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調研工作評分考核辦法》
《調研工作評分考核辦法》1
各小學、中心學校、民辦學校:
“水韻郎川”杯十佳小主持、小記者大賽,組隊報名工作已接近尾聲,希至今尚未報名的學校,抓緊時間務必在本周內速將參賽隊員名單報縣青少年活動中心,便于分組、抽簽及下一步工作開展。
另:定于6月2日下午2:00在活動中心二樓多媒體教室召開學校領隊教師會議,希準時參加。
特此通知
縣教體局
青少年活動中心
附:大賽考核辦法及評分標準
“水韻郎川”杯十佳小主持、十佳小記者大賽
考核辦法及評分標準
小記者
1、分a項和b項和c項綜合測評:a項以筆試為準,總分100分;
b項以命題演講《小記者--我的夢想》為準,分自我介紹(10分)、演講內容(25分)、語言表達(45分)、形象風度(10分)、綜合印象(10分),總分100分;
c項分模擬采訪(30分)、新聞播報(20分)。
2、小記者初賽以b項為考核標準;復賽以a項和b項合成總分計算最后得分。決賽以a項、b項和c項三項綜合成績為考核標準。
3、自我介紹2分鐘以內、演講時間為3分鐘以內、新聞播報2分鐘、模擬采訪3分鐘。
小主持
1、分a項、b項和c項三個項目的綜合測評:a項以自我介紹為準;b項以命題演講《小主持人—我的夢想》、c項為才藝展示(含詩歌朗誦、歌唱、舞蹈、器樂演奏、書法、繪畫等)
2、a項自我介紹(10分);
b項以命題演講《小主持人--我的.夢想》為準,演講內容(25分)、語言表達(45分)、形象風度(10分)、綜合印象(10分),a項和b項總分100分;
c項分才藝展示(30分)、形象風度(10分)、綜合印象(10分),總分50分;
d項分現場抽題表演(30分)、創意主播(20分),總分50分;
3、初賽以a項和b項為考核標準。復賽以a項、b項和c項為考核標準。決賽以a、b、c、d四項總分為考核標準。
4、除鋼琴演奏外,其他表演道具、樂器及背景音樂光碟自備。
5、參賽選手自行化妝。評分標準及要求。
a項-自我介紹(1分鐘)——:要求普通話標準,儀態自然、大方、得體、
氣質著裝。
b項-命題演講(3分鐘)。要求普通話標準,內容積極向上;表達準確、流暢、生動,有針對性的表達主題。
c項-要求風格突出、特色鮮明、表情豐富,表演自如大方,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和感染力,并能很好的駕馭舞臺。
xx首屆“水韻郎川”杯十佳小主持人、十佳小記者大賽
評分表(a表)
參賽類別:參賽組別:滿分100分選手姓名:參賽區域:
評分細則:
《調研工作評分考核辦法》2
一、考勤記分
1、每日正常出勤記6分,每周基礎30分。
2、以教師考勤記錄為依據,凡病事假每節減記0.5分;遲到、早退15分鐘內為一次,每次減記2分;早操、集會、護送路隊、課間操不出席不參于組織每次減記2分;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按誤課一課時計,誤課每節減記3分;凡曠課(工)每課時記負2分;節假日無酬加班每天加記6分。
3、每周末合記核算一次,記入教師工作積分表。
二、制定計劃記分
1、各類計劃平均基礎分為10分,在積分表中只記入各項計劃的平均分。
2、根據計劃制定的時效性,每延遲一天減記2分;環節不齊的減記1-2分,盲目抄錄的減記3-5分,過于簡單、空泛減記5-7分。書寫亂錯別字多的.減記1-3分。
3、計劃批閱時提出意見并給出計劃的考核得分。
三、教案記分
1、語文、數學教案每次記基礎分20分,積分表中記入平均分。
2、教案批閱延遲一天減記4分,缺少一課時減記2分。其它項目減記“未完成數×2÷應完成數”。
3、備寫內容存在知識性錯誤每處減記3分。存在思想性錯誤減記5分后重寫。
4、上級檢查中批評或指出問題較多的在當周減記10分。
5、有突出特點或在上級檢查中受到表揚的加記5分。
四、作業記分
按照作業評價方案從封面保護、署名、作業次數、作業量、批閱及時性、批閱詳細度和評語、作業保護等方面進行評議,按百分制評分后乘以20%計。
五、聽評課記分
1、校內聽課每節記5分,校外聽課每節記10分。
2、聽課以查閱聽課記錄和調查學生為據,聽課筆記記錄簡略的減記1-3分;無評課意見減記2分。憑空編寫或抄錄別人聽課筆記的每節記負5分。
3、學校或上級組織的聽評課活動無故不參加的記負5分。
