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通用10篇)
只有深思熟慮之后,才能寫好工作方案。當某個項目將要開展時,為了上級更好的決策,我們需要準備多份工作方案,那么你知道工作方案如何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1
一、背景
隨著社會經濟的進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食品質量和安全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近年來,我國不少地方發生了因質量安全問題引發的社會事件,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針對這一問題,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和安全,有必要訂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二、目的
1.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管理和監督,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2.提高農產品生產和經營者的自律意識和責任心,促進農業的健康進展,維護農產品市場秩序。
三、重要措施
1.訂立相關政策
訂立并修訂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農產品的生產、經營、加工和銷售。
2.加強監管
加大對農產品的監管力度,對生產企業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并定期開展檢查、抽檢和復檢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農產品進行懲罰。
3.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充分發揮專業機構的作用,提高農產品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水平,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和加工過程的監督和調查,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和安全。
4.加強宣揚教育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宣揚教育,提高消費者買農產品的認知水平和自我保護意識,更好地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和安全。
四、實施機制
訂立完善的工作計劃和責任分工方案,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監督和評估,對工作成效進行定期評估和總結,為下一步的工作供給參考。
五、預期效果
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能夠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促進農業的健康進展,保障農產品市場秩序,并促進經濟的穩定進展。同時,也能更好地推動我國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斷進步。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2
一、背景
農產品質量安全對人們的健康具有極其緊要的作用。在當前社會,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日益突出,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不容樂觀,有必要實行行之有效的措施來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目的
1.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保障人們的健康。
2.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加工、貯存和銷售環節中的監管
三、重要措施
1.訂立政策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層層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農業企業和消費者的溝通聯動,確保質量安全問題的有效解決。
2.加大監管力度
加大對農業生產的監管力度,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企業進行罰款并受到行政懲罰。
3.推動質量認證
加強對農產品的質量認證和標準化工作,提高企業的生產技術和質量水平,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控工作。
4.提高宣揚工作的力度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教育宣揚工作,提高公眾的一般學問水平,推動全民健康保障的宣揚教育。
5.建能夠有效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機制
通過訂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能夠有效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機制,規范農產品市場秩序,提高市場監管力度,除去社會的食品安全隱患。
四、實施機制
1.各部門應明確各自承當的職責與任務,訂立認真的工作方案,加強協作搭配,組織實施實在的工作。
2.建立并完善質量安全風險預警體系,意識到變化中存在的風險,適時實行有效的措施,降低風險的發生率。
3.開展定期的檢查考核。
五、預期效果
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能夠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促進農業和食品產業的健康進展,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時,也能夠從宏觀上遏制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和供應的問題,為農夫制造更大收益。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3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及國務院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五放心”工程建設和《龍游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決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縣開展為期4個月的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xx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積極開展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緊緊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通過集中整治,加大監管力度,全面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基層基礎工作,全面加強各種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產品的全過程監管,全面強化廣大經營企業的質量責任,全面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使我縣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確保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明顯好轉,食品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市場經營秩序進一步規范,食品消費環境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量化的目標主要有4項:即到今年年底,城區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村級連鎖配送占應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達25,農村放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70以上;根本性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
重點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以及進出口產品;重點單位,是指農副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等;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車站碼頭、食品經營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和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
本次行動的主要任務是開展六項專項整治。具體內容包括:
(一)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清理專項整治。
①嚴把準入關。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的要求,堅持先證后照,依法登記注冊,并對從事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批發零售、餐飲服務等食品經營主體,尤其是對前置審批項目以及根據其他有關部門通報掌握的后置審批項目,在經濟戶口軟件中予以特別標注,實現對食品經營主體經濟戶口的特別管理;
②進一步全面清理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清理的范圍包括全縣所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誰登記、誰規范、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注冊登記機構分別實施;按照“誰監管、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由縣工商局組織,基層工商所采取逐戶排查的辦法實施,主要清理、檢查食品經營主體證照是否齊全,是否有效,登記事項是否發生變化等,對發現存在主體準入方面的問題依法及時處理,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時間安排:9―10月份。(責任部門:工商局)
(二)集中開展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的專項檢查整治。大力宣傳國務院《特別規定》,在經營者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引導、指導流通領域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舉辦者質量責任等自律制度。監督經營者建立健全從進貨、倉儲、銷售到退市的各個環節的內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責任。對轄區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和鄉鎮、街道、社區的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數,并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對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區域上,要由擴大到農村,在品種上,要由食品擴大到危害消費安全的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重點產品,在城鄉和食品、危害消費者安全的重點產品都要實施自律制度。加大對市場開辦企業、柜臺出租企業、展銷會舉辦企業的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其是否按照《特別規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實產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是否對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入場銷售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和銷售者是否遵守內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經營產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要嚴格監督銷售者實施產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點檢查銷售者是否履行法定義務,是否有表面退市實際上繼續銷售的行為。對經營者不履行法定義務和建立并執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別規定》依法處理。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經營食品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和社區食品經營店鋪100%建立進貨臺賬制度。時間安排:9月份組織開展準入制度專項檢查行動。(責任部門:工商局)
