強對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社會工作的組織領導,將社會工作提到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按照黨管人才的原則,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協調,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整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2
專業社會工作發源于西方國家,至今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它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結果,是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制度。當前,我省已進入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改革攻堅的關鍵時期,經濟社會正在發生復雜而深刻的變動,迫切需要在構建和諧湖北的歷史進程中,把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我省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現狀
我省社會工作主要分布于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殘障康復和群眾工作等領域。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經濟社會轉型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進程不斷加快,社會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具有一定的基礎,面臨著良好的發展機遇。
社會工作的領域范圍。社會工作的服務領域逐漸形成了覆蓋民政、教育、醫療衛生、公安、司法、勞動與社會保障、工青婦、計劃生育等的社會工作體系。社會工作的服務范圍,包括進行困難救助、矛盾調處、權益維護、心理輔導、行為矯治等。
社會工作隊伍的規模。目前,我省從事社會工作的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其他機構共有4.1萬個,從業人員約27.13萬名,占就業總人數的0.76%。從年齡結構看,35歲以下、36~50歲、51歲以上的社會工作人員分別占總人數的32.5%、52.8%和14.7%。從性別結構看,男女比例接近 42∶58。從學歷結構看,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約占44.1%。從職稱結構看,現有社會工作人員擁有的專業技術職稱,主要為政工師、心理咨詢師、醫師、教師等,社會工作師的評定工作正在啟動。
二、我省社會工作的實踐基礎
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拓寬延伸社會工作的服務領域,為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積累了經驗。隨著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銜接配套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逐步建立,社會工作的服務領域不斷得到拓寬和延伸,為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發展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培養和鍛煉了一批務實的社會工作隊伍。XX市社會福利院、XX市精神病院等機構紛紛引進社會工作人才,鼓勵實際從業人員學習社會工作專業,運用社會工作個案、小組和社區等專業方法,開展社會工作服務,并設立了社會工作專業崗位。
推進新型城鎮社區建設,切實打牢社會工作的基礎平臺,為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發揮作用搭建舞臺。我省1999年8月開始全面推進社區建設,改革創新基層社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逐步構建起基層社會管理、社會服務和社會工作“三位一體”的平臺,有力地促進了社會工作開展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首先,社區建設逐步完善,提升了承載社會工作的功能。截止2015年12月,全省已建立新型社區3465個,社區專職工作人員1.71萬人,他們大部分屬于實際社會工作者。其次,以社區服務為龍頭,社區建設和社會工作的內容不斷豐富,社區管理和組織功能明顯提升。社區承擔了大量的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包括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醫療衛生、計劃生育、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流動人口管理以及社區安全等公共服務,吸納了大量的社會工作者就業,開展了社區矯正、殘障康復、婦女家庭、兒童和青少年服務、老年人服務等專業性較強的社會工作,形成了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化招標和社區無償、低償服務以及市場化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多種社會工作運作方式。
發展民辦公益社會組織,豐富創新社會工作的活動方式,為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創造條件。在社會保障、社區建設等現有工作基礎上,積極培育各類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崗位和機構,利用各種民間社會資源推進社會工作向專業化、職業化方向發展。截至2015年底,湖北省民辦社會服務組織總數已經達到26805個。其中:社會團體2370個、民辦非企業單位6120個、基金會15個、社區民間組織18300個,占全省民間組織總數的73%,從業人員61600多名。這些機構和組織為社會工作人才應用專業知識、實踐專業理念,提供了廣闊舞臺和就業崗位,成為推動社會工作發展的重要力量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施展才能的重要載體。
三、我省社會工作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趨勢預測
(一)社會工作發展趨勢
