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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簽約經紀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藝人簽約經紀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藝人簽約經紀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經紀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e_mail: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藝員)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e_mail: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甲方為乙方的經紀人。雙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條款簽訂經紀合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合約內容如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代言、電影、錄音、錄像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乙方為此支付甲方經紀費用。
二、合同期限
為期十年,自簽約后立即生效,開始期以簽約當天日期為準。
三、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宣傳乙方,盡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和非商業的公眾活動代理權,并擁有乙方錄制演唱之音樂制品(含錄音帶、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發展而使用的新型載體之音像制品)出版、發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并作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乙方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乙方可以勝任的情況下,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4、乙方從事商業性演藝或非商業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并承擔相應的損失比例,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有義務派出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與甲方取得聯系。
四、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根據甲方的.安排進行演藝活動。
2、乙方有權參加與其本人有關的歌曲創作、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事業有關的相關活動的企劃過程并了解收支情況,表達個人意愿。但是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乙方必須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像、宣傳等內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商業目的為甲方指定范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參加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演出、形象展示有關的照片,不得擅自實施整形手術(包括面部、身體、發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錄音、錄象、拍攝專輯、制作mtv等活動中,資金應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業等情況下發生的收入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乙方的受贈、繼承、買賣有價證券、個人投資等。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取得聯系。
7、乙方有權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力和義務的領域內享有權力、承擔義務,對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權按照《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勞動的權力、義務以及休息。如果因為演藝事業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點的,乙方有權進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應自尊、自重、自愛,在甲方的協助下慎重對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眾形象得到盡可能的維護和提高。乙方在向新聞媒體以及任何個人、機構公布自身的隱私、立場、觀點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聘請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擔任其演藝事業的經紀人。
11、方有權對自身的企劃、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議并與甲方協商解決。
12、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為不可抗力退出演藝事業,復出后應繼續聘請甲方擔任經紀人,除非甲方拒絕或因個人問題不能繼續勝任。
五、酬金、稅費:
乙方從事商業或非商業演出活動及有關工作之酬勞(限于貨幣、實物等),應有甲方代為收取并支付相關個人所得稅。
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勞之情況時,乙方同樣在收取酬金后兩周內主動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乙方收取稅后酬勞的3%,剩余7%由甲方支配,該7%包括乙方演藝事業運作費用和甲方的經紀人代理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乙方提供經紀服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藝事業受到不應有的負面影響時,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采取書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事業(身體、名譽等遭受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并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盡可能地協商解決,但是發展到只能用終止合同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合同及違反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并處:
1)延遲或停止違約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藝、宣傳等運作活動;
2)將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
3)罰款,罰款金額按照簽約以來歷年累計收入總額的3%計算,并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1萬元整。
八、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市公證處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經北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無正文。
甲 方(簽蓋):____________ 乙 方(簽蓋):
甲方簽約日期: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乙方簽約日期: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日
藝人簽約經紀合同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委托內容
1.1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代理的事務為:作為歌手身份的演藝活動,包括現場舞臺演唱,影視節目、廣播電臺等非現場的演唱。且此事務活動為商業性的。該項授權是獨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為甲方簽約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業活動、電視節目等以演唱形式進行的活動,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獨家代理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1)主持活動和電視節目
(2)出演電影,電視劇,戲劇
(3)所有已知和未知媒體上的廣告及商業宣傳,如:電視、報紙、電臺、互聯網等
(4)出席參加的各類商務及公關活動
(5)涉及乙方的個人形象、肖像權、名譽權的一切事務活動
(6)著作權,銷售權和演唱權方面:
(7)其他一切可能會對甲乙雙方的權益和收益產生影響的商業活動、公益活動,以及會對甲乙雙方在公眾和媒體產生影響的一切事務
1.3甲乙雙方所簽訂的本協議在第1.1條約定的范圍內是獨家的排他性協議,在涉及第1.2條事項及其它演藝活動方面為非獨家的。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與除甲乙雙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協議1.1項下所涉及任何范圍及內容進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處置相關權利、進行業務安排及與第三方達成任何協議。
1.4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間,乙方創作完成的專輯或者單曲,包括作詞和作曲,則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權。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樂制品并授權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資制作的音樂作品,則由甲乙雙方討論分成。
第二條代理區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圍包括中國境內和境外。
第三條合作期限
3.1甲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年。
3.2代理期限屆滿前,如雙方均不提出拒絕續簽的通知,則本合同自動延續______________年。任何乙方拒絕續簽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發出書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屆滿前,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甲方如果沒有完全履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則該年度結束時,本協議自動終止,除非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合同繼續。若甲方完整履行相關義務或取得乙方諒解,則合同自動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一年。至___年合作期限結束止。
第四條收益和分配
4.1甲乙雙方的收益是指: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進行的各項合作和活動而產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預付款、利潤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經紀的第1.1項范圍內獨家代理的事務,交通、運輸、通訊、法律服務、中介等費用由甲方自己負擔。不屬于乙方演藝合約收益的扣除事項。
4.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成功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并得以實際履行和支付,甲、乙雙方依據如下標準進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后:甲方%,乙方%.
