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金誠信承諾書一
一、“緩交學費申請表”(大一新生為“綠色通道申請表”)所述內容完全屬實。
二、“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所述內容完全屬實。
三、“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所述內容完全屬實。
四、“助學貸款申請書” 所述內容完全屬實。
五、本學期已經得到國家二等助學金 國家(自治區)資助金 3000 元。
六、家庭為自己籌集的學(雜)費,已全部交到學校,沒有挪用而故意欠費。
七、以上任意一條若不屬實,我愿意同時接受以下條件:
1.同意學校追回本學年度獲得的各種評優、獲獎和資助的款額、證書,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2.不參加下一學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和其它獎學金的評定。
3.不參加下一學期各種榮譽稱號的評比。
4.不申請國家助學金、社會助學金以及國家助學貸款。
5.不享受國家對大學生回家時火車票減半的優惠政策。
6.每學期為學校或學院公益性事業無償服務20小時。
學號: ;系(院): 經濟管理系 ;聯系電話: ;qq號: ;電子郵箱: ;家庭詳細住址: ;家庭聯系電話: ;父(母)姓名: ;職業: ;家庭特殊變故:天氣情況農作物受災;
承諾人簽字(手印):
時 間:
助學金誠信承諾書二
一、“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受助學生認定申請表”所述內容完全屬實。
二、提供有關家庭困難情況、學習成績和品質狀況等方面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所述內容完全屬實。
三、本學期已經得到單位(個人)資助金元。
四、承諾自己所受助的資金將全部用于購買學習用品和上學所需的生活費。
五、我自愿為學校公益性事業無償服務。
六、我愿意同時接受以下條件:
1.弄虛作假,提供的相關材料不真實,取消助學金資格。
2.在校期間如有重大違紀違法行為,取消助學金資格。
3.家庭經濟狀況明顯好轉的,停止助學金資格。
4.高中未畢業,但終止了學業,取消助學金資格。
承諾人:時間:
學號:班級:
家庭詳細住址及聯系電話:
父親姓名:職業:
母親姓名:職業: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