在工作目標上,由單一型向復合型發展。傳統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婦女兒童工作、老齡等工作,目標和手段比較單一,側重于對困難弱勢群體外在、物質的幫助,只能解決表面性、臨時性問題,而受助對象自助、自決、自立意識并未得到喚醒,受助對象深層次功能和信心并未得到恢復,導致幫扶對象很難從根本上走出困境。社會工作“助人自助”、“平等”、“接納”、“自決”等理念的推廣,將使現有工作領域在指導思想和目標上得到升華和拓展,既注重外部問題的解決,也注重內部信心的樹立;既注重物質幫助,也注重精神、心理方面的幫助,從而使相關工作具備復合性功能,能夠產生更加全面的社會效益。
在工作方法上,由經驗型向專業化發展。現有大多數社會工作崗位沿襲傳統工作方法,積累了一些作群眾工作的經驗,但在利益格局調整和價值觀念發生深刻變化的形勢面前,這些方法顯得蒼白無力。社會工作方法體系以親和、平等、接納為核心,將個案、小組、社區三種工作方法相結合,輔之以心理介入等專業手段,具有親和力強、效率高、對象受益明顯等特點。這些專業方法經過實踐檢驗后逐步形成體系,將在我國社會工作中逐步引進和推廣,社會工作職業的專業性將不斷增強。
在工作定位上,由從屬性向職業化發展。目前社會工作分散在各個工作系統和領域,尚未形成一個專門、統一的職業。相對于民政、司法、衛生、教育等單位的主體工作而言,社會工作還處于從屬地位,缺乏明確的目標和統一的規范,大多工作都屬于各單位的“自選動作”而不是“規定動作”。隨著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深入、相關制度逐步完善,社會工作從分散走向統一,職業內涵和外延逐步明確,職業理念和方法逐步統一,職業目標和作用逐步清晰。社會工作將成為一個有統一規范、用專門方法、由專門隊伍從事的專門職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將在職業化過程中成長壯大。
(二)重點領域社會工作定位及人才需求趨勢
據統計預測,我省到“十一五”末社會服務領域社會工作人才需求數達到26萬人,其中初級人才9萬人,中級人才12萬人,高級人才5萬人。到2020年總需求數達到33萬人,其中初級人才10萬人,中級人才15萬人,高級人才8萬人。其中,重點領域社會工作定位和人才需求預測如下:
1、福利機構社會工作及人才需求預測
福利機構是社會工作需求和社會工作人才相對集中的領域。從廣義上看,我國福利機構包含老年福利院、兒童福利院、殘疾人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流浪人員救助站、部分殘疾人康復機構在內,為老年人、孤兒、流浪人員、殘疾人等特定群體提供養、護、教、康復等服務的機構。福利機構社會工作要通過與服務對象及其親屬聯絡與溝通、日常生活能力的訓練與輔導、文化娛樂服務、心理咨詢與輔導、健身輔導與服務、社會交往能力的訓練與輔導等手段,幫助老年人樹立正確的疾病觀、生命觀和身體觀,幫助所有福利機構供養對象克服社會隔離感、社會交往障礙和社會認同危機,克服自卑、被遺棄感及社會適應障礙等。
基于福利機構已有的綜合性功能和示范效應,福利機構應按照供養對象1%的比例配備社會工作人員。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和福利需求多元化,湖北省社會福利機構社會工作人員需求數量將逐年遞增,在2020年達到13萬人左右,其中中高級社會工作人才將達到8萬人左右。
2、突發公共事件社會工作及人才需求預測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社會工作人員應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參與整體應急處置,制定工作方案,預防和減輕受公共事件影響人群的物質和精神損害,幫助受影響人群正常開展工作和恢復正常生活。從自然災害領域看,湖北省自然災害頻率高,災害損失大,受災人口多,屬我國多災、重災地區之一。社會工作介入到救災領域是當前一項非常必要的任務,以便在災前、災中和災后為災民或潛在災民提供一系列服務和幫助。突發公共事件社會工作人員專業性強、責任重大,應提前培訓和儲備。應根據總人口的萬分之三配備應急社會工作人員,區分公共事件類別有針對性地加大培養力度,并進入相關應急管理部門工作,以便處置突發事件時集中調配使用。根據湖北省人口狀況,需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社會工作人員2萬人左右。
3、社區社會工作及人才需求預測
城鄉社區是我國社會管理體制中的重要平臺,社區管理組織集黨的基層組織、村居民自治組織、基層行政管理組織、社會服務組織四種身份為一體,功能多,任務重,是社會工作的主戰場。社區層面社會工作領域分為兩個方面:一是社會行政方面的工作,主要是社區管理機構,承擔社會政策的落實、社會福利資源的`籌集分配、社會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等;二是社會工作實務領域,主要包括社區服務中面向特殊群體的社會福利服務,有社區老年服務,社區未成年人服務,社區殘疾人服務,社區特困家庭服務,社區優撫對象服務以及社區矯正、社區衛生、社區勞動保障等工作。
我省共有277個街道、943個鄉鎮、3145個社區、29534個農村村委會、531個社區服務中心、2720個社區服務站,按一個街道(鄉鎮)配備一名專業社工,一個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至少配備一名專業社工,一個社區服務中心至少配備3名專業社工的標準,湖北省共需配備5萬名左右社區專業社工。
四、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對策建議
(一)大力開發、科學設置社會工作崗位
社會工作崗位的設置必須以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為目標,通過資源整合、優化配置等方式和途徑,實現社會工作崗位社會效益的最大化。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必須著眼于維護人的基本權利,幫助老年人、殘疾人、城鄉困難群體、婦女兒童等享有國家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幫助他們走出困境。要著眼于恢復人的社會功能,幫助精神心理疾患人群、司法矯正對象、問題青少年完善人格,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穩定與和諧。要著眼于基層,緩解城市社區和農村鄉鎮村落社會管理的壓力,彌補基層社會公共服務的不足。當前,應盡快在城鄉社區、老年人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聾兒康復中心、救助管理站、收養中心、榮軍軍休機構、減災備災中心、司法矯正機構、學校、醫院以及工會、婦女兒童機構中明確和增設一批社會工作崗位。
(二)完善社會工作人才評價體系