4、原則上安排每個教師每周聽一節課,在此基礎上多聽一節課加記1分,不超過3分。
六、讀書學習記分
1、教師開展讀書、自我進修活動,每周作筆記5頁,每頁記3分。
2、書寫內容過少減記3-5分,書寫亂減記1-3分,別人代筆記負3-5分。
3、每周多寫一頁加記1分,最多不超過5分。
4、讀書筆記每周送閱一次,批閱給出得分。
七、質量檢測記分
1、語文、數學均要組織單元過關測試并填報成績,不弄虛作假。認真分析教學,不斷改進。
2、積分表每次學科檢測基礎分為40分,測試取的得成績一、二年級按“(人均分+及格率)÷2×60%”加記;
三、四年級按“(人均分+及格率)÷2×62%”加記;五六年級按“(人均分+及格率)÷2×65%”加記。
八、論文課件記分
1、教師個人撰寫論文和制作課件,每期各不少于2篇(件),完成上交每篇(件)記2.5分。
2、教師多完成一篇(件)加記1分,不超過3分。
九、上電教課記分
1、上一節電教課記2分,每周6分。
2、教師上電教課每周不少于3節,因機械故障或斷電導致無法上課的不減分。
3、上電教課以實際上課記錄單和調查學生為據。
4、多上一節電教課加記1分,每周不超過3分。
十、課堂教學記分
1、課堂教學分值30分。
2、對每個教師每期至少聽課三節,按聽課評議單成績×30%記入。
3、向學生家長及學生發放教師教學評議單,按“(好×10+較好×8+一般×6+較差×4)÷總票數×3”記分。
十一、教師行為紀律記分
1、本項基礎分為20分。
2、凡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減記10分。①在課堂接聽電話。②體罰學生致使家長來方的。③違規用電的。④服飾奇形怪狀的。⑤說閑話搬弄是非的。⑥個人私自向學生收取費用的。⑦教學以外的工作任務接受不痛快、完成不好的。⑧搞臟校園或室內衛生的。
十二、工作總結記分
期中、期未完成各類工作總結記10分。總結不及時或應付的減記1-5分。
十三、加分項
參于教學競賽、輔導學生、個人各種作品獲獎每件次記5分,總分不超過20分。
《調研工作評分考核辦法》3
第一篇。調研工作評分考核辦法為進一步加強地區檢察調研工作,使全地區兩級檢察機關重視調研,也為了配合地區目標考核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范圍
各縣(市)檢察院、分院各內設機構
二、考核內容
(一)對各縣(市)檢察院的考核
1、重點調研任務的完成
各縣(市)檢察院要認真組織完成地區
重點調研任務,每月至少報送一篇調研文章,全年不得少于12篇;
2、調研信息工作
要認真開展調研信息工作,及時反映本縣(市)檢察院調研工作動態及調研工作開展情況,每季度至少報送一篇調研信息,可以《調研工作動態》《調研信息》等形式編寫上報;
3、完成上級檢察機關專題調研任務及上級交辦工作
各縣(市)檢察院要認真組織完成上級檢察機關安排的專題調研任務及其他調研任務,應按規定的時間、要求上報,并保證一定的'文字質量。
(二)對分院各部門的考核
分院各部門每半年應報送一篇調研文章,全年不得少于2篇調研文章。
三、考核辦法
對各縣(市)檢察院調研工作的考核。重點調研任務每月一篇,每多一篇1分。沒有完成任務的,該項工作當月不得分;調研信息任務沒有完成的,季末當月該項工作不得分,每多報一篇0.5分;專題調研和上級交辦工作以上報時間為界線,在按期上報的單位中根據文字質量評定等次。每月考核按上述三項內容,以上報的時間、質量、數量等情況綜合考評。前兩項以當月25日為界線,專題調研和上級交辦工作以要求的時間為界線。上報的調研文章除有具體要求的以外,一律以word格式、a4紙打印上報電子文件,并注明作者姓名。
分院各部門調研工作半年考核一次,完不成任務的,該項工作不得分,每多一篇1分。報送的調研文章也應以a4紙打印上報電子文件,并注明作者姓名。時間界限為:上半年5月25日前,下半年10月25日前。
全年各項工作截止時間為10月25日。
【《調研工作評分考核辦法》】相關文章:
調研要求及調研報告評分標準08-31
關于調研報告評分細則范文07-12
征文評分細則07-27
英語作文評分標準及評分細則(精選10篇)10-14
征文大賽評分表04-01
工作調研報告06-07
財政工作調研報告調研報告03-25
工作的調研報告07-13
關于班級管理評分細則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