(三)無照經營整治。結合工商局正在開展的“無照經營整治百日大會戰”,加大清理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力度,在全縣范圍內重點圍繞食品等重點產品進行整治規范,著重整治餐飲行業、行業性區域性的食品農產品生產加工、大型商場超市、食品農產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的無照經營行為及超范圍經營食品行為。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工商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和“誰審批、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做到“疏堵結合、懲教并舉”。要充分體現黨中央重視民生、倡導和諧社會的基本國策。特別針對一些無照經營戶是失業人員、失地農民、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群體的情況,要宣傳國家稅費優惠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指導幫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讓其走上合法經營的道路,從最大范圍實現“取締一戶、教育一批、規范一片”的目的,緩解管理矛盾,構建和諧市場秩序。對無證、照從事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工商部門要會同城建、衛生、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實行綜合整治,各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能,履行各自職責,嚴格按照《特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予以查處和取締。通過整治,到今年年底,實現在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行為。時間安排:10月份組織開展查處取締小食雜店、小攤點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工商、城建、衛生、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
(四)開展食品市場專項整治。一是集中開展食品、副食品批發市場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是否落實商品準入制度、是否開展索證索票、建立進貨臺帳、實行特殊經銷關系和倉儲備案等工作;加大市場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規范、執法嚴格、反應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機制。二是開展豬肉質量安全整治。結合縣委縣政府“五放心”工程,與經貿、農業、衛生等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對豬肉市場的監管,對銷售豬肉的農貿市場、商場和超市,必須從合法規范的定點生豬屠宰企業進貨,簽訂協議,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豬肉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嚴格豬肉市場準入,采取駐場檢查、定點檢查等方式對豬肉經營戶進行重點監管,把好豬肉進貨質量關,堅決堵住病死豬肉、注水豬肉進入流通渠道,切實保障豬肉質量。凡發現在市場內銷售非定點屠宰企業的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病死豬肉、“高溫豬肉”、注水豬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規嚴厲查處。三是繼續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加強對農村小企業、小作坊、小餐館和各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管,落實舉辦者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嚴厲打擊收購、銷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行為,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向農村轉移。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切實保障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時間安排:11月份組織開展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工商、經貿、農業、衛生)
(五)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質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測力度,有針對性的開展食品質量定向監測、跟蹤監測,切實做好監測的后處理工作。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查處。要以中秋、“十一”、元旦為重點,突出抓好月餅等節日性食品,重點整治價實不符、過度包裝、搭售商品、虛假宣傳及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切實保障節日消費安全。二是加強對十類重要商品的質量安全整治。對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十類重點產品,主要檢查產品合格證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產品,是否有虛假廣告、商標侵權以及“傍名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對實施3c認證的產品,重點檢查其是否加貼了3c認證標志及是否偽造或者冒用3c標志。三是開展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結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責,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檢查進口產品的商標、廣告、包裝和標識。對進口食品,重點加強對合格證、保質期、進口相關手續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監督檢查,嚴禁銷售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依法查處進口產品中的不合格產品、假冒偽劣產品和其它違法行為。時間安排:9―11月份(責任單位:工商、經貿、質監)
(六)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廣告整治。根據《廣告法》賦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職能,結合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加強與藥監、衛生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大力整治虛假違法食品、藥品、醫療廣告,加強廣告監測,強化對廣告發布環節的監管,堅決查處夸大功能、保證療效、保證治愈以及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等違法廣告。時間安排:9―12月份(責任部門:工商、藥監、衛生)
三、行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準備階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學習領會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要求、整治重點和工作任務。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和專項整治計劃。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印發《特別規定》單行本等形式,宣傳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宣傳《特別規定》和有關產品質量監管法律法規,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形成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行動實施階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統一組織對全縣流通領域從事相關重點產品生產經營的經濟主體進行集中普查,并對集中普查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礎上,結合六個方面的專項整治任務確定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問題和重點區域,制定周密詳細的行動方案。精心組織各方力量,橫向聯合、縱向聯動、多管齊下、合力攻堅,進行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行動。并結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結合、著力治本的長效監管機制。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各工商所及相關單位于12月3日前報縣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于12月10日前將流通領域整治行動總結報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切實做好專項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下,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線共同抓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縣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長為組長,江先敏、邵鵬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另行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工商局消保科(12315舉報申訴中心)。領導小組將負責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領導、協調和指導。并將根據行動進展情況適時對各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查。
(二)精心組織,全面落實。各工商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詳細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及時進行動員和部署,層層分解任務,精心組織實施,迅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時,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專項整治與既有工作安排相結合,要把專項整治與貫徹《特別規定》相結合,要總結以往各類專項整治的經驗,鞏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職責與部門配合的關系,立足流通領域監管重點,界定自身職責;對已經明確由其他部門牽頭的,要做好配合和協作。三是要堅持依法辦事,明確責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分階段實施,務求取得實效。以工商所為單位,對轄區的食品、副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落實片區監管責任制。要充分利用經濟戶口平臺,真正做到戶口清、狀態明;要以信息化手段為依托,用好現有的業務軟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積極構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長效監管制度。各工商所要結合專項整治行動,及時總結經驗,完善監管措施,強化建章立制工作。
①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管制度體系,深化落實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管十項制度;
②建立健全經營者自律體系。要繼續深入推進萬村放心店工程,按照年初制定的克難攻堅,提質擴面,四輪驅動的工作思路,從全覆蓋、全建設轉入到全監管階段,在配送和監管環節上下功夫。近期,要利用下發放心店財政補助和統一更換放心店店招的時機,認真全面開展一次放心店回頭看,切實落實“六統一”,確保放心店質量不下滑;工商、經貿部門要密切配合,努力在龍頭企業普遍推行巡訪制度,不斷加強企業自律,進一步提高放心店的連鎖配送面和商品配送率,村級連鎖配送比例應達到25,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到70以上;繼續推進多層面放心店創建工作。積極推進放心示范店向城市社區延伸;通過積極培育流動放心店及“無店村”周邊的'“就近放心店”和采用流動服務、送貨下鄉等措施,有效解決“無店村”食品安全保障問題;積極推行流通領域食品銷售者經營行為規范指引,增強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