要建立社會工作職業規范體系、登記注冊管理制度、職級職稱管理制度、行業自律評價制度為框架的社會工作者職業能力評價制度,著力推進社會工作人才執業資格國際間互通互認。一是抓緊制定出臺社會工作者職業規范。從社會工作者的品行、專業行為、社會工作者與服務對象、社會工作者與所屬工作機構、社會工作者與社會等多個角度明確社會工作者的權利義務。二是建立社會工作者登記注冊制度。明確民政部門作為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關,通過注冊把好社會工作者準入關。三是完善社會工作者職稱職級管理。開展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職稱評定和聘用指導工作。四是完善社會工作者行業自律制度。
(三)完善社會工作人才激勵和保障機制
堅持用事業、感情和適當的待遇留人,建立合理的社會工作職業薪酬制度,不斷改善社會工作人才的工資收入、福利待遇和工作條件,使社會工作成為受人尊重、有成就感的職業。加大對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投入。健全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負責的投入體制。各級財政要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用于支持社會工作機構開辦運行和工作崗位的設置,購買社會工作項目服務,改善社會工作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建立充滿活力的人才“進出”機制。擴大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來源和培養渠道,吸納更多的優秀人才進入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立充滿活力的社會工作人才流動、職業生涯發展機制,以需求為導向引導社會工作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切實加強政府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職能,打通社會工作人才進入黨政領導隊伍的通道,積極選拔優秀社會工作人才進入社會管理和黨政領導工作崗位。
(四)積極培育發展社會公益組織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在吸納人才、使用人才、自我服務、行業監督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改善社會公益組織發展的外部環境,完善有關稅收、人事、就業、福利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撐體系。提高社會公益組織的公信力和創造力。建立陽光財務制度和公眾問責制度,幫助社會公益組織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社會公益組織的社會認同度。引導社會公益組織不斷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良性運行機制,建立健全民主決策機構,不斷克服行政化、官僚化傾向。
(五)加快社會工作的法制化進程
要用法律法規的形式,確立社會工作者的職業地位,維護社會工作者的專業形象和職業尊嚴,保障社工的合法權益,降低社會工作者的職業成本及風險,明確社會工作者與政府、社會公益組織、受助對象等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要抓緊起草制定社會工作者注冊辦法、社會工作職業規范、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等基礎性、框架性政策文件,逐步形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工作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法規體系,為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提供制度性保障。
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3
一、調研背景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問題的日益復雜化,社會工作在促進社會和諧、服務弱勢群體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適應社會工作的需要,建設一支專業化、職業化的人才隊伍顯得尤為重要。本報告旨在對當前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情況進行調研,分析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與建議。
二、調研對象與方法
1. 調研對象
本次調研主要針對以下幾個方面的.對象:
社會工作專業高校
社會工作機構(包括非政府組織、社區服務中心等)
社會工作從業人員
政府相關部門
2. 調研方法
問卷調查:設計問卷,對社會工作從業人員進行定量調查。
深度訪談:與社會工作機構負責人、院校教授以及政府人員進行深度訪談,了解其對人才隊伍建設的看法。
文獻研究:查閱相關政策文件、研究論文和行業報告,獲取宏觀背景資料。
三、調研結果
1. 人才隊伍現狀
數量不足:根據調查數據,目前社會工作從業人員數量明顯不足,尤其是在基層服務機構和農村地區。
專業化水平不高:大多數從業人員學歷較低,缺乏系統的專業培訓,導致服務質量參差不齊。
流動性強:社會工作領域人員流動性較大,尤其是青年從業者,很多人因薪酬和職業發展空間的問題選擇離開。
2. 人才培養模式
高校培養:部分高校開設社會工作專業,但課程設置與實際工作需求脫節,實習機會較少。
職業培訓:培訓機構數量雖然在增加,但整體培訓內容較為單一,缺乏針對性和實用性。
3. 政策支持
政策環境:政府已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但實施效果不盡如人意,資金的短缺和政策落實的力度不足是主要原因。
4. 行業認同感
社會工作行業的認同感較低,公眾對社會工作者的理解和支持不足,影響了從業者的職業尊嚴和社會地位。
四、問題分析
培養體系不完善:高等教育與社會需求對接不足,專業人才缺口較大。
職業發展路徑不清晰:缺乏明確的職業晉升通道和激勵機制,影響從業人員的積極性。
行業認同感不足:社會對社會工作行業的了解有限,影響了人才的吸引力。
五、對策與建議
1. 完善人才培養體系
加強與社會工作機構的合作,優化課程設置,增加實習和實踐環節。
鼓勵社會工作者參加繼續教育與職業培訓,提高專業素養與服務質量。
2. 明確職業發展路徑
建立社會工作者的職業晉升機制,制定相應的職業標準和評價體系,提高行業吸引力。
增加行業內的交流與合作,分享成功案例和經驗,鼓勵職業發展。
3. 加強政策支持與宣傳
加大對社會工作人才的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鼓勵更多的人進入該領域。
開展社會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對社會工作的認識和理解,提升行業的社會地位。
