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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創業就業調研報告
返鄉創業工作作為一項德政工程、惠民工程列入重要日程,引起各級各部門領導高度重視,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農民創業就業調研報告,歡迎閱讀查看。
篇一:農民創業就業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本次調研共計走訪企業80余家,召開座談會20余次,參加座談企業代表共計260余人,共計發放調查問卷260余份,通過“訪、聽、查、問”等方式(走訪創業戶、走訪相關農戶、走訪領導、走訪項目實施點,聽創業戶匯報、聽相關部門匯報情況、聽調研組干部意見,查看創業規模、查看相關部門實施項目情況、查看領導對創業的重視程度、填寫問卷調查),充分聽取和收集廣大創業者的意見建議。
(一)外出務工人員情況:
外出農民工230928人(男129054人,占55.88%;女101874人,占44.12%)。文化程度:小學53313人,初中95941人,高中(職高)26473人,大專及以上20789人。年齡結構:31歲以下66016人,31歲至40歲53041人,41歲至50歲45748人,51歲以上20298人。從事工種:技工25317人、管理13315人、普工80810人。地區分布:廣東省48584人、浙江省27706人、福建省15987人、上海市8467人、其他省20009人、省內縣外19411人、縣內9266人。截止目前,大約有5000余人在縣內創業(其中微型企業464家,大約占9%),累計從業人員達46463人(企業10790人,個體35673人)。創業主要為養殖業(豬、牛、羊、雞、豪豬、野雞、兔子、魚、蛇等)、種植業(茶葉、方竹筍、經果林、中藥材、蔬菜等)、加工制造(食品加工、衣服和鞋來料加工、水泥制品、家具、電器等)。
(二)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特點
1、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數量逐年增加,發展特色產業(**鄉種植食藥材玉竹、**鎮豪豬養殖、林下養雞等)數量規模不斷加大。
2、大學生返鄉創業注入新活力,文化程度明顯提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達50%以上。
3、青年、婦女創業比重大年齡偏輕。50歲以下人員占了70%以上。2012年以來,全縣共辦理微型企業464戶,注冊資金4640萬,帶動就業2320人。
4、農民工創業經濟實力有所提升,技術水平明顯提高。**鎮**壩建材制造有限責任公司引進先進自動化生產設備。
5、企業聯動發展,資源得到有效合理利用。新州鎮豐利木材加工廠與木炭加工廠合作,實現廢料合理利用。
6、搭建交流融資平臺,成立青年創業協會。實現會員資源共享,組織會員外出培訓,提高創業者的管理經驗和經營能力。
(三)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的作用和意義
1、促進了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的規模化、產業化經營,讓荒蕪的土地重現生機。在調研中了解,農村大多數返鄉農民工創業都是圍繞我縣產業發展,承包荒山、草坡,流轉撂荒耕地,發展農產品的規模養殖、種植、加工、流通服務業,整合生產要素和資源要素,實行專業化、規模化經營,推動了農業的商品化、規模化、特色化和結構調整。促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經濟實體的發展,提高了農業的市場競爭能力,激發了農村發展活力。
2、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加快了城鎮化進程,給空巢家庭帶來了陽光。在調研中了解,我縣大多數返鄉農民工創業在城鎮周邊是以發展二、三產業為主,大量就近轉移了農村富余勞動力,使農民離土離鄉,改變了以往鄉村十室九空的冷清現象,使老人有人照顧,小孩子有人看管,給空巢家庭帶來了陽光雨露。一是為小城鎮發展提供產業支撐。農民工創辦的企業近半數辦在小城鎮和縣城,除去投資于農業經營和謀生型的小企業,規模稍大的工商服務業絕大部分是辦在小城鎮和縣城。這些企業帶動資本、勞動力等經濟要素向小城鎮集聚。二是發展了小城鎮的基礎設施和配套產業。部分回鄉農民工在城鎮創辦教育、醫療、文化、住宿、餐飲等商業服務業企業,發展房地產業,提供多方面的生產生活服務,直接投資于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小城鎮配套產業發展。許多投資于城鎮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發展的回鄉創業者,是一半在外地創業,一半在家鄉投資,他們在家鄉投資的工商企業,具有沿海發達地區和城市企業的發展水平;他們投資的城鎮基礎設施和商業服務業,既適合當地的需要,又往往具有城市設施和產業的質量和品位。三是擴大小城鎮人口和經濟規模。