③完善社會監督體系,開展工商進社區、進鄉鎮、進市場、進商場、進超市、進企業活動。
④建立健全監管信息化網絡體系,完善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加快12315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加大投入,充分發揮具有“相對集中受理、分工協作辦理、應急指揮調度、信息匯總分析、進行消費提示”五種功能相結合的12315指揮平臺和綜合執法體系的綜合指揮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按照《特別規定》關于發生產品安全事故要及時反應的要求,妥善處置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同時,發揮12315預警功能作用,形成全系統上下貫通的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防范和應急處置機制,不斷提高處置食品等產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
⑤堅持完善三級通報、信用評價制度,著力構建共管自律長效的廣告監管機制。
⑥深入推行農副產品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失信懲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聯動機制和信息交流通報制度,使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分子寸步難行。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行規行風建設。
⑦對消費維權監督網要進行一次鞏固、整合,要以群眾監督網為基礎,扎實推進“多員合一”試點工作。
⑧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與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強化農資市場監管,切實做好服務“三農”工作,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落實農資市場商品準入工作,深化“兩帳兩票、一書一卡”制度和“種子留樣備查公示”制度。加大查辦涉農大要案力度,堅決打擊假劣農資坑農害農的不法行為,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農資行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加快農資經營行為長效管理機制建設,大力支持培育農業產業發展,實現縣政府提出的“放心農資”的工作目標,做到假冒農資不上市、偽劣農資不下田、農民利益不受損,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四)加大質量監測力度。充分發揮工商部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職能,采取定量監測與快速定性檢測相結合,部門檢測與縣檢測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對消費者申訴、投訴、舉報集中,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等重點商品的監測。
①加大對食品和十類重點商品的質量監測力度,擴大監測批次。在監測方式上,以采用省、市、縣三級聯動形式為主,針對同類重點商品,集中系統監測資源,發揮集群作戰優勢。在監測場所上,除了商場、超市之外,要加強對批發市場、專業市場等流通領域源頭的監督抽查。在監測結果運用上,要實現信息共享,提升信息發布層級。
②發揮快速定性檢測作用,充分運用好檢測車、檢測箱等檢測設備,著重加強農藥殘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尤其是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經銷病死、注水禽、畜制品等違法行為。增加檢測頻次,加強對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生鮮超市等檢測力度。農批市場檢測批次每日須達20批次以上。農村工商所應配備檢測箱,要將日常巡查與快速定性檢測相結合,深入農村等偏遠地區進行流動檢測,增加檢測覆蓋面。
(五)加大查辦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辦,對通過巡查、檢測以及受理舉報投訴中發現的各類經銷有毒有害食品、過期變質食品等產品質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過”的辦案理念,集中人力,從快從重處理。加大對食品、藥品、醫療廣告監測和檢查力度,強化違法廣告懲處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逐級報告制度和案件協查協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六)加強輿論宣傳,強化協調配合。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效,及時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積極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書面移交相關部門;對申訴舉報處理工作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要及時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對其他部門移交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要按照職責及時予以查處。
(七)嚴格落實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要強化領導責任制和職能部門監督檢查指導責任制,各單位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負責,采取抽查、專項督查、日常檢查等多種方式,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和商品質量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要把專項整治行動的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作為檢查的重點。要強化責任追究,對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時履行職責、互相推諉、濫用職權以及有其他瀆職行為造成后果的,堅決依照《特別規定》予以處理。要充分發揮監察機構的職能作用,對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執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進行監察,對工作不力、玩忽職守和造成后果的,要嚴肅追究其責任。
(八)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及時進行匯總和綜合分析。要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及時報告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整治成果,重大問題、突發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隨時專題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在專項整治期間實行周報告制度,各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統計報表和整治工作情況的報送,每周三各工商所要將上周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匯總統計表格報送縣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12315舉報申訴中心),相關科室單位按月上報,各單位于12月3日前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4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市、區質量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提出的各項要求,認真解決我鎮當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鎮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為期4個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把我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務
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本鎮工作實際,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任務有以下四個方面:
㈠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深入開展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的治理;大力加強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瘦肉精”、“蛋白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監測;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2、突出重點區域,嚴肅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要求農產品的行為,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加強對已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的后續監管,嚴肅查處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
工作目標:到今年年底,全鎮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基本解決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蔬菜、畜(禽)、水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下降;杜絕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的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基本杜絕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防止進一步污染。
責任單位:農技中心
配合單位:食監所、質監局所、工商所等
㈡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好市場準入關。加快推進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和銷售、經營性使用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全鎮40家企業中凡生產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要求產品(初級農產品除外)的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在產品上加貼qs標志。其余企業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2、推動量化分級監管。全面執行食品企業量化分級管理,推動企業開展達標升級活動,引導企業加大技術投入,開展技術攻關,提高食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年底前100%完成鎮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量化分級工作,為x年的有序有效監管打下基礎。
3、提高日常監管有效性。在日常監管的基礎上加大監管頻次,落實回訪,對食品生產企業從原料進貨、生產加工過程到產品出廠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對重點產品組織開展突擊檢查、夜間巡查、錯時檢查,保持食品生產監管高壓態勢,要求超額完成x年的巡查監管頻次。
4、加大監督抽查力度。突出重點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督抽查,對抽查不合格企業嚴格開展后處理,加大食品召回工作力度,對連續抽查不合格的企業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提高抽查工作有效性。
5、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監管。強化添加劑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嚴格食品添加物質備案管理,監督企業嚴格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嚴厲查處超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基本解決企業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的問題。