B、其他項目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后:甲方%乙方%.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數為稅前,甲、乙雙方各自負擔稅負,由甲方負責相應票據的簽發。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藝活動同時包含獨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獨家代理的其他事項時,上述分配基數按照兩部分平均計算。
4.7收益的數額依與第三方簽署的合同或協議確定,甲、乙雙方分配時均有權查閱與第三方的合約費用。
4.9甲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后5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乙方金額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給乙方。
第五條至今其它合作的項目
5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個合同年度內參與甲方的工作,進行商演。每一場商演稅后的報酬至少為人民幣_______元,甲乙雙方按照第4.3條進行分配。該項目的報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費用(交通費,律師費用等等)
第六條乙方經紀人和助理
6.1乙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自己的專屬助理或者化妝師,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妝師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資由乙方負責。交通費、食宿費用等由甲方負責。且交通、食宿標準須同乙方一樣。交通工具優先使用飛機,特殊情況下可以為高速列車。住宿標準不低于三星級。
6.3甲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乙方的專屬經紀人。該經紀人不得同時為三人以上擔任經紀活動。否則,乙方有權拒絕。
6.4甲方指定的經紀人被乙方認為不稱職時,乙方有權要求更換。
6.4乙方經紀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7.1甲方有權在本協議1.1項下所規定的范圍內的所有業務合作方面全權獨立的進行有關安排、規劃和實施,并獲得相應收益;
7.2甲方有權派專人負責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于本協議實施整體目標的言行和習慣進行糾正和監督。
7.3甲方有權在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主要義務前提下,解除合約。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乙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5甲方有權對乙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乙方事務有關的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7.6在獨家代理事項中,甲方有權根據有效的策劃方案對乙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于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
第八條甲方義務
8.1甲方應認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乙方尋求機會,將有關信息及時向乙方匯報,并為乙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8.2甲方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乙方的隱私,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乙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8.4甲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獨家經紀代理的演出活動時,甲方應保障其演出活動的人身財產安全,并提供相應的安保防護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則有甲方負責所有的醫療費用。
8.5為實現甲方獨家代理的演唱經紀目的,甲方保證給乙方提供如下的宣傳項目:
上這些內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過他方接洽的活動或宣傳機會;
8.7在未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情況下甲方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費用不能低于稅后___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乙方唱歌的演出費用不能低于稅后___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
8.8所有演出活動的伴舞、道具開銷由甲方負責安排。
8.9在所有的經甲方代理的活動中,甲方應保證乙方均不負擔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包括乙方助理人員和乙方同樣標準的費用支出。
第九條乙方的義務
9.1乙方應對甲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甲方的要求。
9.2乙方應嚴格實施甲方經過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簽訂的合約。
9.3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1.1條的演唱獨家排他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進行本合同1.1條規定范圍內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應當在甲方為實施本協議所需時,向甲方提供真實和充分的個人資訊披露,并服從甲方對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監督和指正。
9.5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保密條款,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
9.6乙方應在可能面對媒體和公眾的任何場合下,注意自身的儀表、言行和禮儀,樹立和維護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損害甲方聲譽。
9.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內與甲方非獨家代理方面介紹的相關當事人進行私下簽約,否則甲方有權利按照合同第四條約定享受收益。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
1.1乙方可以將本合同第1.2條規定的委托事項委托其他第三方。(關于本條范圍內的活動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沖突,則按照通知的時間先后順序確定。當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動的通知,應該第一時間告知甲方。
1.2在代理過程中,因甲方過錯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個演出及非演出項目,如果乙方認為對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權拒絕。
1.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的與多于兩個人共同擔任同臺主唱的商演。
1.5鑒于乙方與湖南省歌舞團的相關人員的師徒關系,乙方有權在空閑檔期內隨前述單位出演,甲方不會干涉。
1.6為保證乙方適當的履行甲方經紀的涉及第1.1條規定事務,乙方須單獨持有一份甲方與第三方簽署的合約或協議,且為同樣的文本。甲方不得隱瞞。
1.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傭律師。
第十一條保密責任
11.1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任何內容、以及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相關的一切法律、商業、合作義務的所有資訊保密,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向雙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應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__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12.1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沒有完全履行第8.5、8.6條約定的所有事項,則本合同在該合同年度結束時自動終止。
12.3如果甲方沒有尊重第8.2、8.4、8.7條的重要的事項,那么乙方有權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盡代理義務,損害乙方的商業利益,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賠償該事項的預期利益。
12.5乙方沒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關活動事務,造成了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相當于完成該項目所獲得的收益損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觀過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須支付人民幣萬元作為違約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約定事務無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1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轉讓給第三方。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4.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4.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議與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雙方已正式授權其代表于本協議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點簽署。
本協議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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