3、為民營經濟發展、招商引資、富民強縣激發活力。我縣農民工在沿海地區進城就業務工,經受市場經濟和工業化洗禮,積累了一定資金和人力資本,他們回鄉創業,把資金和發達地區的市場觀念、技術、管理帶回家鄉,一是成為推動民營經濟發展、中小企業、工商服務業發展重要力量;二是成為招商引資,承接沿海勞動密集產業轉移的主要力量;三是成為結合當地資源,開發特色產品,提升傳統產業的重要力量;四是為農村公共服務事業提供了一批較高素質人才。
二、返鄉農民創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黨政領導對農民工返鄉創業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未能公平對待,缺乏優惠政策
1、沒有把服務農民工返鄉創業視同招商引資一樣重要。縣鄉兩級政府把改變當地經濟不發達的希望過多寄托在引進外商和大企業上,并為之制訂一系列優惠政策。認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是“小打小鬧”,交稅少,發展慢,只能解決他們自己就業增收的問題,對縣域經濟發展、財政增收作用不大。甚至不相信農民工返鄉創業能成功,沒有把服務返鄉創業擺上位置。有的支持只是停留在講話、邀請上,缺少具體的政策措施。
2、政策上不公平。縣政府讓引進的大企業進工業園區、實行優惠政策或配套服務;而農民工返鄉創業進不了園區,也得不到對園區企業提供的優惠政策和多項服務,這就形成與較大企業之間的不公平。農民工返鄉創業有的吸收了城鎮待業人員、失地農民,更多的是解決農村不能外出的“40、50”農民的就業。同樣是解決困難群眾就業的創業,在城市能得到稅費減免、小額信貸等優惠政策,農民工返鄉創業就得不到這些政策。這又形成與城市創業的不公平。
3、扶持政策落實滯后。據調查,返鄉創業得到政府支持的面偏小,比如扶持城鎮再就業的有關政策、婦女創業貼息貸款政策、小微企業扶持政策,有些是難以操作落實到位。
(二)服務機制不健全,部門指導不力,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
1、對返鄉農民工創業指導不力、服務不到位。相關職能部門對農民工創業就業底數不清,對中央、省、市、縣出臺的返鄉農民工創業優惠政策的宣傳和落實不到位。很多返鄉農民工創業在選擇項目時,缺乏相應的服務機構和專業人員幫助予以論證。一些返鄉創業項目興辦起來后,后續跟蹤服務不夠,當初承諾的各項政策落實緩慢、透明度不高。例如婦女創業小額貸款貼息部分返還緩慢、部分養羊補貼、發展大鯢養殖飼養池補助未落實到位;對已成功申報如著名商標等的企業獎勵政策未兌現。
2、各項審批辦證程序復雜。雖已有一些部門進行了改革,例如商事制度改革,但還有很多部門未簡化辦事程序。我縣目前還未完全實現“一站式”服務,創業人員辦事要多頭跑、來回跑,耽誤過多時間。有的返鄉創業農民工因辦理手續程序復雜而半途而廢。例如辦理返鄉農民工證需要4個單位蓋章,程序繁瑣,讓辦事人員多次跑,來回跑。
3、有些執法單位缺乏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執法態度較差。
4、辦事難,“三亂”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地方未能從根本上轉變政府職能,擺正政府部門和企業的關系,努力營造適合群眾創業和企業發展的公共管理服務環境,還是采取“管、卡、壓”的做法。“辦事難”仍然是創業者面臨的問題,對于一些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來說更是如此。有些人說返鄉前受到熱情對待,辦廠時也有人服務,但是企業一旦落地,再想找政府部門辦事,解決問題就十分困難。根據對返鄉創業者反應,認為“審批企業或立項難” “政府部門亂收費、企業負擔重”,開辦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手續復雜,程序繁多,輾轉多個部門,差不多是環環收費。一些部門甚至去企業吃、拿、要。“三亂”現象時有發生。農民工返鄉創業主要集中在勞動密集型行業,規模較小,結構單一,產品科技含量低,加上主要依靠自有資金,多數投資只有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一些政府部門的違規行為無疑加重了創業者的經濟負擔。
(三)資金不足,融資渠道不暢。調查表明,近八成農民工返鄉創辦的企業發展得不到金融機構的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開業時主要靠自有資金,把打工中積累的有限資金集中用于租地建廠和設備投資,開業后缺少流動資金的情況比較突出。資金不足基本是依靠民間借貸,到銀行貸款的不多。部分企業產品有市場,因融資難,無力擴大規模。90%的返鄉創業者反映資金不足是制約企業發展的瓶頸。