6、大力整頓食品小企業小作坊。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百千萬工程”重點地區開展集中整治,幫扶具備一定生產條件的小企業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推進規范化食品加工園區(點)建設試點,整合具有區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強。對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加工窩點一律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工商部門配合下,堅決予以取締。
7、強化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利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原料生產食品、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將觸犯刑律的犯罪分子移送公安部門依法嚴懲。
工作目標: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大力推進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和食品企業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繼續推動食品企業加入電子監管網,健全食品生產長效監管機制;引導小企業、小作坊向規范化、正規化發展,到今年年底,列入區目錄產品的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食品加工園區(點)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
責任單位:質監局所
配合單位:食監所、工商所等
㈢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負責開展轄區內超市賣場、集鎮區和農村食雜店等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專項整治,配合工商行政部門開展食品專業市場、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集貿市場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積極開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檢,打擊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
2、全面深入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證和監督工作,加大對餐飲衛生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和重點食品的監督力度。尤其要加強對集中供餐配送單位、學校、企事業單位食堂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
3、配合所部開展豬肉質量安全的專項整治。會同鎮農技中心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含有瘦肉精殘留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豬肉、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流通消費環節。
工作目標:到今年年底,全鎮大型賣場、超市100%建立進貨臺賬;徹底解決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行為;村、街道、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記錄貨物來源;基本消除銷售無生產許可證食品的違法行為,基本遏制銷售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規范保健食品經營行為和廣告發布。
責任單位:食監所
配合單位:質監局所、工商所等
㈣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全面開展10類重點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建立企業質量檔案。以實施生產許可證和3c認證管理的電線電纜、人造板、低壓電器、家用電器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產品為重點,全面開展摸底調查工作,建立企業質量檔案,并實施分級監管;加快推進重點產品中的名優企業加入電子監管網。
2、開展證后監管。加強對發證企業生產條件是否符合發證要求、生產所使用的原輔材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做好監督檢查記錄,嚴格監督檢查后處理。
3、嚴格監督抽查后處理工作。對國家、市、區產品抽查不合格的企業,依法嚴格執行整改復查和復查情況上報工作。對發現存在區域性嚴重質量問題的情況,及時匯報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等有關部門。
4、加大執法檢查和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或3c認證進行生產、銷售以及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
工作目標:通過專項整治行動,督促企業嚴格按照規定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嚴把原材料、基礎元器件、外協件入口關,嚴格工作紀律,嚴格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嚴格產品出廠質量把關。產品質量安全進一步鞏固提高,到今年年底,完成10類產品質量檔案建檔工作,10類產品無證生產行為基本消除,獲證企業生產產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業達到95%以上,區域內的制假售假重大違法活動得到杜絕。
責任單位:質監局所
配合單位:食監所、工商所等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㈠切實加強領導
成立“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一部署協調有關重大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發展管理辦公室綜合科,負責研究整治行動方案,督促檢查工作進度,分析輿論動態,研究應對措施等,為鎮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各單位應根據本鎮行動方案的要求,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治目標和整治方案實施細則。
㈡健全責任體系
各單位要切實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調研,掌握情況,及時將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并督促檢查。對產品生產集中的重點區域,深入開展區域整治,創建優質產品生產基地。對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頻發、區域制假問題長期不能解決、或是發生惡性質量安全事件的單位要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對在行動中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政府、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要堅決嚴肅查處,依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屢教不改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要依法查處。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層層落實責任。
㈢強化行政執法
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各司其職,協同配合,重拳出擊,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城區聯動的綜合打擊局面和強大的打擊合力。各職能部門發現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并移送其監管部門,有關處理部門應當立即處理,不得推諉。
㈣加快制度建設
堅持標本兼治,以食品安全為重點,通過政府監管、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實行質量信用等級分類監管,推動企業建立信用自律和奉獻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懲戒機制。
㈤加大宣傳力度
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深刻揭露假冒偽劣的社會危害性,宣傳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提高全面質量法制意識和道德觀念,形成“假冒偽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圍。要進一步樹立政府狠抓產品質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
㈥全面督查推進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單位要編制具體的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并將工作重心下移,深入一線,現場指導,督查督辦,推動工作落實。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綜合評價方法》,將各單位的工作情況納入今年鎮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范圍,并將適時組成督查組,對重點區域、重點案件進行檢查、抽查督導,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各單位每月3日和18日(逢節假日順延)必須將專項整治行動的進展情況匯總后,報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四、時間節點
㈠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9月13日-9月19日)
在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同時,動員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各單位要落實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做好分工,明確責任,把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有機結合,根據轄區、職能范圍內的實際,制定行動方案,做好廣泛的宣傳動員和認真的工作部署。
㈡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9月20日-11月30日)
全面落實整治方案和實施細則,緊密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切實解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督查組,現場指導、督查督辦,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㈢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全面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認真總結經驗,督促企業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不斷完善監督執法制度,形成長效監管機制。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并將結果納入年終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范圍。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5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23號)及省、市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有關精神,提高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城鄉居民的身體健康,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自20xx年7月1日起開展檢測工作,為規范管理、落實職責、區鎮協調,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實施
由區農業局統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各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具體實施。
涉及農貿市場、屠宰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各級工商、經貿部門要積極協助農業部門及檢測機構。