六、結論
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是社會工作的核心力量,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是當前的重要任務。通過優化培養體系、明確職業發展路徑以及加強政策支持等措施,將有助于推動社會工作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實現社會和諧與進步。希望本報告為相關部門和機構提供參考,推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進一步發展。
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4
一、調研背景與目的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工作在促進社會和諧、解決社會問題、提升社會服務水平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了深入了解當前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我們特開展本次調研。
二、調研方法與范圍
本次調研采用問卷調查、訪談和文獻研究相結合的方法,對某地區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情況進行了全面的了解。調研范圍涵蓋了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以及社會工作者。
三、調研結果與分析
(一)人才隊伍基本情況
1. 總量與結構
總量:近年來,該地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但與社會需求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
結構:年齡結構以中青年為主,具有一定的活力和創新精神;學歷結構方面,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比例逐漸提高,但仍有部分人員學歷較低;專業背景方面,社會工作及相關專業出身的人員占比較低,多數是通過后期培訓和實踐積累從事社會工作。
2. 地域與領域分布
地域分布:社會工作人才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區,農村地區較為匱乏。
領域分布:主要集中在民政、教育、衛生等領域,在其他領域的參與度較低。
(二)教育培訓情況
1. 高校教育:部分高校開設了社會工作專業,但課程設置和教學質量有待提高。
2. 在職培訓:相關部門和機構組織了一定的培訓活動,但培訓內容和方式還不能滿足實際需求。
(三)人才使用與待遇
1. 薪酬待遇:社會工作者的薪酬普遍較低,缺乏吸引力,導致人才流失現象較為嚴重。
2. 職業發展:晉升渠道有限,職業發展空間不大,社會對社會工作的了解和認可程度不高,導致社會工作人才的社會地位和職業聲望較低。
(四)政策支持與環境
1. 政策環境: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對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支持力度還不夠,現行制度操作性不強,缺乏明確的統籌協調機構。
2. 社會環境:社會對社會工作的認知度和認可度不高,影響了社會工作人才的職業吸引力和社會地位。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 總量不足與結構不合理:社會工作人才總量與社會需求相比仍有較大差距,且地域和領域分布不均衡。
2. 教育培訓體系不完善:高校社會工作專業的課程設置和教學質量有待提高,在職培訓內容和方式不能滿足實際需求。
3. 薪酬待遇與職業發展受限:薪酬水平低、晉升渠道有限,導致人才流失嚴重。
4. 政策支持不足:政策環境不完善,缺乏明確的統籌協調機構和有效的激勵機制。
5. 社會認可度低:社會對社會工作的認知度和認可度不高,影響了社會工作人才的職業吸引力和社會地位。
五、對策與建議
1. 加強人才選拔與培養:
完善社會工作專業教育體系,提高教育質量。
加大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選拔力度,選拔具有較高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的人才。
加強在職培訓,提高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
2. 提高薪酬待遇與職業發展機會:
提高社會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增強職業吸引力。
拓寬職業發展渠道,完善激勵機制,提高職業發展空間。
3. 完善政策環境與支持體系:
建立健全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支持體系,加強政策扶持力度。
設立專項經費,用于支持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合作,形成合力推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4. 加強宣傳與提高社會認可度:
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對社會工作的認知度和認可度。
舉辦社會工作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動,展示社會工作在促進社會和諧、解決社會問題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5. 建立監督評估機制:
建立健全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監督評估機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定期對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情況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六、結論
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政府、社會和個人的共同努力。通過加強人才選拔與培養、提高薪酬待遇與職業發展機會、完善政策環境與支持體系、加強宣傳與提高社會認可度以及建立監督評估機制等措施,可以有效推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為社會的和諧穩定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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