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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學校評優的方案
為了客觀、公正、合理地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用制度來激勵、督促全體教職工提高政治和業務索質,認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職責。避免人為因素,增強評優的透明度,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遵照黔人通()132號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年度考核評優工作實施意見。
一、評優評先注重以師德為先的原則。
教師師德是衡量評優評先的重要標準。在學校突發事件和教育教學工作中對學校工作有貢獻、教師公認、師德好、經行政集體研究、教師公認的可直接評優評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l、注重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學校的月考核是教師平時德、能、勤、績的綜合體現,也是衡量教師工作態度和實績的標準,其計算方法如下:
。ǎ┌嘀魅
()科任教師及教輔人員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實績的原則。
以當年元月、7月兩次教學成績為實績,以50分為基分,超年級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類推。低年級平均分減分,以此類推。在原基礎上提高分加分,以此類推。在原基礎上降低分減分,以此類推。
3、加分因素。
。1)獲獎加分:當年年度獲“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兩基”“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的教職員工可按省級5分、市級3分、縣級2分加分。
(2)發表淪文、經驗點滴文章加分。
為鼓勵教師學習業務、提高素質,在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刊物上發表文章的按省級1分、市級0.75分、縣級0.5分加分。
(3)教學活動加分。
縣及以上優質課、信息技術比賽、教學競賽等活動獲獎、獲輔導獎的教師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優秀獎按三等計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學活動,按最高獲獎等次計。
4、減分或排除評優因素。
(l)早退、遲到全年累計超過8次不得評優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計10節,病假全年累計20節,不得進入優秀等次。
(2)曠課、曠會、曠工一次不得評優秀等次。
(3)學校出現重大責任事故,校長和分管副校長不能進入評優等次。
(4)全校教職工因工作失誤受到縣局、鎮黨委政府通報批評的責任人不能進入評優等次。
()所帶班級學生在校期間有違法犯罪現象,受到校級以上處分的。
()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
。ǎ┮蜇熑问鹿蕦е聦W生傷害的,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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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說明:
1、有主線學科的教師按平時考核積分和教學考核積分、加分因索、減分因索之和計入考核總成績。
2、學校行政和非主線學科教師按平時考核積分、加分因素、減分因索之和的80%計入考核總成績,并進行民意測評,占20%。
3、每位教職員工的年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列,再按分配的優秀指標數,確定進入優秀人員名單、通過教職工測評,校行政審查最終確定年終考核進入優秀等次人員名單。
篇二:學校評優方案(1803字)
學校是一個“人——人”系統,工作績效主要取決于人的因素。振興學校,教師為本,教師的積極性是關鍵中關鍵。為了使優秀教師進得來留得住,使教職工充分發揮其才能,挖掘其潛力,使學校組織充滿朝氣和活力,師生員工的革新精神和創造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創設良性的競爭機制,激發向上的內在動力,培養“同心、奮進、自強、求真”的校園精神,制定本方案。(黨、團、少組織的評優方案另定)
一、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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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進班集體 2、先進年級組 3、先進教研組 4、文明處室
、嬖u選辦法:
1、先進班集體、先進年級組和先進教研組按學校“目標考核辦法”考評。
2、文明處室由校考評組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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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班集體占班級總數的25%(結果以進一法取整),先進年級組、先進教研組和文明處室各一個。
二、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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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項:⑴優秀班主任(先進班集體的班主任)。⑵先進教研組長(優秀教研組的教研組長)。⑶先進教職工。⑷先進教育工作者。⑸伯樂獎、教學進步獎、教學改革獎、課外教育獎、優秀課獎、最佳服務獎、有效建議獎。本獎項視實際情況而定,堅持寧缺勿濫原則,可以缺項。
2、名額:⑴優秀班主任名額同先進班集體名額。⑵先進教研組長1人。⑶先進教職工名額占教職工總數的10%。⑷先進教育工作者1人。其他獎項名額由學校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3、評選辦法:⑴凡獲先進班集體的班主任,學校授予優秀班主任稱號(享受與先進教師同等榮譽待遇)。⑵凡獲先進教研組的教研組長,學校授予先進教研組長稱號(享受與先進教師同等榮譽待遇)。⑶先進教職工的評選程序:教研組、后勤組在教職工自評的基礎上向學?荚u組推薦先進教職工候選人,推薦的候選人名額控制在應選名額的150%以內,推薦的候選人中1人為外組人員。⑷校行政會議集體推薦1名先進教育工作者候選人。以上候選人的推薦分別以教研組、后勤組、校行政班子為單位,采取先評議后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凡不采取無記名投票產生候選人的,一經發現,取消該組評比資格。⑸學校成立考評組,其中教師代表不少于3人?荚u組遵照本方案,在各組推薦的候選人基礎上,按學期教職工綜合考績與工作量得分之和從高到低確定先進個人人選(學期綜合考績與工作量得分之和為全校前2名者為當然的優秀教師)。等分的按教齡長、年齡大優先確定人選。教職工綜合考績將增加課堂教學、論文評比,輔導參賽獲縣以上等級獎和期末試卷分析加分內容,其分值分別為4分、2分。⑹為讓更多教職工有創優爭優的機會,在同一次、同一任期內,原則上一人不重復被評為同級先進個人獎。⑺學?荚u組考評后,經校長批準,公示2天無異議后,確定先進個人當選者。⑻其他獎項由學校行政會議評議決定。
、鎸W生類
1、獎項:校園十星、三好學生、文明標兵、優干、學有進步獎、特長(音、體、美等)獎、年級總分前茅獎、會考學科獎、單科第一獎、競賽優勝獎等。
2、名額:校園十星全校共十名;三好學生占班級學生數的10%;文明標兵、優干每班各1名;學有進步獎5——10名以內;特長生2名以內;其他視情況而定。
3、評選方法:⑴校園十星:班級推薦,學校德育組、教導處聯評。⑵其他分別由教導處、班主任組織考評,分管德育副校長審核批準。
先進集體、個人按學期評選、頒獎,或按學年度終評、頒獎。
三、榮譽待遇
1、獎勵:學校向獲得學期、學年的集體、個人頒發獎狀、榮譽證書和獎品,將獲獎集體、個人名單載入學校榮譽冊,在學校櫥窗展示獲獎者圖片和事跡。
2、待遇;獲得先進班集體、先進教研組、先進教職工、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干和三好生稱號者,均享有作為本年度(或學年度)學校向上級推薦評優候選集體或個人的資格。向上級推薦評優候選集體或個人工作,由考評組按近三年內先進個人的獲獎情況賦分累加,集體決定被推薦的候選集體或個人。
四、評選對象
1、教職工類:在職在崗的本校教職工。
2、學生類:在校在籍的學生(借讀另設獎項)。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教職工不得評優。
⑴近三年受到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票緦W期(或學年度)綜合考績與工作量得分之和達不到均數的或所教學科中考成績、縣市抽考成績達不到縣前60位水平的;
、鞘录僖粚W期累計超過5天的,病假一學期累計超過10天的(法定婚喪等假除外);
、炔环䦶墓ぷ鞣峙涞;
、蛇`反《教師九不準》、法律法規,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錯誤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五、附則
本方案經教職工討論修訂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試行,不盡事宜解釋權在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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