二、監測職責
(一)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全區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屠宰場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綠等檢測項目,重點檢測上市農產品。并對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進行技術指導、培訓及日常監督。
(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負責對轄區內生產、銷售的農產品的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和瘦肉精檢測,重點檢測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的上市產品。
三、監測方法
(一)實施例行檢測和隨機抽檢制度
各鎮(街道)自行確定轄區范圍內的例行監測點。每個鎮(街道)確定1個以上的農產品生產基地,1個以上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或超市(以下統稱為市場)和1個生豬屠宰場(無屠宰場的鎮、街道不用)作為例行監測點。各監測點應具有代表性,能反映當地蔬菜生產、銷售的基本狀況和質量安全水平。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定期對各鎮(街道)的農產品生產基地、市場進行隨機抽檢,原則上每周抽檢1至2個鎮(街道),每個鎮(街道)抽檢3至5個農產品生產基地或市場(不限于例行監測點)。
(二)監測項目
1.農殘檢測:依據季節選擇主要時令蔬菜品種作為監測對象,以當地當家品種或主要銷售品種為主,同時對最主要的3-5個品種進行全年跟蹤監測。原則上,瓜果類(茄果類、瓜類)、葉菜類(甘藍類、白菜類、芥菜類、綠葉菜類)、豆類為每次監測的必檢種類,分別占抽檢總數的30%、40%和20%左右,根莖類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監測的蔬菜品種如因季節等原因,抽檢比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2.獸殘檢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對全區的生豬屠宰場不定期抽樣檢測。
3.水產品檢測:主要開展氯霉素、孔雀石綠等項目的快速檢測。
(三)監測數量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每周隨機抽檢:蔬菜樣2次、每次88個樣品,豬尿樣(或組織樣)1次,每次42個樣品。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必須每天對轄區內農產品進行監測,對例行監測點每周抽檢1至2次。每次抽樣監測的'樣品總數不得低于50個,其中生產基地抽樣監測數量約占60%,市場抽樣監測數量約占40%。
(四)判定依據和原則
區、鎮兩級檢測機構以定性速測為主,檢測結果按照國家有關農藥、獸藥殘留等檢測標準進行判定。需要定量檢測的,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送佛山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檢測。
四、結果報送與發布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例行監測結果要及時反饋給受檢單位,并以書面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匯總后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原則上每周報送2次,特殊情況及時上報。經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審定后,市場的監測結果可在市場公告欄發布,生產基地的例行監測結果可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及時將隨機抽檢及鎮(街道)例行監測結果報送區農業局。經區農業局審定后,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全區和各地的例行監測結果。
未經區農業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監測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落實專人負責。結合實際,抓緊制訂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方案,保證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健全機構。各鎮(街道)要健全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建設,配備3至5名專職檢測員,并經培訓后持證上崗。檢測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儀器設備須按要求配置(詳見附件)。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鎮(街道)須在20xx年10月1日前建立。檢測站建立前,其職責由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承擔。
(三)搞好試點。從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鎮為試點先行開展檢測工作。試點工作由區農業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協助桂城街道、里水鎮具體落實。
(四)強化培訓。承擔監測工作的具體檢測單位要加強隊伍建設,選配認真負責、有一定專業技能的技術人員開展檢測工作。同時加強培訓,進一步提高檢測人員的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和檢測技術水平,做到持證上崗。區農業局負責組織鎮(街道)農產品質量檢測站檢測人員進行集中培訓。
(五)保障投入。各鎮(街道)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經費投入。
(六)規范管理。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各鎮(街道)檢測站進行監測能力考核和監測結果集中審定,以確保監測工作科學、準確、公正。同時通過簽訂監測工作計劃任務書等形式,強化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6
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根據《20xx年長沙縣食品安全工作重點任務》、《長沙市20xx年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長沙縣任務分解》和《長沙縣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預防為主,控制源頭,多措并舉,確保安全”為工作原則,堅持產管結合,強化源頭監管,落實監管責任,全面規范全縣各規模種養基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巡查對象
全縣69家規模蔬菜、食用菌、水果、茶葉、畜禽水產品種養基地和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附件1)。
三、時間安排
5月2日至5月15日。
四、巡查內容
農產品基地是否制定先進、實用、操作性強的生產技術規程;是否建立農藥、獸藥倉庫或設農藥、獸藥專柜;是否嚴格執行禁限用農獸藥管理、農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規定;是否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詳細如實做好生產記錄;是否建立農產品檢測準出和合格憑證準出制度,農產品是否檢測合格準出和合格憑證準出;從事農產品整理、分級、包裝的專門人員是否辦理從業人員健康證;是否建立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制度;養殖業基地是否有疫病防控制度、消毒及無害化處理設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鎮(街道)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動物防疫站要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措施,加強日常監管,通知各監管巡查對象做好檢查準備。
(二)做好現場檢查記錄 。檢查人員做好巡查記錄,做到內容真實準確,有企業責任主體簽字認可。
(三)加大檢查力度。對巡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基地通報責任主體進行整改,對拒不進行整改或不配合整改的,嚴格落實案件移送,將相關線索移交縣行政執法局進行處理。
(四)鞏固巡查成果。局屬相關單位要重點加強對整改單位進行指導監督,督促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落實質量安全管理措施、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加強生產巡查和監督抽查,密切跟蹤管控,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和措施,推進長效監管,鞏固檢查成果。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7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新鄭市農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推進無公害、標準化生產為基礎,建設農產品生產基地和市場二級農產品質量檢測監控體系為保障,以推進市場準入制和加強市場監管為主要抓手,確保我市區域內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組織機構
由市政府牽頭,整合行政管理資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長侯國俊為組長,農業、工商、質監、環保、衛生、食品藥品、水產、商務、公安、財政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新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確立聯席會議制度,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政策制定、工作協調、重大決策及檢查考核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
三、建設目標
通過五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體系、市場準入體系、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質量追溯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通過整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覆蓋全市,全力提高我市農產品品質,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四、工作任務
(一)構建農產品市場準入體系。從20xx年底開始逐步推行市場準入制,由城區向鄉鎮、村,由蔬菜豬肉向所有農產品逐步展開,對進入中心城區市場的批量農產品堅持“凡進必檢”,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站檢測合格并規范標識后方能進入市場,不合格的產品依法禁止銷售。
1、入市免檢制度。對獲得國家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食用農產品,并與基地種植相符的實行入市免檢制度,憑認證證書和專用標志直接進入市場銷售;外地進入我市的農產品,持有農產品安全檢測合格證明的,可以直接進入市場銷售;國外入境上市農產品憑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入市經銷。
2、索證抽檢制度。對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和實行定點屠宰并取得檢疫合格證的畜產品,實行索證抽檢制度。憑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和畜產品定點屠宰印章、檢疫合格證可以直接進入市場銷售;無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的,進行現場抽檢,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3、現場檢測制度。對來源于非認證基地的農產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認證的產品,實行現場檢測制度,由市場開辦者檢測合格后,允許進入市場銷售。凡列入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目錄的農產品,按有關規定,予以正確標示或標注。
(二)、構建市級和生產基地、市場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體系
1、完善監測體系。力爭用三年時間,建立由市檢測站和生產基地、企業、農貿市場、農產品超市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檢測制度,形成農產品生產者、經銷者和市場開辦者嚴格自檢、委托社會中介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執法機關監督抽檢相結合的檢驗檢測機制。