造成返鄉創業融資難有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農村資金返流城市,供給農戶和中小企業的資金短缺。農民工返鄉創業貸款的供給渠道主要是農村信用社一家。二是貸款利息高。一些地方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月息為 9.1厘,加上貸款申請過程發生的交際費用,月息實際超過1分,年利息超過12%。三是缺乏信用貸款,只有抵押貸款。初創企業抵押物缺乏。同時,小企業的設備不能抵押,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不能抵押;抵押折扣高,對抵押資產的評估只能達到資產價值的60%左右,再折半放貸;農業企業的資產流動性差,不能抵押,土地不能抵押,貸款更加困難。四是信貸擔保體系發育遲緩,擔保機制難以適應。一方面是縣的富民擔保公司、就業局的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發揮作用不好;另一方面是忽視對中小企業、農民工返鄉創業信用制度的建設。五是政策性貸款和財政扶持貸款極少。比如農行、農發行對返鄉農民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創業,支持基本沒有。
(四)缺乏科學合理的產業發展規劃和企業布局。縣內缺乏科學合理產業發展規劃和企業發展布局,沒有明確主導的發展目標,各自為陣。一是沒有依據市場需求和突出我縣產業特色,規劃布局產業發展;二是憑經驗跟著感覺走,搞重復建設,以致企業規模小,產業鏈條短,企業經營管理不規范,往往是產業搞起來之日就是敗下去之時,這在種植業養殖業上表現得尤為明顯。
(五)基礎設施不完善,制約發展。一是政策因素用地難。由于城鎮建設造成土地緊張,返鄉農民創業用地審批困難,土地供應難以滿足企業開辦和發展所需,特別體現在“一城三區”范圍內。二是土地流轉過程中問題多。返鄉創業人員中大多數從事種養殖業,需要大量土地進行規模種植,但在土地流轉方面沒有相關參考辦法,大多數農民不愿流轉土地,也存在因土地流轉價格不確定而造成合同難以簽訂情況。三是水、電、路等設施不通暢。發展種養業的一般都在較為偏僻的地方,自然條件很豐富,但普遍存在水資源匱乏、電力和通訊設施差、交通設施跟不上的問題,直接導致生產成本高,產品交易周期拉長等問題,降低了利潤空間和市場競爭力。
(六)返鄉創業者綜合素質不高,創業培訓工作力度不夠。一是創業者缺乏相關的創業知識。返鄉農民工大多數有創業意向,創業沖動,雖然在外出務工時掌握了一定的技能與經驗,但在工商、稅務、金融、科技、管理、勞動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欠缺,市場分析能力、組織經營管理能力不強,缺乏自主研發、技術創新意識,難于適應市場、駕馭市場,造成在創業道路上困難重重。二是創業培訓覆蓋不廣,缺乏針對性。雖然有關部門采取各種形式組織開展了創業培訓,但存在短期培訓的多,長期培訓的少;培訓內容趨同的多,有特色針對性強的少;培訓初級人才的多,培訓高技能復合型人才的少;培訓以完成考核目標任務的多,注重實效的少。
(七)缺乏對創業就業優秀人才的激勵機制。調研發現很多農民工,他們靠流轉土地,大規模搞種養殖業和其他加工業,他們解決就業,創造稅收,有些一個小微企業同時從事好幾樣產業發展,其創業很艱辛,意義非常之大,但是少有人去關注過他們,更多的卻是一些服務部門打著服務的旗號去收這要那。黨委政府缺乏對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和表彰激勵。
三、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的建議
(一)加強領導,為返鄉農民工創業提供政策保障。一是把返鄉創業工作作為一項德政工程、惠民工程列入重要日程,引起各級各部門領導高度重視,切實制定返鄉創業專題規劃,專項推進返鄉創業工作,細化工作任務。二是建立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一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會議,重點研究協調返鄉農民創業就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三是組建專門返鄉農民工創業機構,落實人員編制、經費、辦公場所等。指導農民工創業就業,對返鄉農民工選擇的行業進行科學規劃和引導,減少創業的盲目性。四是加強政策宣傳,開展信息延伸。在重點村建設信息公開欄,在縣有線電視臺開辟用工信息專欄,結合六五普法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同時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和勞動保障平臺信息網絡及相關設施建設,鼓勵、支持中介組織參與到促進返鄉農民工創業工作中來。五是繼續運用好“5•23農民工節”這張品牌,擴大影響力,積極宣傳和做好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工作。
