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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系統崗位業務技能全員輪訓實施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20XX年—20XX年浙江省地稅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規劃》,深化學習型組織建設,提高干部綜合素質和崗位業務技能,根據《浙江省地稅系統崗位業務技能全員輪訓總體方案》(浙地稅發〔20XX〕41號)精神,市局決定從20XX年至20XX年,對全市地稅系統干部進行以稅收業務知識、財務會計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崗位技能全員輪訓。現根據省局制定的培訓總體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培訓對象
全市地稅系統45周歲以下的在職工作人員。
二、培訓內容
年份,培訓項目,具體內容
20XX,基礎知識,稅收、會計、法律、應用文寫作、計算機三級技能
20XX,崗位專業知識與技能,地稅政策法規、征管法、稽查業務、企業財務會計
20XX,業務知識更新與技能,待定
三、培訓組織
全員輪訓由市局牽頭組織,各縣(市、區)局認真做好配合工作。培訓采用集中培訓與自行組織兩種方式。具體為:市局本級地稅工作人員(含市局機關、稽查局、直屬分局以及椒江、黃巖、路橋地稅局。各縣(市)局股所級以上(含股所級)工作人員參加市局進行集中輪訓;各縣(市)局股所級以下工作人員由各局自行組織。但課程設定、教師配備、考核考試均由市局統一實施。
四、考核評估
1.考核:一般采用閉卷考試形式檢測培訓效果與質量。對計算機三級技能考核將通過理論知識和上機實踐操作兩種形式進行,具體另行安排。考試成績將記入個人培訓檔案。
2.抽考:省局屆時組織抽考,對我市輪訓工作質量進行評估。
3.表彰:在省局考核評估的基礎上,由市局對評選出的崗位業務技能培訓先進單位、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五、培訓時間
全員培訓時間從20XX年至20XX年,分三年進行。每年每人集中脫產學習培訓不少于10天。每年具體培訓時間由市局與各縣(市、區)局商定。
六、培訓費用
由各局在教育培訓經費中支出。教材費用,根據各局征訂數,先由市財稅干校統一預付,再由干校與各局結算。
七、培訓要求
1.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全員輪訓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市局成立地稅系統崗位業務技能全員輪訓領導小組,張云卿任組長,瞿建平、葉愛群任副組長,成員為各局分管人教局領導。市局人教處和財稅干校具體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全員輪訓的組織協調工作,徐政、陳維榮為工作人員,各局人教部門負責本局的組織參訓工作。各縣(市、區)局領導要加強對崗位技能全員輪訓工作的重視,真正把輪訓作為提高廣大干部綜合素質、崗位技能的一項重要舉措,要在時間、經費上予以保障,切實做好配合工作,確保培訓全面完成。
2.嚴格考核。每期培訓結束,培訓組織實施單位都要通過閉卷考試形式檢測學員學習成績和培訓質量。參訓干部第一次考試未通過,將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未通過,繼續參加下一期培訓班補訓,補訓期間的所有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并扣發當月考核獎。補訓結束考試仍未通過的,則扣發全年獎金,作待崗處理。
3.務求實效。各級地稅機關必須堅持嚴格要求、嚴密組織、實事求是的方針,扎扎實實地做好輪訓工作,確保不走過場。培訓期間要嚴格考勤制度,對符合培訓條件但拒不參加培訓的人員視同培訓不合格;中途請假必須由所在單位人教部門出具證明。
4.完善機制。真正把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切實做到“不培訓不上崗、不培訓不任職、不培訓不提拔”。對按規定應接受培訓而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或培訓成績不合格的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評為稱職以上等次。使“培訓--考核--獎懲--使用”成為有機整體,真正形成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建立干部培訓學習檔案,實行培訓登記制度,將干部參加培訓的情況記入本人培訓檔案,作為干部考核與使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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