2、加強質量檢測。農產品質檢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職能加強對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配送中心以及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加工企業、畜產品定點屠宰企業的產品質量抽檢,建立農產品質量例行監測和定期公示上報制度,定期分析市場農產品質量規律,公示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信息并接受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抽查。任何單位必須提供相關的資料和便利條件,不得拒絕檢查或不提供檢查人員所需的相關資料。
3、完善檢測制度。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配送中心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畜產品定點屠宰企業等要強化自我檢測機制,加大對農產品質量檢測設備的投入。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必須建立無公害農產品質量自檢制度,在產品上市前進行農藥殘留速測自檢,從生產源頭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及農產品配送中心開辦者必須建立農產品質量驗證、檢測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告示制度,設立農藥殘留檢測室和專業檢測人員,對進入市場的農產品按照市場準入制度進行銷前驗證與檢測,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農產品,委托有資質的農產品質量檢測機構進行定量檢測。
4、強化檢測隊伍。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畜產品定點屠宰企業質量檢測人員,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構建不合格農產品報告和安全追溯體系
1、實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身份編碼識別管理制度。按照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性編碼規則》要求,制定完善本轄區農產品產地編碼規則,隨時補充完善編碼,提高編碼的時效性和科學性。加快編碼的普及應用,逐步實現生產者在每批上市農產品上應標明產地編碼,以便追查農產品產地來源和生產者,并將產地編碼作為農產品追溯的重要依據,更好地為我市農產品順利進入各地市場服務。
2、推行標識管理。根據不同農產品的特點,逐步推行產品分級包裝上市和產地標識制度。對進行市場準入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率先實行農產品標識掛牌銷售。標識牌要注明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等內容(標識牌的制作、發放由市場準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
3、實行農產品生產、銷售登記、記錄制度。按照從生產到銷售的每一個環節可相互追查的原則,生產基地建立農產品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儲藏(保鮮)到市場銷售的各個環節的記錄;經初級加工、有包裝的農產品,生產(加工)者應當在產品包裝物上標注其產品的加工單位和原生產基地;生產者在生產中要嚴格農業投入品合理使用規定,記載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檢疫情況;逐步實現生產記錄可存儲、產品流通可追蹤、儲運信息可查詢,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時有效的.追溯發生問題的環節和責任。
(四)、構建規范的市場流通體系
1、積極推行農產品“場地掛鉤”工作。加強市場與生產基地或生產者的銜接,在認真核實確認已有“場地掛鉤”基地數量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引導、扶持力度,擴大和增加“場地掛鉤”基地的數量、規模。加強對“場地掛鉤”基地的督導檢查,推進企業或基地嚴格自律。外地進入新鄭市場農產品,首次進入新鄭市區時,必須到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材料包括,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證書、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聲明。在備案的基礎上,經營者每次還應隨車攜帶產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批次農產品質量檢測合格證明,并接受抽檢和監督。鼓勵"場地掛鉤"基地與我市市場建立銷售供應協議和相互信任的關系,明確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建立相對穩定的產銷供求關系。協議中應規定:批發市場對進場交易的車輛以雙方認同的方法對農產品質量進行檢測,市場有權處理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對多次檢測不合格的商戶有權依照協議采取退出機制;對不服從管理的商戶有權依照協議禁止其再次入場經營。
2、逐步實現具有追溯標識的農產品和包裝規范的品牌農產品進場。各市場要積極引入具有追溯標識的農產品和包裝規范的品牌農產品進場交易,對有追溯標識的農產品進場交易予以優惠。
3、實行農產品質量公示制度和優質農產品的推介制度。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以及超市的開辦者,應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牌”,讓市民了解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管理信息。公示信息應包括,農產品質量抽檢情況,場內經營戶違規行為查處情況。并向市民推介優質農產品及生產基地。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對農產品生產基地、經營單位的定期審核與監督檢驗,定期推出一批安全優質農產品的生產基地及經營單位,向社會公布。
4、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制度。建立市場質量安全責任告知承諾制度,農產品市場開辦者、商業零售單位對進入本市場經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應當配備專職農產品質量管理人員,建立農產品流通檔案,開展檢測檢驗和組織生產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等,應當就經營農產品的質量安全負責,向行政管理部門做出承諾,保證達到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的要求。
5、鼓勵無公害農產品規模經營、集中配送、凈菜上市。在市內從事無公害農產品集中配送的單位或個人應先到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發放無公害農產品配送經營通行證,再向工商行政部門領取營業執照。建立無公害農產品配送綠色通道并確保暢通。
(五)、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1、推行不合格農產品的責任追究和退出市場流通的機制。積極開展對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和農產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檢工作,對查出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農產品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集中銷毀;對違反規定,擅自銷售未經檢測、質量不合格的農產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造成市場和超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失控、后果嚴重的部門和責任人,將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責任。
2、對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經營者的處罰。對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的外埠基地,新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將通報當地省級主管部門,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該基地進行整改。對本市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的基地或企業,農業局要對該基地進行整改。對連續三次抽檢不合格的農產品生產基地或企業將在一定時期內禁止進入市場;商業零售單位經營的農產品,凡連續三次抽檢均有不合格農產品的,將實行停業整頓或責令退出農產品經營市場,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
3、加大對農業投入品、農業生態環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要嚴格種子、種畜禽、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生產和經營準入條件,依法加強監管;嚴格執行已公布的停產、禁用和限用的品種、目錄和范圍,對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農業投入品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嚴厲打擊制售、使用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部門定期組織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檢測,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符合安全標準。
(六)、構建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體系
加快制定我市各類農產品安全生產標準,指導各農產品生產基地按標準化進行生產。建設一批省級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創建一批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努力打造出省級名牌、國家級名牌農產品。以建設示范點的方式逐步推開,到20xx年,力爭我市大宗農產品、龍頭企業、生產基地普遍實行標準化生產,質量安全基本達到無公害要求,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推廣面達到95%以上,“三品”標識率達到80%以上,主要名特優農產品98%達到國內同類產品質量標準。
(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將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把損失降到最低。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將另行行文制定。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8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和要求,決定于20xx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百日嚴打”行動(以下簡稱“百日嚴打”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嚴厲打擊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群眾反響強烈、帶有行業“潛規則”性質的危害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形成高壓威懾態勢,促進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一)抽檢一批重點品種。加大監督抽檢力度,以問題為導向,全市有針對性地監督抽檢不少于50個批次農產品進行定量檢測。各鎮街道針對轄區內重點品種,開展幾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每鎮、街道快速檢測批次不少于全年50%的任務量。
(二)深挖一批違法線索。通過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監管排摸、公開征集和群眾舉報、媒體監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線索。
(三)約談一批違規農業生產企業和監管責任人。將違規農產品生產單位列為百日嚴打行動的重點對象,由局屬各職能科站對主體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生產單位限期整改問題,整改不到位絕不放過;對符合《xx市食品安全行政約談制度》規定情形的,對其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進行行政約談。