(二)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水平,確保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接地氣。一是強化政府部門效能建設,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完善“真正”的一站式服務,全部審批部門入駐政務大廳,并對各項審批事項和手續辦理流程進行公示,切實解決關卡多、辦事難等問題。二是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加大對農民工返鄉情況的長期跟蹤監測,了解其所需所想所求,協助返鄉農民創業項目申報及評估認證申請,開展經常性的返鄉創業項目的跟蹤調查,及時掌握項目進展情況,并及時傳輸相關信息至縣有關部門。同時,根據企業發展需要組織好農村富余勞動就地轉移和輸出。三是要改進服務方式與手段,要抓好鄉鎮與縣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網絡連接與暢通,實現資源共享,發揮效應。對有資金積累、有市場信息、有管理經驗、有創業就業需求的返鄉農民工實行特別的聯系與服務,為他們創業就業提供方便。四是加強問責和公眾監督。針對群眾反映辦事效率慢、服務態度差、亂收費等現象要嚴肅處理。
(三)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為返鄉農民工創業提供資金支持。一是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改進資信評估制度,要進一步擴大返鄉農民工創業貸款貼息范圍和金額。特別加大對發展中企業的資金扶持。二是設立創業基金,由縣級財政拿出一定數額的資金,扶持返鄉農民工創業發展。創業基金由財政部門管理,經貿局、市場監管局、工商聯、民企配合工作,鼓勵創業成功人自愿加入創業基金。三是進一步完善貸款風險管理制度,繼續支持信用聯社采用的信用證制度、完善農戶聯保貸款制度、加強縣富民擔保公司支農貸款擔保力度,金融機構出臺相應便民措施,使國家出臺的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政策措施惠及返鄉創業者,解決返鄉農民工創業資金所需。四是落實好扶持微型企業發展“三個十五萬”政策,養殖補貼、小額貼息等優惠政策及時兌現,鼓勵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局面,落實好“黔微貸”微型企業貸款項目,“柜員信貸通”貸款項目,由政府出資給我縣微型企業提供1-2年會計記賬服務,建立企業信用,誠信貸款。五是發揮青年創業協會與兩家銀行簽訂的“保證金貸款”協議的作用,幫助一定數量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問題。六是根據國家鼓勵民間資本合法運作的相關規定,制訂相關激活民間資本的具體辦法,推動民間資本合法運作,釋放出民間資本對返鄉農民工創業的巨大潛力。
(四)大力發展市場主體,合理規劃產業布局。一是認真落實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注冊資金認繳制,實行先照后證改革,簡化經營住所登記條件,著力推進“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工作。釋放改革紅利,大力發展市場主體,實現返鄉農民工創業的快速增長。二是加強對企業的引導,強化企業自身制度建設,合理規劃。鼓勵成立股份制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等,讓企業做大做強。三是通過打破行業區域界限、優先安排用地用電用水、獎補貼息、稅收優惠、優質服務等措施,因地制宜引進、扶持、壯大一批農業龍頭企業,推進龍頭企業集群化發展,發揮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集聚效應,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
