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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范文優秀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范文優秀,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貫徹陳吉寧市長在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上的指示要求,落實《20xx年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和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議有關任務分解方案,緩解學校周邊交通擁堵狀況,保證廣大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特制定《中小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一、目標任務
結合全市教育系統實際和各區學校特點,認真落實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關于“加強學生公德教育,更多發揮學校、學生、家長的主觀能動性,共同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的分工任務,強化教育管理,強化主體責任,強化綜合治理,在總結前期城五區開展緩解學校周邊交通擁堵試點工作基礎上,全面組織全市教育系統開展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通過“共同參與、齊抓共管、共建共治”,努力使學校周邊交通擁堵狀況得到明顯改善。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學生公德教育
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倡導文明綠色出行納入學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課程教材,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組織開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文明綠色出行為重點的“安全教育月”活動,通過德育課、法治課、安全課、宣傳欄、板報、標語、校園網、微信群、班隊會、宣講活動、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交通文明宣講員、社區民警、志愿者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綠色出行教育,提高全體學生在遵守交通法規、文明綠色出行方面的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二)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管理
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維護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納入中小學養成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和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學校成立校園交通安全督查隊,每天上下學高峰期間檢查接送學生車輛是否遵守學校門前停車規定,對違規停車的車輛在學校范圍內進行通報,對有關學生加強教育引導,并告知家長遵守學校門前停車相關要求,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快速集散。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三)加強對家長的交通文明引導教育
充分發揮家長學校作用,通過家長會、小手拉大手、家長微信群、致家長的一封公開信等形式,引導家長提高公德意識,自覺帶頭安全文明出行、綠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學時,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學校門前劃定區域內亂停亂放車輛,自覺維護上下學交通秩序。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四)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實行錯峰上下學
有條件的學校要根據本校實際,結合下午三點半課后活動安排,實行錯峰上下學制度,安排學生分學段、分班級錯峰上下學,分散化解學生集中入校離校壓力,減輕上下學高峰期間家長接送學生造成的交通擁堵狀況。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五)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制度
繼續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辦法,加強政府統籌,強化部門聯動,嚴格入學程序,規范入學工作,進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學免試就近入學比例,為改進校園周邊交通組織形式提供條件保障。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六)加強校門值班管理
強化校門值班制度,在上下學高峰期間,學校要組織帶班領導、值周教師、保安員、家長志愿者,護導學生安全有序入校離校,配合屬地公安交管部門安全有序疏導師生及車輛,共同維護校園門前交通秩序。嚴格學校車輛進出管理,結合學校自身條件實現人車分流。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七)堅持小黃帽路隊制
學校要結合本校情況落實小黃帽路隊制,要求學生上下學統一佩戴市教委統一配發的小黃帽,在教師的帶領下整齊列隊過馬路,過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號指示標志,在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規范。實行班主任放學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將學生列隊帶到指定地點,實行手遞手方式進行放學,組織家長到指定地點接孩子,保證學生安全和道路通暢。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八)大力整治學校門前及周邊交通秩序
落實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出入口兩側50米范圍內不得施劃道路停車泊位措施。按照規范設置禁停標志標線,前方學校注意兒童或注意行人標志,施劃人行橫道,完善交通監控設備等交通安全設施,保證學校門前學生上下學安全通道安全。建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交警或協管員執勤制度,加大對上下學高峰時段學校門前及校園周邊的維護管理力度,同時進一步突出對平峰時段學校門前及校園周邊各類交通違法的執法處罰力度,重點治理車輛亂停亂放,最大限度凈化周邊交通環境。
責任單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區公安交通支隊
(九)完善學校門前及周邊交通安全設施
優化學校周邊交通組織。加大公交供給,完善公交設施,優化學校周邊公交站點設置;加強學校周邊停車管理;提高學校周邊道路管養水平,完善交通設施。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各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十)強化學校上下學高峰勤務
嚴格按照《北京市公安局關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集中出入高峰時段安保勤務方案》《北京市公安局關于規范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高峰勤務的通知》要求,落實校園周邊“高峰勤務”“護學崗”制度,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學校,在保證上勤警力和時間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將巡邏警力向交通擁堵問題突出的學校傾斜,提高巡邏密度和頻次,及時發現處置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活動。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內保局、區公安分局內保部門
(十一)加強各區政府對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的統籌領導
將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納入全區交通綜合治理整體工作,統籌教育、公安、交管、城管、交通執法等單位支持配合的長效協同機制,形成教育部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支持配合的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格局。
責任單位:各區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工作專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區教委要把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分管領導和主責部門,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市教委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處室任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專班設在學校后勤處。各區教委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職責,細化分工,加強組織,專人聯絡,保障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實
各區教委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區工作實施方案,指導學校“一校一案”制定校級緩解交通擁堵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制度和定期督促檢查制度,創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市、區教委要建立專項工作定期報告制度,各區教委要將本區工作實施方案上報市教委備案,并按季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意見建議。市政府已將此項工作納入督查考核,市教委將根據各區工作實施方案,加強對各區的督促檢查和情況通報。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各區教委要組織指導學校開展專題教育活動,傳達上級要求,宣貫本區、本校工作實施方案,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積極開展針對校內校外、師生家長的緩解交通擁堵宣傳,提倡文明交通行為,培養綠色出行習慣,提高交通安全素養,樹立社會公德意識,形成共同維護學生交通安全和緩解交通擁堵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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