(四)整治一批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根據日常監管、隱患排查、風險監測等掌握的情況,重點整治蔬菜、畜產品、初級水產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農業投入品的不法行為。
(五)查處一批農產品違法案件。由市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組織,針對重點整治內容,營造強大聲勢,對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六)公布一批黑名單。對符合《xx省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和《xx市食品安全紅黑榜制度》規定情況的,公布一批農產品生產者“黑名單”。
二、打擊重點
(一)重點行為
1.重點打擊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的不法行為。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規模種植大戶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產品為重點,組織開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嚴厲打擊違規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的不法行為。開展農藥生產經營企業的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禁用農藥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銷售農藥的“黑窩點”。
2.重點打擊飼料生產銷售、畜禽養殖使用違禁物質和濫用添加劑的不法行為。一以飼料生產銷售企業為重點,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三無”(無許可證、無標簽、無產品標準)的生產行為,嚴厲查處飼料生產過程中非法添加違禁物質,超劑量、超范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以及添加未經批準的藥物飼料添加劑的行為。二以養殖大戶為重點,強化畜禽飼養環節監管,加強“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監督抽檢和安全用藥監管,嚴厲查處使用“瘦肉精”等違禁物質和違規使用原料藥、抗菌藥物的行為。
3.重點打擊私屠濫宰生豬(羊)、屠宰病死動物和檢測不合格生豬(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未按規定進行瘦肉精檢測等行為。以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偏遠農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濫宰多發的重點區域為對象,強化巡查檢查的密度和力度,嚴厲打擊對生豬注水違法行為,依法取締私屠濫宰窩點,對查獲的從事私屠濫宰活動,或者為私屠濫宰提供場所或儲存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發現養殖場戶和屠宰場出售屠宰、經營病死動物和動物產品的,要從重、從嚴、從快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開展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生豬進場查驗和“瘦肉精”等自檢制度落實。
4.重點打擊初級水產品使用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以無公害水產養殖基地、標準化、規模化水產養殖基地為重點,排查在苗種生產、養殖、運輸過程中違法違規使用違禁藥物、添加劑和保鮮劑的違法行為。
(二)重點場所
1.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種植大戶、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
2.禽畜養殖場、收購販運企業、飼料、獸藥生產、經營企業;
3.水產養殖基地;
4.屠宰場所。
(三)重點品種
1.蔬菜、水果、畜產品、初級水產品、林產品(食用菌);
2.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種養殖大戶及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里的農藥、肥料、飼料、獸藥等農業投入品。
各地及局屬各有關職能科(站)要根據轄區內消費量大、安全隱患多的重點產品和重點區域,摧毀生產銷售有毒有害農產品的. “黑作坊”、“黑窩點”、“黑農資經營店”等。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農產品安全事件底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局各職能科(站)要充分認識“百日嚴打”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百日嚴打”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擺到突出位置,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直接抓,將責任落到實處。市農業經濟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局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百日嚴打”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農產品質監科。各鎮街道農業經濟服務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百日嚴打”行動領導機構,建立相應的班子和工作推進機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到有階段安排、有重點活動、有檢查指導、有總結提高。
(二)強化督促檢查。對各地“百日嚴打”行動進展情況,我局將適時開展現場督導檢查,推動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嚴打”行動工作情況將列入今年對各鎮(街道)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鎮(街道)和局相關單位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真抓實干,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打擊合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畜牧獸醫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漁政管理站、水產工作站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等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切實用足用好“兩高”司法解釋等法律武器,加大執法力度,共同形成打擊合力。
(二)規范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發布制度,案件情況由市食安辦統一把關,不得擅自發布。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指定專人負責行動期間的信息統計報告工作(附件),每月向農經局質監科報送“百日嚴打”信息,大案要案線索、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隨時報送。于20xx年8月初將“百日嚴打”行動工作總結報市質監科。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9
一、目標任務
以服務“三農”為己任,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圍繞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全過程,把握好農資供應、規模化服務、基地建設、品牌培育、產銷對接等關鍵環節,打造農產品全產業鏈服務模式,推進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真正成為各級黨委、政府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依托和抓手。
二、重點工作
(一)通過創新農資經營服務方式,打造安全放心農資經營品牌
1.提升農資配送效能。進一步完善提升各大農資公司配送服務功能,適時開工建設農資配送中心二期等工程。要用足用活政策,借助各級對農資經營配送網絡建設、“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尤其是配送服務中心和信息化建設、農資農家店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借勢發展,借力提升。
2.規范農資經營服務網絡。按照總社《農業生產資料連鎖經營網絡規范》和商務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資農家店規范要求,進一步規范完善配送中心、農資店等經營網絡,農資連鎖店保持在600家左右,“十二五”期間市場占有率每年增加2個百分點。
3.增強品牌影響力。培育壯大農資、農資、農資、農資、農資、三農物資等農資經營骨干企業,提高整體競爭力和市場話語權。抓住農業生產節點,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農資惠農活動,叫響“供銷農資無假貨”,打造“誠信供銷、合作興農”品牌。
4.開展聯采直供。整合系統資源,以資本為紐帶,加強市縣兩級農資公司、基層社之間的聯合合作,形成區域品牌優勢,擴大聯采直供規模。
5.加強農資經營監管。進一步抓好農資采購、銷售、運輸和庫存各環節規章制度的落實,嚴格執行企業進銷貨臺賬制度、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對農資商品從進貨、入庫、配送、運輸、銷售全過程的有效、無縫監管,建立源頭可追溯、去向可追蹤、信息可查詢的全過程監管體系,杜絕違禁和假冒偽劣商品通過供銷社經營渠道進入市場。要特別加強對掛靠網點和掛靠企業的清理整頓,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措施、靠前監管,確保不出現問題。要規范使用供銷社標識,不得私自擴大使用范圍,不得借與其它企業使用或以供銷社標識謀取私利。
(二)通過推進現代農業規模化服務,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1.認真貫徹落實省供銷社推進現代農業規模化服務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意見》(威辦發〔20xx〕14號),按照《全市供銷社推進現代農業規模化服務實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以服務的規模化促進農業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2.結合我市實際,從花生、果品、西洋參、大姜等大宗特色農產品生產的關鍵環節入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規模化服務方式。重點打造紫薯、花生,文登蘋果、西洋參,大姜、蘋果,市直花生、玫瑰花等規模化服務亮點。20xx年服務面積達到8萬畝,到20xx年突破15萬畝。
3.深化農業社會化服務。依托農資公司、基層社、專業合作社,整合農資、農機等資源,成立專業服務組織,為農業生產提供測土配方、化肥農藥直供直施、種肥同播、統防統治等社會化服務。
(三)通過示范基地建設,引導帶動農業標準化生產
1.制定完善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加強與全國供銷總社科技推廣中心和青島農業大學的技術合作,按照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和標準化生產要求,根據農產品不同品種和市場定位,制定完善相應的生產操作規程。
2.發展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依托龍頭企業、基層社或專業合作社,圍繞花生、小麥、玉米、蘋果、地瓜、西洋參、大姜等農業優勢或主導產業,每個市區社都要采取自建、共建等方式,發展一批單個面積不少于50畝的標準化示范基地,使用統一標識,確保生產操作規程落到實處。
3.建立質量追溯機制。在標準化生產基地建立健全生產臺賬制度,全程記錄化學投入品使用時間、數量和方式方法等信息,并與信息化手段結合起來,為形成產品質量可追溯機制奠定基礎。
(四)通過搞活農產品流通、培育農產品品牌,形成優質優價的農業生產和市場消費導向
1.抓好農產品產銷對接。以骨干龍頭企業為載體,以農民合作社為依托,按照“一種產品進入多個渠道、一個渠道融入多種產品”的`思路,主動與大型超市、采購商、批發市場、廠礦企業、部隊學校等各類終端市場對接,不斷擴大網絡輻射帶動力。要重點借助“中國特色農產品博覽會”、“中國海峽兩岸海洋食品展銷會”等展會,運作好市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中心、海洋食品展銷中心、三農物流配送中心等產銷對接平臺,培育好中國海洋食品集散基地、中國(文登)名優特農產品展示展銷中心,打造集展示展銷、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功能于一體,特色鮮明、品種齊全、輻射力強、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平臺。
2.大力發展農產品深加工。加大投入,升級技術,擴大規模,拓展市場,重點培育壯大副食品、泓達食品、瑞昌食品、國香齋食品,供銷社農產品、文登匯潤果品,春江源食品等農產品加工企業,提高產品附加值,延伸產業鏈條。