(五)完善創業基礎平臺,為返鄉農民工創業創造良好環境。一是繼續完善小城鎮、工業園區、各類果業、養殖業基地以及商品流通等公共設施建設,建議在工業園區建立小微企業創業孵化園,集中建立簡易廠房,可通過廉價租賃或限期免費使用等方式提供給初期創業者,以此解決土地征用和環境評估等問題。二是鼓勵多種產業共同發展。鼓勵發展新興產業和特色產業。例如結合“大數據”黔北呼叫中心落地我縣,大力發展電子商務產業;充分利用好我縣得天獨厚的自然景觀和富有特色旅游資源,發展旅游業或觀光農業;與時俱進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人才、信息、技術、就業咨詢等新興服務業。結合小城鎮和城市社區建設,加快發展家政、維修、護理等社區服務業。三是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和措施,將返鄉農民工創業用地納入城鄉發展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建議制定適合我縣的土地流轉管理辦法,切實解決土地流轉問題。四是加強基礎設施的建設。應盡量協調解決企業反映的道路、用水、用電等問題。
(六)優化培訓資源,提高培訓實效。要優化整合培訓資源,統籌培訓的資金、物力、師資等,讓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效益。充分運用SYB、雨露計劃、陽光工程、職工素質提升等培訓平臺,建立職業中學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培訓基地,開展針對性的培訓學習。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一方面聘請高校或科研單位的專家教授定期不定期地對創業者開展專題講座和企業管理咨詢診斷,現場答疑解惑。另一方面組織返鄉創業農民工到先進地區的成功企業參觀學習、委托鍛煉等形式進行技能、法規、管理等知識培訓,提高其經濟管理水平和創業能力。
(七)建立健全激勵機制,激發創業熱情。一是政治關心。對返鄉創業就業中的優秀者,在安排兩代表一委員給予傾斜。二是精神鼓勵。每年定期表彰返鄉創業典型,在榮譽上給予更多機會。如勞模評選、巾幗創業之星、最美創業女性等等,召開創業典型宣講會。三是經濟激勵。對返鄉農民工創辦并安置農村勞動力達20人以上的企業,由縣級財政一次性給予10000—50000元的專項扶持資金獎勵,對優秀勞動者和促進農民工返鄉就業的先進個人一次性給予5000—10000元的獎勵。四是協作發展。充分發揮創業協會、促經會等平臺作用,鼓勵成立合法化的社會團體,促進返鄉創業人員與協會的溝通交流,實現資源共享,抱團發展。
篇二:農民創業就業調研報告
改革開放以來,數以億計的我國農民基于“窮者思變”的變革激情和對美好生活的執著追求,從農村到來到城市,從內陸到來到沿海,從落后地區來到發達地區,或務工或經商,或就業或創業,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歷史性的重大貢獻。但也正是這種單向性的流動,使得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發展差距拉大,同時也產生了諸如“留守兒童”等社會新問題。因此,科學合理地引導和鼓勵那些已經在市場經濟大潮中開闊了視眼、學到了本領、積累了資金、掌握了信息的外出農民工返鄉創業,對于協調城鄉、地區發展,解決社會經濟發展中的新矛盾,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為了推動這一工作的進展,我們對元子街鎮農民工返鄉創業進行了一次自下而上的全面調研,與30多位創業業主或相關人員進行了面對面地交談討論,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元子街鎮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基本情況
元子街鎮總面積101.5平方公里,轄11個村民小組,9172人,2010年末農民人均純收入4275元,農村勞動力3872人,農村外出務工人員3524人。
近年來,元子街鎮各地抓住各項政策優惠及經濟發展的大好時機,出臺了一系列引導和扶助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優惠政策,引導了一大批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回到自己家鄉創辦經濟實體。元子街鎮根據各自的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做法與經驗,綜合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優化硬件環境。地方政府采取創建“返鄉創業一條街”等方式,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良好的硬件環境,引導創業人員走規模發展、聚集發展和集約發展之路,以降低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成本,提高創業的成功率。
2、優化融資環境。地方政府通過信貸擔保,解決農民工返鄉創業過程中的融資困難問題。