3.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以質量安全為前提,積極申報著名商標、馳名商標和農產品“三品”認證、GAP認證、地理標志保護認證,重點培育“圣農”、“創新”、“綠源豐收”、“國香齋”、“匯潤”、“大姜”等農產品品牌,加強宣傳推介,提高品牌輻射帶動力,打造農產品知名品牌。到20xx年,每年取得質量認證的農產品不少于2個,納入供銷社經營服務體系的注冊商標總數不少于20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系統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出發,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加強農資、農產品經營各個環節的監控和管理,打造良好形象,在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打造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心城市方面發揮應有作用。各市區社要根據市社總體部署和要求,統籌規劃,落實責任,加強調度,推進落實,確保實效。
(二)創新工作方式。認真履行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中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各生產經營企業和網點的監督管理,在參與中融入,在融入中發展,在創新中體現供銷社價值。
(三)建立完善長效機制。將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程”列入目標考核,建立完善相應的獎懲機制,定期調度,嚴格督導,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企業和基層社,在項目資金申報時要給予傾斜。系統上下要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堅定發展目標,加快聯合合作,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10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評價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掌握動態變化、排查風險隱患、落實監管責任、提供決策依據的重要技術手段和措施。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農業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國務院和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工作要求,著力開展機構考核、技術培訓和能力驗證,提升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和檢測人員技術水平;明確責任,落實經費,確保工作正常運轉;充分發揮農產品質檢機構技術作用,按照省市縣聯動互補、檢打聯動的原則,對大宗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進行重點監測,對農產品生產過程及收儲運環節進行重點監督抽查,對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影響因素進行排查評判,全面掌握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排查風險隱患,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有效依據。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基本完成市級農產品質檢機構考核和復核工作,完成國家規劃建設的54個縣級農產品質檢站建設項目驗收。著力提升檢驗檢測能力,省市縣加強分層級的檢驗檢測技術培訓,全年培訓不少于2800人次;強化市州定量檢測和縣市區快速檢測技術能力驗證,盲樣考核合格率分別不低于70%和80%。擴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品種、范圍和頻次,監測對象覆蓋全省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稻谷等主要農產品,省級監測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監測數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監測不少于400批次;縣市區監測數量不少于3000批次;鄉鎮監測數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點
(一)完善例行監測制度,科學評判質量安全狀況
省市縣三級按照聯動互補原則,合理安排,各有側重,分別對轄區內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和市場的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開展例行監測,確保每次監測抽樣地點互不重復。省級與農業部例行監測時間、數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點監測14個市州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大型批發市場和超市,全年按季度開展定量監測,共監測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葉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級重點監測本轄區內主要供市生產基地、中小型批發市場、超市及農產品收儲運環節的蔬菜、水果和茶葉等主要農產品,全年監測不少于4次,以定量檢測為主,數量不少于400批次。縣級重點監測本轄區內較大規模生產基地、農貿市場及農產品收儲運環節的蔬菜、水果等農產品,以快速檢測為主,數量不少于2000批次,具備定量檢測能力的縣市區定量檢測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監測信息由各級農業部門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通報,同時報送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同級人民政府和食安辦成員單位及相關領導,同時通過農業信息網公開。
(二)突出重點開展監督抽查,檢打聯動解決突出問題
以重大節假日和重要活動期間為重點時段,以蔬菜、水果、茶葉、稻谷規模化商品生產基地為重點區域,以例行監測發現問題較多的農產品為重點品種,以禁限用農藥及例行監測中檢出率較高的農藥品種為重點項目,以投訴舉報為重點對象,以應對突發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需要為補充,以集中行動為主要形式,深入農業生產一線,突出重點開展監督抽查,實施檢打聯動開展整治,及時處置問題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級監測數量不少于400批次,市縣鄉監測數量分別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監督抽查信息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發布、通報,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及時通報同級食安委(辦)成員單位,并報送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涉嫌犯罪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通報同級公安機關;對檢出國家禁用農藥及非法添加物質的,同時報送本級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級上報,由省農業廳統一通報。
(三)加強風險排查和研判,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評估
省級針對影響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潛在隱患開展風險排查和風險評估,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組織,委托農業部風險評估實驗站(室)承擔。采取調查研究、隨機抽樣、資料分析等方式,對影響全省大宗消費農產品生產、收購、貯藏、運輸、保鮮等環節質量安全因素開展排查和進行動態跟蹤,分析研判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因子及其影響范圍、環節、趨勢和程度,建立湖南農產品質量安全危害因素目錄,提出防控意見和建議,為科學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風險評估和風險排查信息原則上不對外部公開,必要時報送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和省政府、人大、政協及相關領導。
(四)強化能力素質提升,推進農產品質檢機構建設
大力提升質檢機構能力,督促國家規劃的'縣級質檢機構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和設備集中采購進程,按照設計批復的期限完成建設驗收并盡快發揮效益。年內完成對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陽、邵陽、婁底、張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個市州農產品質檢中心和10個一期規劃縣級質監站的機構考核,保證檢測結果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合法性。開展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技術能力驗證,上半年對市級農產品質檢機構和已建成運行的縣級農產品質檢機構進行定量檢測能力驗證,對其它縣市區農產品質檢機構進行快速檢測能力驗證,檢驗各級質檢機構技術水平,提升質檢機構整體能力,為發揮技術支撐作用奠定基礎。
按照“分層負責、分類實施、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整體提升”原則,以質檢機構管理和檢驗檢測技術培訓為重點,以《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讀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基礎規范》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課和跟班帶教為主要方式,分類別、分步驟、有計劃地開展培訓。省廳負責市縣質檢機構管理人員、技術骨干培訓,委托基礎條件較好、檢測水平較高、獲得“雙認證”的檢測機構跟班帶教培訓技術骨干;各市縣負責培訓本級和轄區內檢驗檢測人員,完善檢測人員職業操守、工作能力、質量意識和法律知識等考評,全部經理論考試和操作考核合格發證,持證上崗,大力提升檢測素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廳要求和例行監測計劃(見附件1),結合實際情況,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和監測計劃,認真組織實施。要積極爭取各級政府支持,按照績效評估指標要求和開展工作需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證監測工作正常開展,確保檢驗檢測工作有序運行。
(二)加強監測規范。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全力支持省級例行監測工作,在監測抽樣的過程中給予支持和協助。同時,合理部署本級監測抽樣點,確保樣品真實性和代表性。各任務承擔單位要加強質量控制,完善質量手冊,嚴格按照抽樣規范和檢測標準開展檢測工作,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公正、可靠,同時做好檢測結果的上報、反饋與保密工作。
(三)加強考核督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結果已列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明確要求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的省級例行監測合格率均達96%以上且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省廳將加強對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檢查力度,采取發督辦函、現場整改等形式,進行跟蹤督查,及時通報情況,實施考核評價(考核評價表見附件2)。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單位,給予表彰和支持;對工作落后、沒有達到考評目標的進行通報公示。
(四)加強結果運用。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抽樣檢驗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要求,按程序規定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信息。同時,加強監測結果綜合運用,建立聯系和會商制度,查找分析問題及原因,跟蹤督辦,及時整改;加強檢測和執法有效銜接,檢打聯動,嚴厲查處。承擔監測任務的農產品質檢機構要按照相關規定,將檢測結果和分析報告按時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檢測過程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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