3、免費培訓服務。為農民工提供免費培訓,為個體發展培訓工人,降低企業生產運營成本。元子街鎮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及個體經營的發展需要與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系,為個體發展特別是農民工返鄉創辦的小型企業進行員工技能培訓,一年培訓規模達40人,培訓周期根據實際工種的不同,從一個星期到兩個月不等,平均為一個月左右,培訓經費由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直接按培訓人數拔發給培訓機構,其經費來源一部分是國家財政預算,一部分是地方政府財政配套投入,主要是通過爭取扶貧項目或其他創收部分等來予以保證。
4、成立行業協會。為加強與經濟發達地區相關行業以及生產上游供應商與下游銷售廠商聯系,暢通市場信息渠道,地方政府牽頭成立行業協會以引導當地的主導產業做大做強。
5、城鄉管理一體化。為了讓農民工回鄉安心創業與就業,不少縣區已開始取消對農村戶口入居城鎮的政策性限制,對經常居住在城鎮,或主要在城鎮務工經商的農村人員,在購買住房和轉城鎮戶口方面已經沒有什么實質性的政策限制。同時引導建立民辦學校吸收學生,公立中小學校對城鄉孩子就學一視同仁,不對農村或外來學生收取任何附加費用。
6、實施 “綠卡”制度。對經審核批準可以經營生產的企業,強化項目跟蹤服務機制,為回鄉創業的投資者提供“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結”的高效服務,政府主要領導到企業現場辦公,開通“特別快車道”,為企業發展提供“保姆式”服務,同時嚴禁對回鄉創業者的“吃、拿、卡、要”現象等。
7、稅費減免。鎮政府把屬于地方稅種的一部分返還給企業,同時減免其它相關費用,如工商管理費、環保費、衛生費等,以降低企業生產運營成本,提高創業的成功率和企業產品市場競爭力。
8、用地優惠。政府向返鄉創業者提供低于市場價的土地資源,其差價由政府財政予以補貼。
二、元子街鎮農民工返鄉創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我們的調查,目前元子街鎮農民工返鄉創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創業與發展的過程中也還存在不少的問題與困難,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服務思想不夠明確。元子街鎮目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比例只有10%,我們發現,這與我們有些地方政府的服務思想還不夠明確有很大關系。對于農民工返鄉創業“到底想返什么鄉”,“主要能創什么業”問題的思想認識還不夠明確;對返鄉創業農民工中大多數人最關心、最直接和最現實的需求到底是什么認識不夠深入;對于怎樣才能把他們的現實需求與國家發展的長遠戰略有機結合起來,有些地方政府在認識上還相當的不明確。
主要表現為,一是總以為農民工“返鄉”,就是要返回到原來居住的鄉村,不能把返鄉創業與城鎮化建設統一起來,這是與把農村勞動力從農業轉移到非農產業,從農村轉移到城鎮的城鄉統籌發展方向相悖的。二是總覺得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是要創辦有相當規模的企業,要創“大而強”的企業而不是“小而多”的企業,這與絕大多數返鄉農民工的財力、物力與經營管理能力相去甚遠。我們在調查中發現,絕大多數人返鄉農民工,即使是搞“農業產業化”的農民,他們最希望返的“鄉”,也不是原來出去的村莊,而是當地的城鎮;他們絕大多數人能夠創的“業”,也主要不是規模企業,而是微型企業、個體企業,不是資本、技術密集型的生產型企業,而是勞動密集型的服務型企業。如果我們不能看透這些實質性的問題,并根據返鄉農民工的現實情況和實際需要出發來制定相應的引導政策與措施,要提高農民工返鄉創業比例就難有大的起色。
2、創業和融資環境較差。從對許多地方農村創業環境的調查情況來看,農民普遍反映創辦個體工商戶困難重重。農民的任何經營行為,甚至是季節、臨時性非正規的創業,也必須注冊登記。各政府部門授予的資格證、許可證等變相審批程序太多,不通過注冊登記和許可的農業和非農業經營,就認為是非法經營。
農民返鄉創業,特別是創辦規模型企業能不能成功,非常重要的一條就是能不能融到資金。當前農民工返鄉創業過程中所出現的資金困難問題,小規模的一般都是通過向親友借貸,但細節沒有規范化,一般是根據彼此之間的相互信任通過口頭承諾來擔保歸還日期等。很多人也不愿意去銀行貸款,認為貸款一是手續煩,二是要求人,三是利息過重。鎮上一家飲食店李姓老板談到自己更愿意通過自我積累來擴大經營規模,而不愿意貸款負債經營,認為那可能會增加投資風險。更大的問題還在于思想觀念上,以為能夠返鄉創業的農民都是在外賺了大錢的人,所以,對他們的融資困難體會不深、關心不夠、融資創新步伐不大。我們在調查時發現,相當普遍的地方官員和金融界人士認為,“我們地區的經濟本來就不發達,建設資金本來就非常短缺,我們還指望返鄉農民工多帶點資金回來呢!”
3、用地難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很多農民工剛返鄉創業時都是租用廠房、民房,或是用自家住房進行生產運營,當企業需要進一步擴大規模生產經營時,就直接涉及到用地的問題。我們調查到的業主普通反映當前用地存在嚴重困難,地難批問題嚴重地限制著企業的規模生產。在涉及到征用農民土地問題的時候,也存在政府部門沒有處理好與被征地農民之間的關系而導致企業辦了全部用地手續,但當地被征地農民依然來鬧事的問題,而且被征地農民普通反映被征用地價格太便宜,被征地成本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
5、基礎設施建設跟不上企業發展需要。農民工回鄉創業一般都在城鎮和縣城開辦,這是因為集鎮更靠近市場,物流量相對較大,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相對較好,在集鎮和縣城辦廠開店,既增加了集鎮和縣城的實際人口,又增加了經濟總量,特別是擴大了稅源,是成本較低的一種小城鎮發展之路。我們調查中發現各地方普遍存在水、電、路、通信、交通、能源等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及其配套設施建設跟不上企業發展需求的問題。鎮一級地方的基礎設施建設普通存在道路過窄、路況不良、通信設施差、信息不暢通等問題,這不可避免會直接導致交通運輸成本高,產品交易周期拉長等問題,增加了企業的投資附加成本,降低了企業的利潤空間和市場競爭力。
6、人文環境差。農民工返鄉創業人文環境差的主要表現有兩個方面,一是社會治安不好。在我們調查的過程中,有80%左右回鄉創業的人都反映了對社會治安問題不同程度的憂慮。二是當地服務業不發達,文化娛樂活動場所不多,生活環境差,很多年輕的當地勞動力考慮到這些問題,即使是同樣的工資,他們也更愿意在發達地區工作而不愿意回鄉就業。而如果以高薪引進高技術管理人才和較高工資招收普通員工,那又會導致回鄉創業的成本優勢盡失。鎮磚廠的樵老板說,他們廠招的工人一般都是因為照顧家庭而未外出的婦女、小孩和年齡偏大的人,其實內地普通勞動力成本并不具有什么大的優勢,但成分偏差大,流動性強,不穩定,隨便有一點兒什么事,動不動就請假回家了,這對員工的日常化、正規化管理非常不利。
三、關于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政策建議
農民工基本上都是從內陸貧困落后地區外出到思想觀念比較開放、政策環境比較好的經濟發達地區務工經商的,要想把他們吸引回鄉創業,安心創業,我們認為,應盡快在元子街鎮政策化、制度化地統一推廣農民工返鄉創業方面走在前面鄉鎮的成功經驗,堅持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出臺更為科學合理的鼓勵政策和制定切實可行的扶助措施,我們的建議是:
1、增加返鄉農民工的創業便利
要進一步優化創業環境,要保護已經開始具有市場意識的返鄉農民工的創業熱情。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放寬對農民創業的限制,實施至少等同于甚至是優越于外資的優惠政策,除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領域之外,所有的行業與領域都應當向創業者放開,把一切有利于社會經濟發展的生產要素都調動起來,放手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現,形成良好的創業氛圍。
政府要根據農民工返鄉創業所處的不同時期和所進不同門檻的行業,把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做小做多”和“做大做強”有機地結合起來,返鄉創業農民工能力、財力和物力非常有限的特點決定了地方政府既要鼓勵創辦大而強的企業,更要通過制度創新和實施各種優惠政策來引導與扶助創辦數量眾多的小型、個體企業。要清理不合理的審批、注冊和許可程序,應當允許一些非登記性的經濟實體存在,允許農民進行非正規創業和季節性經營,切實在更寬松意義上落實中央有關農民創業不進行工商登記的文件精神,而只對其進行備案。同時,要正確引導農民工返回當地鎮和縣城所在地創業,以促進小城鎮經濟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步伐。
2、增加返鄉農民工的融資便利
農民工返鄉創業一般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創業初級階段,在這一發展階段基本上是利用自己所積累的資金和掌握的技術與經營管理經驗回家租廠房、民房或是用自己的住房進行生產經營;二是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后,積累了一定的資金和生產技術更加成熟后準備進行擴大再生產的階段。政府在制定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時必須要考慮到不同行業中的創業者和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的具體情況與面臨的實際困難是各不一樣的,要根據各地的具體實際情況,對不同行業中的創業者和處在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給予不同的財政與信貸支持。要發展鄉村中小金融機構,盡快發展鄉村、集鎮等社區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和貸款公司,扶植民間融資。可以考慮設立行業協會基金擔保公司,由政府牽頭組織成立行業協會,協會要求成員企業根據企業的發展規模,按企業利潤的一定百分比提取費用組成協會基金,由協會用統一賬號把基金存入開戶銀行,再由政府或用公用基金做擔保,為符合要求,有發展前景的新進入企業,以及進行規模擴張時遇到融資困難的企業向銀行貸款做擔保。要允許農民利用承包土地、房屋等進行抵押融資,解決創業過程中出現的融資困難問題。
3、加強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稅費減免
一方面要設立科學合理的稅收體系,參照引進外資的稅收減免政策,用等于或是優于外資的政策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給予一定期限的稅收減免,著眼現實、立足長遠,先引導、鼓勵和扶助企業發展起來,做大做強,再按照正常的稅收標準征收稅款。可以參照農業稅減免、農業反補貼、出口退稅等辦法等來對關系國計民生、社會經濟和諧均衡發展或中長期效益顯著的弱質產業發展進行稅收減免、提供財政扶助與補貼。
另一方面要逐步取消對農民創業的一切收費和罰款項目,對農民投資經營經濟實體,特別是對經營個體、微型和中小型企業的,實行“零收費”政策。對生產特殊產品的企業,如涉及環保和安全方面的企業,可以科學設定一定的收費項目,但不能以收費和罰款為目的。政府各職能部門針對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民創業所進行的所有管理都不得收費。設置在農村的一些行政和執法機構,如果沒有財政撥款或全額財政撥款而是靠從農村和小城鎮中收費運轉的,要么予以財政撥款,要么進行機構并轉,要么解散安置,不能再讓這些機構成為農民創業的沉重負擔。
4、加強土地使用權流轉制度改革
土地資源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在當前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建立健全和完善的情況下,建立健全土地資源承包權和經營使用權自由轉讓、承租和入股的土地交易市場,在政府的引導下允許按市場供求關系和根據自愿互利原則對土地資源的承包權和經營使用權自由進行承租、轉租、轉讓和入股,試行“土地交易所”和縣級“土地置換”,挖掘土地產權與交易的變革空間。與此同時,國家對農民工返鄉創業者在市場規則下要傾斜性地進行土地使用財政補貼,即為返鄉創業農民提供低于市場價格的土地資源,其差價由國家財政予以補貼,以降低企業生產運營成本,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
5、強化硬件基礎設施建設
要把農民工返鄉創業納入城鎮建設規劃,以鎮政府為中心搞好小城鎮發展規劃,突出抓好城鎮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建設,工業園區和市場建設,使之承載創業項目的能力不斷增強,減輕創業者輔助投資的壓力。降低農民工返鄉創業者入居門檻,對入居的企業推廣“綠卡”制度,允許其“先上車,后收費”,并成立“農民工返鄉創業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統一給業主提供政策和信息指導,代理業主辦理相關的手續和證件,以提高政府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政策與信息導向性和創業成功率。
6、加強軟環境建設水平
加強內陸人文環境建設水平主要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一是加大對創業企業周邊環境的整治。要推行投訴舉報制度,重點加強對強行搭車收費、強買強賣、強攬工程、強行攤派的整頓與治理,對故意擾亂、破壞自主創業經營發展環境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公開曝光,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快查快結,有效凈化社會風氣,為創業者營造良好寬松的創業環境。二是加強對返鄉創業人員和當地普通農民工的定期免費培訓。應當規定由當地政府勞動部門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組織,針對當地經濟主導產業,邀請相關的專家學者、著名企業家,特別是返鄉創業的成功典范定期搞專題講座或做專題報告,宣傳國家支持與扶助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大好優惠政策,幫助他們了解市場發展動態和消費需求,傳授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現代經營管理理念,解決他們生產經營過程中碰到的實質性問題,為他們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詢服務,真正為這些經濟實體的發展與做大做強出計獻策。由政府勞動部門組織,采取“訂單式計劃,委托式培訓”的模式為企業提供熟練工人,降低企業的生產運營成本和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政府對返鄉創業老板和農民職工的培訓費用必須要納入財政預算,由政府根據實際培訓人數上報給財政,由政府按培訓所耗實際費用予以報銷。三是把村干部引導與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工作成效指標化,并將其作為評價其政績的重要依據。為了使各村真正能夠高度重視農民工返鄉創業問題,把農民工返鄉創業工作納入工作日程,制定并認真落實積極引導和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優惠政策,要根據各地社會經濟發展具體實際情況,把引導多少外出農民工返鄉創業、創辦多少“回流型”企業、引入投資多少、帶動多少人就業、政府培訓多少返鄉創業農民工和農民職工、“回流型”企業的年產值以及所上交的稅費等具體化為一個可以評價地方政府在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過程中的工作成效的綜合評價指標,并把指標作為評價村干部工作績效的一個重要依據。只有這樣,才能激發村干部引導和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積極性,使他們把工作做到實處,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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